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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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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
未央惊讶的看着站在她面前的女人,利落的短发,一副现代OL的模样。
“我是利莉。”
未央微笑着看着面前的女人,努力回想着与她有关的一切。
认识利莉也是因为华初。
利莉是深中的学生会主席,华初他们班班长,一个了不起的女孩,一个正如眼前模样的女强人。
利莉从初中时便是个了不起的人,参加英语演讲,连续两年获得冠军。进了深中更是了不起。后来,高三那年,利莉被美国的常春藤联盟的布朗录取了,去了美国。一切是那么的神奇。她,是深中的神话,是深圳的传奇。
她,是未央憧憬的那一类人。
认识利莉,真的纯属巧合。利莉很欣赏华初,华初也很欣赏利莉,两个优秀的人未免会特别有共鸣。
一次华初与未央约好了,但华初久久不来,未央着急起来,便去找华初。十五岁的叶未央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随手拉起一个人,便请她去找华初。而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眼前这个,一副女强人模样的利莉。
利莉帮助了未央找到了华初。从那以后,每当未央要找华初,都会拜托利莉,还经常与她聊关于华初的事情。她也不管别人爱不爱听,反正,她就是要说。
那时候的她,多任性啊!
“好久不见了。”未央尴尬的笑了笑。
“是好久不见了,八,九年了吧?”利莉微笑地说道,典型的职业笑容,“你跟薛华初结婚了吧?”
未央愣了愣,看着她。聪明如利莉,立即从未央闪烁的眼神中看出了一些所以然。
“对不起……我……”
“没关系,我们不久前刚分手。”
“为什么?你们不是很爱对方的吗?十年了,你们在一起,十年了吧?一年前我在上海遇到华初,他还告诉我说,你们要结婚了。”
结婚?华初从来没有对她说过,他总是在为他的工作忙碌,他总是没有空闲的时间陪她,他们毕业后就住到一起了,整整七年,他从来没有说过要娶她。
“我们从来没想过要结婚。他,也没有想过要娶我,我想,他应该是要跟江菀结婚吧!”未央尴尬地回忆着。
行人走过,频频注视着两个女子在路边交谈。
“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利莉建议道。
未央愣了愣,还是跟着利莉走了。反正她也无处可去,现在的她,还能去哪里呢?回家?爸爸妈妈还不知道她跟华初已经分手了,他们总是问,她跟华初到底什么时候才结婚。懦弱如她,还没有勇气回家去面对疼爱她的父母。
回忆里,满目疮痍。
利莉,是一缕阳光,照耀着,她是那么的耀眼,七年没有夺取她的光芒,现在的她,愈发显得耀眼。
未央跟着利莉行走着,看着利莉那依旧瘦小,却已经变得可靠的背影。回忆起那些点点滴滴,关于她,关于华初,关于利莉,关于……江菀。
如果说有些人注定会相遇,那么她和利莉就是这样的关系,明明是两条不相交的水平线,她是最底层最不引人注目的人,而她,利莉,站在高处,享受着众人的膜拜。她不可能看见她,而她,也只能远远的注视着她。
直到有一天,她鼓起了勇气,找到了她。告诉她,其实她们之间也有一个共同点,她们,同样欣赏着一个优秀的男孩。
“我害怕站在低处。所以我只能越爬越高。”利莉曾在离开深圳这片故土的时候对她说,站在罗湖口岸的大门外,利莉握着她的手,望着这个城市的天空,呼吸着这个城市的空气。布朗的天空,会比这里的蔚蓝,美国,会有更广阔的天地。
利莉,利莉。八年了。
如今的你,爬得越来越高了,我,再也抓不住了。
利莉回过头来,注视着未央。未央冲她莞尔一笑,仿佛回到了十几岁的年代,二十世纪末。她们,是那么的年轻,那么的肆无忌惮。
1998年,1999年,千禧年。
二十世纪过去了。二十一世纪,对于他们而言,他们是落后了,还是走在潮流的尖端?
白色衬衫,那是年少的味道。黑色及膝裙,这才发现,我们不年轻了。
未央跟着利莉走进了Starbuck。华初的最爱,未央的嘴角扬了扬。以后,也许江菀会代替她给他买Starbuck。
利莉坐在未央的面前,她没有说话,始终保持着沉默,未央看着那张昔日熟悉的脸,在浓妆下,也许还是如昔日般稚嫩。
“利莉,你现在在做什么?”未央首先打破了沉静,微笑着看着利莉。
“杂志总编。”利莉平静地说。未央钦佩着看着她,想起了,在很多年前,她们一起走在东门的街道上,一起坐在Starbuck里的情景。
那时候的Starbuck对于她们而言是奢侈的,但用利莉的话说,总有一天,我要过上这样的生活,坐在大洋另一边的Starbuck,和一群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谈生意,平日也可以悠闲的坐着喝咖啡。
那时候的她们谈着梦想,想着未来。
利莉曾信誓旦旦地说,总有一天,我要向安娜•温图尔一样,成为一个了不起的杂志主编,我,要成为时尚的尖端。
也许,现在的你,做到了。利莉。
“你呢?”
