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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

  •   其实话才说完,傅凛就有些后悔,心都要跳到嗓子眼了。

      那本书果然有毒。

      害他做了一夜污七八糟的梦不说,这会儿竟连言行都轻佻起来。

      幸亏叶凤歌还在为筷子的事尴尬踌躇着,虽听到他的话,却并未深想,随口漫应道:“嗯,掌勺大娘添了些甜酱腌的。”

      傅凛这才暗暗松了口气,悬着的心“咚”地落回原处。

      有些事他还没想好该怎么办,可千万别在这时被她看出什么端倪。

      安安分分吃了两匙肉粥过后,瞥见叶凤歌还在瞪着筷子发怔,他抿了抿唇,长腿往桌下一抻,轻轻踢了她的脚尖。

      “你光盯着那碗面,就能饱了?”

      叶凤歌讪讪抬起头,见他神色如常,不禁自嘲轻笑,硬着头皮重新拿起筷子。

      往年傅凛还小时,她偶尔也会顺手用自己的筷子喂他。

      想来方才他也只是一时没过脑子,她若再计较下去倒显着矫情,除了将场面闹得更尴尬之外,并没有什么用处。

      各怀心事的两人意外默契,俱都假装方才无事发生,像平常一样随口说几句闲话,就将早饭给过了。

      唤了厅外的小丫头来收拾碗盘后,叶凤歌对傅凛道:“顺子晚些就送药来,你是回寝房等……”

      傅凛猛然想起自己藏在寝房柜子里那坨床单,赶忙清了清嗓子,“悄悄”抬手轻揉着额角,无声地截下了她的话头。

      他那“暗自忍痛”的倔强模样果然让叶凤歌愧疚噎住,心疼地皱起眉。

      “是方才……我踹门时给你撞的?”

      傅凛飞快将手放下,满脸大度,“没事的,不疼。”

      叶凤歌嗔他一眼,走过去俯身打量他光洁的额面,“伤着哪里了?”

      温热馨香的气息近在咫尺,傅凛心中一悸,唇角上扬,“小伤而已。”

      他也不记得是从何时开始,只要叶凤歌全神贯注地看着他,他心中就说不出的畅快欢喜,天大的疼痛难受都忍得下去。

      从前不明白这是什么缘故,可经过昨夜之后,他好像有些懂了。

      “别动,”叶凤歌扶住他的头,指尖一点一点在他额角发沿探着,终于摸到那小小的肿块,“都肿了……你房里还有化瘀的药膏吗?”

      “没了。”

      “我房里有,走吧。”

      ****

      当年叶凤歌初来时,本是被安顿在南院的一间客房内住下的。

      后来她发觉宅子里那些老仆对傅凛十分敷衍,他所住的北院寝房从无值夜的人。

      那时傅凛的病情比如今严重得多,半夜突然高热是常事,因着没人值夜,总要到次日早上才会有人知道。

      叶凤歌实在是放心不下,便主动担负起值夜的活,在傅凛寝房的外间住了至少有两年。

      后来宿大娘接手管了院中事,妥帖地安排了小竹僮们轮流值夜,叶凤歌自也不必继续在那外间将就了。

      宿大娘原本还是安排叶凤歌住回南院客房,但傅凛当场就闹了好大一通脾气,那架势,仿佛谁敢将叶凤歌从他身边带走,他就能点火烧房子似的。

      宿大娘无奈,拉着叶凤歌在他跟前好说歹说哄了两日,这才得了他妥协让步,同意将叶凤歌就近安顿在北院东厢,与主屋寝房只隔着半个院子。

      不过,随着年岁渐长,傅凛心下模糊意识到叶凤歌是个女儿家,便从未踏进过她的房间;实在有事急着找她时,也只是站在门口等着。

      今日乍然被叶凤歌领进房里,虽只是被安顿在外间窗下的坐榻,却也足够他心跳怦然了。

      趁着叶凤歌进里间取药膏,他使劲揉了揉脸,徐徐定住心神。

      抬眼将周围的陈设扫视一圈后,心中那暗戳戳的喜悦迅速又被一股烦郁盖过。

      房中四下整洁、素简,甚至有些空落落。

      一看就是随时可以拎包袱走人的模样。

      “当住客栈呢?”他心中轻恼,伸手抓过坐榻上的一个软锦垫放到背后,歪身靠上去。

      叶凤歌取了药膏出来,见他似乎悒悒不乐,满脸好笑地走过来,“这又是怎么了?”

