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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七岁以前的人生 纯回忆 ...

  •   老人们都知道,街角的那个小乞丐叫子墨。他孤苦伶仃,终日就望着街角的苔藓发呆。

      街角并不是街的一个角落,街角是一间庞大的房屋。街角里空空荡荡,没有什么堆积多年的货物,也没有什么铺满一地的宝物。街角里只有两排砖头,将街角分成了三个部分。

      最左边的地方,人们称其为“噩”。子墨成日坐着的地方,就在“噩”。

      子墨吃东西的地方,是中间的“巷”。“巷”很短很小,可是干净十分,中央还竖着一根竹竿,上方挂着一盏灯。

      子墨七天才会出去一次,在街角旁的垃圾堆中翻找着食物,回来时就抱着七个发馊的馒头。他只有四岁,什么都不会,除了说话、行走与吃。

      最右边的地方,人们称其为“口”。谁也不知道那里有什么,因为进去的人没有一个会出来的。传说,那是一个会吃人的地方。

      子墨从不关心这些,他只听着街角外过路人嘈杂的声音,再翻着父母留下的东西。除此之外,他的世界只有一片茫然。

      两岁那年,父母带着他来到了街角。那时,子墨的阿娘已经奄奄一息,多年的恶疾已经走到了尾声,她该走了。

      阿爹很爱阿娘,爱至生死与共。于是,他们抛弃了子墨,独自去了“口”。

      自此之后,孤寂,落寞,与无助。

      这些充斥于子墨的脑海深处。

      这些就该是他的归宿吗?只能一直这样空荡荡地活着吗?

      他不会想到这些。他就是个傻子。街角,就该是他永恒的家。

      【三年后】

      街角的小虫一天到晚都睁着眼。

      街角的小巷一天到晚都亮着灯。

      街角的小孩一天到晚都傻笑着。

      七岁了,该有的智慧也都有了。但自小就在这个没有善恶情仇的地方长大,他只是一个单纯的小孩。

      他很瘦,眼窝深陷,锁骨突出,皮包骨头。他的眼睛很大,鼻梁很高,嘴唇很小。明明是个可爱的孩子,长大之后,必然是个俊秀少年——如果真的能平安长大的话。

      他依旧成日望着苔藓发呆。

      他看着,傻笑着。

      也不知道是哪一天,或许就是前几天吧——他突然开窍了。

      街上的人说,他的父母早就死了。

      街上的人说,他早就应该去死了。

      街上的人说,他活下去没有意义。

      他不是傻子,他明白这些话的意义。

      所以,他只身一人,跑出了街角。既然没有活下去的意义,那就死吧?

      那就真如他们所说的,死吧。

      这个世界,少了他,并不会改变什么。

      马车“吭哧吭哧”地开了过来。他仿佛没有听见;车夫惊恐的喊叫声,他仿佛没有听见;马沉重的蹄子踏在地面时发出的声音,他仿佛也没有听见。

      老人们不忍地闭上了眼。

      “薛家真的要断后了吗?小薛寻死后,老薛不久后也寻死了,现在连孙子也要寻死吗?”

      “你说他们这家是怎么回事啊?”

      子墨呆滞地看着马车上的苔藓。熟悉的绿色,熟悉的老旧,熟悉的恶心。

      马车很高,比子墨高上许多;马很高,比子墨高上八九个头;车夫也很高,比子墨高上六七个头。

      面前这个俊秀的少年也很高,比子墨高上五六个头呢。

      子墨愣是没反应过来自己脱离了危险。

      少年仍紧抓着他的衣袖,儒雅的面孔上沾染了几分怒意。

      “小兄弟,你怎的不瞧瞧路啊!若是实在地出了意外,你爹娘不会忧心么!”少年咄咄逼人道。

      子墨仍愣着。只是,他为之发愣的,不再是马车,而是面前这个少年。

      若单论相貌,这少年绝对是佼佼者;若论文采,这少年也堪称“人中之杰”。论心性,就凭他刚刚所说的那句话便可知道,他绝对是善良之人。

      子墨关注的全然不是这些。他只知道,面前这个少年把他从死亡的边缘拉了回来。

      街上的人们在肆意地嘲笑。

      街上的少年在严肃地劝诫。

      街上的小童在仔细地思索。

      他,向来是不会被人所注意、所关心的。他,仿佛尘埃。

      仿佛猪狗不如。

      他是在街角长大的孩子,不解人情世故冷暖。馒头从街角附近的垃圾堆捡,水从街角一侧的水塘汲。他不懂,所以也不敏感,不理解,不哀怨。

      但是,倘若别人的冷嘲热讽是冰块,那么,这个少年的劝诫便是甘露。

      因为是“甘露”,所以,清新,甘甜,比起那令人难受的冰块,甘露明显使人更加暖心。

      少年喋喋不休地讲了一大段,顿下来时,才发现子墨在发呆。看他那呆愣的样子,显然是半句话都没听进去了。

      少年很生气。

      当他正要开口时,子墨突然道:“我没有爹娘。”

