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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今天李怡蒙下班格外的早,我在沙发上靠着暖气片睡着了,她开门的声音我没听见,直到一个冰凉的东西贴到我的脖子上,我一个激灵睁开了眼睛。

      我下意识地去触碰那个冷源,我以为是她的手,结果却是一瓶冰可乐。我一下被那金属外壳蛰得发痛,抱怨起来:“大冷天的喝这么冰的东西!”

      她两手抱胸,笑着:“前两天不是你说的要吃火锅呀。这罐是我的,喏,那一瓶才是你的。”

      茶几上放着一个楼下超市的小塑料袋子,里面还有一瓶黄色的饮料,我猜是柚子茶,这才满意了,弯下腰去掏被我踢进沙发底下的拖鞋,一瞥眼看见怡蒙脚上穿的毛线脚趾袜,更得意了:那是我前两天趁打折买回来的,她不是很嫌弃吗,结果还不是穿了?

      我顺手把头发扎起来,要去厨房,我蹦蹦跳跳,高高兴兴,对她说:“我去做饭啦。今天没准备火锅,不过有水煮鱼,你买的可乐也不亏。”

      她在沙发上端正地坐好了,又打开了她那部银灰色的笔记本,头也不抬:“咱们出去吃也行,如果你想吃火锅的的话。”

      “我菜都切好了!”我回答她,她稍微答应了一声,继续噼里啪啦地打字。

      饭早就煮好了,炒菜也早就准备完毕,只待入锅。做这些我都得心应手,简单得好像剪手指甲。
      自从我住到李怡蒙家里之后,我很少让她出去吃或者点外卖了,这就是我,一个寄人篱下并待业在家的厨师必要的操守。

      水煮鱼做好了,紧接着还要煮个汤——这是李怡蒙特供,她吃饭时桌上一定要有的。因为今天的菜比较辛辣,汤里只简单加了青菜豆腐。等着汤好的时间里,我照常无事可做的发呆,把光亮的汤勺当镜子照,玩了一会,又从厨房的窗口往外看。天早就黑了,李怡蒙家住16楼,能看见对面楼房亮灯的房间,楼下是一盏盏功率甚足,远远看去依旧明亮的路灯。

      我大概每天都要问自己,自己何德何能能住到现在这样的房子?这小区靠近市中心,不顾昂贵的地价,仍然倔强地保持着开阔的楼间距,绿化又好又安静,比我家在老家的房子都要好,在这个城市······我都不敢想象它的昂贵。命运真奇妙,两个月前我还因为失业为生计发愁,今天却能在高级公寓的厨房里玩一把勺子。这一切都要感谢我的房东李怡蒙。

      “菜好了吗?”怡蒙走路像猫,没有声音。习性也像猫,对着那盆鲜辣的水煮鱼很是恳切。

      我一下回神,说:“鱼好了。还煮一个汤就齐了。”

      怡蒙瘦长的手指已经爬上盛菜的白色容器的碗壁,笑我:“明明在发呆。我端出去了啊。”

      我想说烫,要不我来,或者戴个手套,垫个巾子?可是她好像感受不到那热量似的,稳稳地把那盆鱼端出去了。出厨房门的时候,脚下稍微绊了一下,把我吓着了,幸好没事,菜安全地被转移到了餐桌上。她装作无事发生过。我数落她:“这究竟是不是你家?厨房餐厅之间有个台阶你每次都记不住,你来做客呐?”

      她抿嘴轻轻一笑,然后低下头摆筷子。她把刚才那罐可乐打开了,汽水的声音很热闹。另一瓶——果然是柚子茶,她旋开瓶盖,倒进我的水杯里。我很喜欢看她做这些事情,又细心又温柔,才不是一个酷女孩。

      我把灶上的小火关了,汤盛出来,那柄勺子总算有了归宿。我是戴着隔热手套把最后这客汤端出去的,路过那个小障碍时得意洋洋地抬脚,仿佛炫耀。怡蒙心情很好,忍不住笑,可能是因为要开饭了。桌上一道水煮鱼,两个凉拌菜,一个青菜豆腐汤,两杯饮料,两双筷子。我和怡蒙先默契地一碰杯,继而开吃。

      我正式搬进李怡蒙家是两个多月以前的事,我丢了在餐厅的工作,是她收留了我。李怡蒙现在是我的好朋友,我们原本是高中同学,但其实在一年前的同学聚会才又联系上。我们都二十六岁,她在一家金融公司工作,工作性质我不清楚,我就很好理解了,我是个中餐厨师,现在失业中,日常给房东做晚饭,偶尔她也回来吃午饭。

      年少时的友情很难把握,我都有点记不得我们在高中时的相处了,但是我肯定记得有李怡蒙这个人,而且印象很深,毕竟是从少年时就令人惊艳的人物,成绩又好,长得又好看,而我呢,小透明一个。我没想到那一次同学会,她竟然会主动找我说话。

      记忆中的李怡蒙是个长头发的漂亮姑娘,她跟我说话时,我还没认出来。她个子很高,修长消瘦的那种,头发对女生而言剪得太短了,五官依然精致无比,因为眉毛很浓,所以显得英气,有点像《情书》里的柏原崇。其实我刚进KTV包房时我就注意到她了,我以为是“他”,但心里琢磨和当年的班草好像又有点不像。

      “嗨,我李怡蒙。”幸好她自我介绍了。不然我张口结舌大脑当机的样子会很尴尬的。

      “是你!”

      “是我。”

      “没想到是你!你现在好······时髦啊!”我硬生生把要脱口的“帅气”拐了个弯。

      她轻轻笑了一下,我后来知道她惯常这么笑的,就不再有第一次看见那么惊艳了。我们简单闲聊了几句,说的什么我记不清了。我不敢问她近况什么的,我知道她高中毕业后考上了最好的大学,发展肯定不差的,不想让她以为我故意套近乎。那毫无交集的老同学还能聊什么呢?兴许是皮肤管理吧。

      我们边喝酒边聊天。

      “哦?你也在B市吗?我也是!”找到了一个共同点,我十分高兴,“我在新湾区的一家餐厅工作,你······”我本来想说没事可以来我们餐厅吃饭,想了想没有这样做。

      “能一起唱首歌吗?我点的歌来了,刚好是对唱。”她突然提议道。

      “好啊。”我喝了酒,晕晕乎乎的,有点受宠若惊。

      一起唱的这首歌我能记一辈子,我以为会是《广岛之恋》什么的,结果是《刘海砍樵》!其实这种性质的同学会上点这种搞怪的歌还挺常见的,我就是觉得太人不可貌相了。

      她人气高,又用正常近乎严肃的唱法唱这首歌(搞得跟着唱的我都变得有点深情了起来),取得了意料之外的诙谐效果,把现场的气氛都炒的火热了。唱完这首歌,她就被其他人拉走了,只来得及向我歉意地眨眨眼睛。

      能占用女神那么长的时间,我已经很知足了。对于那天印象深刻的记忆,我只有这一点点,还有就是当天的果盘还挺好吃的。

      那次聚会是过年期间,我以为我与李怡蒙成年后的交情,就到此为止了。没想到年后回去上班,有一天中午还能再遇见她。那时候我还不知道我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我们稳定来往了一段时间,渐渐成了要好的朋友,到后来在我遭遇人生最大挫折的时候,她又成了我最大的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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