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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第 41 章 忙碌时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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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日载阳,有鸣仓庚。
四月,正是春日融融的季节,村边的矮山坡上长满了蕨菜,香椿等野味。像这种野生野长,不用耗费人力,物力的东西是乡里人家的最爱。乘着兵荒马乱的春耕过去,村里的媳妇婆子正好歇口气,休养生息。当然,在家里躺着,吃白饭是不可能的,最好的活动当然是结伴采野菜啦,还能聚在一起聊聊家长里短。
特别是清明雨后,土里的嫩芽像是打了催生剂一样突突地往外冒,嚼在嘴里鲜嫩又脆口,正好让吃了一个冬天腌萝卜,白菜的人家换换口味。要是条件好一点的,比如说温家,隔天用香椿煎个鸡蛋,做个蕨菜蘑菇汤,更是难得的美味。
精明如温李氏当然不会错过这样难得的便宜,刚将儿子送走,就指挥两个孙女挎着家里的篮子去山上河边采野菜。
农家没有不实用的东西,什么都是特大号,就像这篮子,光高度就足足有四十厘米,可以装下一个硕大的东瓜。两个小女孩挎在胳膊上,篮子的底部就得在地上摩擦了,没得几天篮子就得穿孔。这样肯定不行,因此温李氏让两个孩子抬着篮子走,等中午装满野菜再抬回来。
子娴的衣服有些大了,拽在地上,手里又抬着篮子,走动间很不方便,而子蕙穿着精心裁制的春装,活泼又可爱,两人走在一起都不像是亲姐妹了。
温书怡摸着下巴看着,对裁缝事业又有了一份自信心。只要是女人,就拒绝不了漂亮华美的衣饰。更别说,淮南县并不穷,只要人勤快就有一口饭吃,差别只是吃得好吃得差。条件好点的,也能攒着钱让家里待嫁的姑娘去铺子里买身衣裳。而温书怡用的料子和铺子里是一样的,做工也差不到哪里去,细节方面更是精巧,还能根据顾客的需要调整。只要打出名声就不怕没生意。
在这个任何事以家、族为单位的社会,做生意之前自然是要禀告大家长一番的。温书怡将温李氏拉进自己房间,将自己的打算细细地说了一遍,自己的话自然会通过温李氏之口传进温父耳中。
温李氏想到自己,女儿还有孙女身上的衣裳,确实比外面铺子里卖的好。而裁缝不比其他别的生意,不仅不会让外人诟病,还能让人觉得这姑娘贤惠,在婚嫁方面加分。虽然温李氏不理解女儿这双连被子都缝不整齐的纤纤玉手,为什么在布上画出几笔,就能做出精美无比的衣裳,但这不影响她拍手称好。
不过她还是提醒温书怡道:“对你大嫂也长个心眼,别全盘地交托。财帛动人心,秋天收红薯的时候,媳妇婆子忍不住都会偷藏几根,更别说哗啦啦的铜板了,哪个能忍住不伸手。”
“娘,你就放心吧。”两人相视一笑。
对这个,温书怡还是很有自信的。乡下妇人对裁补衣裳多多少都会一点,但不管是做工还是设计都十分随意,透着庄稼人才有的质朴,走的是憨厚风。所以在祭祖的时候,温书怡穿的那件大红伞裙才能夺得头筹,受到众姑娘的喜爱。
好看的衣裳要是那么容易就做成,那还要裁缝,绣娘这些专业人士干什么,全都可以回家种红薯了。做衣服的时候,增一分,减一寸都是有讲究的,只有优秀的设计师才能将一个人的美完完全全地用布料体现出来。
