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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第一百三十四章 番外林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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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着昨夜暴雨倾盆的缘故,一整天里小雨连绵,从窗外望去,只看得见五颜六色的伞面摩肩接踵,还有雨滴落在上面砸起的水花,顺着弧度,垂落在地面,依稀能听见人们因为最近连日的鬼天气烦躁的咒骂声,还有甩在鞋上、裤脚上的泥渍,不耐的表情。
医院的地下室里,头顶上的白炽灯,映的整条走廊亮如白昼,只有一个少年端坐在尽头的长椅上,像是静物一般,一动未动,头垂地很低,看不清样子,发梢微湿,脚下却有一小摊血渍,颜色深红,已有干涸凝固的迹象,又有一滴鲜红的血液顺着少年攥紧拳头的夹缝滴落在上面。
身后紧闭的大门上端闪烁着太平间三个血红的大字,倒影在白茫茫的墙壁上,更显幽冷。门内冰冷的床上白布下平躺着两具尸体,中午的时候就被送了下来,跟来的孩子却死死的攥着他们的手,跪在地上,从无声的哭泣到撕心裂肺,再到现在的死寂,却不肯离开。
常年看管太平间的张大爷瞥了一眼坐在外面毫无生气的孩子,叹了一口气,年纪轻轻却成了无爹无妈的孤儿,见惯了生死轮回的张大爷,心中也不免添了一丝凄凉,抬手打开了收音机,调到了一直收听的频道,眯着双眼,躺在老旧的摇椅上,像是再也看不见世间的一切。
不知哪里来的一股风,掀起了不远处微微泛黄的白布的一角,女子温婉的侧脸若隐若现,两人身上有多处不同程度的撞伤,致命处却都是头部重伤,十有八九是车祸所致。张大爷却从来不管不问,无论生前如何,来了这个地方,都是一个样子,只是不知为何,他却多看了一眼,来这儿的人,有人不甘,有人不舍,有人不可置信,却都抵不过一个命字。
张大爷心里无端生出了一些怜悯之情,想必两人生前必是善良之人,只不过生死由命,可怜了活着的人,但他相信,因果轮回,老天不会负了任何一人,善恶终有报。
走廊的另一头,电梯“叮”的一声,尤为刺耳,一个小女孩,站在原地良久,却不曾上前,不知过了到底有多久,久到外边的雨都停了,夜幕垂了下来。
面前的小人儿遮住了林叶头顶上的光,软糯糯的小手怯生生的触碰他的发丝,轻轻的,小心翼翼的,林叶抬眸,阴冷的目光射在她的身上,带着心底的恨意。
小女孩长长的睫毛上还挂着泪珠,平日里灵动的梨涡消失不见,小手覆在林叶青筋暴起的大手上,硬是凭着全身的力气扒开了他紧紧攥起的双手,满目疮痍的掌心,是指甲深深嵌在肉里的伤痕。
“疼吗”?她的一滴泪落在了掌心处,晶莹剔透。
林叶的手指几不可查的弯弯曲起,泪珠夹杂着渗出的鲜血,顺着深深刻在掌心里的感情线蜿蜒至底,反手扣住了小女孩细细的胳膊,像是要掐进她的肉里,嘶哑的声音从喉间发出了一个字。
“滚”,他把她摔倒在地,不带一丝怜惜。
女孩以一种赎罪的方式跪倒在他的脚下,衣服上沾满了血渍,拽住了他的衣角,只是流泪,紧紧抿着的嘴角,压抑着哭腔。
林叶平静的盯着她,像是要把她看穿,清冷的眸子里是不加隐藏的恨之入骨,却是无尽的悲凉。
“放开”,
女孩拼命的摇头,眼泪漫了巴掌大的小脸,决绝执拗的神情令人动容。
林叶一根一根撬开她的手指,他们单纯的认为,仿似只有这样,他们之间就可以一笔勾销,一切都可以重新来过。
女孩扑到了他的怀里,紧紧环住了他的腰,像以往一样,只是这一次,却没有了往日的温馨,失声痛哭,湿了他薄薄的衣衫,却没有融化了他死掉的心。
“林叶,对不起,对不起”,女孩的话语词不成句,她对他的愧疚用了整整一生来弥补,她在心里发誓,这一生,她绝不会扔下他一人。
可她终归失了言。
十六岁的林叶从那一刻开始,他的世界成了黑白色。
