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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

  •   老五娶媳妇儿这天一早儿,赵春芳就收拾收拾起来了,喂好了阿宝,她又慢悠悠在房间里转悠又把阿宝哄睡着。

      她转过头,她叮嘱还在半梦半醒的铁蛋,顾着点儿妹妹,别让她摔了,要是哭了就哄一哄,实在没辙再叫妈。

      铁蛋是老燕家孙子辈儿里最年长的一个,也是目前为止最懂事儿的。

      赵春芳醒得早,其他人还在睡着,天还没亮透。

      她好久没出来干活儿了。自打生了阿宝,老燕头儿两口子就不让她出来帮着张罗,只让她在屋里头顾着阿宝,吃的上头更是一天一个鸡蛋喂着。

      算起日子来,阿宝出生的时候算是早产,个头儿小,让人瞧着也格外心疼。

      可赵春芳之前生俩臭小子都没这待遇,虽说也是给好吃的喂着,但是还没到连着在房里躺上十几二十天啥活儿都不干的时候。

      公婆再客气,自己也不能拿这当理所当然,赵春芳一直记得这个道理,索性就赶在老五结婚这天,早点儿折腾起来干活儿。

      老燕家一贯办席的菜都是赵春芳掌勺。倒不是她做饭有多香,做大锅饭菜讲究的是胳膊上头有劲道,炒菜不用锅铲,直接上铁锹,这样翻炒起来才带劲儿。

      王淑芬胳膊没劲儿,也没做过大锅菜,燕建国几个男的有劲儿却又掌握不好放盐的力道。

      原本田秀平是准备自己重新出山做席面儿菜,可等她起身却发现,老大家的已经拿着小板凳儿在厨房里用大盆洗土豆萝卜了。

      锅里已经用两条大河鱼,熬了一锅白汤,闻起来就已经把人的馋虫勾出来。

      早饭也做好放在另一个灶上的锅里头用热水温着。

      这老大家的真是靠谱!

      田秀平今儿一看这景象,没由来的喜欢大儿媳妇儿,勤快不说,脑子还够用的。

      “老大家的,妈来给你帮忙吧,你赶紧回去顾着阿宝,要不你爸又不乐意了。”

      赵春芳看田秀平抿嘴偷着乐的模样儿,就知道自己把婆婆哄得高兴了,自己个儿心里头也是开心得很。

      “妈,我醒的时候喂过阿宝了,完事儿她又睡过去了,铁蛋帮我看着呢,有事儿他就来叫我了,您快吃饭去吧。”

      田秀平看大儿媳妇儿忙活一早上还没自己垫口吃的就给自己的小孙儿喂得饱饱的,越看赵春芳越觉得乖巧顺眼,也没出去叫老燕头和儿子们吃早饭,而是亲自,给赵春芳冲了一碗糖水鸡蛋。

      赵春芳洗了一大盆的土豆和萝卜,才擦擦手,又搅合搅合鱼汤,出门儿跟一家子吃早饭去了。

      席面儿需要的桌椅昨儿已经跟邻里乡亲接好了,吃完了早饭,燕建国、燕建业还有燕建文就上邻居家陆续搬桌椅回来。

      请的人也无非就是隔壁老王家一家子,再加上第一生产队上的一些沾亲带故的人家,还有老沈家。

      老燕家的院子里挤一挤也将就挤下了那么些桌子。

      都张罗好了,燕建文就在自己俩哥哥的帮助下,推着板车儿去老沈家接沈翠兰去了。

      赵春芳拿鱼汤炖了一大锅的白萝卜,还洒了不少香油和葱花儿,也是今儿娶媳妇儿家里高兴,不然那么多香油,田秀平该抻着脖子骂人了。

      之前买的猪骨棒也是熬了一上午浓汤,又加了好些糖、酱油和土豆,做了一大锅骨汤红烧土豆。

      之前拿了两条鱼炖汤,现下剩下了几条大鱼,直接剁开放在红烧土豆里头去,香喷喷的一大锅。

      六张大桌子摆在院子当中,菜全都用盆装好,再额外用一个盆装了地瓜玉米,厨房锅里熬着小米稀饭,稀溜溜的热粥。

      别说刚进门儿的客人们,就是顺子柱子也早就站在自己房子前,看着一桌一桌的好菜,嘴里流着哈喇子。

      平日里哪有这么些好吃的啊。

      沈翠兰穿着红衣裳,用红绳儿扎着头发在脑后绑个辫子,被燕建文用平板车推进老燕家,车上头是她娘家老沈家给预备的红色罩子的大棉被,还有她妈胡春花下狠心给置办的一身花衣裳。剩下的就是给置办的日常生活用品。

      沈翠兰这样嫁进来,也算是风风光光的了。

      平日里嫁姑娘,很少有家里舍得给置办这么多东西的,通常就是扯一身半新不旧的红衣裳,最多带着一套棉被。

      沈翠兰的新衣裳新棉被都是胡春花这些年一点一点给她凑齐的,原本就是打着让她嫁个好人家的主意,在这些东西上可一点儿也不能忽视,让婆家看清了沈翠兰。

      来吃席的乡亲们也都跟着起哄,夸新娘子如何如何漂亮,燕建文如何如何有福气之类的话。

      胡春花面子上倒是得意,田秀平可不乐意了。

      啥意思?老五配不上老沈家的姑娘?