      “我住在街角。”

      “我是个孤儿。”

      “我没有家。”

      他说完后,深吸了一口气,道:“所以,你可以当我的家人吗?”

      爹娘,街角,孤儿+这三个词串在一起,子墨的身份自然就揭晓了。

      少年很震惊。

      少年还顾不得纠结子墨的身份,他被震惊的原因,其实是那两个字,“哥哥”。

      他是什么人?二满街上私塾里最出色的学生宋轻崇啊!他的品性是街上口口相传的差,虽说因为读过书,比不得那些跋扈十分的纨绔子弟,但相较那些儒雅的文人墨客来说,他的品性堪称“恶劣”啊?

      像他这样的人……

      “你,你一定要个家人的话,不太必要找我!和我一起生活,你指不定会被我讨厌,一直被我使唤,即使我文采再怎么好,品性一差,权当作废啊!”他念叨着。

      子墨默不作声。

      “你要是非要我做你家人的话,我会天天折腾你的!我要让你帮我做饭,帮我誊抄书卷,帮我浇花,会让你累得要死的!”他继续念叨着。

      “还有,我很凶的!你什么事情没做好,我都会计较的!我会骂你的!指不定什么时候生气了还拿书卷丢你呢!”他越说越不自然了。

      “哪天我让你嫁给我也不一定哦!”

      “真的要我做你家人么?”

      子墨依旧沉默着。

      宋轻崇无奈地叹了口气。还能有什么好说的呢?

      “好吧,真是奈何不了你啊。走吧!”

      --

      宋轻崇是书生世家,世世代代都是书生。爷爷辈的老人家都是进士级别的,宋爹是举人,宋轻崇却还没有参加过科举。他比子墨大上七岁,今年已然十四了。

      “轻崇啊,你今天又奔上哪儿去啦?我找你找得可费劲了。”一个大姑娘突然从宋宅门口跑了出来。穿的是云锦霓裳,戴的都是金钗玉髻,眉目如画,身姿窈窕。她指尖轻挑着一张手帕,是大红色的,绣着一株怒放的牡丹。她的妆容并不十分艳丽,或许是因生在书生世家的原因吧,她瞧上去,倒是一副女夫子的模样。

      “轻颜姊呀!你瞧瞧,今个儿我救了街角的那孩子,他就偏要我做他的家人!你瞧瞧!”宋轻崇做出了一副苦恼的样子。

      宋轻颜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道:“莫不是你上次硬把梁家五弟那孩子撤回来当弟弟被爹爹骂了,这次又寻了个理由把街角的那孩子拐来了?”

      宋轻崇撇了撇嘴,道:“哪有!街角那孩子是问我‘可以做我家人吗’后,我才带他回来的!”

      宋轻颜突然收起了嬉皮笑脸的模样,正色道:“那孩子是不是看起来傻傻的,和传闻中的无异?”

      宋轻崇将身后的子墨推了出来,道:“你瞧瞧咯!分明是个俊俏的好少年,在街角这么一折腾,瘦骨嶙峋啊!要带他去见见爹么?”

      宋轻颜怜惜地看了子墨一眼,道:“嗯。”说完,牵起子墨的手,用大拇指抚了抚他的手背,勉强算是个安慰罢。

      凑近了闻才发现,宋轻颜身上有一种墨的味道。或许是因为日日在卧房中书写字画,那洁白的衣袖上晕开了几朵墨花。

      宋轻崇身上倒不是这个味儿,他身上的味道是宣纸的味道。宣纸的味道说不上臭,同样也说不上香。只是,闻来增添了几分书生气。

      三人一同走进了宋宅。

      宋宅的花草很名贵。

      宋宅的府邸很唯美。

      宋宅的少年很俊秀。

      【宋源与薛独】

      宋家的老爷名叫宋源,是几十年前科举的状元,传说他有一个义弟,与他关系十分之好,只是三年前失去了音讯。

      薛家的老爷名叫薛义,是几十年前科举的探花,比宋老爷还要早上几届。他的独子薛独五年前与自家的婢女私奔,三年前不知所踪。

      宋老爷的义弟和薛老爷的独子,外界都说他们死了。薛老爷两年前曾来宋家闹过事。没人知道是为何,只知道宋老爷将薛老爷撵走了,薛老爷还气得大病一场。最后,上吊自杀。

      但这一闹,闹清楚了许多事,却又闹出了许多谜团。

      薛独便是宋源的义弟。——那薛义为何要来闹事?