林父林母的葬礼上,素日里少言寡语的独子,却在自己父母亲生前最好的好友前来吊唁之时,像个猛兽一样发了疯的把他扑倒在地,拳脚相加,同归于尽的决绝令人心惊胆战。
大家把他紧紧拉住纷纷相劝,这件事与你范叔叔无关,长大了你自然会明白。只当是一个可怜的孩子没了父母无处发泄的彷徨。
形销骨立的林叶却挣脱了众人的桎梏,布满了血丝的双眼,犹如困兽之斗,终是在年迈的奶奶哭泣晕倒的那一刹,泄了所有的恨意,哭得像个孩子,嘴里反复呢喃,不要走,不要走。
本就是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惨凄凉,在场的人纷纷落了泪,还有躲在角落里的女孩。林老庄严肃穆的注视着墙上的儿子儿媳,未曾落下一滴泪。
葬礼过后,林奶奶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多半的时间都是在医院里,好在一日三餐有家里的阿姨照料,但林爷爷还是经常两边跑,既要照顾医院里的老伴,还要照看家里的独孙。
林叶反而越来越安静,每天按时上学,成绩一如既往的优秀和稳定,放学之后,就去医院陪着奶奶说话聊天,从未像现在乖巧听话,再也不似前几日的性情大变。
他像是一夜之间长大了,可是心却在无人知晓的角落里支离破碎。
林老自此之后从未主动在林叶面前提起过自己的儿子儿媳,但对自己的孙子却越来越严格,而林叶也尽可能的完成爷爷接近于严苛的要求,学习成绩越来越好,以前不太擅长于人情世故的他,也开始慢慢尝试。
没有人知道,林老在逼着林叶长大。说到底,林叶的性子最是随了林老,所以他才怕世上只留下林叶一人,他该如何自处?该如何活下去?
林老怕来不及陪着他长大,看他毕业工作,结婚生子。
人的一生终归是选择的一生,林老要在他离开之前,教会自己的孙子该在人生的每个阶段做出怎样的选择,因为以后的路他只能独自前行,好也罢,坏也罢,那毕竟是他自己的人生。
以前的林叶虽说不爱说话,没有同龄人活泼的性格,但却是温暖的少年,有着这个年纪该有的样子,有一群年纪相仿的同学朋友,也会打闹玩耍,三五成群的在篮球场挥洒汗水,会哭,会笑,会喜欢一个人,会讨厌一个人。
一袭白衣,青春朝气。
而现在的他冷冰冰的,除了面对仅有的家里人之外,有些冷漠的没有人情味。
刚开始身边的人还会因为他遭此巨变的缘故而理解,理解同情过后便开始慢慢的疏离,因为每个人都没有义务去无条件的迁就另一个人。
林奶奶生病住院之后,林叶便搬去了爷爷奶奶家去住,家里经常只有阿姨一个人,也是在厨房里为这个家操持辛苦,多数时候,都只有林叶一人,有时他即使晚上不回家,可能也没有人会发现。
但林叶身后的不远处总会尾随着一个小尾巴,不远不近,既不上前,也不离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管林叶对于她多么的冷漠无情与恶语相向,她还是一如既往。
小学较之于高中,放学时间总是要提前些许,刚刚还晴空万里,片刻间便瓢泼大雨,雨势渐急,一时半会儿看样子消停不了。
范可儿瞟了眼墙上的钟,拿起门口的雨伞,冲进了雨里,爸爸妈妈临时开会,所以家里并没有人,她在餐桌上留了一张小纸条,怕父母回来没有看见自己而担心。
她站在高中校门外翘首以望,因为还没有到放学的时间,校园里鸦雀无声,只有雨滴的声音敲打在耳侧,保安伯伯见她小小年纪一人站在门口,好心过来问她,知她是在等哥哥送雨伞,便通融放她进去。
以前放假的时候,她跟着林叶来过几次,所以林叶所在的教学楼,她并不陌生。
刚好下课铃声响起,她收了雨伞站在出口处的走廊下等他,一会儿,乌泱泱的一群人便蜂拥而出,打打闹闹,说说笑笑。原来高中生的脾性与小学生差不了太多。
路过的哥哥姐姐总会好奇的看她一眼,不管是她的年纪,还是弱小的样子,此时此刻站在这里,都太过突兀。
而她并不担心会看不到要找的人,林叶在人群里总是耀眼和独树一帜的。
正当他踮着脚往里望的时候,一个声音响起,“那不是你邻居家的小妹妹”?
