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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似是故人来(1)-修改版 ...


  •   人在少年,梦中不觉,醒后要归去。
      ——《似是故人来》

      早晨和和被床头的闹钟吵醒,习惯性地要扔开怀里的抱枕,伸手去按掉闹铃,却发现自己的抱枕又硬又宽,还带着温度。
      她醒来时通常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彻底恢复神志,但此刻瞬间就吓醒了,想起昨晚郑谐如何霸占了她的床,她又如何地抢回一丁点失地。
      但是她怎么能把郑谐当作大抱枕,搂着他的腰睡了好几个小时呢?他的背上甚至有她的口水。太糗了。
      还好郑谐因为生病而敏感度差,他居然还没醒。
      和和心惊肉跳地轻轻爬下床,把自己睡过的三分之一个床面悄悄地整平,蹑手蹑脚地打开门,迅速地溜出去。

      十五分钟后,和和把刚从小区早餐店里买来的豆浆烧饼鸡蛋咸菜一一地在桌上摆好。
      双人份。反正她自己本来也要吃早饭,顺便,顺便而已。
      想了想,又很没出息地去对面找了郑谐的衣服和清洗用品。他很认品牌,只用固定的那几种,昨儿许是累了又不舒服,就顾不得细节,随便拆了一只她的买一赠一新牙刷就凑合着用了。
      郑少爷很显然一点也没觉得换了个地方睡了一晚有多不适应,安闲自在如在自己家中一般。刚起床时还睡眼迷蒙,几分钟后就一身清爽地端坐餐桌边斯文地就餐。
      由此可见,这人从别人屋里醒来一定是常有的事。筱和和在心里抹黑他,脸上的表情却是温柔乖巧:“觉得好点了吗?今天是不是还要去医院打点滴?”
      “已经没事了,不去。”郑谐头也不抬。
      “喂,这么大的人了还怕打针呀。”韦秘书昨天似乎说,医生让他留院观察两天。
      “筱和和,你越来越没大没小,不加称呼就算了,你跟谁‘喂’呢。”
      KAO,真是摆谱。这人小时候四书五经念多了,总喜欢在细枝末节的小事上管教她。但筱和和理亏,只好选择不说话。
      郑谐低头继续吃饭。从小就有好家教就是和别人不一样,他吃饭喝汤从来都没有一点声响,关于这一点和和佩服得要命。
      她就从来做不到。她吃饭时会咬到自己的舌头,喝汤时常常莫名其妙被呛到,面前会掉一堆饭渣渣,夹菜时菜会飞出去。
      当然这些都是在他面前发生的。在外面她也会装,至少她知道尽量不要去动那些对她而言很危险的菜。
      郑谐管教了她二十几年也没把她培养成真正的淑女,不知道为什么他从来没有失去过信心,而不是放任她自生自灭。

      因为先把郑谐伺候周到了才走,和和上班时迟到了一会儿。
      筱和和虽然是个胸无大志的人,但是她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热爱集体,乐于助人,业务能力也不错,长得又清秀可爱,所以她人缘很好,很少有人为难她。
      桌上放了一包糖,包装上是大大的喜字,显然又有同事登记结婚了。
      和和在打一份出差报告,郑晓宝穿着凉鞋溜溜达达地晃过来。
      设计人员就有这点好处,没有人管他们穿什么戴什么,像和和就可以上班永远不化妆
      另一位郑先生往她桌子上一坐,将属于她的那份喜糖径自拆开,挑一颗剥掉糖纸丢进嘴里:“哟,和和小美女回来了。中午请你吃饭?”
      “无事献殷勤。你又有什么事求我?”
      郑晓宝弹一个响指:“整个公司属你最了解我。上午有空没?帮我把这张图按这个要求处理好发给这家公司,我要出去一趟。”随后他满意地又抓了两颗糖扬长而去。
      和和想,这家伙,如此平庸又无聊,怎么昨夜居然会动了那种可怕念头要让他去接自己,并且想跟他共餐呢?虽然他长得还行,但是跟郑谐一比,简直就是云泥之别。还有行为举止,如果郑谐像贵族,那么这家伙就像流浪汉。
      她也不是有心要把所有男人都跟郑谐作比较,因为多半都会被比下去的。可是她长这么大,郑谐是她最熟悉的男性,自然不由自主地就拿他当参照物。
      哎,这事跟郑谐没关系。问题的关键在于,她怎么能产生要与郑晓宝交往一下的念头呢,虽然只有一瞬间,而且因为一场乌龙告吹了。一定是自己寂寞太久了。或许应该试着再找一个男朋友,看看这一回能不能处得更长久一些。