      宋源与薛义吵了一架。——那薛义为何大病一场?

      个中间隙实在太多,各种说法传遍了整条街。

      最为离奇的说法,便是“薛独与宋源是断袖”!

      自然,宋源不是断袖,他与薛独只是纯粹至极的结拜兄弟关系。他与薛义吵架、气得薛义大病一场,仅是因为——薛独也是街角出来的孩子!

      相逢,相知,却没有相爱。在离谱的感情出现之前,薛独爱上了那个婢女。

      街角的孩子很单纯,很天真。但是,很固执。为了一生中只有一次的爱情,奋不顾身。

      它太过于美好了。

      薛义却并不这么认为。他只觉得,薛独与宋源在一起总比薛独与那个婢女在一起要好上许多。

      但宋源不爱薛独。他只是把他当做弟弟来看,唯一的感情便是兄弟之情。

      但是太过亲密了,导致大家将他们看做断袖——就连薛义也是如此。

      所以薛义来挑事。

      所以薛义会生病。

      所以薛义会寻死。

      因为宋源说,“我尊重他的幸福。”

      【宋宅】

      子墨,是一个孤儿。

      子墨,是街角的的孩子。

      他沉默寡言,他天真直接。他学识尚浅,他简单至极。

      让宋源不由地想起了薛独。

      所以,他的目光柔和得像水一般。嘘寒问暖,问东问西,让子墨第一次体会到了“不自在”。但是,子墨很享受。

      宋轻崇和宋轻颜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上去劝了宋源几句。宋源方才止住手来,端正神色,严肃道:“你子墨是自愿成为我们宋家的一份子吗?”

      子墨毅然地点了点头。

      “你姓甚?”

      刚问出这个问题,宋源的神色更严肃了。

      子墨茫然道:“姓?姓是何物?”

      宋轻崇皱了皱眉,道:“像我,我叫宋轻崇,我的姓是宋,名为轻崇。咱们街里没有‘子’姓的人家,所以你肯定不姓‘子’!”

      子墨突然想到了什么,从破烂的衣衫中掏出了一枚玉佩。那玉佩色泽黯淡,劣质至极,但上面的字却是精细好看得很。

      宋源一直在盯着他看,当子墨从怀中掏出那枚玉佩的时候,他瞪大了眼睛。

      “我之前去捡馒头的时候,那些一起来捡馒头的哥哥说,我身上的这个东西叫‘玉佩’。爹爹和娘亲在失踪之前,给我留下的东西就只有这个玉佩和几张零零碎碎的纸。我想,这上面的字,就是我的姓吧。”子墨怏怏道。

      宋轻崇好奇地从他手中拿来玉佩,道:“天呐,这玉佩真是丑死了!成色又差,又脏得要死,你爹娘怎的只给你留了这种东西啊!”他说得义正言辞,激起子墨心中一片暖意。

      子墨指了指玉佩上的字,道:“这个字,应该读‘薛’,我应该就是姓‘薛’了。”

      宋源顾不得那么多了,紧紧地扣住了子墨的肩膀,道:“我本以为街道上那些传闻都是胡编乱造,原来,原来你真的阿独的孩子啊!孩子,这么久来辛苦你了!”

      一听此言,宋轻崇、宋轻颜瞪大了眼睛,道:“子墨是薛叔叔的儿子?”

      宋源点了点头,泪水从腮边落下。

      “这孩子是你们见过的!阿崇七岁的时候,你们薛叔叔带着他刚出生的孩子从薛宅奔来了宋宅,你们都围了过来,想看看子墨长什么样,你们都忘了吗!”宋源声泪俱下。

      子墨仍旧懵着,思索着什么。

      宋轻崇愤愤道:“薛叔叔怎么这样!”

      薛独为什么要抛下子墨?

