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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只要房租低,闹鬼也能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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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原来还是个同类啊。”少年抓住飘过去的兔子玩偶,然后把它抛了回来。
他应该是指我们同为超能力者。
“放心吧,我一般不会伤害同类的。”
说着,他不再看我,而是蹲下,用手指沾着血,在地上画着什么。
我壮着胆子站了起来,并向他走过去。
其实比起自己的“父母”,我觉得现在面前的这个少年并没有那么可怕,可能因为是我感受不到他的恶意。
“请问……您在画什么?”我情不自禁用上了敬语。
“哦,这是我的标志,一只叫鸩的鸟。警察看到这个标志就会知道,人是我杀的,但是他们偏偏抓不到我,呵呵。”
我没觉得好笑,何况就算觉得好笑也笑不出来,从我父母把我视作怪
物的那一天开始,我就没有笑过了。
“那你为什么要杀人?”
“没什么,只是手痒。”
他画完后,站起身。
“好了,我要走了。你呢~就在这里装作受害者,然后等警察来了,你就能被他们送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只要你不显露出能力,你就能和普通人一样生活。”
说完他就凭空消失了,就像他来时一样突然。
闪电的光芒下,我看到了他最后的样子,并尝试将他的样子永远印在自己的脑海里。
被鲜血浸透的灰色衣服,沾血的发梢,嘴角嘲讽的笑容,以及目空一切的眼神。
“老师。”
我小声叫了一句,其实这句话是说给我自己听的,因为我已经决定好以后该怎样活下去了。】
……
茗安忆睁开了眼睛,这次是真的睁开了眼睛,不是在梦里。
小出租屋内的景象映入她的眼帘,她下意识看了一眼对面墙上的挂钟,已经早上八点了。
“哈……”在床上坐起来,她叹了口气,用手捏了捏眉心。
“看了一下前面的日记,居然梦到那么久远的事了啊……亏这梦能还原出我当时的感受……明明我自己都忘记了的。”
茗安忆下了床,走进厕所洗漱。回忆起这段记忆之后她的心情显然很是复杂,于是她决定出门去散散心。
换好一身外出的服装,兜里揣上自己的小钱包,茗安忆就出门了。
她住的小出租屋是在一个老旧的小区里,没有电梯,楼道里的声控灯都好多坏的。
按理说在这个城市,这样的小区几十年前就都应该拆光盖新楼了,可是因为太偏僻,交通也不怎么方便,一直都没人买这块地,市政府也没有规划。
她住在这里只有一个原因,就是因为租金便宜。尤其是她住的这间房,刚开始时房东阿姨甚至连她的个人信息都没有问清楚,拿了一年的房租钱就将房子租给她了,生怕她反悔似的。
开始的时候茗安忆也疑惑这是为什么,不过住在这里这么长时间,她从周围的邻居们那里也渐渐听说了,她住的房子其实死过人,就是这里的前一任房客。
听说是自杀的,反正死过人的屋子一般人是不敢住的,后面好几个人来这租房一听说这件事就都马上退房了,房东阿姨眼看房子租不出去也挺着急的。
茗安忆反正是不怕这些的,反而觉得在这住得挺惬意的。她跟死人打交道可不算少,或者说擅长制造死人。
其实就算这里闹鬼,也会被茗安忆身上的煞气吓跑吧。
坐在公园的长椅上,茗安忆啃着刚买的肉夹馍。这真的是很朴素的早点,也是因为便宜才买的。
茗安忆可没有工作,不是没尝试过去打工,而是以她的身高,容易被当做是童工。所以打工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的。
她的钱都不是什么正经路数得来的,不过要不是实在穷的不行了,她也不会故意去杀人夺财,太掉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