温书怡自信,短期之内刘招弟还学不会这些。时间长了,可能会有心思聪颖,手工巧妙的媳妇学去了四五成,可那时自家早就打出了名头,贴上了商标。就算会被分流,生意也差不到哪里去,这就是正版和盗版的区别。温书怡便将乡下的生意全权委托给大哥一家,自己再去镇上开拓市场。
中午,温丝蝉找过来的时候,大家便坐在堂屋将话说清楚了。温书怡态度很是强硬,愿意就做,不愿意她就去找别人。听说,温丝蝉她两个嫂嫂的手艺也不错。
刘招弟本来还为大姑子写写画画就赚去一半还多的铜钱有些愤懑不平,再听到书怡说要去找别人,顿时什么气都没了。
自己几斤几两,刘招弟还是很清楚的,她做的衣裳除了针脚整齐细密一点,跟其他的村妇没什么差别。要是大姑子不愿意将衣裳交给自己来做,这二十文的铜板恐怕她也是赚不了的。
虽然刘招弟很想立马答应,但总忍不住将眼神放在一边假意用鸡毛掸子弹灰的温李氏身上。
温李氏咳嗽了两声:“答不答应,你自己给个明话,别让书怡她们好等。我也不是那等不讲道理的恶婆婆,只要每天将公中的事做完,空暇时间挣的钱随你们处置。对二郎,三郎是这样,大郎也是如此。手里有点闲钱也能给子娴,子蕙买点零嘴,甜糕,免得出去让人看着寒掺。”
听到这话,刘招弟瞬间眉开眼笑,喜意藏也藏不住,声音激动地说道:“娘,你放心。我不会耽搁家里的事,好好洗衣,做饭,伺候大郎的。”
温李氏语气十分傲娇:“这还差不多!要是为了几个臭钱,将家全丢开了,就是不尊妇德,我们温家可没有这样的媳妇。”
刘招弟听到这话,身上的寒毛瞬间竖了起来,连连保证道:“娘,家里的活我肯定会好好干的。”收敛神色,和书怡,温丝蝉商量事情也客气了三分。
晌午,温丝蝉交了一半定金后,便约定七天之后来看成果。
说话间,温父和温大哥扛着锄头从地里回来了,他们都是闲不下来的人。刚将秧苗插完,温父又在贫瘠的旱地撒了一块豆种,早出晚归地伺弄着。
温书怡一边往嘴里扒饭,一边想着要尽快将温丝蝉要的衣裳设计好。筷子突然戳到了一块深色,硬邦邦的物体上,温书怡敛神一看,是三哥带去书院的卤肉,什么时候跑到自己碗里来了。
温书怡惊疑不定地抬头,便见温李氏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然后点了点头。什么都明白了!温书怡一边将碗底抬高,做好掩饰将肉扒到嘴里,感动地几乎热泪盈眶。可以说,温李氏是温书怡穿越以来最大的收获。
温李氏是一个聪明,合格的封建家长,虽然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家庭,但对每个儿子也是尽量一碗水端平,否则温家三兄弟也不可能如此和睦。然而在平等的衡木之上,温李氏还会为自己这个女儿偷偷开小灶,这是相当不容易的。
而温书怡便是为这份不容易感动,然而更感动的还在后面。
这几天,温李氏时时盯着屋檐下笸箕里浴种的蚕卵,一天要跑七八趟,生怕出了什么意外。不过,还好,虽然每天都有一两只死亡,但都在正常范围以内。
自从温书怡给刘招弟讲解好该如何裁制后,刘招弟也没时间找家里人麻烦了。因为温书怡要求比较高,并且说过如果刘招弟不能胜任的话,她随时都可能找其他人合作,因此刘招弟做得十分小心,不敢有一点的差池。
温书怡检查过了,刘招弟认真起来,还像那么回事。等布料变成成衣之后,一定能达到自己想要的效果。也便不时时地督促着,隔断时间过来检查一遍。
这天温书怡靠在院子里的梨树下构思着新衣裙的款式,温李氏背着竹篓从外面回来了,四下查看了一番,发现没人后,神神秘秘地将温书怡拉进了房间。
