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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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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听了煜哥儿的传话,丁诺安就在床上躺不住了,总是忍不住的想:煜哥儿的爹一定和自己来自同一个地方,他是怎么来的?为什么不回去,还是说回不去了?
自己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开始还好,可后来发现这具身体并不是自己的时,整个人都处在焦躁当中。
这是什么鬼设置?穿越就算了,居然还是魂穿!
对这边的人来说,原来身体的主人,无疑是被“借尸还魂”......
这种设定,不遇到熟人还好,若是遇到熟人,难道真的要说自己失忆了?这也太狗血了。
现在,丁诺安真的是迫不及待的需要和煜哥儿的爹谈一谈。
养伤卧榻多日,想来也是入乡随俗,遵守着“男女授受不亲”那一套。
哎......
好在自己争气,身体恢复得快,这几日应该就能起身下地,生活自理了。
“姨姨,姨姨!”
两个小萝卜准时推门而入,这些卧床不起的日子,也多亏这两个小家伙,不然自己可能要无聊死。
“姑娘......”
啊?丁诺安闻声一抬头,一个长相普通,古人装扮的男人站在不远处。
“煜哥儿,灿哥儿,随娘出去,你们爹爹和姨姨有话要说。”站在门口的蓉娘拉着两个孩子出了屋。
丁诺安盯着眼前的男人,心跳不由加快,像极了小时候要登台表演的紧张,可不知为什么,身体似乎很抗拒男人的出现。
“你好,我叫薛毅......”
那天,叫薛毅的男人说了很多,解答了丁诺安许多问题,却也带来了更多问题。
真的有穿越吗?以前可能真的只存在于丁诺安、薛毅,甚至更多人的想象中,可当事情真的发生了,又觉得也不是那么不可思议,毕竟世界那么大,加上浩渺的宇宙,还有那么多的未解之谜。
像薛毅,帮朋友收完种子准备回厂里分装加工后,直播卖掉,谁曾想发生车祸,就完整的穿了过来。
没错,完整的。他醒来是在车上,同事不知所踪,从车上下来,走出山洞,人就到了这里。不像自己,只过来了个“芯儿”。
这里不属于历史课本里的任何一个朝代,像平行世界,或是某个独立空间。
渊国,还处在封建统治时期,正处天顺王朝。天家姓王,当今圣上在位已有十多年,尚未立下太子。
听说朝臣们私下安耐不住,各自选择站队,朝堂上风平浪静,朝堂下皇子们早已开始筹划自己的未来。
皇帝嘛,历史上大多都是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什么的,这里的这位皇帝陛下也没有例外,一后两妃两嫔,又从去岁入宫的众多新人中选了两位新嫔。
皇帝膝下现在有七位皇子九位公主,除赵皇后育两子两女,杜贵妃育有一子三女外,其他妃嫔都是一子一女,去岁入宫的丽嫔年初诞下一女。
就算皇帝重视子嗣,可这群皇子皇女中就偏有一位不受帝宠。
听说是皇帝酒后临幸了一名番邦进贡的美人诞下的,可惜美人难产,还没受封就说再见了。所以这名行三的皇子成了“爹不疼娘不爱”的情况。
从薛毅那里听闻这些皇室八卦的时候,丁诺安一点也不惊讶。这些日子相处下来,她就发现薛毅这个男人......嗯......姑且就算是前世吧。他的前世应该是一个很有野心,一心想做人上人的人。
这样的男人,怎么可能接受自己这一世成为乡野村夫?受过的教育在这里并不适用,自然是不能正常的走仕途。继续行商倒是可以,但士农工商的社会阶层与那边不同。
所以,他博了一把,成为当朝二皇子的门客。想来,是冒了不小的风险,稍有不慎,怕是蓉娘和两个孩子也会受到波及。
这条路显然不适合丁诺安。先不说她是女子,来到这里之前,薛毅在投行工作,本来就是胆大心细的人。对于历史、时事也都有自己的一番看法。
如果不是因为帮朋友,日后应该也会有一番作为。
而丁诺安学的电子商务,毕业之后换了不少工作,一直到做了行政才稳定了下来。这几年短视频爆火,加上对古代的生活有莫名的喜爱,所以学到了很多“古方”,还自己研究了服饰、发型和配饰那些,再加上自己平时喜欢画画做做的爱好,似乎可以走上小说中大女主的设定。
小说看的够多,会的也够多,可不大代表就真的没问题啊。
而且,就算和薛毅是“同乡”,总打扰这家人也不太合适。
哎……
“丁姑娘,出来吃饭了”,蓉娘在门外唤道。
“来啦!”