      在田秀平那儿,长得好看只能给人加分儿,关键看得不得她喜欢的还要看脑袋瓜子聪明不聪明,心思眼儿有没有用到正地方上。

      单论长相,老五长得一点儿不输给老三,俩人都随了田秀平,模样儿标致,可是为啥田秀平打小儿就喜欢燕建学?

      还不是因为老三的聪明劲儿也随了她,老五就只会像他爸燕大力一样傻乐。

      沈翠兰倒是不像一般新娘子一样腼腆,到了以后,该和大家说客气话就大大方方地说,比老五燕建文说起客套话来还要溜。

      大家等新娘子进了门儿,客套几句就甩开膀子吃饭了,吃过老燕家席的都知道,他们家做菜那真是一流中的一流。

      别说菜里头只有见得着面儿的鱼肉这点儿荤腥,但这菜的味道闻起来就让人闻之忘俗啊。

      看不见肉可是这浓郁的肉汤味儿,香醇的鱼汤里的大萝卜都沾染上了鱼汤的鲜味儿,简直是吃个萝卜块儿都要把舌头咬下来了啊。

      “燕家老嫂子,你这萝卜咋做的这么好吃,竟然有一股子鲜鱼汤的味来啊!”

      “你们家这个土豆也是好吃啊,咋能弄出黑乎乎的样子来,我一进门儿还以为是糊了的,没想到甜甜的还有点儿鲜味儿,咋也有一股子肉味儿呢。”

      田秀平站在主桌边上,笑眯眯地回应着大家的称赞,真正的幕后功臣赵春芳坐在一边儿看着婆婆一脸骄傲的神情,自己心里也舒坦不少。

      自己婆婆舒服,自己的日子就越来越舒服不是嘛?

      沈翠兰穿着大红衣裳,站在当中赔笑,心里头可没有田秀平那么美,也没有赵春芳那样豁达。

      反正她是在席面儿上没看见一丁点儿肉,这是啥意思?

      谁家摆席不得有荤腥?荤腥越多排场越大,新人才越有面子。

      现在这情况,明摆着没给沈翠兰和燕建文的脸啊。

      沈翠兰直给她妈使眼色,然而胡春花已经沦陷在那一盆鱼汤萝卜里头去了。

      等到大家都差不多吃饱喝足了,才又抬起头,恭贺新人结婚大吉,挨家挨户说了一堆客气话,就陆陆续续散了。

      吃席的时候,自家亲戚一般都是招呼别人为先,自己家人都吃得少些。等人慢慢散了,才从厨房把提前预留的吃食拿出来,老燕家一家子人好好儿坐在一起吃点儿叙叙话。

      赵春芳和王淑芬从厨房端出来两碗烧土豆和鱼汤萝卜,萝卜倒是少了,有好些鱼肉在里头,额外还拿了一盆大骨头棒子出来。

      看见那一堆骨头棒子,沈翠兰更不乐意了,合着给客人吃土豆,自己家人都留着吃肉骨头。

      其实赵春芳是冤枉了,骨头棒子上头几乎没啥肉,有的也都被剔下来放在烧土豆里了。

      唯一的那点子肉味,给熬了那么久的浓汤底,骨头上也都是索然无味了。

      很显然,老燕家不是第一回吃骨头棒子的。上头没啥肉,有东西又难啃下来,家里大人也都不爱吃,都是顺手给家里头的小孩子,们啃着玩。

      大家一般都是抢着吃些鱼汤萝卜,烧土豆,再就是喝两口鱼汤。

      在沈翠兰眼里,那肉可是好东西啊,别管多了少了的,都是难得一吃的。老燕家摆席的时候偷偷藏起来,自己吃的时候又把好吃的肉骨头棒子留给家里的几个男娃子,大人都舍不得吃,肯定是好东西啊。

      她自己是老燕家新媳妇儿,燕建文都没把这好东西分给自己一个,心里是老大不愿意,可面子上又不能太过,只能憋着自己生闷气。

      饭桌上,田秀平把赵春芳里里外外夸了一遍,还专门亲自给她舀了一碗鱼汤,让她吃饭赶紧回屋歇着,这碗就不用她收拾了。

      “老五家的,你大嫂忙活一早上,又刚生完阿宝,待会儿你就帮着你二嫂把这些碗锅的刷一刷,收拾好了我好让老大老二老五给送回去还给邻居。”

      沈翠兰嘴上应了好,心里又开始纳闷儿,怎么新媳妇儿还要给收拾家务?今儿不是自己大喜的日子吗?

