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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1.
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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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海雪和祝之吵架那天晚上,我正好失恋。
我一个人躺床上看完《人间失格》后,感觉如果再没有人和我说话,我可能会抑郁到自杀。
于是穿起衣服,随意洗了把脸,开车去网吧找海雪,打算请她去酒吧喝两杯,扯扯犊子,以慰藉心里的难过。
说实话,我再也没有见过比她更能扯犊子的人了,她的脑回路和正常人从来不在一个水平线上,比如我俩在双双喝醉找不到厕所时,她能说出“我去马路中间尿尿你在角落尿尿,这样大家就都看我不看你”这样舍生取义的话来时,我就知道,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没想到到网吧的时候,她正和祝之吵得不可开交。
祝之是海雪的男朋友,第一次听到他的名字时,我一脸景仰:“祝枝山啊,这名字一听就是文化人。”
结果换来海雪一个白眼:“神经病啊,是祝之,不是祝枝山。”
这就跟人班主任明明叫王金莲,家长却连说潘老师好潘老师好,有异曲同工之处。
海雪是个游戏狂魔,为了她我还专门去P了一张表情包,就是张学友一副“食屎拉你”那个表情,说着“跟游戏过日子去吧,你这个坏女人!”
每次她玩游戏玩的昏天黑地日月无光时,我就会刷屏似的给她发这个图。
期初我以为是海雪玩中单,祝之打野,没帮她gank拿蓝,所以才吵架,事实上还是我太天真。
他们吵架的原因竟然是因为祝之忘了和她用同款情侣皮肤!
我默默的干了这碗狗粮,心痛的不能呼吸。
等他俩吵得差不多了,海雪才发现我的存在。
“咦?你怎么跑来了?”
我一副死了爹的表情:“海雪,我失恋了。”
她更纳闷了:“不是,你什么时候恋爱过我怎么不知道。”
“谢思邈........”
一说这个三个字,海雪顿时就明白怎么回事儿了。当即退了游戏,关掉电脑跟我朝门外走去,这一刻,我心里是感动的,海雪真是中国好朋友!
当然,她游戏里的队友肯定已经将她辱骂+举报了一万遍。
2.
我喜欢谢思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这段暗恋持续了整整四年。
我跟他第一次见面,是源自一场辩论赛。
当时我本来是去看热闹的,结果班上一个辩手拉肚子,辅导员情急之下就拉我凑数。
我现在都还记得,那天的辩论题目的是“商人应该重利还是重义。”
我方论点是“商人应该重义”,而我什么资料也没看,如何攻,如何守,我一概不知,却颇有几分乱拳打死老师傅的味道,扯过晋商徽商的大旗,侃侃而谈。
“诚信是中国传统美德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是传统文化的精髓所在,对晋商的商业活动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晋商以其崇信尚义而名闻四海,梁启超也曾说:“晋商笃守信用。”这揭示了晋商获得成功的一大法宝,可见对商人而言,当然是义更重要。”
对方也不甘示弱,道:“就义利作用而言,利是基础,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而义呢,只是通过对利益关系的调节,来间接得影响社会发展。正是在对自身利益锲而不舍的追求下,人类从洪荒蛮野走进现代文明的瑰丽殿堂。法国哲学家爱尔维修一语道破这种真谛:利益是我们的唯一推动力。白居易也曾有诗云: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买茶去。可见自古就是利字当头。”
..........
我跟他激烈的辩驳了几轮,最终还是败下阵来。
下场后,对方辩手来同我们握手,那个和我辩论最为激烈的男生轻轻握了握我的指尖,笑道:“你表现的很好。”
我实话实说道:“没有没有,手下败将而已。”
“胜败乃兵家常事,一次输并不能证明什么。”他笑了笑了:“我叫谢思邈,交个朋友吧。”
顿时我的脸就红了,一点儿也没有刚才在场上指点江山的气势。
他个子高,又挺拔,五官俊秀,透出几分恰到好处的书卷气,又不会显得太文弱。这样好看又出众的男孩子,说不让人心动,都是假的。
3.
晚上回了寝室,我□□收到一条新的好友通知——“陶庵梦忆”添加你为好友。
我愣了愣,还是点了确定,
“你好。”很快,对方发过来一条消息。
“你是?”
“谢思邈。”
看见这三个字,我手一抖,心情顿时激动起来,原本的疲倦一扫而空,赶紧找话题道:“哦,
你喜欢张岱?”
“还行吧。”
“繁华靡丽过眼成空,五十年来,总成一梦。”我继续装逼。
“张岱出生名门,才华横溢,生平佚事,倒是有趣,令人神往。”
我又紧张起来,这逼装不下去了,我就读过他几篇文章,谁知道他的轶事啊。但又怕谢思邈觉得我忒无趣,忒没文化,只好打开电脑百度,跟他谈了半宿的张岱。
海雪听到这件事后,冲我竖起大拇指:“苏矜,你真他娘的是个人才!”
就这样,我跟谢思邈熟络起来,他长得好看,肚子里墨水多,为人又彬彬有礼。我虽然心里对他有好感,却从来不主动邀约,每次约会都是谢思邈提出来的,我欣然赴约。然而他
永远斯文客气,不会跨雷池一步。
我俩就维持着这样的“好友情谊”,做了四年朋友。
然而就在今天,我突然发现,他有女朋友了。
谢思邈专业成绩好,不过大四实习,就进了c市Mercedes-Benz总部做工程开发,这天我休息,便特意坐了两个小时汽车去找他,没想到等了半天,等到他和一个风姿绰约的美丽女人挽手从大楼里走出来。
那个女人看起来年纪比他大一点,但胜在保养得当,风韵十足又美艳精明,像我们这种刚毕业的小姑娘放她面前,十个都不够她一个手指头。谢思邈站在她旁边却丝毫不输气场,完全就是金童玉女天作之合。
说白了,我就是一个怂包,当我看见他俩的第一反应,不是冲上去理论,而是转过头当缩头乌龟,生怕被他们看见。
我有什么资格去理论呢?我们不过是朋友,我的喜欢,从来就是一厢情愿。
眼泪忽的就落了下来,我都不知道自己在委屈个什么劲儿,然而越憋,眼泪就掉的越厉害,精心画好的眼妆,大概糊的像个女鬼。
“嘿,小姐。”一个悦耳动听的男声在背后响起。
我一回头,只见一个英俊高大的男人正站在我旁边,他一身笔挺的铁锈灰西装,胸袋处还骚包的插着一块紫罗兰丝巾。他大概有着二分之一的欧美血统,五官如刀劈斧凿般深邃,好看的一塌糊涂。
“小姐,你在哭吗?”他彬彬有礼。
我点点头。
他又继续道:“那麻烦你站远一点哭,这里是公司大门,影响不好。”
我:“???”
还未等我回话,这位先生已经迈着长腿,大步离去了。
我纳闷自己到底有多影响市容,又苦于没有随身携带镜子,只得在路边随意找了辆车,透过反光镜照一照。
看到镜子那个顶着两个巨大黑眼圈,鼻子通红的女人,我被吓得后退一步,这........刚才那位先生真是个老实人啊!
事实证明,老天爷不会单单只给你一巴掌,他给了一巴掌后,还会狠狠踹你一脚。
在我严重受到惊吓后,这辆汽车的车窗缓缓摇了下来。
玻璃后露出一张好看的一塌糊涂的脸,这张脸有点熟悉。
“Excuse me?”
“........”
冤家路窄,大概就是这样了吧。
下一秒,我垂着头,落荒而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