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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楔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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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白是一只兔子,还是一只修炼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兔子。
他原本是草原上的一只普通的野兔,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草原上。要说他唯一不普通的,就是毛色是白的。父母兄弟都是麻灰色,只有他一人是白的。这么显眼的颜色,在草原上一般很难存活。小时候他的父母还以为他活不长,没想到他不仅活了,还有了机缘。
他能成精完全是因为运气好。一日他在草地上吃草,机缘巧合下,他吃的那团草上沾了仙人洒出的酒水。从那之后没多久,有天竟然突然变幻出人形,化成一个两岁稚童的模样,而且还有了人识。当时把他的族人吓得半死。
刚会变成人的季白还不知道怎么顺带变件衣服,一变成人,就是光着身子。一开始季白还欣喜万分,没人教导他,他也不知羞,光着屁股在草地上跑来跑去。抓抓虫子,扑扑蝴蝶,因为人形长得高,还能帮大家放哨。饿了就恢复成兔形吃草,生活好不快哉。
不过慢慢长大,过了最初的新鲜劲后,季白发现,自己还是比较喜欢以兔子的形态生活。如果是人的话,夏天一到,那蚊子能把他咬出一身红疙瘩。而且做人不能吃草,必须得吃什么饭,要吃饭就得赚钱,没什么自由。而且人类还容易生病,真是麻烦的不行。
后来他的族人就全都病死的病死,老死的老死。他那一族就剩下他一只兔子了。他便离开了,来到了人类的居住地。再后来,慢慢的变得有人喜欢养兔子,在人类社会生活久了,季白也知道了许多身为人要做的事,知道了礼义廉耻,更觉得当人麻烦的不行,基本上都是当兔子了。
而且为了不让人发现他的异常,他在同一个人类身边最多只待十五年,这差不多是一只兔子的最长寿命了。
季白也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他只记得他的主人们,从长发慢慢地换成了半光头,又慢慢地换成短发。他吃的东西,也变化多样,从最初的青草,到胡萝卜蔬菜,再到硬硬的干草和兔粮,种类越来越多。
季白遇到过很多主人,对他好的,他就在他主人身边多留一会。对他不好的,他就找机会装死或者逃走。
有时候他也会回到山里,独自修炼,山里的空气比人类世界要好的多。可季白不是一只甘受寂寞的兔子,因此大部分时间他还是在人类身边待着。
他有过很多很多的名字,季白这个名字,他都忘了是他的第几任主人取的了。只依稀记得他那主人是个雄性,姓季。因为他是只白兔子,于是就给他取名叫季白。季白觉得挺好听的,便一直以这个名字自称。
今天是199X年5月20日,季白记得很清楚。因为今天他准备逃离他今年的第一任主人。
这其实完全是个意外。
季白今年的第一任主人是一个小姑娘,但小姑娘却一点也不可爱,是个熊孩子。在养他的期间,天天给他吃胡萝卜不说,还经常给他灌她喝的牛奶,这要是普通兔子,早就死翘翘了。
因此,今天他就趁那家人不注意,打开门后,偷偷逃走了。
只是,运气不太好。季白刚出来没多久,天就开始下雨了。这里不是什么荒郊野外,人来人往的,季白不好变成人形,只得淋着雨,找了一个垃圾堆躲下了。这样既能躲雨,又能躲人。
季白被雨淋得直打颤,虽然不会感冒,但冷还是会感受到的,胡子都因为冷,在那一抽一抽的。
突然一个人骑着摩托车从季白面前的水洼上冲过,溅了季白一身。
我*操*你*妈!你个没素质的!季白“吱”得叫道。本来一身白毛被淋湿了,他就心疼的不得了,如今竟然还被弄得这么脏。
没过一会,那人骑着摩托车又回来了。季白这才看清楚他的模样,穿着一身皮衣,牛仔裤,脚下是一双铆钉靴。取下帽子的模样倒是周正,只可惜,剃了个板寸,嗯,比不上他的白毛。
那板寸男拿下季白头顶上的木板,拉开皮衣链子,把季白抱在手里。一边一脸嫌弃地将季白往自己衣服里小心放着,一边喃喃说道:“我现在不把你这东西抱走,等你被别人发现了,十有八九会被吃了。”
说着,跨上摩托车,确认季白被放好后,戴上帽子,发动车子往前方开去。
嗯,希望这个主人能靠谱点,别逼得季白又要逃走。
季风带着兔子冒着大雨在路上驰骋。摩托车马达隆隆作响,直到市里三环一处有三层楼带有小阁楼的房子前停下。
一楼的杨大婶身子往外一探,看见季风,说了一句“小风回来啦!”就又缩回了身子,在屋里忙起自己的事情了。
季风也象征性地答应了一声,把摩托车推进院子里放好,就从外面的楼梯上了三楼。
这里是属于S市的东南方,地处三环,无论是大哥还是小弟,都劝了季风很多次,在市里买套房子,季风都否决了。
倒不是没钱,只是他打小在这住,习惯了不宽敞的青石巷,街边的小摊、路上的吆喝声,还有一些熟悉的面孔。
季风自己的房子在他小的时候不得已卖了。那时,他父母刚遇车祸去世,处处都要钱,没法子,只得卖了。
等他后来有钱买房了,去那一看,印象中温馨的家被后来住进来的人搞得面目全非,看不出一点熟悉的影子,季风转身离开了。觉得没什么意思。
四处看了看,就看好了杨大婶家的房子,把整个第三层以及阁楼都买下来了,就在这里住了下来。
季风把门打开后,从屋内拿出一条干毛巾铺好,才把季白放在了毛巾上。一边帮季白擦毛,一边说道:“兔崽子,算你运气好,碰上小爷我今天心情不错,顺手把你捡了过来。要不然看你这肥样儿,别人不吃你吃谁啊。”
季白被他弄得耳朵疼,看在他是在帮自己擦身的面子上,暂且不咬他了。
又听季风一个人在那嘀咕,“嗯,宠物也是该有个名字的。叫小白?太大众。叫生菜?我喜欢吃生菜。嗯,算了,不够大气。”
季白听他自言自语一连说了几名字,等到了他觉得旺财这个名字不错,大有以后就叫旺财时,季白气的一口咬上了季风的手指。
季风嘶得一声,把手指抽出。骂道:“你个兔崽子,咬我干什么。”又看了看流了一点点血的手指,皱起眉头,“不会要得狂犬病了吧?”
真是没脑子。季白默默吐槽,他是狗么,还得什么狂犬病。
季白见过了会,手指没再流血了,只破了点皮,便也没再在意,只是撸了一把季白的毛说道:“你个兔崽子,要是再敢咬我,我就把你炖了吃了。”
你要是敢吃本大仙我,我就踢死你。季白踢了踢后腿,尾巴也跟着一抽一抽。
季风见状又撸了季白一把,还真别说,这兔毛真是好摸。取名这事也就不了了之。
季风的房子是三室一厅一厨一卫,他打了个电话让人给他送来兔笼还买了兔粮。
送东西的人对季风的态度很是恭敬,一口一个“风哥”叫着。看见季风养了一只兔子,十分惊奇。说什么像他们这样的,要养宠物,最起码也要是大狼狗吧。
季白听了很不高兴,愚蠢的人类,小小一个狗崽子,能比的上他这个修炼成人的半仙?实在是不想听这些无知的言论,还不如去睡觉。季白一蹦一跳地进了笼子。嗯,看来这卖的人还不错,卖笼子还知道配个脚垫。
季风的小弟见了,啧啧称奇,直夸不愧是季风养的兔子,居然这么聪明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