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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缘起缘灭 我和阿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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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阿默在昆仑山找了半个多月,终究还是让我们找到了断肠草。
断肠草是奇毒之物,寻常人若误食,顷刻毙命,可这草却是三哥的救命药。
昆仑山上寒风冷冽,远方的风似乎比远方更远。我露出一丝微笑,面向望不到尽头的远方说,“阿默,我们回家吧。”
阿默看着我,点头说了声“嗯”。
阿默和我在一起寻药有三年了,天南海北上天入地她都陪我一起,我很是感激。她五官清秀,话不多,功夫却极好。虽年方二十,办事稳重的如四十岁般。
我说,阿默,有你在真好。
她冲我笑了笑,没说话,我却看到了她眼底的暖意。
记忆中,阿默很少对人笑。记得三年前第一见她的时候,她一身劲装,还救了我的命,只是冷冷的没有一丝温暖。我不信邪,总想方设法博她一笑。是以她对我比对别人都好。她曾说我是她唯一的亲人,我很是受用,心里也默默下决心不让任何人伤她。
从昆仑山回到药王谷,这一路我们日夜兼程,只用了五日。
秦川是药王谷谷主,悬壶济世喜欢研究疑难杂症。因着医术高超,江湖人称他一声秦神医。
三哥说秦川此生有两大爱好,治病只治疑难不论名声,喝酒只饮好酒不论价格。
我曾经很不解,问秦川为何要收那么贵诊费,他说你以为养活着一大家子不需要钱啊。
我当时很是佩服,后来发现,他的钱多半都用来买酒了,他喜欢喝酒的消息也不胫而走,后来上门求药看病的除给金银财宝外也都投其所好,是以这世间好酒多半都被他收入谷中了。
我和三个哥哥中,只有三哥得了阿爹真传,能酿得一手极好的梦三生。
我和三哥虽相差八岁,却也是最为亲近。
虽是女娃,却也从小作了他的跟屁虫,当别的小孩还在要糖吃的年纪,三哥已经偷偷教我喝酒了,是以我第一次醉酒是六岁。
那次醉酒我睡了整整三日才醒。
阿娘说年龄太小喝酒别喝傻了吧,虽未过多苛责三哥,却也着实把三哥担心坏了,以至于后来半年他都没事往我房里跑,还送我各种补品,更是让厨房天天一碗鱼汤给我补着,以至于我现在见到鱼汤就反胃,大抵跟这个有关。
秦川和三哥年龄相当又是知己,我从记事起他俩就老一块喝酒。我虽酿酒不如三哥,品酒却也算一流。是以秦川一旦得了什么好酒,也总叫上我和三哥一起品尝。
世人皆言,秦神医华佗在世,妙手回春,救死扶伤。
却不知,他这人最是爱划拳耍赖不正经,酒品差还不准人说。还美其名曰这叫潇洒风流有性情。
酒真是好东西,只是越长大,越难醉了。
这次回来我把断肠草亲手交给秦川时,他在炼药房,他又瘦了。看到我拿回了断肠草,他眼中一亮,疲惫的脸上有了一丝喜色。他笑了,仿若松了一口气,接着我看到了他右眼中闪着的泪花。
这是我三年来第一次看到他笑。他没有看我,只是道了句,“阿朝有救了。” 声音低沉,有一丝沙哑。
我看着眼前一本正经的人,三年前的他是如何的恣意豪迈,三年来的试药炼药让我觉得他仿若老了许多,那若有若无的冷漠和沉沉的忧伤,占据了他整个人。我心中一痛,却是不知说什么好。
他冲上来抱住了我。我能感觉到肩头有些潮湿。他说,“这下阿朝一定会彻底醒来。”我能感受到他说话的声音不知是因为激动还是兴奋而微颤。
我知道这三年来秦川照顾三哥很是辛苦,三哥能醒来他比任何人都开心。
还记得那年我和阿默把三哥送到药王谷的时候,秦川看到浑身是血的三哥,惊愕而悲伤的眼神,他只轻轻叫了声,“阿朝”,无人回应。