      王淑芬嫁进来这么多年了,就算是自己个儿怀着孩子不大方便也没说啥,陈英更是很自觉地帮着搭把手。

      陈英今天的全部心思都不在席面儿上,也不在婚礼气派排场上。

      在城里跟她爸妈参加的婚礼哪个排场不比这个大?

      她心心念念的朱经纬,今儿居然没有跟老沈家来吃席。

      老沈家别说老沈太太老沈头儿了,就说生产队队长沈铁民那个怀里抱着的小儿子都给抱来了,大人吃完,还坐在那儿喂他喝了好些鱼汤。

      可朱经纬为啥没来呢?

      陈英自己思索半天得出的结论就是,可能是他对席面不感兴趣。

      毕竟朱经纬有个在北京当官儿的舅舅,爸妈也是在国营单位上班儿的,家里头也体面,没啥大排场没见过的。

      陈英本来怀着孩子,胃口就不好,容易恶心想吐,肉食一点儿也碰不得,干脆就只吃了几口粥水。

      她琢磨着,老沈家的事儿结束了,跟朱经纬总归也该把事儿合计合计办一办了。

      比如说俩人先结婚,然后分下来俩回城名额,顺理成章俩人就走了,再不济就是一前一后拿着名额回去,前后总归不会超过一个月。

      陈英的本家和朱经纬家刚好就是临市,就算是回城再结婚,事儿办起来也方便。别的不用说,生完孩子找工作陈英有个有能耐的婆家,也用不着多费心。

      想着马上就要离开农村这个闹心的地方,陈英心里还是很欢喜的。

      同样在收拾碗筷的沈翠兰就不爽快了。

      在她眼里,大嫂待遇好,完全是因为生得多,一口气生了仨,头俩还是小子,自然是得公婆待见。

      她也想舒舒坦坦在屋里头,像个地主婆一样,好好儿享受,可不愿洗收拾残羹剩饭。

      她娘家妈胡春花,教了她怎么讨好丈夫婆婆,可没教给她咋干活儿。

      好几桌子盆碗收拾完了,还要统一拿到河边儿去洗,王淑芬留下刷锅收拾灶台,这活儿就落在了陈英和沈翠兰的肩上。

      扛着一大盆的碗盆,从老燕家到河边儿走上一两个来回,这也要不小的力气了。

      陈英平日里会帮着大嫂二嫂干活儿,多少也扛过不少次,沈翠兰可是一次都没干过这么辛苦的活儿,她那双手,最多就是下地帮着家里头翻翻地、除除草,直接上手的活儿胡春花舍不得她这个摇钱树去干。

      等到了河边儿,就着喝水洗碗的时候,沈翠兰也少不得抱怨。

      “英子,你们老燕家都这么干活儿?这么沉的家伙,干啥不叫男人来扛?平白累死我了。我手腕子都疼得慌。”

      陈英之前听朱经纬说过老沈家的事儿,知道这个沈翠兰就因为长得好看,被老沈家好吃好喝地供养着,指望着嫁个好人家帮着老沈家平步青云的。没想到出了意外,为了活命粮食,只能嫁到老燕家来。

      陈英自然是心里头不太待见沈翠兰的,听她的话,也就更加有些不舒坦。

      “啥叫你们老燕家?你没嫁给建文哥啊,说的就好像你不是老燕家人一样,你已经结婚了,不是老沈家人了。”

      陈英板着脸,说道这些,只是让沈翠兰更加不痛快,一个寄住在老燕家不咋干活儿的臭丫头,也敢跟自己这么说话了。

      “哟,我倒忘了你不是老燕家人。”

      “我在这儿住了统共也有三四年,咋就不是了,我一样跟着叫田妈,叫大哥二哥,叫大嫂二嫂。”

      沈翠兰噗嗤一声笑了,在老沈家,凡是说嘴皮子,除了她娘,就没人能赢过她。

      “晓得了,是你妈,也是你哥哥嫂子,那你是不是老三的媳妇儿,我也叫你一句嫂子啊?我说咋当初我妈给我说亲给老三没说成呢,你说是不?”

      她自问,自己没跟燕建学好,但是在态度上依旧是很明确的拒绝了燕建学,没说这边儿跟朱经纬好着,另一边儿又跟三哥扯不清楚。她怀了朱经纬的孩子,也就是朱家的人,现在沈翠兰调侃她和燕建学,明摆着说她又跟老三好了。

      她气不打一处来,径直摔了手里的擦碗布,狠狠地摔在盆里,溅起了一大溜水花,还沾着些菜汤,全都飞溅到沈翠兰的脸上、衣服上。

      沈翠兰穿的可是她妈给她做的新衣裳啊,一下子全是菜汤加水,细细闻,还有一股子腥味。

      “你要干啥你!你个死丫头!”