她认识他,那是林叶的好朋友,他的身边便是她要等的人。
看到可儿的刹那,林叶的眉心便蹙了起来,上前,迟迟未接她高高举起的伞,即使她尽全力举到了她能达到的最高高度,也只是到达林叶的胸口。
人群散后,走廊下只剩下他们两人,可儿执拗的举着伞,并没有放下,双臂抑制不了的轻微颤抖,而林叶只是冷漠的看着她,外边刚刚平复下来的雨势,又密了起来,台阶旁溅起的雨水落在了他们的鞋上。
林叶打掉了可儿手里的伞,转身迈入了雨帘之中,任凭滚落而下的雨滴打在他的肌肤上,湿了他的衣衫,春寒秋冻,春末的黄昏里,寒气袭人。
可儿没有犹豫,坚定的跟在他的身后,几步路下来,便全身湿透,雨珠打在她的眼上,双眼并不能完全睁开,加上下雨的缘故,像是起了一层水汽,只能隐隐约约看见前面的身影。
他快她便加快步子,他慢她便放缓步子,总是可以精准的控制彼此之间的距离。
这已经不知是多少次下来之后练就的驾轻就熟。
他们出了校门,穿过了街道,走过了小巷,来到林叶小区门口的时候,小区门外的保安看见她之后,一瞬的迟疑,便也放了她进去,保安不会不认得她。
她跟上了前边的身影,却在林爷爷的家门口止步不前,看着林叶开门关门,没有一丝的犹豫与迟疑,曾经她在前面几米开外的院内,无数次的嬉闹玩耍,有林爷爷、林奶奶、林伯父、林伯母,还有林叶,现在却只剩下她一人。
进屋之后的林叶,贴在门上许久,家里空无一人,黑漆漆的,只有旧式钟摆的摆动声,他先洗了一个热水澡,擦着湿漉漉的头发,上了二楼,拉开窗帘的一角,却发现楼下一个小小的身影蜷缩在一起。
林叶敛下眼眸,拉开书桌上的台灯,做起了作业,只是不知为何,心情烦躁的很,平日里早已做完的一张数学试卷,笔下才刚刚填好最后一道选择题。长吁一口气,去楼下接了一杯凉的白开水,一饮而尽,眼神却不自觉的瞟向门口。
林叶站在厨房内的流离台旁发了一会儿呆,外边的雨势忽大忽小,这一会儿又渐渐的大了起来,又喝了一杯冰凉的白开水,去了楼上,经过门口的时候,不经意间看了一眼。
雨滴敲打在窗户玻璃上的声音实在让人太过分心,声音也越来越大,外边的天也越来越黑,天空的尽头,黑压压的一片,像是要携载着什么不可描述的东西而来,令人心情压抑。
楼下的范可儿躲在一个小角落里,但是头顶的几片砖瓦不能完全的为她遮风挡雨,梢进来的雨落在她的脸上、身上,她把头埋在了臂弯里,她也不知为什么自己非要在这里不离开,满腹委屈却无从说起。
只是雨滴落在背上的打击感好像没了,范可儿疑惑的抬头,林叶不知何时出现在自己的眼前,撑着伞,一言不发的俯视着她,一双眼睛像是浸染了空气里的寒意,看不出任何关心的神色。
可儿蹲在地上的时间太长,双腿早已经麻了,试了几试也没有站起来,一个趔趄栽倒在地上,她似是听见了林叶发出地无奈的叹气声,他还是向她伸出了一只手,可儿紧紧的握住,跟着林叶的力道,扑到了他的怀里,他拉开了与她之间的距离。
客厅内,可儿坐在沙发上,拿着刚刚林叶扔给她的干毛巾心不在焉的擦着自己湿透了贴在脸上的头发,她怕自己衣服上的水沾湿了沙发,只是坐在了沙发的边沿。悄眼打量四周,跟一年前相比,还是以前的样子,一样的家具,一样的摆设,不知是心境的变化,还是别的原因,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可儿听见脚步声,转头看见林叶手里拿着衣服从楼梯上下来,他的毛衣上沾染了些许水渍,应该是刚才伞上的雨滴,她有些害怕的站了起来,像个做错事的小孩子等着家长的训斥。
