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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要问我的时尚经,我最不能离开的就是我的保暖背心,这种东西说起来很土,实际上是时尚的另一面。我的房间里有一个小抽屉,里面放的全是这种东西,圆领的,V领的,细带的,宽肩带的,冬天的,夏天的,应有尽有。背心在搭配上,简直就是万能。冬天有了它,衣服都可以少穿两件,显得不那么臃肿;夏天穿它,可以心机地把胸显得大点。最重要的是,我老道貌岸然地向李怡蒙推销,女人呐,保暖最重要。

      她听了挑眉笑:“怎么?显胸大竟然不是第一要务?”好像很不以为然。

      我不服气地说:“你别嚣张,我带着你穿背心之后,你自己说,痛经是不是好点儿啦?”

      我那天借给她的小背心成了我们最早交往的信物,在李怡蒙和我成为好朋友之后,她也开始穿背心了。我有这些搭配道理,其实每天都是穿工作服,没什么发挥空间,我想着,她就不一样了。她可是都市白领!我以为背心遇上她,就像宝马碰上名猎手,宝刀碰上伟将军,派上的用场可大了。其实也不然,她的衣服不少,但一半以上都是公务套装,休闲装的品味也很单一,都是素色的T恤搭蓝色牛仔裤。

      我回忆了一下:“从前高中的时候,看你的穿戴我还以为你会成为一个时髦的淑女。”

      李怡蒙惊讶:“我那个时候有什么穿戴?不都是穿校服?”

      我想了想:“是吗?总觉得你穿的和我们不大一样。”把土土的校服都穿出花儿来了。

      李怡蒙用力揉了一下我的头发,表情有点得意:“你那个时候就那么关注我了?”

      她这话说的,她高中那阵,想不被人注意到也难啊。多少次她国旗下讲话,我就在台下的队伍里默默仰视着她。

      今天是周末,我们本来在客厅的长毛地毯上坐着玩,听了我的话,她装作生气地压下来哈我的痒,我被压地躺倒在地毯上,一边笑得止不住,一边求饶。她手上不留情,粗声粗气地说:“我现在哪里不像时髦的淑女了?我看你是找打!”

      我笑得推她都没有力气,嘴上却不松口:“你哪里都不像啊,哈哈哈,别闹了,哈哈哈,救命啊,家暴现场啊!”

      等到终于闹够了,她和我一起躺在地毯上,从后面抱着我。我笑得有点累,渐渐生出了一点困意。她的呼吸吹在我的脖子上,麻麻的。我轻轻踢了下她,嘟囔着:“怎么你个欺负人的也累了。”

      她懒洋洋的:“没吃早饭,有点低血糖。”

      她有这个毛病,我差点给忘了!“我这就去做。”赶忙要爬起来,却被她抱紧了不让。

      “我一会出去吃,老板约了我见面,咱们这样躺一会吧。”

      “你二姨?”就是她之前提到的韩总。

      “嗯。”她轻轻答应了声,我脖子上的呼吸声更清晰了,吹得我耳朵有点发烫。

      “那你还不去准备着,一会睡过了。”

      “不急。”一只手从我身后伸出来,挣扎着拿到了手机。我眼睛也有点睁不开了,听她在身后摆弄几下,锁屏的声音后,手机被丢到一边。

      “定了闹钟。”她的声音变得模糊了起来,“我就睡一会,今天起得太早了。”

      朦胧中她扯过堆在沙发脚的羊绒毯,搭在我们俩的身上,做这些事的时候,抱着我的那只手臂始终没有从我身上拿开过。我用仅剩的意识把她往暖气的方向推了推,主动贴紧她的怀抱。

      ******

      在餐厅那次见面后,我们算是正式联系上了。李怡蒙这个人,看外表冷冰冰的,久了感觉其实是个蛮热情的人,有时候我甚至觉得是她在向我套近乎,我每次有这样的想法,自己都要吓一跳。

      那天她换好衣服,就要回公司。我还别扭着,她问我什么时候下班,我随口乱说:十一点吧!她点点头,好像有心事的样子,我忙把她送走了。

      其实我九点就下班了。和凌越走出餐厅,就在楼下又看见了李怡蒙,她对我来说总是太显眼了。

      她把车停在路边,左手拿手机,右手端着一杯冰咖啡。

      她也看到了我,愣了一下,把电话挂断了。

      我有点冒冷汗的感觉,她是在等我吗?

      “阿莲,这是你朋友啊?”凌越顺着我的目光,也注意到了李怡蒙。

      “嗯。”我快速地答应了一声,她站在那里好像一块人形磁铁,我自己都无法理解地,蹦跳着往李怡蒙那边去了。

      凌越在我身后跟上,率先打了招呼:“你好,我是凌越,阿莲的男朋友。”

      李怡蒙淡淡与他相握,恢复了一贯的冷艳, 简短地报上名字:“李怡蒙。”

      凌越挠挠脑袋:“你来接阿莲下班吗?是约好了要去哪玩吗?”

      李怡蒙不说话,我脸上发烧。凌越觉得有点尴尬了,识趣地选择告辞:“那你们女孩子们好好玩,我先回去了。”

      他语气很开朗,他一贯是个讨人喜欢的男人。李怡蒙温和了一点,说:“我开车来的,送你吧。”

      他摆摆手:“不用啦,不顺路,地铁站就在前面。”当着李怡蒙,他很克制地倾身过来拉了拉我的手,忍不住又捏了一下我的脸,告别说:“那我今天不送你回去啦。我先走了,明天见。阿莲。”

      我回他一个笑,还没来得及目送他到地铁口,李怡蒙已经把车门拉开了。在她沉默地示意下,我乖乖地钻进温暖的车厢,她绕到另一边,也上了车。

      我想她不可能是单单为了等我下班送我回家吧,但是对于这一切的意图,她一个字都没有说。

      “要去玩吗?”她启动了车子。

      “什么?”