      沈翠兰也甩开了手里的擦碗布,双手湿漉漉地站起来,指着自己胸前的那片潮湿,“这是我妈给我扯布做的新衣裳,我第一天穿你知道不知道你,没见过世面的东西!你是不是瞧不出这是个精贵货!”

      陈英到底是城里下来的知青,论见好货见世面,比沈翠兰不知道要多上多少倍。她甩了擦碗布,心里的气也已经消了大半,不想再跟她斤斤计较,毕竟今儿是她跟燕建文的大喜日子,别平白触了霉头,给自己惹霉运。

      看陈英一声不吭,捡起擦碗布继续洗碗,沈翠兰觉得,自己在气势上已经压倒了陈英,已经取得了胜利,于是她开始乘胜追击,继续炮喷。

      “你们不过就是寄住在农家的知青,别说啥有大恩大德的,还啥没齿难忘,说得好像你们还回得去,还能给咱们带好处一样。你们老实本分赚公分赚钱,无非就是寄住的家里多给你们提供个住处,按道理说,吃饭都该跟你各吃各的你不知道吗?”

      “别的村,哪个不是专门把知青们放在一个知青点儿管着,一个个儿的连饭都不会做了。”

      “踏踏实实干活儿,别老给燕家丢脸。兴许到时候三叔毕业回来,还能瞧上你,就跟你结了婚了,慢慢熬着等吧。”

      “三叔那样儿的好男人,打着灯空在大罗村儿都找不着,你就是上辈子烧高香……”

      陈英真是把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忍耐力都用在这会儿了,她发誓,她就算下次去搬桌子搬椅子,也绝对不跟沈翠兰一起干活儿,那张嘴吧唧吧唧说不听,简直能把人烦死,气死。

      说完知青,沈翠兰自然而然,把话头转移到了自己家的知青身上。

      “你看我们家那个知青,住了两三年了,说没影儿就没没影儿了,连一句话都没给捎来,还剩下一堆废物,鬼知道给他收拾不收拾走的。”

      陈英一听说住在沈家的知青,来了精神,那不就是朱经纬吗?啥叫没影儿了?

      “没影儿?朱经纬没影儿了?他不是在你们家呆的好好儿的,上次我去你们家送红纸我还见了他。”

      沈翠兰对只在自己家的朱经纬,没啥好印象,穿得普普通通,手里还没有肉票布票,跟他就算打好关系,他连带自己去一趟县里卖肉回来吃的钱都没有,更别说给自己扯布做衣裳了。

      村儿里有的富裕点儿的知青是爹妈每个月给寄点儿毛子票或是寄点儿粮票的。

      当然大罗村儿里也仅限于那么两三个知青,家里头条件不错,父母还不想孩子受苦的,才偷偷给寄。

      “他?可不没影儿了,头两天前就不见人了,我哥说是让公社领导找过去了,去了就没回来,不知道咋回事儿。”

      沈翠兰见陈英没说话,便继续发表自己“话痨”的言论。

      “他可真行,就这么不见了。一年到头下地干活儿不行,尽蹭着我们家粮食吃,自己也拿不到几个工分儿,然后回过头来,不知道是惹了事儿还是拿了好处,就这么躲起来,不见了,没良心啊……”

      但是她说的这些话,陈英都听不见了,她满脑子都是,朱经纬没影儿了。

      咋就没影了?

      当初拉着她进玉米地,进粮仓里亲热的时候,朱经纬的话可是说得天花乱坠啊。带着她离开大罗村儿,回城去,靠他北京机关的舅舅就能走。

      她知道,拿了名额就能回城了,就能纠正自己当初一时冲动主动要求过来务农的错误了。

      她怕朱经纬只弄得到一个名额然后甩了自己,索性有了孩子也不想着弄掉了,怀着孩子还能逼一逼他把自己弄回去。

      然而,那个男的还是没影儿了。

      大脑里一下子又一下子的的冲击,让陈英大脑有点儿缺氧。

      她蹲在那儿,觉得天旋地转啊,漫天都是小星星了,然后眼皮越来越沉,一个后仰,人就栽倒了。

      沈翠兰原本是站在一边儿看着陈英洗碗,自己就只管动嘴皮子,一下子看见陈英栽倒了,倒是把她自己吓得够呛,赶紧跑过去探探鼻息,叫了她几声。

      沈翠兰叫嚷两声,看河边儿没人过来帮忙,就赶紧跑回村儿里,回到老燕家叫人过来了。

      陈英躺在地上迷迷糊糊听见沈翠兰叫自己,可满脑子,声音最大的那句,还是“朱经纬没影儿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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