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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误会 苏可和司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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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一瓢茶屋”,蹬上几阶木梯,揭开竹帘,便来到了苏可的金缮工作室——“抱残居”。刘伶听司空说起过,这间工作室的名字取名自成语“抱残守缺”。“抱残守缺”本是不登大雅的贬义词,但是加之于修缮破损器具的工作室,却别具一番韵味。
苏可正在埋头工作,透过她小猫似的背影,可以看到案头摆满了各种瓶瓶罐罐、刻刀画笔,这让刘伶想起古代的某种巫术。手机的播放器中,万晓利伴着吉他在低声哼唱着“爱恋伊爱恋伊”。无论是万晓利的歌声,还是屋里过高的温度,都让刘伶滋生出一种懒洋洋的感觉。
刘伶流连的目光在一件很眼熟的紫砂壶上停住,壶盖原本是碎作三片的,通过金缮,那裂缝已经被装饰成一枝梅花。
刘伶拿起紫砂壶,情不自禁地脱口而出:“简直浑然天成啊!”
听到说话,苏可才意识到有人来了。她放下手中的工具,缓缓地回过头来,说:“天衣无缝,才能浑然天成。金缮这门手艺,却是用来粉饰裂缝的。”
刘伶看了看紫砂壶底贴着的客户资料,拿起壶盖不住地把玩着,嘴角浮起了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可我觉得,这比没破之前还美呢。”
苏可微笑不语,刘伶说话的神气,仿佛她曾经见过紫砂壶完好时的样子似的。
刘伶对金缮并不感兴趣,刚才的那几句话,都是在来这儿之前司空临时教的,但是她对人却特别感兴趣。刘伶觉得司空是一个有趣的人,而他喜欢的这个姑娘,苏可,也是挺有趣儿的。像苏可这种女孩,别看温和得就像午后荡漾在树叶上的阳光,钻起牛角尖来却要人的命。
看到扔垃圾框中的婚礼现场设计图,刘伶终于明白向来不温不火的司空为何如此抓狂了。苏可最不能容忍的是欺骗,但是司空对她的爱,却不得不建立在欺骗的基础上。看来,这姑娘已经打定主意不再退让,如果司空明天还想按期举行婚礼,那他必须得按她要求的来,一点儿也甭想含糊。
苏可扭过头去,继续埋头工作,这倒不是因为她对客户傲慢,而是到“一瓢茶屋”喝茶的人,总是会受到“抱残居”名字的吸引,前来探个究竟。对于这些茶客,苏可早就见怪不怪了。
过了大约一刻钟,苏可手里的工作完成了。她褪下袖套和围裙,用植物油小心翼翼地清洗刚才用过的工具。
“这工作很累吧?”刘伶问。
苏可冲她一笑,继续干手中的活儿:“有耐心就好。”
“工序很复杂吧?”
“可不,先要用面粉调合生漆将器物的碎片粘合起来,在30度的室内静置数日,清理打磨之后,再用黄土加水调好,加大漆,再修复一遍……这样反反复复五六遭,其实还只是在漆缮。”
“漆缮?”
“嗯。就是为最后的金缮打底子。”
“你不觉得枯燥吗?”
“过程是挺枯燥,但是当你看到紫砂壶上的梅花,一切都值了。”
刘伶点点头,“我有一个朋友是制陶器的。他们家的盆呀、碗呀,全是自己手工制作的,看着也挺有意思。你喜欢制陶器吗?”
“喜欢呀。”苏可说,“但是相比创造,我却更痴迷于修复。”
“别逗了,有新的,谁还会抱着那些旧的不放?”
苏可缓缓地吐出一口气,“总觉得一件东西,人用得久了,在人与物之间便有了某种神秘的联系,让人无法割舍,即使它坏了,它也是无可代替的。就拿那把紫砂壶说吧,或许它的主人曾拿着这把壶与故友秉灯夜话,听雨烹茶,即便后来那故友不在,主人拿起这壶,仍能回忆起当时氤氲的夜色,淅沥的雨声。这是其他任何紫砂壶都无法代替的。”
听了她的这几句话,刘伶怔怔地想,难怪司空对她这么着迷,这的确是个精灵一样的姑娘。刘伶点了点头,放下紫砂壶,顺便又瞧了瞧另外几个金缮品下的客户资料。看到那几个熟悉的名字后,刘伶无奈地笑了,这个司空!
苏可见她笑,便摆摆手道,“我就知道你要笑我幼稚。”
苏可误会了她,但是刘伶并不解释。她清了下嗓子,问道:“金缮一件器物,大概需要多少时间?”
“器物的材质、破损度以及客户对金缮造型的特殊要求,都会影响金缮的时间。但是即便是最简单的金缮工序,也需要20天左右。”
刘伶从包里掏出一团麻布放在桌子上,展开,里面是一个碎成四瓣的玉杯。
苏可瞧了一眼玉杯,不由得皱眉,因为这只玉杯怎么看都价值不匪,但是玉片上却沾着些水珠和茶叶,难道这女人竟然用古董喝茶?而且还失手把它打碎了?再看看刘伶的打扮和气质,苏可不由得咂舌,心想,有钱人就是任性。
“有什么要求吗?”苏可问。
刘伶拿起玉杯的碎片瞧了瞧,沉吟片刻之后,说:“想在上面写首诗。”
“钟意哪首?”苏可随手取来纸笔,准备记录诗的内容。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苏可听了之后,微微一怔,然后低下头来,用绢秀的字迹将这二句诗写了下来。此诗出自《诗经·邶风·击鼓》,司空第一次见她时,就说过这首诗。事实上,他们就是因为这首诗才认识的。在写这诗的时候,苏可满脑子都是他们相遇时的情景。
写完之后,苏可抬头看了看刘伶,等她继续说下去。
刘伶道,“就这二句。”
苏可将写了诗的纸片与玉杯的碎片一起拍了照,传到微博。她的微博里全是些破瓷烂瓦,俨然是一份详实的工作纪录表。
支付了预付款之后,刘伶便离开了。苏可也收拾东西准备回家。
家具的材质与摆放、食物摆盘与色调,当然还有日常着装,她把自己钟爱的治愈系美□□用到生活中的每一个小细节之中。穿衣服,她甚至会注意搭配天空的颜色,今天那条玫瑰灰的围巾就是最好的证明。玻璃一样的眼珠,瓷器似的皮肤,还有散发着温柔光泽的蜂蜜色头发,那条玫瑰灰色的围巾成了一道桥梁,将灰蒙的天空与苏可温婉的容貌连接了起来。
她站在满是残雪的大街上,被料峭的寒风吹得浑身发抖,运气不好,拦了几次都拦不到出租车。苏可叹了口气,转身回到公交车站。
手机震动了一下,微博动态里出现了司空的回复:“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二句诗,正是“死生契阔,与子成说”的后两句。
她久久地盯着手机屏上的字,想起二人之前的温言款语以及无数的幸福时刻,泪水开始在眼睛里打转。屏幕黑了,她按了一下,上面显示出时间和日期,今天是2月13日,自己的生日,明天2月14日情人节,他们要举行婚礼。一个星期过去了,二人一直谁也不搭理谁。原因很简单,二个人都要结婚了,但是司空却对见他父母的事百般回避。苏可忽然觉得司空的身世都成了谜,这个人到底有多少事瞒着自己呀!
因为出神,她没有留意到公交车已经到站。
“喂,等一等!”
公车紧紧地闭上了门,她慌忙追过去。公车任性地启动开走,溅了她一身的泥水,苏可气得直跺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