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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待嫁的年华,凤冠珍珠,挽进头发 ...

  •   墨已入水,渡一池青花。揽五分红霞,采竹回家。悠悠风来,埋一地桑麻。檀香拂过,玉镯弄轻纱,空留一盏,芽色的清茶。倘若我心中的山水,你眼中都看到,我便一步一莲花祈祷。十里桃花,待嫁的年华,凤冠的珍珠,挽进头发。
      回湖北后,我和他住在了一起,我也并没有回自己的家。因为母亲反对我和他一起,我甚至都觉得没脸去看我妈,而且这去了广东大半年,我却并无积蓄。觉得这一辈子对母亲还是有所亏欠,本想在广东多挣点钱,然后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但是很多事却事与愿违。我回去后,也并没有通知自己的母亲。而是想在本地找点事做,先赚到钱,等有钱了,我才好回家,因为那时,我以为母亲只看中钱,只要我给她足够的钱,她应该不会再说什么了。
      我没有想到,和母亲的相见,却是因为结婚证。回去后,他的父亲便说要我把户口迁移过来,因为他们那里马上会征收,届时一个人口,可以分很多的钱。而我对于户口一事,是赞成的,因为我原是要跟他一辈子的,那户口迁过来,也是应该的。那时我的思想还是很单纯的,既然已经和他已经有了夫妻之实,而且他是我的第一人,我势必是要和他结婚的。纵使母亲反对,我也会因为自己的名节而和他结婚的,而且那个时候,我心里,眼里,就只有他。虽然和他总是有所争吵,但是我们总是一吵架,立马又和好,谁也离不开谁,谁也不想分开。
      他跟我说了他很多前任的故事,而我的上一个前任,和他也有争吵,但是,每次争吵后,他和她就头也不回的走掉,而我和他虽然争吵,但是我还是每次屁颠屁颠的跟在他的身后。我最喜欢咬他的手,因为我最喜欢《倚天屠龙记》里面的赵敏,对最爱的张无忌,就是狠狠的咬他的手一口来代表爱意。而我从不敢狠狠的咬,只会轻轻的咬,以至于他的父亲每每看到我们在一起,我咬着他的手,都会说这好起来呢,恨不得咬对方的手,这吵起来呢,就跟小狗狗一样汪汪的叫。而我听到这些话,每次只会傻傻的笑。爱到了极致,便是如此的吧。
      那年的冬季,气候极其异常,秋末冬初,极其罕见的暴雪拉开了这个冬季的序幕。与闷热的夏日不同,冬日的寒风是真真实实地扎进血肉的,呼啸的疾风狂躁地卷着冰冷而来,冬天这个季节,如一把叛逆的利剑,透支着少的可怜的温暖,使放荡不羁的寒冷汹涌而来。
      那个清晨,我如往常般在家里洗一大家人的衣服,他和我的衣服,他父母的衣服,还有他四姐和妹妹,三姐一家人的衣服,而那时,他们家是没有洗衣机的。全凭我一个人的手洗,那时,我只穿着一件单薄的白色外套,脚上踏的是夏天的拖鞋,不知道那时,我怎么会不怕冷。虽然手洗这些衣服,已经被冻得僵了还是在洗,但是那时我做这些事,却是丝毫没有任何怨言的,为了他,我几乎什么事都愿意做。
      我在水池用清水漂洗衣物,却看到大门口来了两个人,抬眼一看,原来是我妈。戴着原来在家一直常戴的红色围巾,依旧身边跟着我的后父。一脸不开心的看着我,但是看到她,她见我这样,眼泪都差点流下来了。因为在家,我从未做过如此这般的事,在家被我妈宠成了小公主,没有洗过一件衣服,没有做过一顿饭,却在他的家,为他们家做这些事,而且看到水池里一大堆的衣物,我妈当时就骂起我来了:“你耳朵是干嘛的,不听话啊!谁让你做这些事的?跟我回家,你这个不孝的女儿,自己的老娘可曾有这般孝敬过,你在他们家当奴隶啊,你也不看看,这是什么样的家,房子都没有,还是原来的老房子,自己的家不好呆是吗?跟我回去,快跟我回去!”
