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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渔火和江枫大眼瞪小眼的时候,渔火正叼着鸡腿,用油腻地双手在江枫的房间里翻箱倒柜。

      是了,渔火是个贼,还是个非常有经验的贼。渔火自认是小偷界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圈内人对她也多加肯定,可她居然失手了。她第一次觉得话本里那些“想要挖个地洞钻进去”的心情原来描写地如此生动形象。

      她一向自信自己的技术,所以连蒙面这种事情都不屑去做。她可是励志要成为盗圣的人,哪个盗圣还蒙面的,岂不让人笑话。所以此刻,当江风的视线直勾勾地射向渔火时,毫无遮挡的她顿时觉得脸上火辣辣的。

      太他娘的丢人了!这事要是传出去,她还怎么在圈子里立足!她渔火,一个仗着自己小有成就的小偷,敢学盗圣大人不蒙面,结果在最好偷的江枫那儿栽了跟头。

      “你......”江枫开口,似一壶温热的酒,温柔和煦,让渔火稍稍放松了一些,“记得帮我把你碰过的东西都扔了。”

      “啊?”这下换作是渔火傻了。

      “我不喜他人碰我的东西,更何况......”江枫瞥了眼渔火的双手,一滴油正顺着她的指尖向下滑落。

      渔火见他嫌恶的表情,忙把油油的双手往衣服上蹭了蹭,好了,这下江枫的眉头皱地更深了。渔火才管不了那么多呢,把手擦干净了,起身环视一周。太好了,几乎所有东西都被她碰过,她可以把这些全部搬回家,这些东西够她和阿才过个好年了。光是想着这些东西充满她那小破屋的样子,她都高兴得不行,于是脸上不自觉露出了大大的笑容。

      江枫斜靠在没有被油手污染过的门柱上,看着她麻利地开始打包一些小东西。忽然她转过身问:“这些大件儿的我今儿个不好拿,能分批带回去吗?”

      江枫点点头。

      渔火这下明白为啥大家都说江枫好偷了,没想到他虽然是个魔教少主,却意外地好说话。甚至对于他们这些小偷的态度非常温和。不过也是,钱在他的眼里那是不值得一提的,大概是不屑同他们这些偷鸡摸狗上不了台面的人浪费时间吧。

      “这些东西你要采买需要点时间吧?我都带走了,你今晚睡哪儿?”渔火非常好心地询问他。

      “我还有很多房间。”江枫浅笑。

      是啊,这整个院子都是他的,这只不过是其中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房间了。唉,有钱真是为所欲为。不像她,每天要为自己和阿才的口粮发愁。

      江枫看着眼前的姑娘原本还开开心心的,忽然愁眉苦脸起来,觉得有趣,便问:“这偷也让你偷了,不开心?”

      渔火看着眼前这张好看的脸,一袭白衣,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深深叹了口气:“真羡慕你命好。”

      命好?江枫觉得可笑。这个词从来就和他沾不上边儿。

      那姑娘继续说道:“你看,你是魔教的少主,不愁吃不愁穿的,大把大把的银子,长得也好看,姑娘们都喜欢你,有权有钱还有颜,唉,同为人不同命啊。”

      江枫反问她:“你的命不好吗?”

      “我的命要是好还能来偷东西?!虽说坊间都说您脾气好,又好......又好偷,但到底是魔教的人,我这可是冒着必死的决心来的!谁知道您是不是个笑面虎。”气得红彤彤的脸颊让渔火的脸变得生动起来。

      “恩,确实,我是打算等下就派人暗中杀了你的。”江枫忽然沉了脸,阴郁地看着她。

      渔火顿时觉得身上寒毛都立起来了,吓得默默往后退了几步。啊,晚风啊,你为何吹得如此凄凉,让我有些不寒而栗呢。渔火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忽然变得可怕起来,他看她的眼神,就像一匹野狼看着自己的猎物,血腥残暴。果然,坊间的传言不可信啊!

