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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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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让则儿帮他抓牌,则儿抓一个,还没给他看,他就打出一个二饼去,则儿说:“你都没看,怎么就打?”
“这边没有了,这边也没有了。”他说。
“这边不是还有一张吗?”则儿说。
他就只笑不说话,旁人也笑了。
那钱老板道:“都看到了,也不用惦记了,我给你们打出来吧。”
说着丢下四饼来。
则儿想着自己还特意去瞅那钱老板刚刚露出面的牌,什么也没看清楚。刚刚这三个人顶多瞟了一眼,却记得这样清透。
郑书明输了许多,则儿着急,又几圈下来,还只是输。
牌倒是好得很,开局就是等缺,等到旁人胡了,都等不来这开局的缺,真真让人空欢喜。
“我们走吧,家去还有事。”则儿说。
郑书明不答话,心里正痒痒着,没尽兴。
则儿只催他,催半天,他说:“不然我找老板先送你回去可好?”
则儿不回他,独自走出来。
过一会,他走出来。
“回去也没什么事,”郑书明说。
则儿仍在生气,也不回头,气鼓鼓说道:“没什么事也不能这样赌,越这样赌,越没事了。而且你看你只在那里输,打的这样烂,还留恋的不行。”
“他们那都是小运气,我有的是大赌运。”他说。则儿心里气他说的大赌运,他就是这样莫名其妙地自信。在则儿看来,旁人的自信都是来自于苦心经营,他的自信却是来自于什么都看不清看不明白。
则儿回他:“我看旁人都仔细寻思半天,才出的牌。而且个个护着严严实实,你倒好,想都不想就乱出,牌都斜到旁人眼皮底下去了。”
郑书明只说她是小家子气,输赢原是常事。则儿算着他输了足足有二十两,她辛辛苦苦卖鱼,一年也不过二十两,他就这样随便丢银子。
皱着眉头想了半天,则儿说:“我从前,见有人做局,让一个有钱又抠门的人输许多,你别不是也被人做了局吧?”
“谁像你一样,天天想着做局,都是耍着消遣的。”郑书明道。
则儿至今还想着那个局,那个被做局的人,穿着一个破了洞的衫,里面的衣服也不见得怎样好了。牌桌上的人都吹捧他,让他很受用。则儿和爹爹讲起这个事情,说他们欺负一个穷的衣服都买不起的人。爹爹告诉他,那个人有钱的很,只是一向抠门,不舍得吃不舍得穿而已。
“如果有人做局,你能看出来吗?”则儿问。
“自然,伸手多抓一张牌,打的时候混进去,但是没人这样。”他说。
则儿看看自己的手,抓一张牌都还觉得费力,应该也没有做局的,只是他今日的运气不好罢了。
张捕头没叫车来,喊住他们,说一起回去。好歹车够大,载了他,一起回。
“你知道那钱老板,前阵子输了许多。”张捕头说。
郑书明道:“倒没听说。”
“百两银子输了精光,最后求着伙计给二两银子,回家好开门。众人都取笑他,回家敲门,先不说话,门缝底下递银子进去,只说自己赢的,他媳妇才开门。”
则儿想着郑书明平日里也只说自己赢了,最多是没输,或许也是哄她。
“你左手那个,是个会打的。”张捕头说。
郑书明道:“恩,什么口子都吃,也是高手。”
“使千,可不是什么口子都吃!”张捕头说。
郑书明没听明白。
“我都明白了,你还不懂。”则儿说。
郑书明说,“什么意思?”
“就是赖人,使诈。”
郑书明哦了一声,难以置信地点头。
则儿心想,“他不肯相信,只是因为没看出别人耍手段,不是别人手段高明,是他没提防。”
说话间到家,辞了张捕头,给了马夫钱,叫他回去。
则儿的娘正等着他们。说京城里有人送了信来。
郑书明接过来打开,则儿在旁一起看,信中写着皇上派了人下来,严查郑书明所上报的事情,并让他带人去整治。
则儿知道不便再跟着,郑书明只准备好,一早就出发。
去了一整日,郑书明回来说人员涉及极广,且有人明知道违了法,仍不愿回来。
则儿问,“为何这样?”