      于是扯起我的衣服,就要带我走。可是我就是不想走,“妈,我不走,我是要和他结婚的,你怎么会来这里,谁接你来的?”转回头,我却看到了他的父亲。
      “亲家,外面冷,快进屋里坐,姣姣,还不快把你妈请到屋里坐。”他的父亲跟我说。
      我把母亲和后父请到屋里,可是我妈还是一直不高兴的瞪着我,原来是他的父亲把我的母亲接过来的。他的父亲跟我母亲说:“姣姣这孩子特别懂事和勤快,又特别的善良,我特别的喜欢这孩子,我就认定她是我将来的媳妇了,亲家,孩子的户口迁过来吧,姣姣始终是我们李家的人。”
      “先不要谈什么亲家不亲家的,我孩子未必会嫁给你们李家做媳妇,反正这个婚姻我是反对的,”我妈坚决的说。
      “那两孩子相互喜欢,他们要婚娶是天经地义的,我们做父母的,不便干涉的吧。我就是只要孩子喜欢,就从来不会反对他们,相反的还赞成。你看我们家几个孩子,我从来没有干涉过她们的婚姻,只要她们喜欢就好!”
      “话不是这么说,孩子们年轻不懂事,难道你们老的,还不懂事。不谈什么喜欢或者不喜欢,又不是孩子喜欢,就可以在一起的,喜欢又不能喜欢一辈子。你看看你们家,有什么,房没房,一无所有的。我女儿我是不会让她在你家受苦的,我自己的孩子,从来没让她吃过一点苦,你看我进门看到我女儿在你们家这大冬天的,洗一池的衣服,我心里痛啊。难道说喜欢就是让她为你们当牛做马当奴隶的吗?”我妈一边说,一边还带着哭腔。
      “亲家,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段婚。我们疼姣姣还来不及,怎么会把她当奴隶呢,亲家这话说得!”他父亲微笑的说着。
      “反正户口的事,我不会同意的。我要把我女儿带走!走,姣,跟我一起走!”我妈拉着我的手,就要走。我甩开我妈的手,“妈,我不走。我要在这儿,我要和他在一起!”
      “你这个没用的女儿,别人家养女儿,都是拼命的赚钱往家拿,你这上了大半年班,没看你一分钱,没指望你一分钱,你还现在倒贴在别人家,为别人家当奴隶,你要气死老娘啊!他这个家,你看看,有什么,破屋烂地的,你稀罕他们家什么!”然后母亲不停的说,不孝的女儿啊,还不走!
      我态度也是相当的坚决,“我说了,我不走,就是不走。就算他们家再破再烂,我也认了!”我妈也是知道我的个性,只要我认定了的事,就算是十头牛都牵不回来。我个性一直都很强,可是因为这过于强的个性,导致我凄惨的后半生,也算是命里所定的吧。若那时我跟我妈回去,也许后半生会过得比较好。可是当时,我被爱冲昏了头脑,分不清什么是对与错,只坚定自己喜欢的,只认定自己认定的。
      我妈也知道我天生的倔脾气,于是也没强求什么。我只看到他父亲看着我这样做,一直都在那里笑。而我妈,当时灰头土脸的,就这样,带着忿恨,和我后父走了。我连送都没有送。现在想来,那时候,我的坚定,或许真的是错了,毕竟那是养我十几年的娘啊。我怎么会那么忍心就那样让她走。
      而我那个时候待嫁的心情还是很强烈的,我也希望户口尽快的迁过来,那样的话,我就可以跟他一起打结婚证,我们就是合法的夫妻了。但是我妈不同意,但是我也不会放弃的。我想着,也许只要我两次怀孕,我妈以她的外孙之名,应该不会再反对了吧。

      许多人都做了岁月的奴,匆匆地跟在时光背后,忘记自己当初相要追求的是什么,如今得到的又是什么。繁华世间又何尝不是一杯毒酒,其实却总想一醉贪欢。生命是一场孤独的旅行,无论爱情有多重要,我们最终都会孤独的老去,无人相伴,无人陪同。有时候,太过纯粹的感情会伤人伤己,就像青春期为了爱情可以不要父母不要生命不顾一切一样的热烈又愚蠢。有时候,许多人一生只爱一次,除了第一次,其余的再也不会爱得那么义无反顾。爱情这东西,生来就是自私的,它就该是为了心爱之人去负尽天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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