我永远忘不了那个眼神,太过安静,太过忧伤。
三哥昏迷了一年,他疯狂了一年,疯狂的炼药试药,终于第二年三哥醒了,只是每月月圆之夜有两个时辰是醒着,人却也不会说话了,只是流泪。
当我再次找到躲在墙角无声呆坐的秦川时,他早已泪流满面,静静的对我说,“他是中毒,痛醒的。”
我心如刀绞,一时间愣在了那里。
三哥中的是千夜噬魂散,此毒无色无味乃已故毒王独创,却是连秦川都束手无策,我想普天之下应是无人能解了。三年之期将至,若无解药又无另一人引毒,势必会死去。而此毒,仅能引出一次。
我不知道秦川试了多少次药,我只知道,三年来他没有再医治其他求诊者,药王谷也关门了三年,而嗜酒如命的他三年滴酒未沾。
我曾问他,值得吗。
他说,没有什么值得不值得,从心而已。
几天后,秦川来找我,说配药成功了。
我知道,这是我死亡的开始。
“我愿引毒。”这是我第一次说出口,害怕却又迫不及待,我想我一直很矛盾。从两年前制定寻药策略开始,我就在等待这天的到来。
秦川一直想引毒到自己身上,只是我知晓,他若死了,三哥也绝不会独活。与其这样,倒不如我来。三哥,也是我的责任,终归是我亏欠的。
“我们是兄妹,你知我是最佳的引体,我常年习武身体也好,成功的几率也大。你是医者,还有那么多人等你救治,再者三哥醒了,也离不开你。”我平静的说完,仿佛不是恳求只是告知,这已足够,我知道秦川已明了我心意已决。
阿默轻声叫了句:“小夕--”,眉头紧皱,脸上的神情却是从未有过的悲伤。
我扭头冲她笑了笑,“我愿意的。”有种释然,也有种解脱。
我自己都没想到,我竟有如此勇气,如此决绝。三年时间可以改变一个人。是了,一切都不同了。
如今已没有什么让我放不下。
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
入夜,秦川来找我,带了一坛酒。我和他一样,三年来第一次再喝酒,这么好的酒竟也苦涩了起来。
阿默也来了,她从不喝酒,这次竟也带了一坛来。
想把自己喝醉,却越喝越清醒。我知道,我如此,他们亦是。
我说,让他忘了这一切吧。
秦川说,好。
我说,如果将来三哥问起,你就说我仗剑江湖云游天下去了。
秦川说,好。
我说,这辈子认识你们,真好。
他们都没说话,只是这夜的风仿佛有些沙重。
三日后,是初一,一切都如期进行,很是顺利,没有想象中痛苦。
醒后阿默一直在我身边。不久秦川来看我,我开玩笑道,“秦川你这神医有些欺世盗名,你看根本就没你说的痛嘛。”
他没理我。以往只要我说一点他医术如何,他都会怼我半天,这次他只为我把了把脉,欲言又止,而后径自出了房门照顾三哥去了。
又一日过去,三哥醒了,我们都在场。秦川的药很有效,他果然忘记了三年前发生的那件事了。我告诉他是去山上打猎掉下山崖摔坏了脑子,幸秦川医术高超才救了回来。他信以为真。
一晃又是近半月过去了,这期间秦川给我炼了一些药丸,让我备着以后吃。
这段时日是三年来我们最开心的一段时间了吧。药王谷又开门做生意了,秦川精神明显好了很多,三哥恢复的很快只是还不能走路,阿默同我说话也多了起来。
月圆之夜,我早早上床,赶走了阿默。可我知道她就在门外,守我一夜。
秦川诚不欺我,疼痛如万蚁噬心,我满头大汗,却很庆幸此刻承受这一切的人是我不再是三哥。秦川给的药丸吃下效用不大,我不敢叫出声,我怕阿默听到。
秦川说千夜噬魂散起初每月只有月圆之夜毒发,而后毒发间隔会越来越短,痛楚非常人能忍,是以从未有人能挨到第一千个夜晚。三哥能挨这么久,不过因着之前受伤昏迷而因祸得福,他若清醒,定是挨不下去的。
从未感觉黑夜如此漫长。我想我是时候离开这里了。我只是不想三哥和秦川看到我脆弱难受的样子。
秦川没有留我,让下人为我准备行囊。三哥也没留,他知我不是个能在一个地方长待的主,只是叮嘱我万事小心,银两带足,到家报个平安。我心一痛,鼻尖酸涩却还是笑着点了点头。
