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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二十二章 落尽芳华 住在雪院的 ...

  •   住在雪院的一个月,阿默说武林变化很大。

      落寒宫止住了杀戮,苦水堡也不再攻打叠风楼。江湖中人都不明白突然发生了何事,竟让一切回归了平静。

      这是个晴朗的秋日,微风徐徐,日头很足,是个适合出远门的日子。

      下定决心走之前,我去见了叶秋白和叶蕊。余下的日子,我将不在,我请求他们帮我照顾好叶起,不要再有无谓的杀戮了。

      “照顾义父,你不说我们也会做的。”叶蕊倔强的说道。

      我转向叶蕊,缓缓说道:“你是沈煜失散已久的亲人,他找你找了很久,不要辜负他对你的感情。他平日有些孤傲,不习惯让别人轻易进入他的世界,你有机会和他相识,也会有机会相知,但请不要相负,莫要伤了他。他这个人,一旦认准了,就会牢牢地抓住,他会很疼你,很爱你,不会让任何人伤你。也许有时候你不会认同他做事的方式,会恼他、烦他,但请记得,在他心底以为自己做的是对你最好的打算和安排,一切都是为了你好,只是有时候方式和表达有些不尽人意罢了.......”

      我絮絮叨叨说了许久,仿佛一沾染上沈煜的话题,就有些收不住。

      叶蕊静静地听着,我虽不知她究竟听进去多少,她也没说什么,眼神透露着依旧是那个有些狠辣倔强而成熟的叶蕊。

      该说的都说了,不该说的,也说了不少。

      我无奈的笑了。自己何时也变得这般婆婆妈妈,如秦川一般了。

      “我知道我不是大白,可是我想告诉你,大白很爱你,一直都爱你--”在我和阿默准备走出屋门的一刹那,叶秋白突然开口说道。

      “我知道--”我止住了脚步,回过头来,看向了那双大白才会有的眼神,温暖而忧伤,我冲他微笑着说了句,“再见--”

      一句再见,却已是永别。

      一句再见,后面跟着的是那句没说出口的“大白”。

      我洒脱的说着,心里却还是起了酸涩,原来我终究没有表现的那般洒脱。

      回到雪院,我和叶起说了我准备离开这里,他没有留我,却满是不舍。

      阿默打包好了行李。

      我最后一次在竹下抚琴,我想最后再为程漫雪弹奏一遍那首曲子。

      我仿佛又听到竹叶婆娑,仿佛在同我告别。

      曲终,将是人散,天各一方。

      临走之前,我冲着牌位和叶起各磕了三个响头。

      “父亲--保重--”这是我对叶起说过的最后四个字。

      这是我第一次叫他父亲,也是最后一次。

      我看到叶起湿润了眼底,激动到没说出任何话来。

      他将我和阿默一直送到山脚下,恋恋不舍。我们走的很慢,这条山路却仿佛比平日里短了许多。一同的还有梁牧,叶蕊,只是不见叶秋白。

      这样也好。我和他有太多的重逢和离别,最终的这次,就让记忆停留在他说大白爱我的那刻吧。

      我和阿默上马回望,最后一次看向送别的众人,而后决绝的甩了马鞭,扬长而去,再也没有回头。

      不是不想,而是不敢。

      分岔路口,我对阿默说,去药王谷。

      在路上,晕眩的次数,越来越多。在附近的一家小镇,阿默坚持将马匹换成了马车,于是原本三日的路程,走了五日才到。

      傍晚时分,我们终于到了药王谷。

      阔别近一年,再次回到药王谷时,那种亲切感,油然而生。

      这里也是我的家。我和三哥、秦川、阿默的家。

      我笑着同阿默说,“你看,我们竟有这么多家。红叶山庄的家,药王谷的家,默夕苑的家,还有落寒宫的雪院。”

      每一个家,都承载着我或多或少的记忆,却都是我最珍重的地方,让我流连,让我不想离去,不时记起。

      可心底也知晓,我最终是要死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不是家的地方,一个远离这些家人的地方。

      夕阳西下,药王谷大门口,排队问诊的人依旧不减,如三年前一般。有药童负责询问病症,安排就诊和晚上住处的,还有护卫维护秩序。

      药童看到是我,一溜烟跑进去,想必是通知秦川了。

      我和阿默慢慢往里走着。

      “夕丫头--”

      “小夕--”

      对面秦川和三哥的声音同时传来,见到我快步上前。

      秦川胖了些许,三哥却是精神很多,和三年前没什么差别了。

      看着他们幸福的走在一起,我很欣慰。

      秦川热切的拥抱了我,而后又拥抱了从来不喜欢拥抱的阿默。

      三哥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脑袋,打趣我说:“瘦了,也白了--”

