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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州学 堕落的深渊 ...

  •   “生儿。你知道你娘亲是谁吗?”

      一个妇人,穿着粗麻布衣,坐在灿烂的夕阳下。黄昏如金,摄去周围所有的光亮,只给她蒙上层灰蒙蒙的暗影。她低头,认真地做女红,不时抬头看向地面上的四岁小儿,咧嘴笑笑,叙述她的故事。

      “我的娘亲?我的娘亲,难道不是于妈吗?”

      黄毛小儿头发乱糟糟地披在身上,葡萄籽般黑的大眼睛水光盈盈。他右手拿根木棍,在土地上一笔一划地书写着什么。定睛一看,才识得是歪歪扭扭的两个大字:余生。

      妇人摇摇头,笑意温柔地可以掐出水来:“不是哟。生儿的娘亲,是世界上最英勇的女子。”

      “最英勇的女子?!”余生的眼睛忽然睁地老大,扔了木棍,将脏手和衣擦干净,这才抓住于妈的衣袖,踮着脚尖,几乎都要喊出来了:“那我娘亲,她、她叫什么呀?生儿最佩服英勇的人。生儿什么时候能见见她呀?”

      “我不知道她姓甚名甚,也不知她从何而来。”夫人放下女工,移去椅子,握住余生的双手在他面前蹲下,缓慢地说:“可那天,你娘亲她抱着你,一步一步走进了村口。她第一个看见的就是我。她就踉踉跄跄地撞在我怀里,把你递给我,这才晕了过去。

      “就是那时候,你娘她在我耳边说了两个字。”

      “哪两个字呀?”男孩眼睛忽闪忽闪的,满是好奇。

      “我听见她说‘余生’。”妇人用一只手,慈爱地抚摸着余生的头发,眉目间尽是疼惜:“她说完,就躺在了地上,不省人事。”

      于妈两根清秀的眉毛突然扭在一起,眸里是无尽的惋惜。

      “再后来,我跟你王伯把她安置在家里,从锦州请了个郎中。可没等郎中到这儿,你娘她就……她就西去了。

      “那两日,你娘醒着的时候,会告诉我她是怎样抱着你,从十里外一步步不休不眠地走到这儿的。”

      她还说了很多。比如,那两个混蛋是怎样作践自己的。她是怎样在山溪里洗完澡,望着悬崖上的新阳,又解开衣襟给哇哇哭泣的婴儿喂奶,毅然转过身,头也不回地下山的。

      于妈没说那么多。于妈不忍心说。潺潺的泪水早已噎住了于妈的嗓子,再也无法发出声音了。

      余生不希望于妈不高兴。他知道于妈是因为自己才不高兴的,于是皱起小脸,扑进于妈怀里,安慰道:“于妈……于妈不要不开心。娘亲走了,还有于妈陪着生儿呢。生儿不会孤单的。”

      “好孩子。”

      于妈抹去泪水,握住余生的手,提着胡床和未做完的女红,进屋去了。

      王伯跟于妈,结为夫妻已十余年之久,可就是没有孩子。所以才会把捡来的余生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疼。余生本以为,这样的日子会持续很久很久。可在他五岁那年,来了个不速之客。

      大梁三年,柳丞相举兵谋反。刺死龙椅上的十岁小儿,披黄衣束金冠,改国号王鼎,自称为王。群臣不服,纷纷策反。各地叛乱不断,而战火也烧到这西南一方小小渔村。王伯跟于妈也收拾了行李,带着余生,跟随村民往北方逃去。

      一个女人,在自己尸骨未寒的丈夫身边,产下一名哇哇啼哭的男婴。临危之际被一官兵搭救,随即弃子潜逃。

      于妈见他可怜,便收留了他。发现男婴襁褓中有一方“石”字写成的丝帕,便以“石”为姓,以“令”为名,唤为石令。

      余生怒气冲冲,碍于于妈不敢发作,只得用一双眼盛了所有怒火,恨不得化成两股热气喷在那男婴脸上。

      可孩子总是善变的。余生发现,自己这个弟弟笑的还蛮可爱,就大度地原谅了他,不再对他嫉恶如仇了——反而捧在掌心跟宝似的,“令儿”“令儿”叫的比谁都甜,好吃的好玩的都先给弟弟,然后才会想着自己。每当石令赌气不想吃饭时,余生这个当哥哥的就端着碗筷跟在石令后面,哄着说什么“令儿吃了饭,哥哥给你讲故事”“令儿喝了这碗稀粥,给给带你看皮影去,好不好呀?”于妈王伯很是欣慰,常常说:“这哥儿俩,比亲兄弟还亲呐!”

      于妈是大家闺秀,识得几个字。闲来无事,她就依着嫁妆里的几卷《女德》教余生和石令识字儿。隔壁的刘婆子见了,笑道:“男孩子学《女德》成什么样子!我认识一个教书先生,在三里外的大河村办了个学堂。我帮你给那先生送去几只鸡,让这俩孩子去试试,怎么样?”