      和和在电脑左上角开了一个小小的电影页面,戴上耳机,一边听着电影一边帮郑晓宝完成任务。
      当时不顾郑谐的反对选了这家公司与这份工作,就是看中了非常舒适的工作环境与非常松散的管理,很人性化,很舒适,适合她这样懒散没志向的人。郑谐自己有理想有抱负,但他不能要求全天下的人都跟他一样。
      当然,赶上公司任务紧急,关系重大时,和和也可以连续做上两个通宵,然后再大睡一天一夜来恢复元气。所以,和和觉得自己虽然没什么值得骄傲的,但也并不可耻,至少她能够养活自己。
      她刚把签名改成“嫁个金龟婿”几分钟后,朋友苏荏苒就跳上来吐槽:“不是‘有情饮水饱’吗?才过了一夜你就思想成熟了?”
      和和回复:“都是电影名字呀!影盲!”
      苏荏苒:“金龟婿?你身边不是就有现成的?身材与钱财,容貌与礼貌,一样都不少,又知根知底。”
      筱和和:“ZX呀?别闹啦,怎么可能?”
      苏荏苒:“话别说太早,一切皆有可能。”
      筱和和:“我们就是一不小心被绑到一起的蚱蜢而已。从小到大,我连白天做梦的时候,都从没想过要跟他有个啥。”
      苏荏苒:“话别说太实太早了啊。我看那位对谁都客客气气冷冷淡淡的,偏偏就对你特不客气又特别上心。”

      苏荏苒这话可说中了筱和和的痛处。她不长不短二十五年的人生,就是一部“郑谐小跟班”的辛酸史。
      小时候,她总被骗着帮他查资料抄笔记这些小事都不算,连他去讨好别的女孩子,都要帮他代买礼物,充当联络员与快递员。
      成年后,她升级为菲佣,临时秘书,有时甚至要充当冒牌女友。
      他常年不住的房子她定期去查看交费以及找人打扫;他秘书不在身边而他突然想办公时她是临时速记员以及茶水小妹;他想甩掉女人但又没马上找到接任的,她就需要硬着头皮去充当那个得意洋洋的欠扁新人。
      其他的都好说,只这一点令她苦恼。她最害怕某天他惹到的女人太过彪悍又痴情,直接泼她一身硫酸。
      不过她也亏欠郑谐许多就是了。
      五岁时,她害十岁的郑谐一只脚骨折。那阵子郑谐正与家里抗争要进少年武校,这下子他不得不按部就班地念书升学。
      十岁时,她害十五岁的郑谐失去参加全国少年国际象棋友谊赛的参赛资格。本来他是非常有希望取得佳绩的人选。他都准备好出发,偏偏她急发肺炎,家中又没大人,他只好放弃机会,留下陪她。
      十五岁时,她害二十岁的郑谐和他当时的女友分手。那女子打了她一巴掌,所以郑谐甩了那女子,可是她觉得郑谐似乎一直没忘记那女子,因为这些年他选女友好像总是那一类的。
      二十岁时,她害郑谐丢掉一笔大生意。那时他新开的公司根基不稳风雨飘摇,而那笔生意占他们三分之一的年销售额。
      筱和和折合了一下,觉得总归还是她欠郑谐比较多,所以怎么被郑谐欺负也不算过分,何况郑谐为她做过许许多多的事情。
      人家男女之间的交往有个“七年之痒”,他俩这个却不知该算作五年那个啥。郑谐今年元旦那天很郑重其事跟她说:“和和,我们今年尽量少见面,少说话,少一点交集。”
      因为今年又是“逢‘五’年”。再过两天,和和就满二十五周岁了。

      中午筱和和收到一个快递包裹,嫩嫩的鹅黄色及膝小礼服,保守款,同色羊皮凉鞋,连项链与发饰都一应俱全。
      郑谐送的,韦秘书挑的。和和疑心郑谐根本忘记她到底多大了。她已经二十五,可是郑谐总是把她当十五岁来对待。
      和和拨电话过去,郑谐说:“早晨你说今天下午放假是吧,陪我去参加一个宴会。”
      “你的女性朋友们呢?”女性朋友,这是郑谐对“女友”的定义。
      “没有合适的。”
      “你还有好几个女秘书呢。”
      “和和,听说今天下午宴会的点心全是北香斋提供的,又很多游戏,可以抢到很多奖品。”
      哎,他真了解她。北香斋的点心总要排队才能买到,离她的住所与工作地又远,她一年也吃不上三两回。而且,她最喜欢玩游戏时得到的奖品,哪怕只值一块钱。