      “阿崇,别乱说!假若你有一个爱到至深的人,你也会为了他抛弃一切的——甚至是亲人!”宋源怒道。

      一片沉寂。

      “也罢。子墨啊,以后你就是我干儿子了!衣食住行,干爹都给你包了!”宋源道。

      子墨迟疑了一会儿,别扭地点了点头。

      “好,干爹……”

      【子墨其人】

      宋宅内没有太多的空房,现在剩余的房间没有好到极致的。不是太小,就是太乱,在宋源看来都无法配得上子墨。

      宋轻崇便开口了。

      “不如,不如子墨就和我住吧!反正我一个人住那么大的卧房基本上也没什么用啊!”

      宋源肯定地点了点头,欣然道:“阿崇长大了,真是长大了!懂得和弟弟分享了呢!”

      宋轻崇害羞地摸了摸头。宋轻颜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道:“长大了,真是长大了,再长大一点,袖子就不够了。”说完弹了一下宋轻崇的额头。

      宋轻崇痛得叫出了声,瞪了自家姐姐一眼,愤愤道:“坏姊姊!你要剪袖子自己剪去,别扯到你弟弟我的身上!而且,你一个二八的老女人还欺负我一个十四的风流倜傥英俊潇洒的好少年!”

      “就你还风流倜傥英俊潇洒?你看着哈,等子墨长到你这个年纪,肯定比你风流倜傥英俊潇洒得多!你看看人家子墨!在街角听着外边儿嘈杂的人声都能学到这么多,你个大家族的小少爷都比不得人家!”宋轻颜不屑道。

      宋轻崇侧头看了子墨一眼,又转过头来,道:“先不说他爱发呆,就算他不发呆,他再好也只不过是个比我小两岁的少年!我要永远比他优秀,永远保护他!”

      子墨悄悄地看了宋轻崇一眼,嘴角泄出了半分笑意。浅浅的,似有若无的。他向宋轻崇凑近了几分,抬起手来,握住了宋轻崇的手。

      宋轻崇被吓了一跳,一看是子墨,笑了一下。他将子墨抱了起来,背到了肩上。不抱还不大在意,抱了才发现子墨十分之轻。他叹了口气,道:“子墨,要多吃饭啊!”

      子墨将脸埋在他的肩头,闷闷地应了一句:“嗯。”

      宋源看着他们打闹,嘴角也不由得翘了起来。

      --

      宋轻崇的卧房大而明亮。

      宋轻崇的卧房美而辉煌。

      宋轻崇的卧房高而文秀。

      屋角堆了几大卷的名贵字画,类如京城著名的唐鸿烈的《文忠墓》,当朝太子少傅杨忘卿的《兰亭集序》誊抄本。宋家于书法上的造诣并不多,但宋源爱字画至极,家中收藏的字画又无一不是精品,因此颇受读书人赞颂。

      子墨关心的并不是字写得如何,他注意的只是内容。

      唐鸿烈写的《文忠墓》,字体优美,内容也优美得很。

      “念从花落,涛云惊天,文忠方歇。念不忘,日日夜夜,繁星还散春水。言不苟且,行不紊乱,人之君子,文忠堪堪当也。念旧友三三,九天十八层,皆离吾去。今当文忠入土,喜鹊不鸣,鸿鹄无志。”

      子墨略微怔了一会儿,扯了扯宋轻崇的头发。宋轻崇吃痛,本以为是宋轻颜欺负他,刚想回头骂几句——却陷入了子墨那双漆黑的瞳孔里。

      子墨真的十分好看,是宋轻崇长到这么大见过的最为好看的男孩子。尽管眼窝深陷,尽管瘦骨嶙峋,尽管灰头土脸——丝毫掩盖不住他的容貌!

      他自身就是一个容貌出众的少年,身姿挺拔,柔顺的头发懒懒地披着,睫毛细而长,眼睛不是很大,但却充满了睿智,嘴唇薄而充满弹性。面色健康而红润,身材适中,一身白衣更衬出俊雅。

      只是他的性格太过于风风火火,使他那俊秀的外貌成了摆设。说是冰山美人儿吧,估摸着没有几个冰山美人儿是他这种性格的;说是坚毅的汉子吧,他却偏偏是个娇生惯养的小少爷;说是纨绔子弟吧,他既不浪荡,也不爱挥霍钱财,性格也仅仅是“豪爽”。

      不像子墨,那样安静,那样坚毅。

      不知不觉着,他俩对视了约有四五分钟。宋轻颜和宋源在旁边笑得不可遏止,他俩却仍然没有发现。

      当他俩终于回过神来时,宋轻崇说了一句:“子墨,你长大后,我要当你相公。”

      子墨幽幽地回了一句:“谁是相公谁是娘子还不一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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