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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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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为,字不为。
有人问起他的名字,他摊手道:
“名是我娘起的,字是教书先生取的。我娘早早病死了,先生教我认了三年字,喝酒喝死了。我哪里知道这‘为’和‘不为’指的甚么东西。你说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君子是甚?可以吃么?”
眨眨眼,一脸泼赖相。
心较比干多一窍,说的就是方为这种人。
不杀人,不放火,这是他给自己定下的规矩。除此之外,劫财越货,偷鸡摸狗,掘坟盗墓,但凡有银子赚的营生,没有一样是方为不染指的。就连不杀人不放火也只是怕掉了脑袋,与良心道德无关。毕竟,天大地大,保命最大。方为这么精明的主儿,在这点上可绝不含糊。诸如帮架、号丧之类的临时活计,只要价钱公道,他也乐得应承下来。除了自己的命,方为在这世上最爱的,就是钱。
出于对钱的热爱,方为不穿华丽的衣裳,一年四季都是一套粗布青衣。住的是最普通的房子,房顶有三个洞,下雨的时候用三只缺了口的碗接着。方为也不嫖妓。在他看来,把钱花在娘儿们身上还不如打了水漂,多少还能听见个响儿。乡邻都知道方为虽样貌俊朗,绝非善类,加之他生得高大,又颇有些身手,也没人敢招惹他。他最大的是好是隔三差五去城西王二的酒肆,来上三两梨花白,佐以一碟风干牛肉。
“方为,你既无妻子,攒的钱要留给谁呢?”
这天,趁店里人不多,王二一边拨拉着算盘珠子,一边问喝得正欢的方为。方为擦擦嘴,不以为然道:
“不留给谁。”
“那你攒钱何用?又不见你花。”
“人各有一好。皇上喜欢万岁万万岁,当官的喜欢乌纱帽,我就喜欢钱。”
“你年轻,不要乱讲话。小心被哪个多事的听到,告到官府,判你个大不敬。”
“王二,你是没见过世面的人。你不懂,这皇城内外,只隔一道城墙,却大为不同。皇城根下的老百姓都是夹着尾巴做人。咱们这逸仙镇,虽说就在京师郊外,可宽松得多了。”
方为咽下最后一口牛肉,放下十五文钱,叼着牙签自起身向家去了。
午后的日头白花花的,晃得方为睁不开眼。肚里的酒被蒸得直往脸上反,连腿脚也有些不利索起来。距家还有数步之遥,方为看见门口坐着一人。他不以为意,抬脚正要进门,腿上忽地一沉。
“好人救我!”
方为不甚明了这“好人”是指谁,“救我”二字可是听得清清楚楚。他低头看去,见坐着的那人死攥着自己的裤脚,以袖掩面,浑身筛糠一般。穿着打扮,全不似乡人,竟是个大户人家子弟。方为心下纳罕,问道:
“你是谁?”
那人也不答话,只是一味抖个不住,呜咽道:
“救……救我……”
方为向来自诩丈夫,顶瞧不起绣花草包。何况又无好处可捞。他把牙签一吐,哼道:
“呸!我凭什么!”
言毕抬脚便踹。他本欲挣开这人进屋,并未用上力道,谁知那人居然直挺挺地倒了下去。方为心中不屑,喝声“休得装死”,一把揪住那人衣襟。那人脖颈软软一歪,露出一张白净俊秀的面孔来,显是养尊处优惯了的。方为伸手探他鼻息,俨然气若游丝,有出无进了。再摸脉门,弱不可觉。方为这一惊非同小可,酒也醒了大半,连连后悔今日早起忘了查皇历。方为是经过事的人,骇然之余,总算还不糊涂。事已至此,总不能就这样把他晾在大路边,只有藏尸灭迹一法可想了。
方为打定主意,将那人拦腰抄起,抱进家门。左看右看,唯有院子里的地窖保险。暂且扔进去,半夜弄出来背到山里,随便拣个荒沟野谷扔了喂狼完事。方为思忖着,将那人堆在地窖一角,又高高地垒上一堆番薯,好歹从外面看不见了,才松了口气。这人约莫非富即贵,落得个白骨没番薯的下场,可见因果报应,委实不爽。想到这里,方为痛快地拍拍手上的泥,抹了把汗。那人许不曾犯下什么伤天害理的罪过,只因看起来比方为有钱,临死还要横遭腹诽,真是天可怜见。
出得地窖,脚跟还没站稳,就听见门外脚步声大作,隐隐夹杂着马的嘶鸣。所过之处,一片鸡飞狗跳。方为暗自称奇,想这逸仙镇虽离京城仅五十里开外,却近山区,素来闲静宁和,今日如何怪事一桩接一桩。难不成镇上的懒鬼捕快们全都转了性……正琢磨着,一串平地雷似的叩击声在门板上炸开。
“开门开门!”
