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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疯女人(1) ...
两个人吃过饭回到家的时候是晚上八点钟。
宋莱中午搬家的时候把盛浦周曾给她用过的手帕放在了客厅茶几上。
盛浦周脱去大衣朝沙发前走的时候看到手帕微弯腰拿起来望眼一回家就直奔卧室的宋莱:“手帕洗的还挺香。”淡淡的肥皂香味。
宋莱摸卧室门把手的手微停下,回头对他笑了笑。
盛浦周再望她:“先稍等会儿进卧室,我昨天出差回来给你买了个礼物。”买礼物原本打算出差回来哪天有空请她吃饭时候给她的。没想木工坊出事儿,现在她就住在了他家。说话间,他去了自己卧室。没多久,出来递给宋莱一个精致漂亮的小盒子。她接过来打开是支派克卓尔紫砂流年墨水笔。
她喜欢收藏钢笔,不论价格,不论式样,好用就行。盛浦周知道她这习惯,以前出差也偶尔会买支钢笔给她。除了钢笔,他也送过其他礼物,而他的礼物大都有些贵重,她那时候大概真是穷到见钱眼开,他送礼物她从来都是乐得接受。
现在心境不同往昔,这个有点贵重的礼物她不想要,抬头看看他,宋莱说:“我住你这儿够麻烦你了,礼物就不要了。”
“买了就拿着吧。”盛浦周淡淡看她。
三年了,大概是长大成熟了,这两天的几次接触让盛浦周觉得眼前的小姑娘性子比以前内敛又收敛好多,以前那个天真烂漫古灵精怪的小女孩儿已远去,不过现在少女感依旧十足却多了沉稳气息的女孩子也不错,抿抿唇,大概是不想她太有心理负担,他补充一句,“你给我奶奶做的茶叶罐我可是不准备付钱的。”
泛着干净气息的盛先生给人的感觉实在太舒服了。宋莱笑下接过,问他家里需不需要什么小装饰品,她想给他也做几个。盛浦周点头说可以,做什么都可以,转瞬告诉她:“先忙完你手头的工作,我家的,你慢慢来。”
这个男人真是时时刻刻散发着人格魅力,美好的让她不动心都不行。宋莱手捧着钢笔盒点点头。
“去休息吧。我要出去一趟。有什么事儿给我打电话。”
—
他大概是去范蜜那儿给范蜜送礼物去了。宋莱回卧室把钢笔放床头柜,想起什么出来拿她收拾行李时落在客厅一角落里的毛绒玩具时,盛浦周刚出门,手里拎着小礼物。
她瞄一眼大体猜测出是女士项链什么的。
挥挥手跟盛浦周说声拜拜,开车注意安全,他关门走后,她扯扯嘴角笑他:对范蜜还算是挺上心的了。出门时穿的衣服都换了。晚上跟她一起吃饭时的枣红色大衣换成了卡其色风衣,也戴了眼镜,看着干净又干练的气息。
商业巨子+最具商业价值的名模,这组合挺不错,所以她千万不要去痴心妄想什么,住在这边一定要清心寡欲清心寡欲。
勾勾唇角,如果实在控制不住想喜欢,那就好好藏在心底里默默喜欢,然后激励自己去变成越来越好的人。
角落里抱起毛绒玩具,宋莱扔到卧室床上,自己一个大字型扑上去,盖上被子没多久就睡了过去。
一觉睡到闹铃声响。六点半,她醒来,起床。收拾好撸撸毛衣袖子想着该弄点什么早餐给盛浦周吃。拉开卧室门出去,盛浦周已经在厨房忙碌起来了。
动作娴熟,行云流水般。
他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厨艺特棒,以前她吃过他做的饭。
今天大晴天。美好晨曦里静静看他会儿,宋莱问:“要帮忙吗?”
