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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三个月后。

      Q大校园。

      风起的才华果然不是盖的,他考上了S市最好的大学,而且还是非常热门的计算机专业。因这次神奇的转变,他父母特意摆了酒席宴请亲朋好友,高兴之情溢于言表。

      而他的死党郑浩就没那么幸运了,只考上了S市的一个三流大学。

      今天是风起入学的第一天,天气晴朗,蓝天上偶尔飘过几片形状各异的白云,气温25摄氏度,一切看起来都很美好,包括风起的心情。

      Q大的校园风景极好,青草,绿树,典雅的建筑,悦耳的鸟鸣声时不时从绿树中传出来,不时有一阵微风吹过,树叶在微风中摇动着。

      风起拉着行李箱,一边找宿舍,一边东张张西望望,欣赏着风景。

      这校园虽然大,但是风起一点儿也不觉得走得漫长。

      “嘭——”风起感觉眼前一黑,好像撞到了一面墙上。

      “哎呀,同学,你走路怎么不看路的呀?”一个女生的声音随即传来。

      原来风起撞上的不是墙,而是一个手上拿满东西的女生。汗!

      那个女生手上的东西全掉落在地,洒满了一地的日用品,还有一地的米饭和青蒜炒肉,一阵香味飘入鼻子,这让人的胃肠瞬间蠕动起来,有了饿的感觉。

      “对不起,对不起!”风起蹲在地上,手忙脚乱给女生捡起日用品,往塑料袋里放。

      那个女生也往袋子里捡着,两人的手碰到了一起。风起目力所及,看到那个女生的手臂上有一个刻文——风的篆文。

      一场情景不由得浮现在风起脑海里。

      清风明月里,一个飘逸潇洒的古装男子手抚琴弦,一个绝世而立的白衣女子随着琴曲起舞,两人眉目间不时对望一眼,充满柔情蜜意。

      一曲毕,一舞毕。

      “风起,多希望这样的日子能永生永世啊,多希望你永远是这样为我弹琴。”

      “采采,来!”男子伸出手,拉过白衣女子的手,男子将女子的衣袖卷起,一条藕白的手臂露了出来。

      男子右手伸出两根手指,口中念念有词,然后将手指温柔地往女子的手臂上扣住,顿时一道金光散射。待男子把手指拿开,手臂上赫然出现了一个漂亮的篆文——风。这篆文如一幅流动的画,甚是好看。

      “我,就如这纹身,在你的今生今世,在你的来生来世。永生相随。”男子说着,拉女子入怀。

      风起沉浸在回忆中,不由自主地呼唤了一声:采采!

      “啊,难道我们认识?”正在捡东西的女生惊讶地问道。

      风起抬起来,看着这个女生,她穿着蓝色的牛仔裤,白色的T恤,扎着一条马尾,虽然穿着打扮与曾经不同,但外表和气质与曾经并无二致。

      这就是他要寻觅的爱人。

      “当然······不认识。”风起明白,采采现在就是一个普通的凡人,自然什么也不知道,如果跟她说,她肯定觉得他是个骗子,或者神经病,会被吓跑的。

      “那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我曾有一个朋友,也跟你一样刻着这么一个纹身,她的名字就叫胡采采。”

      “我这才不是纹身呢,我一生下来就有的。神奇吧!不过,我自己也没看出来这像什么,没想到还有人刻了一个跟我一样的。”

      当然神奇喽,那可是世间第一修仙云兮山派的第一掌门人亲手用仙法刻的!世人哪有我这么好的刻工,小笨蛋!风起在心里偷偷笑道。

      “咦,怎么你那朋友的名字也跟我一样啊?我的名字也叫胡采采啊,这世界上哪有那么巧的事情!!”