      “一白遮百丑,一瘦还都有。”我嘻嘻的笑着答道。

      曾经三哥揶揄我一胖毁所有的日子,已经不会再有了。

      晚上,秦川设宴,为我和阿默接风洗尘。

      我们都喝了许多酒,连阿默也喝了。我们天南海北的谈着,敏感的话题一概不说,三哥也没有察觉。

      饭局散了,准备睡前,秦川来找我,我们在院中又继续喝酒。

      我跟他说了我和叶起的关系,他并没有很惊讶。

      “你后面有什么打算?”

      “这次告别后真的要云游了,再见只能来世了,如果还有来世的话。”我苦笑着说。

      秦川没有说话,只是猛灌了一口酒。

      良久。

      “沈煜来找过我,而今帮我寻药去了,你们刚好错过。”

      “是啊,错过了--”只是我们错过的不是一次相遇,而是一生相伴。

      “我死后,阿默你多照顾,她一个人,没有家,只有我们了--”我温言嘱托道。

      也许是作为一个医者,早见惯了太多的死亡,当我说起死时,秦川只是微微一愣神。

      “你不说,我和阿朝也早已视她为亲人了。”

      “那便好。”说着我将酒壶举起和秦川碰杯,喝了一口。

      “还有--沈煜--如果可以,也让他忘了我吧。”这名字,竟也如同当初的大白一般,让我难以再说出口。

      “是遗忘的好还是铭记的好?”秦川沉思道。

      “我们的事,我铭记,他遗忘,便好。”

      若遗忘,痛一时;若铭记,痛一生。

      还是忘了吧。

      “没到最后,总有转机和希望--”秦川深吸了口气,犹不死心的劝说道。

      “你比我更清楚,不过是--”我抿嘴一笑,没有继续说下去。

      不过是希望与我无关了。希望令人痛苦,我不希望在为数不多的日子里,原地无谓的打转。

      “落寒宫和叠风楼,这江湖上的事--”

      “药王谷有禁令,不谈江湖事。”秦川哭笑不得的突然打断了我。

      我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而后傻笑着看向他。

      也许是哭多了,而今只想笑着面对一切。

      秦川这般爱酒的小气鬼,难得将窖藏的好酒都拿了出来,也没再说一句关于我浪费了他好酒的话。

      这一夜,我们畅快痛饮,这痛饮持续了之后在这里的每一夜。

      我和阿默在药王谷共住了四十日。

      每一日,当做一年来过。

      这中间,沈煜来过一次,我躲着没有见他。

      也是这一次,秦川给他喝了那名为忘却的酒。

      秦川说,哪怕你在他眼前,他也认不得你了,没必要躲着。

      我心中忐忑,却始终没有迈出房门。

      临走之前,秦川问我去哪里。

      我说,你还是不要知晓的好。

      我和阿默在第四十日的黎明前,摸黑悄悄的走了。我没有同他们告别。

      我私心的想,没有告别,就没有离开;没有告别,就没有眼泪和悲伤。

      我和阿默去了红叶山庄。

      三年后再次到这里,那扇紧闭的门终究没敢推开。

      我们去了后山墓地,阿爹阿娘的坟堆上长满了杂草。我们一一拔除清理干净,而后跪拜。

      那日我没有说太多话,只是指着阿娘坟边的空地嘱托阿默:“等我死后,将尸身火化了吧,一半埋在这里,一半埋在雪院的竹下吧。”

      阿默说:“好。”

      “我从未去过大漠,我们去大漠看看吧。”我微笑着说。

      阿默便带我一起去了大漠。

      原来黄沙遍野,如此广袤雄浑,却也死寂。那单调的颜色,狂沙飞扬,仿佛是老天的怒气全集结在了这里。日中遇热愈热,午夜遇冷愈冷。那零星的绿色在这黄色的沙漠中,太过渺小,却也顽强的活着。

