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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封陌生人的来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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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也是个年纪不大的女孩,饶是独立惯了也需要发泄和沟通,结果就是新伙伴——那只被美食俘虏的小家伙——陆露给它取名毛球——成为了她唠嗑对象,虽然回应只有“嘤嘤嘤”,但陪伴让她第一次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感觉到有人陪伴。
眼前森林一片寂静生机却又隐藏着危险,颜色艳丽的花朵转眼就变成怪物张开血盆大口吞下落在其花瓣上的昆虫,消化液黏腻腻顺着枝干滴落。靛蓝羽毛的鸟却长着一张鲜红的喙,三两聚集在一起警惕盯着陆露,发出怪叫。夜晚总有发绿光的眼睛在周围逡巡,却像是被什么挡住了奇怪地不敢靠近。
一切似乎危机重重却又始终维持着表面的平静。
越往森林深处走,生物越少,直至后面植物也罕见,这时毛球也表现出焦躁不安的样子,总是努力地想把自己塞进陆露的冲锋衣里。
眼前出现一座五层高的哥特式建筑,尖顶,灰色墙面排满了很像爬山虎但又不是爬山虎的植物,看上去已经历经漫长的岁月,一些墙皮都脱落下来,一道铁门虚掩,倒是没有生锈。
看上去这个古堡不像有人居住的样子,但好学生好公民的陆露同学仍然礼貌敲了敲门。
虽然闲置许久,建筑里面却并没有许多灰尘和发霉的味道。第一楼靠墙有一张木桌,桌子上摆着大量酒皿类器具,试管,里面原来装有的液体早已干涸,只剩下一些粉末。木质楼梯倒是比看上去结实,一人一宠踩上去也没有什么声响。
二楼仍是几张桌子,桌子上索性什么都没有,窗子上的光透过玻璃落在书桌上。
三楼边角摆着一张石床,上面倒是零星散落着几本羊皮纸书,陆露随手翻了几页,得,一个字也不认识,花体字书写的类似拉丁字母式样的文字,书中插画画有一楼出现过的试管,好像是调配什么药剂的书籍。
四楼好像是前主人的书房,装饰得极为舒适华丽,铺满整片地板的羊毛地毯,三面墙的书架摆满书籍,仍旧是连灰尘都没有落上,保持着是主人还在的样子。右上角的地上端端正正摆着一玻璃茶几。
陆露略微翻了几页书籍,仍旧是不认识的文字,但除了药剂类书籍之外还有大量画满神秘符咒的书籍。
顶楼便到了古堡尖顶部分,与之前几层相比,顶层铁门被一把密码锁紧紧锁住。
翻开密码面一部分,陆露这次是真的愣住了,只因为这,竟然是……汉字???
只见锁面清清楚楚写着两个汉字“秦修”,她试着把密码调成对应拼音“QINXIU”,“咔哒”一声,密码锁就这样简单地被打开了,她心里呵呵出声,这简直……是主角的金手指待遇吧。打开门,门里面的场景熟悉得让陆露差点想流泪,就像21世纪豪华公寓楼的装修,房间中央摆着一张看上去就软绵绵的大床,窗前像模像样的摆着一台电视机,虽然根本就打不开,只是个摆设,而其他家具如书桌,台灯,甚至连鞋架,衣柜应有尽有。虽然鞋柜上并没有鞋子,而衣柜里挂着一整柜子的黑色长袍,看得出是主人常常穿着的,其中有一件衣襟处有磨白痕迹。
书桌中间摆着一个暗红色羊皮笔记本,旁边是一封信,信封上用中文写着“给陌生人”,后面“陌生人”三个字是被主人划去又重新填上的。
展开信纸,没有抬头。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期望着有个和我一样的人能找到这里,打开阁楼那把锁,也用尽了一切的办法回去。但是,我已经等了太久了,我知道自己快等不下去了。也好,终究是要有个结束,这没什么。
在这里我被叫做路卡克修,而我的原来的名字,秦修。两百多年的流浪异乡久到都快忘了我原来的名字,所以惩罚就是我再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笔记里有我的记录,这房子的一切都给你。算是对这个困住我这么久的地方的告别。”
微不可闻地叹了一口气,她将信重新叠好,收进信封。
秦修留下的笔记本非常详细,这片大陆叫斯里马罗斯,整片大陆被分为三个城邦——
最大城邦查赫拉阿城位于西北,常年阴寒,气候条件恶劣,却生长着许多制作药剂需要的稀有植物,因而吸引了一些著名的药剂师定居,斯里马罗斯著名的五大药剂师家族有三个都在查赫拉阿城,城主世袭美查拉赫家族。
东南部地区的格维府经济最为富庶,物资流动量大,常年聚集着大量行商,每年一次的圣罗伊斯集会更是盛事,类似于物资博览会,领导人实施轮换制,在格维府三大家族中产生,每七年换一次。
斯德卢城则是三个城邦中实力最强的,有名的魔法之都,斯里马罗斯大陆最好的学院腊贝加利学院就位于斯德卢城,大陆排名前十的圣魔法师除了三个隐居,剩下的七个都在腊贝加利执教,所以腊贝加利学院也成为无数学子梦想的学术圣堂。