关上窗户后,从竹篓里拿出一个长形的木盒子,将盒子打开一股中药的清香味迎面扑来。
温书怡看过去,只见里面放了三四十来颗桂圆大小的药丸子,通体黑漆漆的。
“这是什么?”温书怡疑惑地问道。
“人参女真丸!是从隔壁村那个老大夫那里买的。”温李氏一边慈爱地将温书怡鬓间的长发挽至耳后,一边说道,“那老大夫也算是个有本事的,以前在镇上的同仁堂坐诊,对一些妇人的病很有一套。他炮制的这个人参女真丸,据说是用人参,丹参,当归,白芍,淮山,桂圆,红枣等药材炮制成的。能养女人的气血,适合还未出阁的小姑娘,很多官家的夫人,小姐都去他那个庐里求药。我想着书怡你的身子总归是单薄了一些,便也去求了一个疗程的丸子。你放心,都是补身子的,吃了没害处。要是吃得好的话,便再接着吃两个疗程,将身体养结实一些。”
“这…药丸…很贵吧?”温书怡张大了嘴巴,有些结巴地问道。
一听这话,温李氏顿时柳眉倒竖:“贵死了!这样一颗差不多就要三四文,还不让人讲价,跟强盗有什么差别。”说着心疼地捂紧了胸口,“这丸子每天都要吃,可别浪费了。要是没看到效果,非得找那匹夫算账不可。”
“娘~ ”温书怡拉着温李氏的手,旋即从枕头下的木盒里抓出一把碎银子和铜钱,就要往温李氏怀里塞,“家里少了这么大一笔钱,爹和大嫂他们肯定会发现的,娘你把这钱添进去——”
温李氏拍了拍温书怡的手臂:“说什么傻话呢!你还没出阁,吃用家里都是应该的。家里的钱都是娘在管,这点账还不能抹平?你这点钱就留着以后做私房,在家里好好吃饭,养好身体就是最好不过了。”说着嗔怪地瞪了温书怡一眼。
“时间不早了,也该做晚饭了。”离开前还提醒了一句,“药丸记得吃,可不便宜。要是吃地不好的话,也要跟我说。”
走出房间后,属于温李氏的大嗓门在整栋房间里回荡,伴着烟火气,温书怡只觉得心里暖暖的。
忐忑的三天过去,温书怡养的一百来只实验蚕,经过浴种,有六七只自然死亡,成为了空壳。成活率在百分之九十二以上,这样就差不多了。
要知道蚕并不好养活,禁忌颇多,稍有不慎便会造成大批量的死亡。往年,即便顺顺利利最后的成活率也不超过百分之六十。
温家每年保留的蚕种有两万多只,浴种剔除掉一千来只,温父还是能接受的。看着经过浴种,进入温暖室内后,率先从大眠中醒来,缓缓蠕动,吞食桑叶的春蚕,温父大手一挥,让温大郎和温母将室内的蚕种都搬去屋檐下,温书怡从旁指挥。
一进入工作状态,温书怡便要求严格,气场全开,从檐下的位置到每只蚕种的间隔都细细把关。温书怡要求越多,温父信心越足,因此干活时毫不含糊。而心不甘情不愿的刘招弟因为被温李氏警告过几次,在加上大姑子在一边看着,也不敢做什么小动作。大家忙得热火朝天,看起来十分和谐。
温父见识过蚕卵经过浴种后迅速醒来的状况,便和温书怡商量着这桑叶是不是也地尽早准备起来。两万只蚕并不像温书怡养的两百只,可以当场准备桑叶。蚕种经过大眠之后,胃口十分之好,一只蚕种几乎可以吃下两片桑叶,而等蚕大眠之后再去准备就来不及了。
温书怡有些为难地说道:“爹,蚕经过大眠,体内水分不足。前几天,最好直接吃沾有露水的新鲜桑叶,这样得到的丝才有光泽。等头天过去,又要将叶子上的水悬干才能喂食。”
温父皱着眉头,拿手中盛有清水的碗磕在桌子上,最后做出决定道:“那天所有人寅时起床,将桑叶都预备好。也就辛苦那么一天,没睡好的等中午再休息。”
这几天刘招弟都忙着做温丝蝉的新衣裳,每天睡得都很晚,就靠着早上那点时间补补眠,听到这话就有些不乐意了,觉得爹娘都和大姑子一起瞎折腾,但又不敢光明正大地挑战温父的威严,只低声问了一句:“那时候,天还是黑的,怎么采桑叶啊?”