林叶把衣服塞到她的手里,确切的来说应该是扔,能明显感觉出林叶对她的排斥与抗拒,不愿离得她太近,可儿只呆呆地抱着怀里的衣服,垂着头。
“去洗澡吧”,转身离开,这是一年多以来,林叶开口跟她说的第一句话,可儿似是不相信般敲了一下自己的脑袋,‘呀’的一声,原来是真的。
林叶回头不解的看向她,然后她一溜烟的跑进了卫生间。
林叶的短裤正好是范可儿的长裤,男士毛衣套在身上,松松垮垮,像个裙子,可儿洗好出来的时候,林叶随意的坐在沙发上,似是在等她。
“好了吗”?林叶看向站在卫生间门口踌躇不进的范可儿。
“嗯”,她点头,发梢上还有些微的水珠。
林叶起身,拿起旁边的外套,“我送你回去”。
外边的雨已经停了,但是空气里却潮湿的很,路上都是一汪汪的小水潭,还有顺着下水道流进小水道的雨水,踩在上面,吧嗒吧嗒的小声音。
范可儿小心翼翼的跟在后面,在小区门外等车的时候,她才敢跟林叶并排站在一起,中间也隔了几个人的距离,她用余光打量几米开外的林叶,一身休闲的运动装,衬得他温柔了些许,但是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进的气息。
可儿一个喷嚏,搓了搓鼻子,不好意思的看向林叶,他只是双手插兜,并未在意,然后接二连三的打了几个喷嚏,突然间感觉有些上头了,脑袋有些重。
这一次终于引起了林叶的注意,远距离瞧了她几秒,走了过来,脱下外套,披在了她的身上,裹得她严严实实,只留下了一张小脸暴露在空气里。
“我不冷”,可儿后知后觉的拒绝。
而林叶已经招到了出租车,拉着她往前走,把她塞了进去,自己也坐上了车。
林爷爷的家距离可儿的家并不是很远,但也不算特别近,刚坐上车的时候,可儿还保持着高度集中的注意力,渐渐的睡意袭来,脑袋昏昏沉沉的,上下眼皮不受控制的打战,最后瘫倒在一个热源上,还有熟悉的味道,可儿似是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小脑袋往里蹭了蹭。
最后她只记得一双手掌覆在了她的额头上,隐隐约约的听见,“师傅,去医院”。
当她再次醒来的时候,已是第二天的中午了,一睁眼便是白茫茫的一片,还有消毒水的味道,范妈妈拿着热水壶刚刚推门进来,便看见苏醒了的女儿,高兴的扑了过来,把她抱在了怀里,可儿双手尴尬的停在半空中,不知发生了什么。
范妈妈已有了泪意,边说边抹泪,“幸亏医生打电话说你在医院里,一直高烧不退,差点吓死爸爸妈妈,昨天下那么大雨,不是跟你说了让你好好待在家里,你这是跑哪儿去了”?
“爸爸呐”?她岔开了话题,心怀愧疚。
“下去给你交住院费了”,
可儿帮母亲擦掉了眼角的泪,乖巧的保证,“我以后一定好好听话,妈,我饿了”。
“我马上出去给你买饭,想吃什么”?
“只要是老妈买的,我都喜欢吃”,
范妈妈在女儿甜言蜜语的攻势下,终于展露了笑颜,到了嘴边的几句重话,也没说出口,便出门买饭去了。
可儿躺在病床上,除了几个同一个病房的病友和家属,再也没有了熟悉的人,问给她换输液的护士姐姐,“昨天晚上是谁把我送到医院的”?