盛浦周回头说声早,再说句不用,让她乖乖等着。
乖乖等着的宋莱再看看他,穿的是运动装,猜测他大概已围着他家小区附近公园慢跑几圈了。这位极其优秀的人物除了工作,运动方面跟娱乐休闲都不落的,生活的丰富多彩。
跟这种满身正能量的人在一起,她都觉得自己浑身都是劲儿了。
—
盛浦周早上煮的红豆花生粥,煎了荷包蛋,做了口感酥脆的土豆饼。
饭端上桌,宋莱津津有味吃一会儿,听盛浦周告诉她,他在书房里找出了一些他觉得比较适合她阅读的书摞起来放在了书房书桌上,有时间的话可以去翻着看看。
等吃过饭,盛浦周先去上班,宋莱去他敞亮藏书众多的书房看一眼,他给她找了好多书不说,每本书的扉页基本上都夹了一张纸条,纸条上是关于这本书的看点。
纸条崭新崭新的,上面的字迹看上去是用钢笔新写上没多久。
这么繁重的工作任务也不知道他从昨晚到今早花费了几个小时完成的。
太厉害了,也真是对她有心了。宋莱摸摸那堆堆积的高高的书,心里一阵暖。
琢磨着盛浦周晚上会用书房,她不想跟他共用一个书房打扰到他,宋莱先拿了最上面几本书去了自己的卧室。
等晚上忙完回家,她会在自己小床上好好研究研究。
抱着书籍进卧室时,宋莱觉得自己首先跟盛浦周学习的应该是怎么合理规划时间,在有限的时间里做很多事儿,还能精神充沛。
太让她佩服的五体投地的男人了。
—
宋莱昨晚猜测的没错,盛浦周出门一趟是去给范蜜送礼物去了。
他给范蜜也的确是买的项链。范蜜很喜欢。第二天下午她的小姐妹们约她喝下午茶的时候,范蜜特意穿了件一字肩毛衣,露出了性感好看的锁骨还有盛浦周送她的项链。
盛浦周眼光很好,项链跟她很配。范蜜到了约定场所,小姐妹们看到她白皙脖颈里的项链,夸赞句很美。
范蜜得意又甜蜜:“也不看看谁送的,我们盛先生啊。”
爱一个人真是奇妙,明明从小到大对漂亮的珠宝首饰已经习以为常,但盛浦周送的,她觉得比什么都闪耀。一下午范蜜的心情都非常好,确切的是从昨晚盛浦周送了她礼物之后她心情都在持续良好。喝完下午茶,范蜜跟朋友们去逛了街。
东城最繁华的商业街上溜达的时候,范蜜被一个迎面走来的女人不小心撞了下。
撞她的女人没有赔礼道歉,撞完人直直往前走。
范蜜觉得倒没什么,她不是小事儿上计较的人,有小姐妹却不乐意了,冲着女人的背影喊:“什么人呐。撞了人不知道道个歉啊。”
范蜜扭头看眼撞她女人漂亮又纤弱晃动的背影,扯下小姐妹袖口:“就这样吧,没看到她失魂落魄的吗?也许遇上不好的事儿了吧。”
—
叶俐失魂落魄的穿过东城最繁华的商业上,夜幕来临时走到了秦耐工作室所在的写字楼前,抬眼望向秦耐所在的12楼好一会儿,眼睛泛酸。
怎么办,她要走投无路了。
她从毕业到现在六七年来一直在靠男人养着,根本没有赚钱能力。之前交往的富二代破产,她没捞到多少钱。现在她奔三的年纪了,想要再遇个对她死心塌地好给她钱花的年轻富二代根本不是一件易事儿了。而她又心气儿高,不喜欢大腹便便的中年大叔,不想成为他们的玩物。
她也想过找份工作自食其力,但最近这一周她抱着简历跑了好几个招聘会了,她中意上的那些发展潜力好的大公司大企业对她的简历都是看一眼就直接随手放一旁了。她没工作经验,年纪又微微偏大,没年轻实习生们的灵气劲儿,进大企业是有点天方夜谭了。却依旧心气儿高,不想去籍籍无名的小公司拿每月不够她买一个包钱的工资。
以前有人养有钱花的时候不用面对生活。现在一旦自己面对生活了她才发觉自己失败的地方还有毕业这么多年,她也没什么交心靠得住的朋友,大都是酒肉朋友,以前给她玩给她面子大都是奔着她身后的给她乘凉的大树来的,现在大树倒了,谁又还会给她面子呢。
银行卡里就要没钱了。在这个偌大的城市里她能想到的能依靠的人除了秦耐,没别人了。
风气,叶俐搓搓胳膊。再深吸口气,暮色里整理了下衣服跟头发,直了直腰板,脸上挤出一丝笑,进了秦耐工作室所在的写字楼。
我这篇文的主线是什么,你们都清楚么~
就是盛先生跟宋小姐怎么互相影响,互相让彼此变成了更好的人,进而携手一生。
到目前为止我先写的是盛先生如何影响的宋小姐,莱莱是因为喜欢上了盛先生,所以改变了她以前单纯的想通过婚姻改变命运的念头,因为她喜欢上一个优秀的男人,所以想自己奋斗成优秀的女人……
慢慢的我们莱莱怎么影响到了我们盛先生跟秦先生,我就不剧透了。
这篇文算是男女主们成长励志型的文。
我看有小朋友说没get到点,所以解释下,最怕你们看的稀里糊涂不知道我在写啥。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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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疯女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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