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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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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肯定自己是重生了,看着变小的手和抱着自己的老人,我还是很庆幸不需要在娘胎里呆上十个月。
我现在在一个很豪华的病房里,周围围了很多看起来就像保镖的人,被一个老人抱在手里,老人看起来很有气势,但抱着我还是使他眼中多了些温柔。母亲是个大美人。
“她就叫沈清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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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眼里我是个奇怪的孩子。
我在5个月大时就会叫人,8个月就可以自己走的很稳。
爷爷很喜欢我,在一岁时就经常抱着我念诗给我听。
对于我来说,作为谁并不重要,我也没有心情去装做一个婴儿。我不怕被当做妖怪或神童。对于真实年龄已经25岁的我来说,装做一个小孩比让她死还难受。没办法,我就是这样一个任性的人。
妈妈身体好了后就出国和爸爸一起工作了,不知道他们是做什么的,但我猜我家应该蛮有势力。爷爷不经常在家,但会有很多伯伯年纪的人来找他。奶奶倒是很慈祥,对我也很好。
见我很聪明,爷爷在我不到一岁时就开始教我认字,我也学得很快,这让爷爷很高兴。天知道,那些字我早就会了,怎么说我也是个研究生啊。
在爷爷的努力下,2个月就把大部分汉字认全了。爷爷又开始教我背诗。我前世不喜欢读书,觉得无聊,所以诗词只能把语文课本中要求要背的背下来。现在身体小,除了看电视也没有什么娱乐,所以我对诗词也有了很大的兴趣。那些用短小而优美的词句让我觉得口齿留香。
或许沈清歌在别人眼里是个奇怪的小孩,她不喜欢大人抱和亲吻,喜欢自己坐在厚厚的地毯上看书。虽然只有一岁多点,却不用穿开裆裤,需要上厕所时自己会说。有时候看着这个粉嫩的小娃娃做在地上看书,好像真的很入迷,会让人是分想笑。
小孩的身体让我很郁闷,除了少数人,我不喜欢被抱在怀里。奶奶带我出去散步时有时会碰见一些人,他们好象没有见过可爱的小孩,老是围着我摸我的脸,在我奋起反抗时,他们把这当成一个好玩的游戏,反而更加兴致勃勃,所以我很少在好多人散步的时候出门。
日子过的很快,在三岁前,我把爷爷书架上的大部分书都看过了。我发现我的记忆力边的很好,虽然不能过目不忘,也可以记下大部分,三遍以内我就可以很顺利的背出来。不过我没有告诉别人,我总觉得这是我自己的事情,没有必要告诉他人。
爷爷和奶奶对我都很好,但是我还是对他们的感情很淡,这和我重生没有很大关系,因为我上辈子也是这样。我不像是有些小说里写的那样是受过什么创伤,心里有阴影什么的,我生活在一个很普通的三口之家,父母很爱我,生活很顺利,虽然不太努力,我也进了一个很不错的大学,在本校读的研,有一个很爱我的男朋友。但是我对谁都没有很大的感觉,总感到他们只是熟悉而已。老是在明明很开心时突然感觉无聊,就像刚刚大笑的不是我一样。从这看来,原因在我身上,这使我有时候也感到十分寂寞。
这辈子身在一个不一般的家庭里,我知道这意味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可是我不希望被束缚。而唯一能够自由的方法就是能不那么依赖家里。权利和义务总是相辅相成的。
因为实在无聊,我开始看爷爷书房里的书。爷爷为我三岁就看了很多书感到十分骄傲,我并没有告诉他我大部分都可以背出来,全不都背出来只是时间问题而已。因为我怕他把我当做妖怪,毕竟我还小,要靠他们养活,而且他们还是我的亲人。不到万不得已时,我不希望和亲人闹翻,我不喜欢孤独,有人陪着总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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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我要学英语。”我对爷爷说。
“清歌为什么要学英语啊?”爷爷好奇的问。他现在已经不会把我当成3岁的小孩了,很多事情都让我自己决定。
“因为我以后要环游世界呀。”我装天真的说。虽然重活一次,但是我去没有什么救国救民的想法,现在只是想活的快乐一点,做自己想做的事而已。而且,既然要为以后的独立做准备,当然是会的东西越多越好。
“那你还想学什么么?”
“还有法语和德语,总之常用的都要学。先学英语。”
“好啊,我明天就帮你找老师。”爷爷好象很高兴。
我也总想把原来的遗憾补上。原来的我小时候贪玩,没学什么才艺,到长大后想学用没有时间和精力。看到别人多才多艺总是很羡慕,现在时间和精力都有,就都学吧。
首先要把字练好,我原来的字自己是觉得不错,但众人都说差,于是开始练字。我很喜欢古时的仕女,觉得她们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我也要学点。我不强求自己是最好的,但是我希望自己能够成为自己希望成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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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说话果然算数,第二天就有一个很儒雅的叔叔来我家教我英语。他姓刘,我叫他刘叔叔。
我们从音标和单词开始学,我学的很快,这让他很惊奇,总说我聪明。
就这样,我每天学2个小时英语,练2个小时毛笔字,自己下棋,日子过得很快。
下棋是爷爷教的,黑白两色棋子的撕杀总让我沉浸其中。很快,我就可以下得很好了,只是和爷爷比还有一段距离。爷爷看我这么喜欢下棋还找了个老师教我一段时间,这让我很高兴。
老师直夸我有天分,还让我参加比赛,得了些奖。
不过很快我就不参加比赛了,觉得那很没意思。我学围棋并不是为了比赛,只是觉得有趣,自己想学而已。而我对欺负小孩子没有兴趣。
我不喜欢出去玩,显的很内向,这让奶奶很担心。经常带我去院子里看别的小朋友做游戏,还让我参加。我感到十分无语,总不可能让我和三四岁的小屁孩一起玩泥巴、过家家吧。感觉和他们在一起就像大人带着小孩玩。
不过这也提醒了我,天天坐在家对身体不好。我有时会出去走走,锻炼身体。也打算再等长大些开始学舞蹈。
有一次在院子里碰见一个小孩,说喜欢我,要我和他一起玩。我对这很无奈,我知道自己张的很漂亮,像一个洋娃娃,但是先说我不喜欢小孩子,就算我喜欢小孩,我也不可能喜欢上一个五、六岁的小孩这和成年人不可能爱上幼儿园的小朋友一样。在我看来,至少要到高中以后的男生才有希望。
三岁很快就过去了,我的英语也学的很好,看英文原版电影没有问题。根据我的经验看,过8级很简单。我的字也写的很不错,我喜欢颜体,觉得大气,爷爷在这点上也很满意。我猜如果我选簪花小楷会让他很无语,毕竟我不是那种很淑女的人。
我在四岁开始学法语和舞蹈,为我以后做准备,也是在这一年,我遇见了凌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