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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第四十七章 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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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眼线得知方家英的怒火尚劲,回到“金屋”的纳兰君开始收整行囊,打算避一避风头。
窗外天光阴沉,乌云密布,无风而静谧,空气沉闷像是在酝酿一场暴雨,还未至黄昏,公馆里便灯光大亮,可弥漫于四下的压抑愁绪未减丝毫。
纳兰君收好行李至一只皮箱,摸摸窗柩,仰躺舒适的床上,又起身提着皮箱顺着走廊将那几步便饰有壁灯的白墙一一抚过,他手抚摸着棕色,漆清漆的微凉楼梯扶手缓缓走下了楼,停留在中庭的花纹地毯上,伸手掇住水晶吊灯投下的彩光,他对这栋公馆里的一切都那么依依不舍。
这里的一切代表他一生中所经历过的最美好时光,不必劳碌,拥有健康,金钱富足,手握权柄,珍馐华服,被人宠爱着,如今要离开这一切,仿佛剃骨剥肉般。
他踱到一面落地窗前,将镜像中自我好好的检视了一番,他住在这里越久就越弄不清楚,自己到底是谁呢?
脑海中浮现的是过去的自己,拖着病躯栖身于潮湿发霉的地窖里苟且偷生的相公堂子茶房,因为脸上生有密密麻麻的胎记红斑,终日干着脏活累活,给人端茶送水,所盼的不过能食饱一顿残羹剩饭,那样生活不堪回首,命如草菅,自己竟然也这么多年熬过了,可算熬过了…
可现在提着皮箱又是为了什么呢,为了再回到那种生活里去么?自己现在不是终于苦尽甘来了么?
镜像中的自己有着华丽的披肩卷发,用头油向脑后梳顺,打理的服服贴贴,饱满充盈的美艳面容,白皙如瓷器,神采翼翼,纵有红斑也无法减辉,还有这具包裹在缎面长袍下的蜂腰瘦骨,白肉丰腴的曼妙躯体,此时自己拥抚起来亦觉手感极好,这些都是方家英爱不释手的…
以后长发要剪掉,没有时间打理乱成一团纠结杂草,劳作会使躯体消瘦干瘪,面颊凹陷,风吹日晒会让肤色发青或腊黄起来,那时斑脸看上去不会是白瓷梅花,而是病态吓人了,养好的白嫩双手也会重新长满粗糙褶皱,飞离这座金笼一切很快都会化为乌有。
落地窗的镜相中映照的分明是风姿犹韵,神光湛然,衣着华贵,魅力体面,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纳兰老板。
纳兰君的心中仿佛有另一个自我在柔声发问:[这就是我啊,难道你不爱我了么?]
纳兰君提起腿边皮箱,转身上楼——他太爱自己了,他对自己的爱胜过了对暴怒方家英的恐惧。
这份爱,使他觉得一切尚有挽回的余地,幸福的生活不必再此时终止,因为爱自己所以不能放弃前程,纵使有狂风暴雨,在这份庞大爱意前也不足为惧,他对自己的爱从不消退,既然如此,何不让爱更猛烈些呢?
纳兰君回到房间,将那只收整好的皮箱放倒,推至床下,这时窗外响起汽车的声音,准是方家英回来了,他抚平床单,褪去衣裤鞋袜,赤身裸体的坐于床上等待着。
与此同时方公馆内,方逸岚左手,右肩各蹲了一只白色大鹦鹉,方逸涓和沈文芳又忽然而至,使他应接不暇,显得有些手足无措。
[你们找家英?可是不巧,家英刚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