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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我不喜欢□□ 阵亡的第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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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所料在楼顶看见了他们,站在夕阳下逆着光的林君决更加漂亮的不像话。16、7岁的青春少年在斜晖的映照里看不到一丝瑕疵,【这不是废话吗!这个时候不是长皱纹的时间!不过他为什么不长青春痘哩?作者坏心想】我都快忘记追上来的目的了!
可是为什么要这么残忍的血腥场面破坏这些美丽哩?只见和林君决一起来的几个男孩子在用力殴打那个男子,其实也是很年轻的男孩子不过20来岁的年纪吧!如果上学的话该是大一大二的学生。
究竟是当了十年的警察,就算是死后换了一副躯壳也好还是改不了习惯。上前大叫一声:“住手!”
但是毕竟不是穿警服的女警了,这么大叫居然没有人回应。他们依旧没有停手,只是林君决讶异地回头看到是我不耐烦说了一句:“不是叫你不要管这些事情吗!回去!女人少管男人的事情。”
听到此话我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这是16、7岁小孩子说的话吗?老天我快昏倒了。当警察那会主要是保护证人,没有接触过少年犯。可是看他们的行为和语气已经在向犯罪的方向滑去了,可是我有能力去管吗?有力量去管吗?我不喜欢□□,更加不愿意看到他们成为其中的一个。
我拿出新手机来去拨报警电话,说到:“你们快走好了,我要送这个袭击了我的男子去警察局。”没有等我按完那三个按键,林君决伸手就把我的新手机丢出我视线范围。只看到新买不到20分钟的手机在夕阳下划了一道美丽的紫色弧线就消失了,楼下面是车水马龙的交通要道连一个声响都没有留给我。记得要防水的可是没有说要防摔的。不过28楼下去尸骨无存!
趴在栏杆上我欲哭无泪,手机呀你的命咋就这么惨!我和你的缘分咋就这么短!回头对他大叫:“我才买的手机花了3千八哩!”他笑笑:“下次再见你还一个新的。”带着人很快下去了,看来是问到他想得到的信息了。
拿着手机的单据,只能感慨哦:单据犹在,手机已亡!一把将单据撕得粉碎让它纷纷扬扬追随手机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