      “你男朋友不是说······算了。”我才意识到她是开了个玩笑,她就转了话头,烦躁地把头发揉乱,“住哪里?”

      我报了一个地址,系好安全带。

      “怎么不和男朋友一起住?”

      我赶紧否认:“没有啦!我们才确定交往没多久。”

      她笑笑:“你喜欢那个样子的?”

      我有点尴尬,只好跟着笑:“什么样子啊?”

      我跟凌越总共认识了三个月,他追了我三个月,我很久没谈恋爱了,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答应了他。他是餐厅的新人,从集团放下来管我们店里采购那一块儿的,我和他认识时间不算长,不能说完全了解他了,但我感觉他是挺踏实靠谱的那一种人。

      “就是,挺憨厚的。”最后她选择了这个形容词,我又不能说不准确,“和你挺配的。”

      我干巴巴地说:“谢谢了。”

      我们有一段时间没有讲话,车内暖风熏然,还有好闻的花香,我劳累了一天(不止洗洋葱那么简单),在舒适的环境中有点昏昏欲睡。

      “我渴了。”李怡蒙突然说,我也清醒了。

      这是一个车况复杂的路口,李怡蒙两手放在方向盘上,偏了偏头:“我想喝咖啡。”顿了一下,“能喂我一下吗?”

      我顺从地端起那杯咖啡,虽然车内暖气很足,还是被冷饮的温度小小惊讶到了,我想唠叨几句大冷天喝冰对身体不好,但没有那个立场,就忍住了。

      我把咖啡送到李怡蒙嘴边,她含着吸管,眼睛仍然看着前方,吸了两口。她微微眯起眼睛的时候很像一只猫咪,过一会点点头,示意够了。她这一番动作矜贵中透着隐隐的冶艳,我都要看呆了,转眼强迫自己观察手中那浓黑的液体,找话问:“喝了这个晚上不会睡不着吗?”

      她瞥了我一眼,专心看路况:“无所谓。接到你比我想的早了点,不是说十一点?”意思是做好熬夜的准备了,我敏感地察觉到了她话里的一点埋怨,忍着没说话。我是对她说谎了,但是她自己也没说清楚是什么事情,谁知道她会来等我?

      气氛不大好,一直到李怡蒙驾车驶进我住的小区的路口。中途我岔开话题提了两个娱乐新闻,她都兴致缺缺,我也不想继续粉饰太平了,靠着车窗装睡。我本来还想问她为什么来等我下班呢?很怕她回答,“我也不清楚,下次不会了”,虽然出于社交礼仪,大多数人都不会把这种想法宣之于口,然而我对这种事情很敏感,我总感觉的出来的。我害怕她的答复,我总把事情想得很坏。

      “到了。”她轻轻推醒我,我装模作样地揉揉眼睛,坐直身体。

      “多谢你送我回来。”我由衷地道谢,“太麻烦你啦。你一会回家路上注意安全。”

      她摆了摆手,好像很疲惫的样子,手得了空,拿着那杯咖啡猛吸。我边准备下车边唠叨:“我和人合租,条件不大好,就不请你上去了。有空再来我们餐厅,我请你吃饭。”

      她没直接答应,倒也在我意料之中,可我还是有点失落。我在她的注视下拉开车门,下了车。

      我努力扯起笑容,冲着黑黢黢的车身摆手告别,却迟迟没有听见汽车发动的声音,过了一会,出乎意料地,她也下车来了,手里提着一个购物袋,递给我。

      “差点忘了,衣服还你。”她声音放得低低的。

      我伸手接过,里面是今天下午我的那件衬衫和保暖背心。也不知她用了什么方法,短短的时间都已经洗干净了,叠在一起,看着又轻软又清洁。她道了谢,又说了两句客套话,听得我心里都不是滋味。那今后不就再没有见面的机会了吗?

      她话说完了,在我的注视下有点局促,最后摆手告别,慢慢向另一侧的车门移去,我就要渐渐看不到她了。

      我有一种突然涌上的情绪,也没办法抵抗了。跺跺脚,叫住她:“李怡蒙!”

      她听见我的声音,很快转过身来,隔着威武的车身,露出脑袋,和一双亮的吓人的眼睛:“什么事?”

      我豁出去了,“我和你相处得很自在,你是不是也这么觉得?是我会错意了吗?”

      她表情不变,没肯定也没否定:“所以呢?”

      我有些忐忑,她的不否认给了我一点信心,我鼓足勇气说:“反正最坏的结果大不了是今后不再见你,如果还想和你见面的话,你能和我做朋友吗?”

      那边没有马上回答,我的心又沉了下去。她人完全被车身挡住了,我看不见她的表情,索性破罐子破摔:“周末有空吗?咱俩去逛街行不行?”

      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觉得自己的邀请得太唐突了,而且这样正式的“交朋友”请求,也太奇怪了。我正要失落,就见她俏丽的头顶倏地从车旁探出,飞快地回答:“好啊。”一下首肯了我前面所有的问句。

      那是一个奇妙的夜晚。李怡蒙把车开走后,我踩着路灯的影子回家,心情格外得雀跃,简直要双脚在半空中鼓个巴掌那样过于隆重地跳一跳。

      我在那个时候懂得了,我总把事情想得很坏,是因为这样往往能让我尝到预料之外的惊喜滋味。我真狡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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