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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抽了一根MEVIUS,跟ESSE差不多,但KENT的薄荷味更浓,更合我意。昨天毛姆的《面纱》看了一部分,我是反反复复地在笑着的,像一个完完全全的旁观者。还是做不了一名称职的故事讲述者。依然是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人生总是这样难熬,今天又是难熬的一天。被专业课老师嘲笑眉钉,可能那不是“嘲笑”,她问我:“你妈妈是不是管不住你?”我看着她,十分不解:“为什么妈妈要管我呀?”其实我想说的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为什么是管束,而不是平等地分享。可她似乎没理解,其实我心里面已经开始嘲笑她了,无知、肤浅,这不由得又让我想起了W。
W也愚昧无知,但当时的我毫不自知,不管这是否是我的自以为是、过分骄傲,可现在的我若与当时的她在一起,或许根本无法爱上她,可若我爱上她之后才有了这等觉悟,我可能会发出如沃尔特般“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这样的感叹了。W很久没入过我的梦了,自从去年用我最恶毒的语言向她表达了我的恨意之后,她再也没理过我。或许,话语戳伤了她。不过我们曾不止一次地用舌头给对方安慰,或许这正成为了她唯一一点对我美好的回忆吧。我倒希望她十分恨我。看官们,你们一定都有过这种狠毒却再正常不过的想法吧,既然爱不得,就让她恨自己。我可不心胸宽阔,既然是匿名用户,我大可以表现自己人性的阴暗面吧。哈哈,希望你们不会被我吓到。
若放在平常人身上,最值得炫耀的那颗痴心,在我这里可一文不值,我大可以给你们滔滔不绝地描述一段我的痴心,就暂时做个普通人一般地取悦下大家。“喝吐了,妈的,怎么这么晕?我应该是醉了,我大概需要哭一下!哦!W!呜呜呜。。。”于是我的第一次喝醉献给了一家充满廉价味的“酒吧”。喝醉了之后,仿佛找到了一个情绪豁口,我拿起了手机,好像想起了她刚纹的眉毛,长的干枯的头发,与身材不相称的脸的尺寸,平坦甚至向内凹的小腹以及突出的肋骨,还有,摸得到的心尖。那一刻,我不是虚伪的乞丐了,我觉得我又变成了她爱的人,甚至在她愿意爱我的时间里,我认为她可以为我抛弃家庭。于是,这不是象征性地哭了,而是嚎哭,同行的朋友怜悯地看着我,我想我是需要她们的,这个时候。我一遍一遍地给W发信息,发语音,打电话,我想,她能回我的话,多好。我睡过去了,忘记了怎么倒在了床上。
一直认为人十分卑劣,我很卑劣,各位看官你们别不承认,你们依旧低劣。我的思维又跳跃了,我懒得跟你们解释,说一下刚刚的想法。听到了腰乐队的“关于安乐死的一篇摘要”,讨论了人有没有权利决定自己的生死。人们老是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说得好像我经过慎重考虑之后得出的结论毫无意义全都拜倒在这种道德绑架上一样。我很爱我的父母,不可否认,因为爱他们,所以我不想隐瞒我是同性恋的事实,我渴望被我爱的人了解,被他们理解或许是奢望,但之前比较隐晦的交涉之后,我似乎可以确定他们是接纳我的,是尊重我的。但若有一天我真的想要去死了,受不住了,我也希望他们能够接受,死和任何事情没有区别,难道我死了就会一下否认我的存在吗?人们只看到我不顾别人的感受死了,却极少有人去考虑过可能我真的努力了,撑不住了,唯有试一试另一种方式去治愈自己。身体上的病痛比起精神上的痛苦什么都不算。若活着,唯有“有缘活着”能支持我走下去了。有人因为拔了一根毛死了,可我每天撒泼打滚,依然屹立不倒,大概看作与生命的缘分能自然点。
写累了。睡了,各位看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