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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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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那个男孩子的想念啊,先是一点点的,有时候出来一下,真得是悲伤得无法想起来了一般。再一点点的松动之下,倏地不知不觉得就到了顶峰——
自己恢复了。
多日的阴霾在一个口子一个口子的阳光下,扯碎了。
紧接着自己可以逃离那所学校了,不用住校是一件多么欢欣雀跃的事情呀。还有就是自己变好了,数学变好了,选了文科,成绩变好了,痘痘一粒粒消下去,脂肪一寸寸消失了。
那段时间,我有时候连梦里都是可以笑出声儿来的呢。
再见到他,我其实还是有丢丢儿不开心,因为他长高了,带着眼镜儿的他,就像是自己读过的小说里的男主角。
一次出操他看见自己,像自己打了招呼,他说“变好看了”,就那么一句,或许只是寒暄,我开心了一整个星期。
理科班的他在楼上两层,文科班的自己并没有任何理由去找他,这真是一件遗憾的事情。更糟糕的是,自己并不会主动到去楼上找他,也羞涩得做不到假装路过他的教室那种romantic的事儿。
满心等待着并不知道存不存在的契机,这日子就晃到了高三。
课业的繁忙,中午错开时间就餐的规矩,让我有近一个月的时间没有看到男孩的身影,即使我们总说一旦喜欢上一个人,万水千山中总能一眼认出来。
但是我没能想到那一面竟然会恍若花光了高三所有偶遇他的运气——那一面之后,直到接近百日誓师的日子,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我已经恍恍惚惚猜到了,他选择了出国。
其实这一点,我本该早就预料到了。他说过自己的两个姐姐都在国外,他说过自己从小有时间就会和父母一块儿去拜访隔壁的老外夫妇,他说过自己暑假一般都是参加美国学校的夏令营。蛛丝马迹里除了可见一斑的结局也有着暗恋裹挟而来的自欺欺人。
我真蠢。Idiot!
马不停蹄的自己,马不停蹄地在网上查询各种留学中介、和父母进行博弈。
甚至没问过自己会不会怕,毕竟是一个连高中住校都不敢的人呀,猛然飞到隔着不知道多少距离的另一个国度,自己又要怎么办。
最后父母的退让是按部就班参加高考然后再出国。
到了这个时候,我想我清醒了。
我重新审视自己是否可以生活在异国他乡,于是我慢慢地逼迫自己独立;我重新思考英美两个国家应该选择哪一个,几番打量之下选择了英国,但与此同时决定在结束英国的学业之前一定去一趟他所在的城市,华盛顿,去他的学校……
卜语纤细的手指开始因为紧握而颤抖,白皙的手臂上青筋张牙舞爪。
如果,如果没有这个决定,如果自己没有去……
视线被脑海中的画面牵扯了,那些场景就在眼前一帧帧播放着。
卜语捂住心口,蜷缩起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