“怎么采不了?到时候我在旁边支个火堆,不就看见了吗。你这婆娘每天就知道偷懒,要是让我知道你不尽心,非剥了你的皮不可。”温李氏狠狠觑了一眼,刘招弟吓得缩回头去,不敢说话。
“好了,就这样决定了。”温父打断了两人之间的眉眼官司,看着大儿子冷声说道,“大郎,你好好管管你媳妇。一家人同心,事才能办得好,别整出什么幺蛾子。”温父平时对家里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从来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当他觉得会影响到温家的发展时,便会毫不客气地提出来,一点都不给人留面子。
温凯旋听到父亲的训斥,脸变得通红,像一只煮熟的鸭子,老老实实地低头认了错。等散场后,便拉着刘招弟的手,大跨步地朝房间走去,刘招弟步子较小,跌跌撞撞地跟在身后。不一会儿,房间便传来噼里啪啦的声音混杂着刘招弟的啜泣声和温大郎闷闷的语音。
屋外,温李氏拍了拍女儿的肩膀:“回房歇着吧,你大哥有分寸。”一边坐在小凳子上的温子蕙也拉紧了姐姐的手,不让她回房间。
等晚上吃饭的时候,温大郎脸上多了几道指甲的划痕,坐在温父下首,憨憨地笑着。也不知道温大郎怎么跟刘招弟说的,她彻底老实了,小媳妇样跟在温大郎身边。饭后抢着洗碗,不带一刻拖沓的。
三日后清晨,一家人披星戴月地起床了。正值春分时节,昼夜温差较大,一推开门丝丝寒意萦绕在身上,汗毛瞬时竖起,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温李氏从红木柜子里找出秋天的薄袄,让家里几个女人披上。温父和大郎常年劳作,身体健壮,倒是对这样的冷空气适应良好,背着装桑叶的藤筐便出门了。
温李氏害怕两个不大的孙女出门会冻出病来,请大夫吃药浪费银子,便让她们在家里做好饭菜等大人回来。
因为穿越以来良好的作息,凌晨三点爬起来的温书怡还睡眼惺忪,等挽着温母的手走过一段路,吹了一脸冷风后,彻底清醒了。抬头,弯弯的玄月挂在天空的一角,散发出淡淡的幽光,很好看但是不亮,远处一棵几人合抱的高大樟树在黑色的幕布中显出黑黢黢的影子,凌天矗立着。
四处一片寂静,只听见温家几人沙沙的走路声和几声清脆的蛙鸣,显得村庄更加空旷。温书怡无端想起了王籍的那句“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的诗词,和此刻的场景何其地相似。
华国古代诗人真是一个感触细腻的群体,任何一样事物都能书出不一样的感觉。就像村口的那棵樟树,在黑夜中遗世而独立的姿态让温书怡想到了王维的《辛夷坞》,木末芙蓉花,山中发红萼。涧边寂无人,纷纷开且落。两者虽然一是花,一是树,但那种无一丝人工雕琢,自在悠闲的样子却是一样。
正在温书怡胡思乱想之时,温家五人来到了桑树地,就栽在村子的小河边。据温书怡的记忆得知,这些桑树都是通过压条法繁殖的。
每年冬天,村里的小孩子会用长长的竹钩将桑树上的侧枝拉下来,接近地面后,用土压住枝条。第二年春天便会生根,然后剪开移栽。用压条法繁殖的桑树与用种子种的桑树不同,无法开花结果,长出的叶片十分茂盛。村里人种植大量这种桑树,就是为了喂食春蚕。
村里也有一些人家为了给孩子添一些零嘴,专门找了桑树的种子种植在家门口,立夏的时候便能摘下熟地发紫的桑葚。含在嘴里酸酸甜甜的,汁儿将手指都染成了紫色,每年温李氏都会摘下一些回来给温书怡尝尝鲜。
温书怡站在河岸边等待的时候温大郎已经找了一些木棍,将火堆生出来了。火红的光一下子将黑暗划破,蹿得老高,被夜风吹得摇曳生辉,温书怡看见温李氏口中呼出来的热气在火光中慢慢消散。
温李氏将女儿拉到火堆边坐下:“书怡,你就在这儿烤烤火,别让它熄了。我和你爹他们去采桑叶,你注意一下我们采的方法对不对。”