      “这叫缘分,做个朋友吧!”风起伸出手,“你好,我叫风起,Q大计算机系大一新生,很高兴认识你。”

      “很高兴认识你,我叫胡采采,Q大文学院大一新生。”女生也笑着伸出了手。

      “我把你的午餐碰翻了,咱就一起去餐厅吃个午餐可好?就当我赔不是了。”风起一边收拾洒了一地的米饭,一边说。

      “没关系的,现在我们不都是朋友了吗?我去食堂吃就是了。”

      “刚入学,不是饭卡还没办理吗?怎么去食堂吃?旁边正好有餐厅,走吧。”说完,风起就推着胡采采走了过去,“朋友间吃个饭也是理所当然的呀,今天就当是我们头次认识的接风宴,你就别推辞了。”

      胡采采被他说的也不好意思再拒绝。于是索性蹭顿饭吃,嗯嗯,也算不上蹭,因为是他把胡采采的午饭打翻了呀。

      “你是哪里人,喜欢吃什么?”

      “我是湘西人氏,不挑食,什么都可以的。你点吧!”

      很快,风起就点好了菜。

      风起心里有无限欢喜,终于遇到了要找的那个人。

      “我们湘西可是一个很神秘的地方哦。据说每个人都一个神秘的故事。你看我手臂上的这个神秘标记。是不是很独特?”

      胡采采觉得在等上菜的期间,总不能干坐着吧,那得多尴尬,就胡扯起来。

      “知道你手臂上那个纹身像什么吗?”风起看着胡采采,那个曾经那么爱他的人啊,如今变成了陌生人,完完全全的陌生人。不知如何才能再变回曾经的关系。

      “我都说了,不是纹身啦!是我与生俱来的幸运标记。算命先生给我算过哦!”

      风起听了,柔情地笑了起来。他拿出一支笔,从餐巾盒中抽出一张纸,画了起来,画好后,拿起来给胡采采看:“你看是不是跟你的幸运标记很像?”

      “嗯,一样的。”胡采采伸出手跟纸上的图案进行对比,一边像小鸡啄米一样点着头。

      “这乍看起来是一幅画,其实呀,是一个风字的篆文。”

      风起拿出手机,搜出风字的篆文。

      胡采采凑过来一看:“呀,你说的还真对呀,越看越像呢!”

      “是的,不过是比篆文的风字线条更流畅一点,所以才看起来像一幅画。”

      “哇,你是学计算机的吗?连我这个学文学的都没看懂呢,而且我还看了18年了,你这样让我感觉自己好不学无术啊!”

      “是不是觉得我很厉害,哈哈!”

      “确实厉害!”

      “小傻瓜,你想想我的名字?”

      “风起,哦,原来如此。我真是好笨啊,怪不得你把这个字研究得那么深入。”胡采采好像捡回了一点点面子。哎,她可是一个学文学的呢!

      “不要叫我小傻瓜,你也没比我大几岁。”胡采采最后还不忘了抗议一下。

      我没比你大几岁,哼哼,何止是大几岁,八百岁都有了。风起努努嘴,嘴角一翘,一笑了事。告诉你,你都不相信。

      “好了,你的幸运标记研究完毕,现在菜也上齐了,开吃吧。”风起将筷子的包装拆了,递给胡采采。

      “我没吃早餐,确实有点饿了,就不装淑女了。”

      胡采采拿起筷子就吃了起来,很快就把饭菜扫了一大半:“我吃饱了。”

      “别急,还有一个小甜点,当当当,来了!”

      “这是我们餐厅的特色甜点——玫瑰羹,请二位慢慢享用。”服务员非常礼貌地将甜点放在两人面前。

      “玫瑰羹。这是我最喜欢的呀!没想到在这里能吃到。我这样吃,会不会吃胖啊?”采采双手掐了一下脸蛋上的肉,“哎呀,不管了,我都好久没吃过了。闻起来就很好吃。”

      “不会的,偶尔吃一次而已。再说,你现在一点儿也不胖!”

      饮食偏好还是一点没变啊,风起不禁想起了云兮山上那一院子的玫瑰花。

      嗯,那都是做玫瑰花羹的上好食材。

  • 作者有话要说:  嗯嗯,男主和女主相遇了,可是,可是,哎,女主啥记忆也没有了喔,捉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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