“昨天并不是我值班,所以不是很清楚”。
她低头发现,身上穿的衣服还是昨天林叶的衣服。
范可儿永远不知道的是,出租车快到医院的时候,前边路况出了车祸,禁止通行,是林叶背着她跑到了医院,守在她的病床旁,许久才离开。
而从医院离开了的林叶,深夜里,踏着路灯,一个人走回了家。
生活不管好与坏,时间一直往前走。
高考过后,林叶填了志愿,报考了邻省一所985院校,学了医,以他的成绩绰绰有余,不多久便收到了录取通知书。那是爷爷帮他选的学校,他本想报考一所本地的院校,可是爷爷却出奇坚定的不让他留在身边。
没有人知道,他一直以来的志向是想成为一个建筑设计师,只是身边的人,一个接着一个走了之后,他开始惧怕生命的流逝。
三年的光阴,却只剩下了他和爷爷,相依为命。
开学住校的东西都是家里的阿姨一手操办的,自从母亲和奶奶走后,都是从小看他长大的阿姨一手支撑着这个家,操持他们爷孙俩的生活起居,事无巨细,面面俱到。
爷爷的身体也算是康健,平常养鸟种花,闲下来的时间便去垂钓,有时也会带着林叶一起,在郊外的湖边,一坐便是一天,爷孙俩倒也不觉得沉闷,各自盯着手里的鱼竿,有时谁先钓上一条,便也暗自较着劲,分个胜负。
每次倒也钓的不多,多了之后,只留下几条,其他的便又放生在湖中,爷爷告诉他,这是知足者常乐。他跟爷爷便支个锅架在湖边,爷爷看火,他去找柴,小火熬制鲜美的鱼汤,里边只放些盐,并不放些其他的佐料,味道原醇,让人流连忘返。
那是林叶并不多得的快乐时光。
去大学报到的那一天,林爷爷起了个大早,给自己的孙子下了一锅饺子,老话讲究上车饺子下车面。林叶吃得一个也不剩,临出门的时候,爷孙俩相顾无言,这是林叶第一次长时间的出远门,也是爷孙俩第一次长时间远距离的分别。
爷爷只叮嘱他,出门在外,安全为主,其中深意,彼此皆懂。
林叶一个人坐上出租车,去了机场,踏上了未知的路途。
准备过安检的时候,身后一个娇俏的声音响起,林叶驻足回身,等着面前情理之外意料之内出现的人顺好最后一口气。
范可儿把手里一包包的东西塞到了林叶的手里,气喘吁吁地说道,“这是咱们这儿的特产,去了新地方,新学校,总归是要跟别人搞好关系的”。
这一年,她才十岁。
可儿的身高已到了林叶的胸前,不再像小时候一样需要仰着大半个脑袋跟他说话。
“你该带的东西都带了吗?落地之后知道怎么去学校吗?学校有车来借吗”?
林叶听着她一连串的问题,一直默不作声,范可儿倒似是习惯了他的冷漠,只管说自己的。
她还是在他越来越不耐的表情里噤了声,林叶把手里的东西又还给了她,“我并不需要”。
可儿一瞬的尴尬之后,又恢复了不在意的样子,自圆其说,“没关系”,从自己的兜里庄严郑重的拿出来一件东西,套在了林叶的手上,“这是我从庙里求来的菩提子的手串,驱邪保平安的”。
可儿摁住了林叶拒绝的手,言辞坚定,“这个一定要拿着,其他的都可以不要”。
林叶虽是不悦,但也没再说些什么,可儿知他算是收下了。
人来人往的机场大厅内,小女孩垂头不语,男孩凝思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可儿在他转身走向安检口的时候,问出了口,“林叶,你会不会再也不会回来了”?
“不会”,
“那你会不会忘了我”?
