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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识 人生若只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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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若只如初见
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
却道故人心易变
“很有味道吧!”
不觉中我竟把诗轻声念出来。抬眼看啊可能前面而的女孩,清汤挂面的短发,瘦瘦小小的,一双眼睛会闪闪发亮。此刻她微微笑地看着我。
“啊?”她是跟我讲话么?
“诗啊。我很喜欢这首诗的。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她就在我面前晃着脑袋反复吟着那首诗,一脸陶醉。
我被这个陌生的女孩弄蒙了。我并不是喜欢这首诗,只是读着有点感觉罢了。这丫头让我觉着我碰上了一个研究大师,也不敢吱声了,说了一个“啊”,就没有下文了。她看着我的囧样就扑哧笑了。
“走啊,我请你去喝饮料。”于是,她所说的喝饮料,就变成了一人拿了一杯可乐霸占了Mc的一个桌位。
“你刚才是不是觉得我特牛X?就像那种’一本《红楼》走天下’的人?呵呵,其实我就第二次看到那首诗。”她还是笑嘻嘻的,仿佛天经地义。
我嘴里咬着吸管就那么僵了。表情可能还有些抽搐。有这样的女孩么?额,至少有她一个。
“可是啊,”她朝我眉梢一挑,继续说道,“我已经深深爱上他了,并且不能自拔。我爱他!如果要加个期限,我希望是……50年吧。恩,都快比上我将来爱老公的年岁了,够了。哇哈哈~~~”
这是我和唐宁的初见。即使是如此的巧合,但那个有点鬼灵精怪的女孩,却永远定格在了我的人生路上。
学校小树林,幽静的紫藤架下。
“待会儿咱们去图书馆吧?”唐宁吃着冰淇淋靠在我肩上,脚有一下没一下地晃着。
“不行啊,下节课要自修,很多作业要写。”那丫头又想去图书馆碰她的王子了。那位王子是学生会干部,叫林涵,有一次节日晚会做了主持,就被我身边这只给瞧上眼了,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我没见过那个男生,因为晚会是临时决定去看的,没带眼镜。迷迷糊糊只觉得身材很好。我当时跟唐宁说那话时,她眼瞪得老大,然后……“童画,你色狼!”很好,在场的全部的眼光都从台上移到我俩身上。我赶紧把脸摆正了,不管不顾的拍手叫好。结果全场再次静默。
主持也没反应了。事后我才知道,有个白痴讲了个超冷的笑话,好像是有一天一只公鹿一直一直跑,结果它就跑成了高速公路。
God,我当时连死的心都有了。唐宁还一脸无害的说:“大家只是认为你品味独特,不会认为你低能的。”说完,还拍了拍我的肩。
…… ……
“去吧去吧去吧,你不是说过为好朋友可以两肋插刀的么?我就是那个你值得为之插刀的人啊。走吧走吧。”说完就拽着我往图书馆跑了。
犹记得是个下雨天,我第二次遇见唐宁。原来她是和我一个学校的。风雨中,她瘦小的身子所在警卫室窄小的屋檐下,显得那样孤独无助。
“嗨,没带伞么?”
“嗯。”
人性本善呐。我脑袋一热,把伞塞给她,就冒雨跑回去了。非常幸运,夜里我高烧39.6度,吓得我爸妈风驰电掣地把我送往医院。第二天,唐宁冲进我病房抱着我就哭。
“他们说你进医院了我以为你昨天冒雨回家出事了出大事了是我害了你我对不起你对不起你对不起你爸爸对不起你妈妈你别死啊你别死。呜呜……”
其他床的病人看着我俩,看得我心里发毛。
“喂,面纸。你别把鼻涕揩我身上,行吗……”我无奈的看着我刚换完准备出院的衣服,默哀……
十分钟后,唐宁吃着我妈给我买的蜜饯,看着我爸给我买的杂志,说:“你以后就是我好朋友了。为好朋友我可以上刀山啊下油锅,两肋插刀金不换!”
回忆完毕。
我一脸郁闷地看着拉我奔向她小情人的唐宁。“好像是你说要为我两类插刀的吧。主语宾语都反了,你丫语文没学好吧!”
