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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2月(正月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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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7日,初二
前天,干了件蠢事:因为春晚的《婷婷,别走》,然后我也去和一个男生微信告白。后续……没后续。
现在突然闪过一个想法——为什么会喜欢一个人?因为我羡慕他。喜欢一个人是有理由的,否则你为什么喜欢的是这个人,而不是所有人或者其他什么人。
既然有理由,那么必然总有一天就不会喜欢那个人。因为总有一天他身上你曾经喜欢的东西没有了。
为什么对一个人念念不忘?因为你觉得自身离自己想要达到的他的程度,很远很远——在你觉得自己与理想距离愈远,你对他渴望、执念愈深。
反正我是这样——在自己前路顺畅时,无心情情爱爱。我知道,未来总有更好的。但是当我陷入对未来迷茫,缺乏安全感时,我又对“他”突然又心跳——还有就是因为得不到,而在偶有刺激时内心骚动。却也不知道是恶心别人,还是恶心自己。
我这个年龄,有些人谈及婚嫁——“喜欢是喜欢,但最好还是和对自己好的人在一起”。是的,两者是两码事——一个初衷是往上跳一步,一个初衷是保本。
但我是个单恋丰富,情史空白的老处女,还喜欢自由——我想先成为我羡慕的误以为是喜欢的他,然后再去成为我羡慕的想要得到的另一个“他”。然后我一定会发现,我因为这些与“他”同样有的让别人羡慕的东西,会让别人因为羡慕而误以为是爱——而来喜欢我。
这是我个人推出来的。逻辑上是通的,也许有黑天鹅,但我会按它做。
社会是丛林,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人与人的竞争中,胜者生存。
2月19日,初四,周一
“早起跑步,练拳,吃早饭,练字,看书,吃午饭,看书,吃完饭。日子过得像在被监禁那段时间一样规律。”——阿豆《圈养》
自律的囚徒。
既然学不会自律,那就假想自己在被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