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改好了......
这次我真的要瘫掉了......
带伤写文的苦果我已经尝到了......
话说我昨天上午去朋友家的时候被铁门夹到了脚趾(因为穿凉鞋),
回去的时候还是那种“屁颠屁颠”的姿势......
下午想想不能对不起看文的人就带着伤去写文......
可是,
由于写得太激动了,
我带着伤的脚兴奋地撞上了墙壁,
于是......
我坚持了一个下午,
脚一共与墙壁kiss了3下,
也痛了一个下午...
我那时候终于明白了
什么叫痛苦并快乐着...
偏偏今天上午我还要去报到......
(我现在是个高中生了呐~)
结果还得以“屁颠屁颠”的方式走进校门......
再“屁颠屁颠”地走回去。
我的形象...
就这么被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