而这个时代位面从表象上看像是西欧早期,但是明显不同的是,斯里马罗斯的人依据天赋分职业、等级。
普通没有天赋体质的人可以选择普通的职业,占据人口总数的八分之二;天生拥有圣灵体质的人在满25岁成年之后可以选择修习魔法或者药剂,这两类职业需要一定强度的精神力外化,因而对于没有天赋体质的人来说,修习十分困难;除此之外还有像开了挂一样的圣婴体质的人,相比圣灵体质的人,天生拥有更强的精神力和魔法能力,但是在整个大陆来说也不超过个位数。
不知道是不是由于修习魔法与精神力的原因,这里的人普遍寿命在200岁,魔法更强的人甚至有能活到300岁的。斯里马罗斯禁止私下修习精神力,因为精神力不稳定可能会给修习者本人带来生命危险,严重的甚至会产生更大范围的破坏性后果。一旦被抓到偷学魔法,需要接受审判。
所以陆露的大学毕业水平在这里也就等于是个初高中的水平吧,还是个不识字的初中生……
通读秦修留下的笔记之后,陆露现在只想哭,这个世界看上去可有点危险啊。而且据秦修所说,他曾多次尝试过空间禁咒,希望能回去,然而一直未能成功,都被困在这里——直到死。
……
……
转眼,陆露在秦修留下的石堡里也待了大半年了,石堡其实被秦修施过咒,石堡内的时间流逝远远小于石堡外,大约是五分之一的样子,简单来说就是她在石堡内呆了大半年在外面也就是一个多月的样子。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石堡附近动植物稀少,斯里马罗斯的动植物天然对魔法有感应,尤其大型魔法造成的精神力压力更是对依赖本能进行活动的生物产生巨大的威压,所以它们才会远远避开石堡。
在这段时间里,陆露拿出了高三生的劲头学习斯里马罗斯语——一种类似古英语变种的语言,词语有阴阳性之分等等,总体上还算学得比较快,现在陆露已经能基本掌握一般的阅读。
在有语言基础的前提下,终于在接触到秦修留下的书籍时不再是一头雾水。这里藏书可以说是极为丰富了,天文,地理,药剂,各种体系的魔法介绍,法阵,辅助。
虽然秦修并未太详细地介绍过自己,但由此也能看出,他在斯里马罗斯混得不错,起码敢尝试空间禁咒的人本身也就代表了实力,要知道这类大型空间魔法一着不慎,对施咒者的反噬几乎是致命的。
在能看懂一点文字之后,陆露也在秦修的笔记里学了几招,因为并不是攻击类的咒语,所以她才壮着胆子依葫芦画瓢跟着试了一次,总不至于产生太大后果,没想到一试之下竟然成功了。所以她大概也是有这个大陆的人所说的精神力的能力的。
空间咒,能像个隐形空间一样装载随身物品;初级防御术,免疫最低级物理伤害,减少四分之一的初阶魔法伤害;光之赐福,大约是简单的治疗术,施咒时候指尖会出现几个跳跃的小火球,十分可爱,什么表面磕磕碰碰之类的还是可以搞定的,当然,陆露更常用它来照明……
……
……
试了一个空间咒,在空间里放进一些筛选过后的书籍之后,陆露决定离开秦修留下的房子。
现在,她已经知道了自己所处的森林是斯里马罗斯三座城邦交界的哈克贝罗斯森林,在大陆通用语中意为“神秘的光”,据说是每百年到了特定季节哈克贝罗斯森林上方总能看到美丽的极光伴随着轻灵的吟唱,曾有冒险家想要探索森林的奥秘,但几乎都无功而返,或者说能侥幸保存性命的都寥寥无几。几代人尝试之后,这片森林便逐渐也罕有人烟。
但是,秦修的手札里却透露出一些关于极光的不同猜想,他曾提到他第一次到斯里马罗斯是就在哈克贝罗斯森林,正巧是神秘的光出现的时候,由此很有可能是由于哈克贝罗斯存在着神秘的空间磁场能连接不同的空间位面,但大概不是每次空间都能顺利实现联通,这也是为什么秦修没有能顺利回去的原因。
但是据秦修的一些描述来看,他来的地方与陆露生活的21世纪还存在着些许不同,大约是科技要更加发达一些,他的日记里曾记录过克隆复制人技术在他们的时代已经成熟,交通工具是飞行仪,大约是陆海空兼用的个人交通工具。
所以,陆露倒也暂时歇了回去的念头,谁知道会穿到哪个更奇怪的时空。
至于所谓吟唱的声音,秦修只是简单提到或许是精灵。只是,奇怪的是秦修留下的的书籍都记载了精灵族早在千年前早已灭绝。
陆露也深知目前自己的水平,倒也不去多想这件事。
她打算第一站往东南边格维府走,算时间正好能赶上圣罗伊斯集会。
目前她对这个大陆的了解目前主要来自于秦修留下的书籍,总归还是没有真切感。商品流通大的地方人就会多,那么自然就能获得更多这个世界的讯息。当然,陆露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是冲着格维府的美食去的,这大半年天天吃布马罗果,是对于吃货国人来说实在是太辛苦了。
布马罗果——一种富含纤维素与果糖的水果,内里白色果肉有奇香,可食用,是毛球的最爱,外壳坚硬,晒干后是天然助燃物——步马罗果也就是之前陆露所称的香香果,而球球显然是斯灵切宠,一种喜欢群居的小动物,攻击力弱,一旦认主便十分忠诚,在布里马罗斯是十分受贵族欢迎的宠物。
半年以后再次走到森林小道,从完全陌生的各种生物到逐渐能叫得出他们的名字,她少了许多恐惧与迷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