郑书明抖落身上的雨珠儿,顾不得换衣服,笑着和她讲,原以为很多人是被蒙在鼓里,只是被蛊惑,不知道是个什么事情。特特地带了解说的人去,谁料的最后那些人反倒是劝他,
说“即便违法,如果挣银子,你不做吗?”
则儿苦笑,人呢,好事情的时候总盼着自己就是那个幸运的。铤而走险的时候又想着这么多人呢,不会独独自己湿了鞋。
作恶原是这样简单,作恶的成本若是低的,不需要人逼迫,就有一群一群的人赶着去了,所幸者,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因有几名要犯在内,是从旁的地方做了案,逃脱了,又到此地来做的。这几人案底累累,需要押送到京城去审,郑书明需得回去。
“你可愿意和我一起回去?”郑书明问。
则儿不答。
“我会好好待你。”他说。
则儿挑眉,“你可是要怎样好好待我?”
郑书明一笑,“只要你大恩大德不抛弃我,我便不会离开你。从此后,只要我有吃的,你便不会饿着,可好?”
则儿道:“那倘若你以后成了贼,我也不抛弃你吗?”
郑书明笑了,“若是我成了贼,也是天下最有学问的贼了,你成了最有学问的贼夫人,可不也荣光的很”。
则儿也笑起来“你若成了贼,我可不要跟着你东躲西藏。书里说颠沛流离,便是国不国,家不家,我倒是不关心国怎样,我要的是家。”
郑书明握住则儿的手,“嫁得浮云婿,相随即是家。你跟我,相知相守,处处便是家了”。
则儿甩开他,“你倒是自作主张嫁呀婿呀的,我可没有答应你什么。”
说毕打帘子走出去。
则儿走到外面河边,手里拨弄着菊芋花,心不在焉地一片一片摘花瓣,她不知道数“爱他”和“不爱他”,不知道到最后一瓣是要看选择的。则儿只是一片一片摘着花瓣,寻思着自己究竟喜欢他什么。
“他不像旁人那样不尊重女儿家,他看起来好像对女孩子格外珍视些,即便是不相干的人,丑或者美,他都温柔对待。”则儿想。
“是,他对每个人都这样好。”则儿皱眉。
但好像对她格外好些,出门在外,也是有轻浮的女子勾搭他,他回头只会当做笑料和她讲。爱慕他的人不少,多半因为他长得颇有神采,他的眉毛稍长,这样的眉容易偏女相,但他却不,他的眉有着英气的棱角,生的恰到好处。
他还有着那样好看的眼睛,含着笑意看过来,不得不动心。老天爷偏偏又故意藏着些端正在他脸上,以免他让人看的久了看腻了,留着这些端正,让人细细品味。
初见时或许不觉他长得惊艳,只感叹这人长得倒还不错,再见后,和身边人认真比较起来,他倒是稳稳拔得头筹。
就是这样的脸,这样的他,让人处处留心。则儿皱着眉,手里的花被她拔的光秃秃的,她把花梗甩进河里,水携着那花枝一路去了。
则儿走回房去呆坐着,郑书明进来。
他陪她坐在那里,也不点灯,任由天色暗下来。
坐了良久,他起身,抬起手亲一下自己手心,然后伸手把手心在则儿脸上贴一贴。
他没再说什么,径自走出去。
则儿知道,他喜欢她,想着要亲近,但又不曾唐突,这小小的动作,传递过来一个吻,从他的唇边,落在则儿脸上。他的手是他的媒人,送来他的情谊,也送来他对她的珍重。
则儿点起灯,许久才发觉自己是笑着的。房间里依稀留着他的气息,这桌角,这书,这盏灯,都是他平日抚过的。则儿开心的像风铃,轻风里欢快地飘摇着,发出清脆的响声来。
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一阵,随手捡起一本书,也不看,她把书打开来盖在脸上,手抚着书脊,细细闻着书墨的香气。过一阵子她又举起书瞧一阵,书里写着:女曰鸡鸣,士曰昧旦。
则儿拿起他送的那石头,暗自想着:以后与他在一起,便像这书里的夫妇,看天将亮未亮,闲话家常,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想到夫妇这两个字,则儿有些羞涩,他爱她,则儿很懂得,此时先前的犹豫全都没有了,只要他爱她,便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