温书怡想了一会儿说道:“没什么需要注意的,别把枝梗混进去就行了。娘,我也和你们一起去采吧,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也可以早点采完。”
“你从小没干过这个,手脚不利索,还不如帮忙看着火,也能让我们看得清楚一点。”温李氏一点没客气地说道。
温书怡捏了捏垂下来的一缕青丝,有些不好意思,自己确实容易帮倒忙,便点头道:“好,那娘你们去采桑叶吧。”
不管是温父,温母还是大郎夫妇都是干惯农活的,采起桑叶来又快又好,不一会儿便装满了一藤筐,温书怡在林子旁边捡了一些干枯的树枝和叶子将火烧得旺旺的,火光让温家人将面前的桑树看得清清楚楚,增加了他们的效率。
等天边破晓,一丝微光泄露的时候,温家人已经将带来的几个藤筐装满,也足够家里的蚕种吞食。温书怡将面前的火堆熄灭,和家人背着框子往蚕室而去。
不用温书怡提醒,大家便分工合作。温母带着刘招弟将新鲜的桑叶剪成两三厘米的条形,温父和温大郎将放在屋檐上的笸箕端入蚕室,检查一番后有一千六百多只经过浴种死亡,成活率也在百分之九十二左右,数据没有什么异常。
将桑叶厚厚地在蚕种上铺上一层后,温家所有的人都舒了口气,事情总算做完了。
家中,子娴和子蕙已经将粥煮好,蒸上几个白心的红薯,远远的见到爷奶回来,连忙跑回灶房将红薯,腌萝卜依次端上桌摆盘。
喝上一口浓稠的米粥,温李氏感觉身心都舒畅了很多,忍不住赞叹道:“子娴,子蕙两丫头也长大了,不愧是我们温家的姑娘,做起事来干净利落,以后奶肯定给你们找个好人家。”
温子娴还有些不好意思,扭捏着低下了头。温子蕙便爽快多了,脆声道:“谢谢奶。”
温李氏笑得眼角的皱纹都浓密了许多,哈哈笑道:“子蕙这是心里有成算!大郎,你听到没有,以后可得好好攒钱,给子蕙挑个好的。”
温大郎憨憨地抓了抓脑袋:“以后两个丫头的亲事,还要麻烦娘拿主意,娘挑人的眼光错不了。”
温李氏笑意更浓了,温父也露出一丝欣慰的表情,温大郎说这话代表对父母的信任,也不枉自己处处为老大家的打算。只有刘招弟含着筷子,刘海遮住的眼睛阴郁郁的。
事实证明人的潜力是无限的,也因为害怕时间长了生出变故来,在忙碌的养蚕期间刘招弟七天便将三条裙衫都做好了,针脚缝得十分细密,一点都没偷工减料。温丝蝉带来的布料虽然有些老气,但因为款式新颖,剪裁合体,穿在身上有一种别样的美感。
温丝蝉换上新衣裳后兴奋地在屋里转着圈圈,裙角飞扬,眼睛亮晶晶地说道:“书怡,你真是太厉害了,一点都不比成衣店里卖的差,我要是穿出去肯定很多人会找你定做的。”
温书怡笑得文雅:“你喜欢就好。”
刘招弟在一旁搓着手:“那这尾款——”说着语气顿了顿,后面的意思大家都明白。
“喔,我差点忘了。”说着从荷包中掏出铜钱,递了过去,“钱货两清,互不相欠,你也别杵在门口了,我要和书怡说说话。”
收到钱的刘招弟相当爽快,立马扭身,还细心地帮温书怡将木门带上了。
温丝蝉一边将新衣裳依依不舍地脱下来,一边和温书怡聊起了村里的八卦,语气激动又震惊地说道:“村里出了那样的大事,你竟然还不知道,村里都传遍了。”
温书怡茫然地摇摇头,问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这些天温家人专注于养蚕,按照温书怡的要求,不仅每天要勤换桑叶,还得将叶片上的露水挂起来风干,那工程量不是一般的大,一家人累得够呛,连两个侄女都被指挥着洗衣做饭,哪有时间关注村里的新鲜事啊。没见到,刘招弟为了赶制新衣,眼眶下起了一层青影,脸色肉眼可见地憔悴了。
温丝蝉兴奋地将自己知道的一口气全说了出来:“是田桃花啦!她不知道从哪里救回来一位贵人,你是没见到,那通身的气派,连那些乡绅都比不上。本来桃花还想瞒着她家里人的,结果偷家里粮食的时候被发现了,现在那贵人被请到了她家里。我爹还代表村里人去田家慰问过了,据说来头十分大,好像很避讳的样子,我问过好几次,爹爹都没告诉我。”说着声音带着一点小小的失落。
温书怡恍然想起,这人大约就是男主了吧!事情怎么会闹得人尽皆知呢?