      八岁的余生和三岁的石令,背起摇摇晃晃的小竹篮去上学堂了。两个人都很听话。特别是余生,学的比谁都快,都好。四年后,教书先生来拜访王伯于妈,说自己的毕生所学,都已悉数教给了余生。此子资质甚佳,半途而废岂不可惜,就建议余生在三日后去锦州城参加州学的考试。王伯当即同意。拉着余生驾着牛车进了锦州城,住上三日。等余生考试完毕,这才美滋滋地回了村。

      一月后,州学发来帖子,说余生考中了州学。五日后启程前去,不必考虑衣食住行,州学自有安排。

      王伯大喜过望,给家里开顿荤,给余生备起笔墨纸砚,五日后又载着余生去了锦州城。

      余生前几月每逢休息就回来看看。可往后,只能一年一回了。书信上的借口五花八门,最常用的有“功课多”“课业忙”“有书帖要摹”这几个。而他自己呢?早被锦州城的繁华迷晕了头,不知何为“读书”二字了。每晚都跟着那群高官子弟夜夜笙歌,清晨拖着疲惫的身躯去州学,见到课桌就趴下呼呼大睡。

      石令见到余生的次数越来越少,最后只能搬个胡床坐在门廊下,专心背书,时不时抬起头,眼巴巴望着锦州城的方向。

      这年锦州城的学子再回来,石令已经十二了。

      “这绸衣你哪儿来的?嗯?在锦州不好好读书,学会拿着钱去花天酒地了?”

      学子的青绸衣被王伯死死抓在手里,紧绷着丝线,似乎马上就要断裂。

      “王伯,这是同窗送给我的。他家的绸缎用不完,见我衣服少,就送了我一件。王伯,您别生气,我真没有花天酒地……”

      余生似乎换了一个人。他的语气,他的一举一动似乎都稳重了许多。不变的,只有眉宇间的一点少年气儿。

      “哼,料你也不敢。”王伯收了拳头,面上通红的怒气还未消去。石令听到动静,急急地跑出来,见到那人却又恍然刹住脚步,惊喜地睁大了眼睛。

      那是怎样的公子啊。一袭青衣,冠带飘飘,背手朝自己一笑。霎时秋叶簌簌,红枫飘扬,细长的眼角勾起笑意,仿佛世间只容得下这一抹笑颜。

      “噗通”“噗通”“噗通”

      心脏跳动着,似要跃出心房。

      石令面上浮起一层不易察觉的红晕,垂下眼帘。他不敢再多看那人几眼。他觉得,自己配不上这样的哥哥,这样的余生。

      “大哥。”

      余生有几分惊叹。一年不见,自己的弟弟倒是窜高了不少,肩膀的棱角也足以撑起自己松垮的旧衣了。他走上前,亲切地拍拍余生的头:“令儿长高了不少。好好读书,将来肯定比我有出息”

      说罢一声长叹,进屋去了。

      石令站在原地,两双脚似乎被定住了,直到于妈喊自己吃饭才恋恋不舍地回屋。

      还没碰到门槛,就看见了匆匆走过的余生。他赶紧抓住余生的袖子,随即一声惊呼,差点没被石头绊个狗啃泥。他跌跌撞撞地直起身子,仍紧攥着一角滑溜溜的丝绸,

      “哥、这么快就走啦?”

      余生点点头:“嗯。晚上还有功课要补。你也早点歇息。”

      说着,就拽走了那角丝绸。慢悠悠地,顺着蜿蜒的村道,追逐已逝的落日,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石令被王伯拉进屋。麻木的他刚端起饭碗,一个消息就如石子入水,炸开朵朵涟漪水光,掀起层层波浪。

      “三日后,胡人会打到这儿来。你哥让王伯带着我们去中州避一避。那儿有朝廷军队驻扎,想来会安全些。”于妈满脸倦色,眼眶通红,似乎下一秒就能哭出来。

      “那我哥呢?我们走了,他怎么办?”石令面上是十分的惊讶。

      “你哥说,他要去参军。去打仗。打胡人个落花流水,跟随军队收复失地,然后入朝为官,要重振华夏风采。”

      石令的拳头紧绷着,指甲死死镶进肉里:“他真是这么说的?”

      于妈心如死灰地点点头。

      刹那间天旋地转,屋内的摆设都拖着长长的尾巴,旋转,旋转,扭在一块。十二岁的少年又想起那抹秋风中的少年。温暖,亲切,却又蒙上一层疏离。

      那是他的哥哥。他即将远征、说不定就会战死沙场的哥哥。

      清冷的月色照进屋里,被窗的花纹分成格格亮光,落在枕头上,落在少年散乱的发上,为空气里的尘埃镀上层淡淡的银芒。

      少年啜泣着,泪打湿枕头,落下染成一片的斑点。

      他忽然觉得,自己再也见不到哥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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