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楔子 相遇 ...

  •   一 、楔子——相遇

      孤儿院门口,一个修长的身影静静的倚在门口的树旁,眼神追逐着一个扎着一束马尾的小女孩,粉嫩的小脸上有些脏脏的,一双漂亮的眼睛中是平静的海洋,她开心地对着几个孩子笑着,膝盖处有擦破的痕迹,听着一个约莫八岁,穿着公主裙的小女孩的娇斥,圆圆的苹果脸因为骄傲破坏了她原本的可爱,其余的差不多都是八九岁大的男孩子。他们唯一相同的就是身份了,那就是他们都是孤儿。

      他们在玩着游戏,笑着,闹着,只不过,玩耍的人不包括那个衣服有些破烂的女孩而已,但此时,小皮球滚出了他们的游戏圈。

      “喂,你!还不去捡球。”穿着公主裙的大女孩傲慢的朝站在一旁扎着马尾的小女孩吼着,小女孩乖巧地点点头,马尾在脑后划着弧度,折射出阳光的七彩绚烂,眼神却在转身的瞬间蓦地平静了,径自地跑向滚动的皮球。

      呆楞于女孩发间耀动的光芒,林慕对这个看起来很早熟的女孩十分的好奇,呵,一个不
      象小孩的女孩!

      不过,林慕并没有在门口待得太久,毕竟他今天是为了公事而来,他不想也不能让无关紧要的事耽误了正事。

      ……

      “那孙院长,预祝我们合作愉快!”林慕伸出右手,和孙院长相握。

      和院长谈完公事之后,他脑中竟然浮现出那个马尾丫头的身影,不自觉的提出想要收养一个孩子。

      “林先生,你想要收养一个孩子?”孙蔚芳十分惊讶与疑惑,不能怪她会疑惑,毕竟林慕太年轻了,才二十二岁,且英俊不凡,这个时候的男人谁不是意气风发,潇洒恣意,怎么会想要收养一个孩子来当他的累赘呢?

      “呵呵,放心吧,孙院长,你不必怀疑我的诚意,我是真的想要收养一个孩子。”林慕看出孙院长眼中的疑惑,难道他的外表这么难让人信服?!虽然最主要的原因是那个孩子引起了他的兴趣,可是他是真的很有诚意的啊!

      可能是真的感觉到林慕的诚意,孙院长从抽屉里拿出一本相簿,边翻边问着:“林先生,你来看看吧。你喜欢什么样的孩子,哪个年龄段的,男生还是女生?……”

      孙院长吃惊的同时还有一丝高兴夹杂期间,不断地问着林慕想要收养什么年龄段的,男孩还是女孩……等等的问题。

      待她翻了几页之后,林慕伸出修长的手指,指向照片中沉静的女孩,“就她!”

      孙院长盯着林慕手指向的人,表情变得有些奇怪,是不舍,心疼,安慰,总之,给林慕一种奇怪的说不出的感觉,不过,他没有放在心上,只因为他可以好好的研究那个让他感到有趣的女孩了。

      “她?你想要收养这孩子么?”

      林慕眼中闪过一丝兴味,“怎么,不行?”

      “恩,没……没有,只是想到这孩子两岁来到这里,已经都六年了,终于有人肯好好的照顾她了,我我……我很高兴,”孙院长用手拭了拭眼角的湿润,“希望林先生你能好好地待冉冉!”

      说话都结巴了,看来这次应该是一个好玩的人吧,“那是当然的,孙院长,你就放心吧!”林慕答道,“今后我会好好的照顾她的。”

      “那我就放心了,”孙院长安慰地笑了笑,走向办公桌,拿起电话,“小陆,叫冉冉来一下。”

      一刻钟的时间,门的方向传来礼貌的敲门声,“进来。”

      “孙院长,您找我。”嫩嫩的童音从眼前的小人儿口中传来。

      林慕看着他选中的人,白嫩嫩的小脸上已经没有刚才脏脏的痕迹了,擦破的衣服也换成
      了朴素干净的。

      “冉冉啊!”孙院长慈爱地看着抬起头的小女孩,手摸了摸她的头发,“这位叔叔很喜欢你,想要你当他的家人,好不好?”

      此时,林慕也看着他选中的女孩,没有一般孩子的活泼,沉静得让他怀疑这是不是一个八岁的孩子,眼神没有因为他的存在而慌乱,最让他印象深刻的长发此时正安静的梳成了一个公主头,相貌很是清秀,不得不承认,这个小家伙真是长得不错,长大后肯定更是迷人吧。

      冉冉——也就是院长口中的小女孩,将视线移向男子,沉静的眼神打量着林慕,然后转过头对着孙院长,天真地笑了笑,“好的。”

      看着冉冉那张笑脸,林慕突然一阵心疼,他蹲下身,一把抱住了她,娇小的身躯微微颤抖,却异常的温暖了他。

      冉冉,他的冉冉,是的,他的,属于他一个人的,从今天开始,她就是他的。

      “冉冉,从今天起,你就是林笙。”

      就这样,冉冉成为了林慕的小孩。成为了林笙……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