“我刚辞了上海的工作,现在正准备在深圳找工作。”
“不回去了?”
“不是回去,那里,从来都不属于我。只有这片土地,只有这里,才是我的栖息之地。”
利莉狐疑地看着未央,未央的眼神恍惚,她迟疑着,这里,真的是她的栖息之地吗?
“之前是干什么的?”
“只是一个小记者,在一家杂志社里。”
未央看着手里的Cappuccino发呆,怎么多年了,她还是习惯喝Cappuccino,起初她是不喝咖啡的,后来,是因为华初,她才开始喝,而且久了,也爱上了。
未央自嘲的笑了笑,为什么在哪里都有关华初呢?她想尽办法离开他,但她的心,却始终离不开他。
利莉看着未央,想起了那些似水年华,那些年少气盛的爱情。她不相信爱情,不相信有谁能够陪着谁一直走到天荒地老。但未央对华初的执着,让她第一次愿意相信,有的人,是可以到达天荒地老的。
十几岁的叶未央,是她,利莉见过的,最厚脸皮的女生,她可以拉住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跟她讲关于她跟她的情人的种种,她可以厚着脸皮,站在深中的门口,等着她的情人,她可以在看到她的时候,兴奋的挥手,全然不顾她是否愿意。
可是眼前的叶未央,与利莉眼中的叶未央有所出入。虽然依旧是那张稚嫩的脸,只是眼角里多了许多哀伤,谈吐也变得成熟起来。人,在成长,叶未央也不例外。
她的梦想是当记者,如今她也做到了。
年少的梦想,都在一点点的实现了,也许不出色,但还是实现了。
阔别了九年,回到这个城市,再次遇见了她,叶未央,利莉的心中满是感慨,当年,她离开这个城市,叶未央牵着薛华初的手,对她说,利莉,等你再次回来的时候,我还会再牵着华初的手来接你的。
可是,未央。你的华初呢?你想要牵着的那只手去哪里了呢?
“利莉,很高兴你回来了,只是,我不能再牵着华初的手来接你了。”未央抱歉的说,利莉讶异地看着她,她还记得。她从来都是个没什么记性的人,可是,与薛华初有关的事,与她有关的事,她都记得。她是个奇妙的人,她永远都是记住别人的事,而忘记自己的事情。每次她责备她,她都会打着哈哈混过去。
初遇叶未央,她,从未想过会与她成为闺中好友。
未央看着利莉,那头俐落的短发,让她不知所措,想起了很多年前的利莉,那时候的利莉,一头长发,垂落在胸前,柔和的脸,让人感觉如沐春风。
所以那时候的她,能够毫无畏惧的靠近她,因为她的直觉告诉她,她是个很好的女孩,而事实也是如此,倘若当年的利莉如今日这般,她也许不会有这个勇气,也不会去与她交谈,她们也就不会有一段亲密的岁月。
如果叶未央没有认识利莉,那么她的人生必定是充满缺陷的。
那么优秀的利莉,那么不优秀的叶未央,人生,本该如此,让完美与不完美融合,成就不一样的人生。
“未央,来我们公司工作吧!”利莉从她的Prada包包里拿出一张名片递给叶未央。未央看着利莉娴熟的动作,不禁笑了。
“笑什么?”
“我只是笑,你这样子很像“穿Prada的恶魔”里的Miranda,只是你比她年轻很多。”
利莉也笑了,那时候她是那样的崇拜安娜•温图尔,甚至做梦也想成为她那样的人,尽管现在的她,始终不如她那般优秀,但她,确确实实在朝她的梦想迈进。
穿着Channel的套装,拎着Prada的包,脚踏Miu Miu的鞋子,这就是当初她梦寐以求的她,而她,真的做到了。
年轻开始,利莉便知道,她要追求名牌,追求上流社会的生活,尽管糜烂,但她知道,她要的是在那种糜烂生活中做一个高高在上的人。
“我害怕站在低处,我害怕要仰起头看人,我害怕自己低人一等。”十六岁的利莉曾这样大声说过。
未央看着利莉游弋的眼神,仿佛回到了那个下午,2000年的下午,艳阳高照的下午,利莉抱着她,对她说,未央,我害怕了。
那时候,她陪着她一起逃课,陪着她一起等待布朗的录取通知书,她们第一次喝酒,那一年未央17岁,利莉18岁。
利莉看着未央的装扮,朴素到不能再朴素的长裙,二十五岁的她仿如十七岁的女孩,风拂动她的长发,乌黑油亮的长发。
这就是叶未央,她认识的叶未央。
利莉想起了未央曾说过的话,她说,莉莉,以后的我,不会输给你的。
未央,你没输,你从来都没有输过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