要知道原小说中,女主将男主捡回去后,悉心照料,一直到男主的属下找过来村里人才猛然发现温家还藏了个人。因为这事,村长和几位族老觉得温家私心太重,虽然碍于温三郎的面子没有撕破脸,但好感度直线下降,因为他们压根不相信温父温母不知道女儿藏人的事。
但那时候两老最疼爱的女儿也就是原主,看中了男主萧鸿羽那通身的豪气,觉得他是难得一遇的贵人,便乘着萧鸿羽受伤,脑中淤血未消,双眼暂时失明的时候冒领了妹妹的救命之恩,哪想到女主早留了一手,偷昧下了萧鸿羽的一块贴身玉佩。等萧鸿羽眼睛好起来的时候,便见到端着药碗,清清雅雅,像个小仙女一样站在床头的原主,顿时因为救命之恩的三分好感化作了浓浓的爱慕。
作为男主萧鸿羽的家世也并不简单,因军功起家,祖上战功赫赫,被太-祖皇帝赐下恪靖候的爵位。萧家每一代都十分骁勇善战,萧鸿羽更是文武双全。他的父亲当年在夺嫡时为当今挡箭身亡,因此陛下对萧氏一族很是信任,此次萧鸿羽也是为陛下查探消息,归去的途中遭奸人陷害,流落到这个小山村。
萧家荣耀,权势,财富什么都有,根本不需要娶一个高门贵女锦上添花,平白惹陛下忌惮,而且原主也并非是一无是处,她有一个知分寸,懂进退,政治明锐度高,未来有无限可能的三哥。
多方考虑后便带着原主去往京都,不顾母亲,祖母,也就是萧府大夫人,太夫人反对,将原主娶进门,成为萧家主子。简直就是三级连跳,鱼跃龙门,羡煞京都多少大家闺秀。然而,等女主投奔萧家后,原主就成了她手中的一把刀,对准后宅的两大巨头,最来原主也被当众揭开了冒领救命之恩的秘密。两败俱伤,女主得利。
温书怡早就从温书宛日常的一些小细节中察觉出她救下了男主,本来温书怡还害怕温书宛将人藏在家里,最后女主拍拍屁股走人了,温家人还要应对族人们怀疑的目光。但,温书怡将家里上上下下,每个角落都仔细检查了一遍,并没有陌生人入住的痕迹。
温书怡并不想和男主扯上关系,见不会影响温家后,便专心养蚕致富,不再过多关注。要不是温丝蝉今天说了这么一出,温书怡差点忘了男女主的破事。
身边,温丝蝉还在叽叽喳喳感叹道:“那位公子出手可真阔绰啊,身上随随便便一样佩饰就当了上千两银子。如今田家每日里宰鸡烹鸭,香飘十里,好不热闹。对了,我见你妹妹白日里也待在田家,和桃花一起照顾贵人。田家得了那许多好处,你妹妹有没有得啊?能不能拿出来让我见识见识,田家也不知道藏到哪里去了,连说都不让人说。”说着带着不屑与艳羡压下了嘴唇。
温书怡回过神来,说道:“这我可做不了主,不管书宛有没有得到好处,那都是她的东西。”
温丝蝉张了张嘴,要说什么,但想到温家姐妹两如腊月寒冰一样的关系,怕书怡误会自己想与温书宛交好,忙搂着温书怡的胳膊说道:“是我想差了,看一眼有什么用呢,又不能拿回家换成银子,我才不羡慕呢。”又有些愤愤不平地说道:“你妹妹也真是的,在外面得了好处,就一个人独吞。要不是她姓温,有我爹,族亲们的庇佑,拿东西的第一天就得被人抢走。神气个什么啊!”
温书怡不想和温丝蝉讨论女主的事,撇开话题问道:“村里还有强抢的事?我怎么不知道?”