“会”,
这一次,女孩反而娇笑出声,对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大声喊道,“骗人,林叶,你一定要等着我长大,我会去找你的”。
开学不久之后,林叶便收到了范可儿的第一封信,林叶把它扔到了角落里,但是不知在哪一天里,出于何种原因,他还是拆开了它,信上长篇大论,却毫无任何重点。她大部分说的是她身边的小事,她上的书法辅导班里举行了比赛,她得了二等奖,但她并不觉得一等奖的小朋友比她写得好,她自己反而挺会找台阶下,说是老师更喜欢一等奖小朋友而已,还有领居家的小狗已经满岁了,诸如此类,都是生活里的琐碎事,林叶有时反而看得笑出了声。
接下来的几年里,一封接着一封,没有具体的时间,有时间隔很短,有时会长一些,每封信的内容都是密密麻麻的几张纸,但是每封信的末尾,她都会落款她的年龄,具体到多少天。
渐渐的她开始上初中,上高中,林叶收到的信装满了一个小箱子,久而久之之后,如若没有白竺的存在,同学们会怀疑他其实交了一个女朋友,就连宿舍楼管的张伯伯,每次都在林叶拿信的时候,调侃上他那么几句。
林叶却没怎么给她回过几封信,回过的几封,也都是寥寥几句,也是在她中考、高考的重要阶段。
他收到她的最后一封信是在高考过后,她说她的成绩考得还不错,专业也已经选好了,就等着录取通知书,她却没有细说报考的哪所学校哪个专业。
他知她的成绩一直很好,能从她写的文字中读到了十拿九稳的自信。
落款处,那一年她终于十八岁,距离他们在机场离别的日子,整整过去了八年。
这八年里,因为专业的缘故,加上后来去医院实习上班,林叶回家的次数很少,每次待得时间也并不长,而可儿的学业也比以前繁重了许多,他们再也没有见过。
林叶从飞机场打车回家的时候,会路过他的高中母校,现在也成为了她的学校,她上的小学、初中、高中,都是林叶一路升入毕业的学校,她像是在重走一遍他走过的路。有时他会不经意间摇下车窗,往里眺望,上课的时候,偌大的校园里空无一人,下课的时候,偌大的校园反而承载不了同学们的欢笑打闹声,溢到了街道上,传到了路人的耳中。
他知道她很多事,小事大事,自己的事,身边人的事,她最好的朋友,她新换的老师,都会写在纸上,事无巨细的告诉他。
刚开始,他只是偶尔无聊的时候会拆上一封,后来每封都看,反而成了打发时间的良药。
但是林叶从未真的想到过,她会真的在她长大的时候,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那一年机场大厅内的小女孩,终于迎来了她的成人礼。
直到许多年后,关于那一天的光景,林叶依然记忆深刻,她的梨涡,她的笑容,她长大的样子。
那是林叶成为住院医的第二年,那一天像往日一样忙碌,穿梭在各个病房和手术室内,刚好得了片刻功夫在办公室内休息,又被方师兄一个电话催的他起身离开。
办公室门外站着的却是八年未见的她。林叶说不惊讶是假的,她长高了,小小的五官长开了,可都还是小小的,只有一对梨涡还是以前的样子。
她告诉他,自己考上了公安大学,语气中有掩饰不了的引以为傲,就像她突然出现的惊讶,林叶很难想像四年以后她穿着警服工作时的样子,她阳光善良,活泼开朗,积极向上,很难联想这样的一个人会跟罪恶打交道。
多年以后,林叶才真的明白,其实,从一开始,他便看轻了她,她比任何一个人都值得警察二字。
当十八岁的范可儿局促不安的站在二十六岁的林叶面前时,他们之间的故事,原来才是真的刚刚开始。
林叶对于她接下来的攻势有些招架不了,她比以前更为胡搅蛮缠、撒泼耍赖,以前只是默默的跟在身后的小姑娘,早已无迹可寻。
她张牙舞爪的赖在他的身边,正大光明的向全世界宣告他是她的,有些不管不顾,有些不计后果。
林叶不是没有骂过她,冷落过她,比以前,待她更为过分,反倒是她,似是有了抗体,越挫越勇。
就这样,他们在一起待了六年。
六年如斯的光阴,对于人的一生来说,并不是那么漫长,可是他们之间的六年,却是彼此最好的年华,绽放在他们的一生里,只有他和她的元年。
在一起的这些年,他们像平常人一样生活,每天吃饭、睡觉、工作,苦恼着每日三餐,承受工作上的压力,面临生活离的小挫折、小困难,每天都一样,却因为有了彼此,每天而不一样。
他却很心安,也很舒服。
林叶很难找到一个词形容他与她之间的关系,或许在别人眼里是秘而不宣的情侣,可是他们彼此都清楚,除了陪伴,别无其他。
