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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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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萝兰,形似牡丹,又似菊,色泽如鲜血;无叶;植物带有剧毒;四季花,开花期不定,长则几年,短则数秒;但要说此花最为奇特之处,莫过于它“死而复生”的能力。
这“死而复生”,不过是在花刚枯死后不久对其加以照顾,花瓣便会恢复色泽,花,也会再盛开一段时间。
在梦幻时空的西南大漠中,它一片片地,繁茂地长在那块荒抚的土地上,形成了一道壮丽的景观。
东门绯殷的爱,也如那血色萝兰一般,在大漠中盛开。
“无尽大漠耸血山;百年战场马蹄乱;乱箭纷飞硝烟起;孤寂莫过焰门关”短短一句,道尽焰门关的一切。
如此贫瘠的一块土地,焰门关却是一军事要地。“绝”、“撒”双方在此冲突不断。而这些冲突,又让那里原本艰难的生活,更陷水深火热之中。
初恋,如花苞。
“这是西南要塞,也是“绝”的第一军事重地—焰门关。从今以后由你管辖。”那,已是两年前的事了。绯殷的师父当时是这样对他说的,在他刚完成“绝”所给他的第一项任务之后。
虽说是师父,但除了衣、食、住处和一些武功的基本知识外,他什么也没有给他们。除非再加上他所给绯殷的那些近乎残酷的训练。除非再加上他丢给绯殷的这一乱世。
短短几年内,绯殷创造了奇迹。
在这三天一山崩,五天一地震的世界,他开拓了一片繁华的都市。
原来这里的士兵连盔都没有;盾很多是用藤编的。他于是去掠夺敌方的。现在的焰门关,没有步兵。其铁骑队,可说是“绝”内数一数二的精良部队。
现在,绯殷正坐在案前批阅文件。狭长的丹凤眼中柔情似水。身侧,妹妹彩氤正搂着他的腰,依偎在他怀中,做着甜甜的梦。桌上,长明灯映出了他的圆脸,也照出了他那在梦幻时空绝对罕见的,有着东方特色的五官。
见到这一幕,绝对不会有人相信,他,就是那个在战场上,官场上杀人不眨眼的恶魔—火宿。
他的师父是他的祖辈。上代火宿,因受不了险恶的环境而背叛了“绝”。火宿这一职,自此便不被另外十二宿,十五卫看好。杀人不眨眼,那是必要。
“彩氤,我好了。回房睡吧!哥陪你。”声线因沙哑而显得特别的低沉。
有些事,并非人为能控制的,就好比气候。
大漠气候干旱,沙尘暴又多。他身任重职,不可能像妹妹彩氤那般动不动就往气候宜人的中原城邦跑。虽说大漠居民那薄纱覆身的传统服饰让他的皮肤免受损伤,但那气候,却毁了他的声音。
从妹妹房内走出,天旋地转,又是一阵头疼。儿时头部曾受重创,过后便得此后遗症。若让他选,绯殷绝对会宁选镇守正北冰川的水宿一职,只因冰凉可以缓解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