温丝蝉还觉得书怡有些大惊小怪:“这事哪个村没有?只要不闹大,族长他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远的不提,就说村东头住的那个田桩子,他哥嫂就是受不了他偷鸡摸狗的脾性,才将他分了出去。像我们这些男丁多,底子硬的人家他不敢来,尽盯着那些孤儿寡母,没人照管,又与族里关系不好的。”
温书怡皱眉:“就没人管管?将他告到衙门里。”
温丝蝉嘻嘻笑着,有些无可奈何地问道:“怎么告?田桩子做的事又不大,左不过摸个鸡蛋,偷点米粮。请个状师,写张告贴,都不止这个钱,估计读书人也不愿意接这样的案子。再说,凡事都要讲个证据,东西都到肚子里去了,谁还知道是谁的。村里人都沾亲带故,田桩子虽然混,村里人不愿意搭理,但他老娘,哥嫂会做人,和大家关系不错。怎么说都是沾亲带故的,我嫂子还姓田呢,没犯到自己头上,谁愿意去做这个人证。要是告出去,恐怕还会被倒打一耙,谁让她势单力薄,只要不过分,也只能忍下来啰。”
温书怡被温丝蝉一解释便转过弯来了,哪怕是在崇尚人人平等的现代,没权没势的老百姓都不愿意官司缠身,更何况是在这么一个将人分三六九等的古代,你弱小,没家族庇护本来就是原罪。不然,那些从小被卖到娼妓馆,身世凋零的女人又做错了什么呢。
最后,温丝蝉还像大人一样感叹了一句:“所以说啊,还是在自己村里好。”
温书怡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温丝蝉说话,一边想着剧情问题。因为田桃花横插一脚,恐怕女主发展也没有小说中那么顺利了,毕竟救命恩人多了,功劳也会被分摊。就比方说救命之恩以身相许,两个人救的,许哪个,最后估计也只能每家送些财帛。
温书怡皱着眉头,突然觉得小说剧情有些违和。女主重生回来之后,明明心里清楚,甚至留了一手,为什么还要眼睁睁地看着原主将自己的救命之恩冒领,十里红妆地嫁给男主。
难道仅仅只是为了让原主挡刀,砍向萧府的两大巨头。但又不对,男主不是那些靠着祖上荫蔽,花天酒地的纨绔子弟。他有能力,有担当,志在朝堂,不圉于内宅,对祖母母亲孝顺,但不会言听计从(否则也不会娶原主)。女主嫁过去,虽然会受点言语上的委屈,但不会过分。只是这样的理由不足以让女主让出原配的位置,屈居继室,永远低原主一头。除非无可奈何,非要如此。那又是怎样非要如此的理由?
温书怡抓破了脑袋都想不明白!
一旁的温丝蝉眼珠子转了一圈,突然兴奋地说道:“书怡,你还没见过那位住在田家的公子吧?不如我们今天一起去看看。那样好看的人,不见一眼,可惜了!”温丝蝉越想越觉得这主意不错,恨不得马上就出发。
温书怡也有点意动,她还不知道男主长什么样子呢。
又想到自己竖立的“不插手男女主关系”的原则,有些犹豫地说道:“我下午还要采桑叶,喂蚕,没时间——”
话还没说完,就被温丝蝉打断了:“我也要喂啊。咱们就在采桑叶的时候,顺便看一眼,保证不耽搁什么。你还不相信我吗?”胸脯拍的砰砰响。
温书怡被说服了,主要是她真的想去看看男主长什么样。虽然知道好奇心害死猫,但依旧心痒痒:“那中午吃完饭,我们一起去。”
心动不如行动。
温书怡吃完饭后,便背着自己的小篓子和温丝蝉在村口集合了。在去往田家的岔路上,远远见到三个小姑娘也背着竹篓,往这个方向走来。双方互看了一眼,就明白了各自的目的,左不过为了住在田家的贵人。
乡村生活就像一潭平静的湖水,平时里面的鱼吐个泡泡都能激起一圈涟漪,更别说贸然扔下一块大石头。谁不想多看两眼增加一点谈资。
这些姑娘都是上次清明节和温书怡结伴同行的,平时大家在一个村长大,纵然平时接触的少,见了面也会互相打个招呼,再加上清明节说话的交情。温红,温杏子,李雀对温书怡,温丝蝉的感官还是很好的。
三人中,温红年岁最大,性子贤良沉稳,是温杏子的姐姐,见到两人后笑着招呼一起上路。温书怡也客气了几句,便一路笑闹着继续往前走。
其中温杏子年纪最小,十分跳脱,好奇心旺盛,什么想法都显露在脸上。走了一段后,温杏子终于憋不住了,好奇地问道:“书怡姐姐,那公子给了你们家多少银子啊?有田家的多吗?”
温书怡还没答话,温丝蝉便跳出来说道:“什么银子啊?这么大的事书宛都没和叔叔,婶子说一声,还指望她把好处拿回家?要不是我串门子,书怡还蒙在鼓里,都不知道村里来外人了,我就不喜欢书宛,心眼比筛子还多。”
“书宛没和家里说?”温红诧异地看向温书怡,虽然她觉得李婶有些偏心眼,但这么大的事还是应当禀报父母。
温书怡摇了摇头,没说话。她心里对温丝蝉多了几分感激,有些话还是说清楚的好,免得以后出了什么事,村里人还以为一家子都参与了进去,没个安生。
温杏子声音有些吞吐地问道:“是不是书宛忘记了?亦或者她只是耍耍小性子,就像我不开心的时候就喜欢藏起来不让我娘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