在她走后的许多年后,昨日今朝,沧海桑田。
林叶定居美国,早已成为了一名父亲,与白竺比邻而居,年轻时的缘分延续到了中年,却成了此生的挚友。他成为了国际医疗救助机构的医生,世界各地的跑,而林思大部分的时间里都由白竺照料,而白竺也成为了一双儿女的母亲,年轻时争强好胜的女强人,终于卸下了面对人生时的防备,整日在自己家的后花园里,养花遛狗,闲情雅致。
但林叶每年都会带着林思回国,那是他们父子俩难得独处的时光。一次是林思亲生父母的忌日,那一年的地震带走了太多的人,有她,有林思的亲生父母,出事的时候,林思还小,并不记得很清楚,当林叶在孤儿院找到孤零零的他的时候,他也还不能理解“孤儿”的含义。
曾经周岐问过他,固执的收养这个孩子是因为她吗?林叶不置可否,因为只有看到这个孩子的时候,他才能真的相信那个人在自己的生命里存在过,她用命救下来的孩子,就注定了他跟那个孩子之间的缘分。
说到底,他们都是可怜人,相互取暖罢了。
林思很懂事,也很听话,从来不会让作为父亲的林叶过多的担心,多数时候,反而是他在照顾自己。有时,林叶恍惚觉得,林思便是他们的孩子,他很像她,阳光,热情,善良。
每当这时,林思便会陪着阖眼凝思的父亲坐上一会儿,为他沏上一杯最爱的茶。
而这一次照例回国,是林叶父母亲的忌日,一晃竟也这些年了。
每次回国,林思都爱住在周岐家,不愿陪着他住酒店,他便也随了他,林叶不是不知道林思爱热闹,而周岐家里一大家子人,正是他不能给这个孩子的,所以每次回来,他便允他多住些时日。
其实林叶并不太想林思住在自己的老友家里,周岐有时看着这个孩子便会背过身抹泪。
他跟她之间的前尘旧怨,之间的所有种种,周岐是后来才知晓的,林叶亲口告诉的她,她也是唯一知情者,因为这个世上,记得她的人并不多,她走得太早了,永远停留在那一年。
安顿好林思之后,林叶回了自己的老家,爸妈住的那套房子早就卖了,只留下爷爷奶奶的这一套,留给阿姨住,阿姨是他们乡下的一个远房亲戚,中年丧夫,膝下无子,一辈子的年华都是在照顾他们一家人。爷爷走后,家里只剩下林叶一人,他便把这套房子留给了为他们这个家操劳半生的阿姨,然后每个月也会寄给她生活费,她就像他的家人,希望她余生衣食无忧、安享天年,她也该过自己的日子了。
林叶下了出租车,记忆中熙熙攘攘的小区,不知何时,只剩下了这群老人,三五成群的在院里下象棋、打麻将,不远处的篮球场已改成了乒乓球台和简单的健身器材。
这里的人大多不记得他了,他们或许记得少年时的林叶,而现在的林叶却早已不再年轻。
摁了门铃,在门外停了半晌,阿姨才出来开门,披着一件老式毛衣,岁月的洗涤让它失去了原有的光泽,老花镜架在鼻梁上,先是一怔,认清眼前的人是林叶,眼角竟泛起了湿意,忙拉着林叶进屋。
家里跟记忆中倒是没变太大的样,院里的花草打理的井井有条,屋里一尘不染,阿姨还是老样子,太爱干净。林叶上学时候穿的校服,经由阿姨的手,衣领处总是雪白如斯。
林叶在客厅里来回走动,听着厨房里的阿姨唠唠叨叨,无非是瘦了、累了这样的体己话,墙上挂着的照片还是他们一家人的全家福。
阿姨做了一桌子他爱吃的菜,每次还没动筷,碗里便堆成了小山,一顿饭下来,她自己倒没吃上几口。
两人在沙发上坐下,林叶叮嘱好给她带的用药情况,人一旦年纪大了,浑身总有一些老毛病,这些年,阿姨的身体都是他亲自在调理。
说着说着,阿姨便又落了泪,先是说林叶的父母,再是说林叶的爷爷奶奶,像是突然想起来什么,竟然说起了林叶很多年都没有开口叫过的名字。
“小时候总爱跟在你身后的小姑娘,是叫可儿吧,也是个可怜孩子,年纪轻轻便也早早的去了,要不是后来她突然上门拜访,我都有些不认得她了”。
“上门拜访”?林叶心惊。
阿姨眯着眼似是在回想,“那是哪一年来着,好像是你刚进医院实习的第二年还是第三年,那个小丫头有一天突然拎着东西来了家里,要不是她长得那对小酒窝让人记忆深刻,我都很难认出她来,后来与你爷爷在书房里待了许久才离开,不像以前那么爱说话,但是很有礼貌,林老出来便叮嘱我,那丫头来家里的事谁也不能告诉,尤其是你,再后来,她假期时便也算是经常来,每次来都带好多东西,就在院子里陪林老喝茶聊天,有时去郊外垂钓,林老中间生的几次病,都是她在医院里没日没夜的照顾,这些,你爷爷都不让告诉你”。
林叶许多年无波无澜的心,便又开始慢慢跳动,还是因为同一个人。
范可儿,你到底要我记到你何时?