走的那日,秦川和三哥都来送行,不见阿默。我想不来也好,省的伤心。
走出谷口的时候,看到那两匹马和边上矗立着的人,阿默在冲我微笑。而那笑太过稀少,我突然觉得风有些暖,天有些晴,而我很幸福。
三哥说到家报平安,可是哪里是家,哪里还有家。红叶山庄的房子只是房子,没有了人,永远不可能是家了。
三年没有回去,我还想再去看看,不知那里的血腥是否已消散,院中桃树是否又开了花。可终究是没了勇气。
我翻身上马,潇洒的朝着身后扬起了手,只是没有回头。不是不想,只是不敢。我怕泛红的双眼和即便再仰头也不能抵挡滑落下来的泪珠,让秦川和三哥看到。
若刺去便是生离死别,那就把带着微笑的我留存在他们的记忆中吧。
而后我扭头看向身侧陪伴我三载的人,“阿默,我想吃醉鸭了,要不咱去卫平城吧。”
阿默说,“好。”一如往昔,干脆利落。
这一路悠哉悠哉,平时两日可达,我们足足走了五日。路上大部分时间都是我在说,阿默在听。
阿默问我是否想报仇,我没有作答。我想告诉她我如今没了机会和实力。其实我自知那是逃避。我总以为自己可以躲过命运的安排,然后选择一条不同的路。
我本以为,我可以平静的过完这最后的三年。然后死去。忘了这一切。
我甚至想,如有来世,等到了地府在那忘川河畔定要跟孟婆多要几碗汤,把这辈子的这些人这些事全部忘却,然后下辈子,祈求我们永不相遇。
我深知,这一切都躲不过。兜兜转转,终归是要回到原点的。
这仇我终究是需要报的。
即是如此,我也只想一人直面。
我停下了马匹,凝视着阿默,认真的说道,“阿默,我此生唯有两愿,一是三哥的毒解了,一是找落寒宫查出灭我全家的缘由然后为阿爹阿娘他们报仇。而今算来只剩一件了。若是都完成了,我想好了剩下的时日我都开心的过,不开心的通通忘掉,然后吃好吃的,玩好玩的,去喝茶听书嗑瓜子,喝酒吃肉交朋友,然后把没做过的、想做的都去做了。”若是我还有幸活着的话,只是这后半句,我没说出口。
阿默依旧惜字如金,却带着不容质疑的语气说,“好,我陪你。”
我一时语塞,却不知说什么好。“如若有天我不在了,你也好好活着,替我多吃点好吃的,多喝点美酒,多看看这世间,好不好?”
良久,她别过脸去说了声,“好。”声音有些呜咽。
而后我们缓缓上路,却都沉默了许久。
我想了一路,突然觉得这样就挺好,老天还是待我不薄,至少三哥还是幸福的。
卫平城最大的酒楼醉仙楼,最出名的就是醉鸭和神仙醉了。秦川曾说这里的神仙醉只比三哥的梦三生差一点点,其实是哄三哥高兴的。只是这大堂供的都是近年的酒,如是陈酿,神仙醉比梦三生恐更胜一筹。
醉鸭滑嫩,只选嫩鸭作料,伴之神仙醉和酱料,炖足两个时辰,方可出锅。我曾是爱极了这鸭,还曾说出要嫁于这醉仙楼厨子,被秦川和三哥鄙视了许久,说我真是出息,怎不嫁于这老板,我一想,对哦,于是又被鄙视。
我同叶秋白第一次见面就是在这醉仙楼里,那时我和三哥赌气,拉着秦川一起跑来喝神仙醉。然而,却不知道,命运已悄然改变,改变的不只是我,阿默,还有他。
落寒宫的人心狠手辣,江湖闻名丧胆,曾一夜之间杀死红叶山庄三百四十口,从此江湖再无红叶山庄,而我,也没了家。
那时,阿默还只是第一杀手楚默羽,不是我的阿默。
此刻,叶秋白也只是落寒宫少宫主,不是我的大白。
如今,世上已无红叶山庄,再无程夕,而我只是一个留恋世间的将死之人。
如我知道了结局是这般,若重来,是否还会选择再遇见。说不会,可心为何还会痛。是否得到过,再失去,都是这般不舍和不甘。
坐在醉仙楼二楼靠窗的位置,我仿佛又看到昔日那个气度不凡又寡言少语,虽不肤白但绝对貌美,二十五六年纪的男人,缓缓朝我走来。他还是冷冷的,那么孤单。而我已醉,只是醉的不是酒。我说,你真是帅的一塌糊涂啊,大叔。
而他,却笑了,仿佛四月的阳光。
那年我十五岁,那是我们第一次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