      早上还犟说自己是大人了,这一时高兴一时又不高兴的性子,分明就是小孩儿嘴脸。

      “我头疼,”傅凛眯着眼缝,撒气般轻嚷,“整个脑袋都疼。”

      叶凤歌最受不得他这种撒娇而不自知的模样,当下心中软得一塌糊涂。

      见他脸色是不大好,她便将嗓音放得甜甜柔柔,哄人一般,“若你不忙着去书房,我可以先替你按一按,之后再抹药膏,成不成?”

      “这几日没什么忙的,后头的事还要等消息。”说着,傅凛偷偷将脑袋偏过去些,正巧是她方便伸手的角度。

      他一定不知道,自己此刻的模样活像一只收好利爪,乖乖等着顺毛的小兽。

      叶凤歌眼中盛满柔软的笑,站得更近些,替他松了束发的青玉冠。

      纤长十指探进发间,轻重合宜地抚按,让傅凛心中又开始扑通扑通闹腾起来,耳朵尖又悄悄燃了火。

      怕她要听到自己纷乱的心音,傅凛索性先声夺人地开口道,“昨夜吃饭时听顺子说,你邀闵肃‘斗饭’,把人给放倒了?”

      叶凤歌手上微顿,旋即咬着笑唇“嗯”了一声。

      昨日她被傅凛怄到,有心想避着不与他一同吃晚饭,便独自先去了小厨房,恰好碰到闵肃。

      她与闵肃实在称不上什么交情,打个招呼后就各自吃饭,本是相安无事的。

      后来嘛……嘿嘿,总之她是大获全胜就对了。

      听出她的声音里藏着愉悦笑意,而那份愉悦显然是因闵肃而起,傅凛的牙根紧了紧。

      “你无端端招惹他做什么?”

      “没招惹啊,就刚好碰到,”被他这一追问,叶凤歌突然心虚地垂下眼帘,望着他墨黑的发顶,“我也是随口说说,原以为他不会搭理的。”

      哪知闵肃也是闲极无聊,再加上掌勺大娘与烧火竹僮憋着坏在旁煽风点火,他脑子一热就应下了。

      虽说同在这宅中生活了七年,但两人从未同桌共食过,闵肃对叶凤歌那可怕的食量一无所知,当场输了个底儿掉。

      傅凛听出她这是藏着半截话没说,心中顿时又慌又烦。

      不过他也知叶凤歌的性子吃软不吃硬,此刻她明显不想说真话,若强追着问,只怕两人又要闹僵。

      于是只得按捺下刨根问底的心思,抿紧了唇,脑中转得飞快。

      ****

      约莫有一盏茶的功夫后,叶凤歌便停了。

      转身从小药罐子里挖出活血化瘀的药膏,在掌心里搓热,“坐好,脸转过来。”

      傅凛“哦”了一声,老老实实坐直,转头面对她,密长的双睫掩住星亮眸子,略仰起脸。

      许是两人这些年太过亲近熟悉,叶凤歌已许久没有留心傅凛在长相上的变化。

      此刻秋日晨光透过窗户纸从他背后渗进,沿着他的身周描了金色光晕。

      墨发似缎散落,银袍像一泓倒影着月华的春水,衬着他面若冠玉、眉眼如画。

      不知不觉间,当年那个病弱瘦小的稚童,已长成了这般出色的模样。

      好看得不像话。

      勾人心魂。

      招人垂涎。

      傅凛等了半晌也没动静,倏地睁眼,恰巧撞到她直勾勾怔忪的目光里。

      叶凤歌如梦初醒,登时羞耻地红了脸,赶忙将掌心的药膏揉上他额角小小的肿块。

      “你方才是……”傅凛忍笑,才起了个头,就被强势打断。

      叶凤歌恼羞成怒地略添了力道,疼得他“嘶”了一声。“闭嘴,别说话!”

      方什么才?!

      方才什么事都没有!

      她堂堂一个正经人,怎么可能无耻流氓、丧心病狂地对着亲自照看大的小孩儿发痴!

      ****

      被叶凤歌押着回到主屋喝药时,傅凛原本还有些紧张,怕她会发现自己藏在柜子里的“秘密”。

      结果“堂堂正经人”叶凤歌太过心虚,趁他在外间喝药的当口,冲进内间将那本《十香秘谱》抓起来藏到怀中,拔腿就跑。

      傅凛疑惑地绕进内间,瞥见空空如也的床头小柜,顿时无声笑开。

      仿佛就是这一朝一夕的功夫,七年来两人之间习以为常的平静就被打碎,乱成了一锅粥。

      可正所谓不破不立,傅凛知道,从这一乱起,许多事就该不同了。

      不过,叶凤歌对他实在太重要,他是断断不能轻举妄动、任性而为的。

      得先好好想一想才是。

  • 作者有话要说:  又是修仙的一天QAQ,我一定要争取结束修仙的日子,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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