“你怎么知道的。我语文考试一直低于90分。”
黑线啊……= =|||
图书馆里很安静,感觉空荡荡的,尽管这里塞满了书。我和唐宁一排排书架看过来。
“等等啊。”
我停下脚步,在书架前站定。我看到一本《安徒生童话》,很老的版本。前几天我还花了一百多大洋买了一本金装版的《安徒生童话》,肉痛的要死,估计我这个星期要天天吃白开水面包了。
小时候最爱看童话了,最喜欢“然后”这个词。“然后,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其实也不记得是《安徒生童话》还是《格林童话》了。时间太久了,记忆里的某些东西就像小美人鱼边做泡沫,消失不见了。
当我的手触到书时,在秋日的阳光里,灰尘清晰可见。
然后,我就看到了王子。
透过书窄窄的缝隙,我看到了一张明亮的面孔,白的皮肤,长的睫毛,高的鼻梁,像像小时候玩的瓷娃娃那样精致。
似乎察觉到了我的目光,男孩抬起头来,长长的睫毛扑闪了几下,让我想起了德彪西《牧神午后》里的水妖。
他微笑,浅浅地微笑。
周围的空气似乎停止了流动。等我缓过神来,我赶紧低下头。脸颊开始发烫。唐宁在我耳边小声激动地说:“就是他就是他!”我清楚的感受到她讲话时的颤抖。唐宁是真的喜欢这个漂亮的近乎飘渺的人儿么?
唐宁拉着我走到了林涵附近,装模作样的拿出一本《人类基因工程学》来看。知道什么是“装模作样”了吧。这丫头连企鹅是从蛋里蹦出来的都不知道,还《基因工程学》。林涵在读《自然的秘密》。我顺着书名往下看,手指干净而修长。这样的手在黑白键上跳跃,应该会很好看。
我喜欢会弹钢琴的男生,因为够优雅。我第一个暗恋的人就是会弹钢琴的。
我曾经把《海上钢琴师》看了12遍。《不能说的秘密》刚上映那会儿,我买了碟,反反复复看叶湘伦和XX斗琴的那段。唐宁说我丫有病。我翻白眼,说你喜欢林涵那厮整天叨念甚至在男厕前徘徊假装巧遇就叫没病。唐宁笑嘻嘻地说人家就是喜欢他嘛。
恶俗!
“哗啦”唐宁翻书弄出轻微的声响,但在这死寂般的图书馆里依然突兀。
很好,唐宁成功的引起了林涵的注意。他把眼神飘向我们这边,然后往下移,停在我手里的《安徒生童话》上面。我以本能反应的速度把书藏在背后,尴尬的笑了笑。他也笑,露出一颗小小的虎牙。唐宁突然就挡到了我面前,对林涵说:“对不起,打扰到你了。下次我会小心的(才怪)。”说完还笑了笑,露出八颗牙齿。
Perfect!其实要不完美才怪。这笑容那妞不知对着镜子和我练习了多少遍,她不脸部抽筋
我都“审笑疲劳“了。
林涵笑。“没事儿。”然后又笑。然后唐宁也笑。
嘿,这两位主还笑得没完了。唐宁也真是的,真以为自己一笑倾国倾城了,能把男人迷得鼻血直飚心脏病突发。还有那林涵,没事儿你笑得那么好看干什么?!
“童画,你不要笑得那么诡异行么。我汗毛都竖起来了。”唐宁看着我,那眼神就像看一神经病。
“有吗?我怎么觉着我没笑啊。”
“你那叫没笑啊嘴列的哈喇子都要流下来了。不信你问林涵学长。是吧,学长?”
我看了看林涵,发现他一脸玩味的看着我。我扯着嘴角傻样的眯了眯眼,以示我的无害。再说,我也没想害他呀,我就是觉得他长得好看笑的好看最主要身材也好脱了衣服当模特肯定特棒,真的,俺不骗人 。
话说那唐宁小妮子真不是个东西,为了个男人把好友都卖了。我用眼神飞过去俩刀子,可是她眼里压根就只剩她那小情人了于是直接无视我。我郁闷的自个儿翻我的童话。
那天的“偶遇”以林涵一句下次聊落幕,我也好收工回家抱孩子。而唐宁望着林涵离开的背影,一脸幸福。
直到现在,我还在想,如果那天我与唐宁没有去图书馆,如果那天没有遇见林涵,是否我们会一辈子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