上了山,林叶拾阶而上,走到了一排墓碑前,这底下睡着的都是他最亲的人,当年林叶的父母出事后,林老便把旁边的两个墓碑买了下来,留作身后之事。林叶把花放在上面,还有他们老家的酒,这是父亲生前最爱喝的,有时跟爷爷也会在院里小饮几杯。
“请问”?
林叶转头,一位陌生女子立在眼前,她似是有些惊讶,又问,“你是”?恍觉不适,接着说道,“你认识墓碑上的这四人”?
林叶点头,她像在上下打量他,看向她怀里抱着的与墓碑前一样的花,“你认识他们”?
“不认识,我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每年都会来为他们送上一束花,不过,一般都是在昨天,但是昨天我妈突然住院了,实在没腾出空来,所以…”,她话语中有些难掩的愧疚之意。
林叶想到每年,他来之前墓碑前总有一束鲜花,刚开始会疑惑,后来便以为是父母亲、爷爷奶奶生前的老友献上的追悼之情。
他便问道,“方便透露此人的名字吗”?
“我并不知道她的名字,她每次来都很少说话,有好些年我没有见过她了,最后一次,她在我这儿留了一笔可以买完一辈子花的钱,对了,她长了一对非常好看的梨涡”,她从眼前过于震惊的男人神色里读出了一丝不同寻常,“你认识她吗”?
“认识”,
“你是她”?
“我是她先生”。
林叶回美国的前一天,还是推开了他在这座城市的家。自从她走后,林叶便从房东那里买了她租住了三年之久的小家,屋里的摆设,还是按照原来的样子,周岐一直知道它的存在,平日里都是她在打扫。每次回国,他却从来不在这里过夜,总喜欢学着她的样子窝在小小的沙发上,依着灯光读书,即使到深夜,他也会关灯离开。
他怕带走她在这个世上留下的仅有的味道。
周岐知他回来,应该是提前打扫过了,家里很干净,堆放的乱七八糟的茶几,案列乱放的书桌,沙发上随手扔的几件衣服,早已不再,她留在这儿的东西寥寥无几。
已是深夜,林叶只开了一盏落地灯,灯光晕染,更显寂寥,站在书柜旁,以前放在这儿的书,她都还给了他,他留在这儿的东西,她都一股脑的还给了他,真是个狠心的丫头,可是放在她身上的心,林叶一辈子心甘情愿的收不回来。
书柜的角落处,摞着几本书,上面布了一层灰尘,林叶抬手拿起最下边的一本,掀开几页,似曾相识。
“你什么时候喜欢上《席慕蓉诗集》了”?
“只允许你学富五车,我就不能陶冶一下情操啊”!
句句在耳,事事在昨,却没了身边人。
林叶重新翻开,几页看来,并无异常,可是想到她当时抢书时着急的样子,又继续往下翻。
其中一页,有她的笔迹,寥寥几字,却让林叶泪如雨下。
林叶,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
夜晚的风吹了进来,室内空无一人,只有一本书摊在了书桌上,微风吹开了它的衣裳,隐约几字落在了她的笔迹下面。
范可儿,你早已成为了我的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