方为心头一凛,强敛了神色,搬开门闩。一队兵士挥着明晃晃的刀冲进来,转眼就把屋内屋外翻了个底朝天。为首的是个身高八尺的英挺男人,身披连环甲,头戴紫金盔,腰佩七宝剑,竟是个将军样的人物。目光在方为身上一扫,后者的脊背上霎时生出几许寒意。他厉声问道:
“你可见过这人?”
手中卷轴抖落,现出一幅青年男子的肖像。方为端详半晌,摇头道:
“小人不曾见过。”
“看仔细了?”
“小人的确不曾见过。”
“也没见路过?”
方为老老实实摇头。
来人皱皱眉,四下环顾,一眼瞥到了角落里地窖的拉板。
“下去看看。”
声音中有种不怒自威的神气。
方为只觉得脑子里嗡一声,一肚皮酒尽数化作冷汗,唰地爬满了全身。早知道有这么一出,还不如将那死鬼拴块石头,随便找口井丢进去完事。他听见地窖里传来霍霍几下,分明是白刃切入番薯的声音。方为明白那是在试探虚实,拳头大的心猛地纠结成了个核桃,吊在嗓子眼里。不多时,两名小卒回报道未见异常。方为大大地松口气,心道阿弥陀佛,明儿个定要去镇南头的庙里捐上几个大子的香火钱不可。
那人点点头,对方为冷冷道:
“若有画中人行踪线索,报到衙门,经查属实,赏金五十两;扭送官府,就地赏黄金百两。藏匿不报者,与逆贼同罪,杀无赦。”
方为完全忽略了最后这句,耳畔只剩下两个数字兀自打转。他怔了一怔,才追出门外,神情恍惚道:
“敢问官爷,这人是什么人,悬赏这么多钱?”
那人闻言,勒住马,半侧转过头道:
“告诉你也无妨。那人乃是平乐王郭预。不过——”
他话锋一顿,唇角扬起一个令方为头皮发麻的弧度:
“既然废帝已死,王爷也就是人人得而诛之的过街老鼠罢了。”
过了很久,方为终于回过味来。
青天白日的,原来这皇帝已经改了姓了啊。
原来王爷不是王爷,是老鼠。
好值钱的老鼠。
方为一面回想那人的话,一面往地窖里走,忽然一拍脑门。
那人说赏金百两,没说是死的还是活的。可既然是“扭送”,指的多半就是活的了。死人还用得着“扭”么?而所谓行踪,也是就活人而言吧,不然不成了鬼了……
方为腿一软,一屁股坐在了地窖的台阶上。
一百两黄金!那可是黄澄澄的金子啊!
换成钱,得有家里的柴禾堆那么高吧……不对,肯定还要高出许多……那得是一座小山啊!
黄金百两,钱山一座,被自己一脚……
踹没了。
方为一瞬间觉得活着是一件毫无意义的事。
文雅点说,叫做了、无、生、趣。
他顺手抓起一块土坷垃,狠狠甩出去。
如果有可能,他想把自己的脑袋也甩出去。
“哎哟!”
果然,人受了刺激是会幻听的。
那么,这个就该是幻视了罢。
那个本该与番薯为伍的死人此刻正坐在台阶下,左手捂着流血的脚腕,右手揉着头上刚刚被砸出来的包,和方为大眼瞪小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