      我无端觉得这绿植竟有些像我,挣扎着,努力着,却终究逃不过被黄沙掩埋的命运。

      原来,一切不过飞蛾扑火,宿命罢了。

      我无端不喜这沙漠。

      之后,我们又去了草原。眼下已是冬季,青草早已枯黄。

      我们最终回到了卫平城附近不远的山上,一个偏僻村落住了下来。此时我的毒发已从十天一次到三天一次再到如今几乎日日发作了。

      兜兜转转这么久,还是回到了卫平城附近。

      许是想要离沈煜近一些,许是想要过过向往已久的隐居生活。

      我不知道,也说不清为什么。

      村中有间无人居住的旧屋,院中种着一颗梅树,说是以前住着一个教书先生,后来离开了,不过屋子却还能住人。

      我很喜欢那梅树,便同阿默决定安顿下来。

      阿默不让我动手,所有事情都自己来做。其实,我哪里还有力气帮她。邻居的几个大妈知晓了,过来帮忙打扫的也算干净舒适。

      我让阿默去城中置办些许被褥用品,她不放心我,便列了清单遣了村中两个小伙,带了银两去采办。

      冬日院中的梅花树,在一个清静寒冷而又纯洁的夜晚,凌寒盛开。花瓣比雪还白,于是我耐着性子守候了半个冬季。当寒风呼啸而过,带来了连绵不绝的冬雪,那些比雪还要白的花迎风而立御寒而上,姿态翩翩,让人称奇。

      我想每年冬天这些梅花都独自盛开,是它们的坚持为自己争取到了最美的时光。

      而我的坚持从来没有那么伟大,那么悲天悯人。

      我也有自己的小心思。

      我想再读一本好书,再喝一杯好茶,再在竹下弹奏一首潇湘云间。

      我想再与秦川和三哥一起品一壶好酒。

      我想再和大白一起翻一座山,同梁牧再斗一次嘴。

      我想和萧世同一起再吃顿饭。

      我想和迟少游再有一次谈天说地,吃一次烤鸭。

      最重要的是,我想再给阿默一个拥抱。

      我更想和沈煜牵手过每一天;我想有一个或两个自己的孩子,然后看着他们每天长大。

      可是最终,我最想要的是好好睡上一觉,像孩童时睡觉那般香甜,没有痛苦,没有噩梦,然后第二日醒来,又是美好的一天。

      我终究还是忍不住在死亡来临之前去看望了沈煜,在那个我们第一次初遇时的小酒馆,和他最后喝了一次酒。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他不记得我了。他这人果真也只有两面,一面是温暖,一面是伪冷。

      我静静地对他说:“你看咱们真是有缘,不如我请你饮酒?”

      他看向我的眼神,依旧充满了渴望和悲伤。

      原来,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我却只能假装不认识你。

      “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公子可有心上人了?”

      “我好想有过,又好想没有,我也记不得了。我记得我好想在找一个人,可是记不得她长什么样子了。”沈煜淡淡的说着,而后喝了一口酒。

      “那就再找一个吧,总归是能找到一个喜欢又仰慕的佳人。”

      “或许再有佳人也可许我一个天堂,可我心中的天堂,早已被那个人占满,再容不下其他人了。”

      我一时语塞。

      而后我们静静喝酒,直到他醉意昏沉,倒在了桌上。

      我最后一次抚摸上那张让我日夜思念的脸。胡子拉渣,犹如初见。

      酒馆老板过来同我说,“姑娘不用管他,这人日日来此,晚些时候就有人过来带回家了。”

      在我起身离开的那刻,沈煜一把抓住了我的手,我听到了他说梦话。

      他说,“阿夕,别走--”

      而后,放开了拉着我的手。

      那一刻,我哭了。哭着扑进了阿默的怀里。

      时光就是这么的摧残着我们之间的路,以至于我们现在相处都要经历一番痛苦的挣扎。我想告诉他我多寂寞,可是我爱他,又怎么忍心看他为我难过。

      没有人告诉我应该如何做。于是,我便做了我认为是对的。亦如他平日对我那般。

      时间终将带走我的一切。

      时间亦可平复一切。

      或许,多年以后,他就真的可以忘却而后重新开始吧。

      为我伤心的人啊,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好起来。不要为我伤心,不要为我落泪。我将变成夜空中的一颗星星,永远照亮你前行。不要背负沉重的枷锁,生活还要继续,请为我珍重。

      虽也下过雪,今年却是暖冬,很久没有出来好好晒太阳了。这日阿默扶我到院中晒暖。

      放下了纠葛,抬眼望天,阳光如此温暖。而今过的每一天,都是上天的恩赐。为此,我很感激。

      阿默陪着我,在那个隐居的山村中过了多少个日升日落,我已不记得了。

      死亡到来之前,至少我跟每一个朋友告了别。

      是了,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后记】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冬日,程夕死在了阿默的怀抱中。

      死前,她说,阿默,谢谢你这一路陪我走了这么远。活着,真好......

      那个带来死亡的早晨,阳光明媚,温暖和爱招满人间。
      【全书完】
      2018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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