      到了宴会现场和和就乐了。因为晚上就是奥运会开幕式,这宴会主题也迎合奥运,整个会场就是一儿童游乐场,各种型号的福娃和其他玩具摆得到处都是,空中飘着汽球与彩纸,纸上写着各种题目,就是个又能吃又能拿的游戏派对嘛,怪不得郑谐不找他那些无一不是气质型的女友和小秘,而坚持拖了她来。
      再一细瞅,她就更乐。因为是奥运主题宴会,电子显示牌郑重地显示着倒计时。大概是会务组要求,男士一律是整齐的黑西装,白衬衣,红领带,女士们身上则只有红、黄、蓝、绿四种单色。这主办方忒有才了,一会儿若做游戏,可以直接按身上的衣服颜色分组。
      郑谐去应酬,筱和和自得其乐,在彩纸中间穿来穿去猜中了一大堆问题,得了许多的奖品,寄存到服务台后,便专心致志地找东西吃。
      角落里有人三三两两地聚作堆,一不小心就能听到有趣的八卦。
      “程家跟钟家下月要有喜事了。上回为什么取消了?”
      “正规说法是新娘子突然病了,真实原因估计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程家喜事连连呢,听说程二公子与前妻复合了。”
      “啊?他什么时候离的婚?”
      “他竟然结过婚?”
      “你们火星来的啊?”
      蹲墙角的结果是,不小心听到自己的八卦。
      “今儿跟郑谐一起来的那女的是谁?新任?”
      “挺可爱的,但不像他的口味。”
      “想起来了,郑谐有个干妹妹,平时藏得挺严实。”
      “大概就是这个。听说郑书记很喜欢她。不过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也许个性不错?”
      “郑书记?哪个郑书记?”
      “看,你又火星了。”
      原来社会精英与名媛也喜欢八卦啊,比她这等市井小民的程度厉害多了。

      和和小心绕开他们,找了个最清净的角落,专心享受美食。
      顺便找一找郑谐,不知道衣冠楚楚的他,是不是此刻也在积极地或被动地参与着八卦事业。
      理论上不会,他连正常的话都尽量减少字数说,能省则省。当然,除了教训她。
      和和一眼就看见郑谐,站在不远处的不起眼位置,与一位绝色女子说着话。
      她可真不愿意承认,纵然这满场的流光溢彩衣香鬓影,郑谐仍是最出众的之一。他五官精致身材颀长,虽然平日里她经常暗贬他是小白脸,但跟这一堆堆阴柔又婆妈身上还香喷喷的男人们一比,她竟觉得,郑谐无论外表还是作派,都有一股无法言传的男子气概。
      郑谐也看见她,跟美女打了个招呼,向她走来,顺便从她盘里取了一点东西吃。
      筱和和看清郑谐手里端了一杯红酒,立即不高兴了:“昨天还在医院打点滴,今天又喝酒?”从他手中取过来,自己灌下去。最后一个动作是关键,她刚才有点被噎到了。
      结果因为心虚喝得太猛,一下子呛到了自己,咳了起来。郑谐拍着她后背帮她顺气:“怎么还是没长进呢,壁花也当得没气质。场上有看得顺眼的人吗?帮你引荐。”
      “没半个顺眼的,还不如你。帮我去拿杯饮料好吧。”自从蹲墙角偷听到自己的讯息后,她就藏在阴影中不愿出来了。
      “公开场合别说这么没情商的话。自己去拿。”
      “我拿过很多回,有人已经开始注意我了。我怕给你丢脸呀。”和和笑嘻嘻地说。
      这厢她正耍着赖,头顶上响起一个极好听的男音:“阿谐,还活着呢。”
      郑谐回头一看,笑了:“你都苟活于世,我怎么会死?”
      郑谐很少跟人开玩笑,说话又这么不忌讳。筱和和从郑谐的肩膀方向望过去,正碰上一对清澈眼眸,带着温柔笑意,有一点熟悉感。
      发现她的偷窥,那对眼眸笑意加深:“郑谐,这位是……”
      郑谐把筱和和从角落里拉到光亮处:“这是和和,我妹妹。你以前应该见过。”
      男子微眯着眼睛,似在搜索回忆,然后眼中有了然神色:“想起来了,就是你出国之前的那次践行宴。一转眼竟过去这么多年了。不过,和和你的样子可没怎么变。”
      和和的神色罕见地现出了一点点尴尬,她把目光投向郑谐,郑谐也向她瞥过一眼来,她立即低下头。
      “嗯,个性也像小孩子。”郑谐说。
      男子并没注意筱和和的神色有片刻的异样,温和地说:“和和,你还记得我的名字吗?我是时霖。”
      “石林?昆明?”筱和和机械地重复了一下。
      “时光的时,雨林霖。”
      “时先生。”和和把身姿站直微微颔首的仪态倒真有几分淑女风范了。她好歹也是上过多堂社交礼仪课的。
      “不要这么客气。我比郑谐还要大一些,喊我一声哥就好。”
      “时大哥。”和和见郑谐没有反对的意思,顺从地改了口。

      (2008年8月初稿,2009年4月6日修改稿)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2-似是故人来(1)-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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