养伤期间,多亏了蓉娘的照顾和两个小朋友的陪伴。
洗澡的时候,丁诺安仔细“研究”了这具身体。
啧,伤痕累累。
除却刚养好的伤,身体遍布了各种陈年旧伤,这具身体的原主应该是一个“很有故事的女同学”。
好在到现在为止,丁诺安并没有对这具身体有什么排异反应,但也没回忆起关于身体的任何事情。
“蓉姐姐,上午好!煜哥儿、灿哥儿,有没有乖啊?要不要吃完饭和姨姨去后山玩?”
“好啊好啊!姨姨,我们快点吃!这几天下雨,爹爹说,林中会有菇子长出来呢!”
煜哥儿听到吃完饭可以去玩,兴奋的不得了。旁边的灿哥儿也跃跃欲试,可是他太小,丁诺安怕出什么状况。
“你们两个淘气鬼,好好吃饭,不然等你们爹爹回来,娘要告诉他你们不乖的。”
“娘亲娘亲 !不要!我很乖的!”
“娘、娘亲,灿哥儿也很乖……”
嘻嘻,两个小东西就是江湖经验浅,蓉娘一句话,就被收服的老老实实。
“蓉娘,薛大哥又去那里了?”
“嗯,走了几日了,这些日子应该就回来了 。每次去那里就是好些时日,我这心里,总是七上八下的。”
说着,蓉娘不禁眉头轻皱。
“嗯……蓉姐姐,薛大哥去那里也不短了,为什么不接你们去那边呢?也免去了这样的往返奔波啊。”
“他……他是担心我们。都说伴君如伴虎,他谋的是大事,稍有不慎,后果不堪设想,倘若……”
“蓉姐姐,你别愁了,一会儿吃完饭,我带着煜哥儿去山里玩会儿!我还想去采菇子呢!”
丁诺安怪自己多嘴,只能转移话题。旁边的灿哥儿没听到自己的名字,有点不高兴。
“灿哥儿,你还小,刚下过雨,山上湿滑,你要摔跤的。我和哥哥给你带大菇子回来,好不好?”
“那、那灿哥儿要最大的那朵!”
“灿哥儿,放心!哥哥一定采一朵最大的给你!”
“哥哥,哥哥,你真好!”
两个小不点开始在那里嘀嘀咕咕,等吃完饭,灿哥儿就催着煜哥儿快些上山,早点带着大菇子回来。
“诺安,煜哥儿就交给你了,你们路上小心,莫要贪玩,早些回来。”出门前,蓉娘再三交代。
雨后的山路湿滑,丁诺安拉着煜哥儿小心避开那些松软的泥土和裸露的山石。一路小心翼翼,好在林子里被雨水打落的叶子铺了满地,没有那么难走。不一会儿,就装满了一筐新长的蘑菇。
“煜哥儿,你看,筐子都装满了,咱们回家吧!”
“嗯嗯,我要给娘亲和灿哥儿看我采的菇子!哎呀!姨姨,又下雨了!”
这天才还放晴没多久,就又下起雨来。山路泥泞难走,丁诺安和煜哥儿上山时就很小心地避开松软的泥土,尽量捡那些落叶杂草厚的地方走。
“煜哥儿,咱们先找个地方躲躲雨,这样冲回家,路不好走不说,淋了雨怕是要生病的。估计这雨也下不久,等雨停了,咱们再回去!”
说着,就拉着煜哥儿,凭着来时的记忆,寻找路过的地方有没有可以避雨的地方。
丁诺安刚养好伤,这里“缺医少药”,不注意的话,一个小感冒都有可能丧命,更何况煜哥儿年纪尚小,万一病了更麻烦。
好在他们运气不错,没一会儿就找到了一个不大的山洞,将将容下一大一小。虽然有些潮湿,但胜在干净,没有什么动物粪便。
山洞外淅淅沥沥,像极了催眠曲,煜哥儿没挺住,趴在诺安的腿上竟睡着了。
诺安看着小小的一个人儿,如此安静,还是有些不习惯,毕竟遇到过那么多熊孩子,也见识过这孩子和弟弟在一起玩闹时有多闹腾。
过来这边后,为了养伤,每天睡睡吃吃。吃的清淡,像极了为减肥时吃的水煮菜,所以虽然躺了三个多月,却也没长什么肉。
哎......
不能这么整日无所事事下去,之前习惯了每天忙碌,躺了那么久,身体感觉都生了锈。
心里对未来其实已经有所打算,可那些事还得等薛大哥回家以后,商量一下,毕竟除了薛家人,自己对这里可以说是非常陌生。
思绪又回到了之前,许是雨声,许是累了,许是被煜哥儿传染,诺安紧了紧衣服,拥了拥煜哥儿,竟也在山洞中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