      江枫忽然“噗嗤”笑出声,一下变回了方才那个温润如玉的人,“逗你的,安心吧。”

      看着眼前人的笑颜,渔火竟一时恍了神。

      真是个干净温柔的人啊。渔火在心中这样感叹着,脸染上一丝绯红。

      他是高岭之花,而自己只是太仓稊米罢了。

      想到这儿,她慌忙移开了视线,手忙脚乱地收拾起东西。几不可察地叹了口气。

      “好啦!谢谢你!剩下的我明天来拿!再见啦!”渔火吃力地背起五六个圆圆鼓鼓的大包袱,转头向江枫道了声谢便要运用轻功离开。

      江枫看着她像是仓皇逃窜的背影无奈地摇了摇头,传音而去:“明日走正门吧。”

      渔火脚下一顿,忽而觉得眉间一阵火辣。凭借这她的聪明才智,估摸着是江枫给自己印了个标记之类的,以便明日从正门进入不被阻拦。可是,她今日也并未看到有任何守卫啊。说来也奇怪,偌大的府子,竟然无一人看守。

      等她回到自己家那间茅草房,放下包袱跑到附近的溪边一看,一朵红色的桂花赫然躺在眉心处,妖艳无比。渔火蹲在溪边盯着那朵桂花发呆,越看她越觉得自己的脸很是配不上这朵美艳的桂花。它那么艳,而自己那么寡淡。它的艳不在于颜色,而在于一种由内而外的气质。正如江枫,哪怕是仅仅一袭胜雪白衣,也能叫人神魂颠倒。他站在那儿,就是一道景,令人沉醉。

      “汪汪!汪汪!”一条黑不溜秋的大狗凑到渔火身旁,用头蹭着她的腿,时不时的“嗷呜”几声撒个娇。

      “阿才!”渔火抱住它,亲昵地蹭回去,喃喃自语道,“你说人与人的差距怎么就那么大呢?我每日偷盗为生,而他含着金钥匙出生。如果我努力的话,有没有可能......有没有可能离他近一点点呢?”

      渔火呆呆地望着溪面。溪水流得很快,“哗啦啦”地冲击着溪底的石头,溪水从高处流向低处,这里是上游,水流湍急,以至于渔火几乎一条鱼也没有看见。

      你看,能在上面生存的到底是少数,大多的鱼都在平缓的中下游。你要如何逆流而上?你要如何逆风翱翔?你必须得承认,你是平凡甚至平庸的。芸芸众生,都有自己的位置。

      渔火拍了拍自己的脸蛋,又捧起阿才的狗脸,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对阿才说道:“你就是被江枫迷了心窍了!你俩这是第一次见面啊?你怎么可能真的喜欢他?你一定只是喜欢他的脸罢了!这样的喜欢未免太肤浅了!快醒醒吧渔火!不要做梦啦!该干啥就干啥!”

      定了定心绪,渔火带着阿才回到茅草屋,将包袱里的东西都拿出来理了理。哪些留着自己用,哪些要去当了换钱都一一归类。

      而另一边,江枫在渔火离开后就一直坐在院子里喝酒,一壶接着一壶。江枫酒量是极好了,却不爱喝酒,他总觉得那酒是极其难喝的。今日却不知怎的,想尝尝这令人难受的滋味。

      “啊......倒是忘了问她的名字了......”江枫执着酒杯自言自语,不自觉轻笑道,“她明日几时来呢?好久没这么热闹了。”

      不过是一人而已,竟已经能被称作是“热闹”了吗?自己可真是越来越容易满足了。

      不知从何时开始,他便是孤身一人。他总笑称自在,自己也从不觉得有什么寂寞的。他从不设守卫,放任别人来此偷盗。旁人叹他淡然善良,只有他自己知道,每每听到那些盗贼翻箱倒柜的声音,自己心里头总是欢喜些,不知为何。

      直到今日,她走后,他才意识到自己多么渴望有个人能和自己说说话。

      他喜干净,今日瞧见了这个不蒙面的贼,用那油腻的手摸来摸去的,便出了声,没想到这个小姑娘倒也是有趣,他难得与素不相识的人攀谈了几句。他发现她把喜怒哀乐都挂在脸上,毫不避讳,就越发厌恶自己。明明满手都是鲜血,却装出一副正人君子的形象。真是伪善,真是可笑。

      你以为自己穿上白衣就是无暇的了吗?你以为你把一切收拾得一尘不染就能拂去罪恶了吗?你活在这个世界上有什么意义呢?不过是一个工具,可有可无。皮囊再好有何用?家财万贯又有何用?

      江枫不停往嘴里灌酒,却始终意识清醒,不知道什么是醉。若是一个一杯就倒的人就好了,不像现在,连借酒消愁都做不到。

      天下之大,竟无心安处。

      月上柳梢,渔火与江枫共享着月光,这大概是这二人此前最大的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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