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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

  •   第一章

      云生不知道他到底是孟婆汤没有喝完还是穿越,总之他知道自己前辈子在物质生活丰富的未来,学习到了某些那个时代看起来比较先进的东西,也拥有那个时代为人处事的基本理念,但是,他不记得在那个时代他是谁,也不记得在那个时代他干了什么,家庭如何,是否寿终正寝。
      如今的他就像是一台被格式化了的电脑,有着基本的理论知识,但一切都要从头开始。
      这些都不可怕,可怕的是,他上辈子是个女的,而这辈子是个男的……
      当他被云母抱在怀里,逐渐拥有意识并且可以比较理智的分析对照时,两性的截然不同让他泪流满面。
      不过往好的方面想,他是云家嫡子,双亲对他宠爱又宠爱,简直就要到无法无天的地步,那也未尝不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可问题是,他耳闻过不少穿越文,古代简直就被穿成了个筛子,各种朝代各种地方,虽然多数以名人和富饶的朝代为主,但老乡遍地是的感觉让他觉得很恐怖啊!
      而在穿越的潮流中,老乡见老乡绝对不是两眼泪汪汪,而是你死我活的可怕大自然生存法则!斗来斗去、杀来杀去、坑来坑去……他本就没有什么壮志凌云一统江湖的豪情,更没有要攀登各行业金字塔顶端的欲望,只是想平平安安的过一辈子,然后下去质问孟婆,为什么她家的汤没有绝对的质量保证,遗留如此多的问题?
      所以他很小心翼翼的隐藏大脑里来自现代的各种知识,然后在成长的过程中,慢慢的……忘却了……
      所以他很奋发图强的努力,想要不被人暗算踩死,天天累得象狗,早起锻炼后读书练字背诵打算盘(云家良田百顷,商铺不少,住宅数座,算是豫章城内大家),以充实个人实力为目标,然后在成长的过程中,慢慢的……成为了豫章城里所有孩子的父母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
      所以他平易近人广交同窗好友,坚决将被陷害和被羡慕嫉妒恨从娃娃时代就掐死,待人和善又造成极愿意帮助困难中人的形象,然后在成长的过程中,慢慢的……就算是“别人家的孩子”,也居然被同辈人吹捧得和神童一样,大家都喜欢围着他转,压根没人和他作对。
      所以他孝顺父母,因父母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对他最好,他也要竭尽全力回报,再说这个世界上哪有不爱父母的孩子嘛~他令人发指的乖乖听父母的话,又如此勤奋上进,父母只会越来越爱他,然后在他成长的过程中,慢慢的……兴高采烈的父母完全忘记了自家儿子其实是捡来的……
      转眼云生已经15岁了,豫章城第一美少年是也。提起豫章城三大特色,第一是山光水色之优美,第二是豫章美酒闻名天下,第三是天之骄子云生。
      他出名的原因除了家家户户的家长们日夜鞭策自家娃、豫章大儒赞不绝口、书院回回小测大考第一、明眸皓齿仙姿玉貌风流倜傥谦谦少年、同辈人中让人艳羡的人中龙凤又从来不摆谱的和蔼待人外,最重要的一点是,他是豫章城内书读得最好的,可从不参加孝廉,哪怕名字都被推荐了几次,都临时来个风寒、咳嗽、腹泻什么的推托掉了。
      他不愿意当官啊!官场多危险啊,四处是黑色的旋涡,要处理人际关系,要高瞻远瞩,更要认清身份,走一步看一百步!一个不小心就身败名裂死翘翘。
      他非常清楚自己是什么样的个性和货色,就是一个外貌长得很不错,学习成绩很好,人缘也不赖的少儿郎,可内在就是个胆小怕事又怕死又贪图富贵想混个一辈子日子的小女娃……恩恩,大概上辈子他挂的时候其实还年幼?所以才这么胆小?
      云父云母其实也是对妙人,十几年前去京城探亲后,一路无目标的四处游玩返程的路上,在一条河边看见了一个粽子婴儿,四周正是荒郊野岭的没有人烟,虽不知道为什么一个小宝宝会出现在这里,既然无人认领,无法生育的云母便欢天喜地的决定把他当作自己的孩子,完全不管这小家伙到底是不是人类,又或者是个妖怪之类的,云父也十分开心,为他取名叫云生。
      原本他们也只是想将孩子培养成一个能继承云家家业的继承人就好,谁知道云生自幼就展现出极为好学的性格,三岁进私塾便获得了勤奋好学的评价,待年龄稍大些,竟然可以自己每天坚持早起锻炼……
      而且这孩子对云父云母孝顺得不行,无论父母说什么,都会认真聆听,从不顶嘴。真是上天赐予的宝贝吧,这么能干!云母感动得眼泪汪汪,对待他比亲生的还要亲生。
      云家是豫章城内数一数二的大家,人丁谈不上单薄,可除了云父外,其余分支统统跑去做官了,徒留云父与云母这对长房长子留守老宅家业。大概云家的人都比较聪明,官做得遍布全国,大大小小文文武武的,基本哪个州郡都可以找出一两个跟云家攀亲带故的……
      云父虽然不是官场中人,可也在豫章城混得风声水起,主宅的产业被他不动声色经营得年年皆有富余,本身又是个有名的风流才子,非常得豫章城上流阶层的吹捧。原本还因青梅竹马的妻子无法生育做好了抱憾一生的心理准备,可居然捡到了个这么可心的宝贝。真是做梦都要笑醒的节奏,哈哈哈!
      云生自然不知道自己和目前的父母没有半毛钱血缘关系,他一醒来便是在云母娇宠的怀抱里。
      许是因为他这个身体的亲娘是江南人士,云父云母也是江南人,大家多少也有些江南人的共同点,肤白貌美都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一家人共同生活了十几年,云父云母又将他宠爱得不行,六岁之前都还住在同一个院子内,耳濡目染的,三人那种江南人的若柳之姿和风流倜傥又乐观向上的气质相似个十成十。
      一家人只要站一起一笑,没有人会觉察得出他们之间的猫腻,就算有稍微的不同,也可以归结为隔代遗传嘛~为什么一定要全部像父母,对吧?外甥还肖舅咧。
      大清早的练完一套拳,汗流浃背的沐浴更衣后款款来到主院给父母请安顺便一起用朝食。
      在云氏小家庭里,三人用膳完全不讲究什么食不语之类的,基本什么好笑的或者新的八卦传言,都会在饭桌上互相交流促进感情。
      云父笑眯眯的看着儿子:“书院的大儒今年又推荐你去参加察举考试,需要推了么?”这里的书院是云氏家族的书院,有大量的财富和云氏美名支撑着,也算是豫章城里第一书院了。
      捧着一碗粟米粥的云生抬起头,一双丹凤眼眼角上勾,极是妩媚的一双眼,却因为腮帮子鼓出好大一团而变得十分的可爱又可笑。束发之龄正是青葱少年,不但声音连长相都还雌雄莫辩,云母花了全部的功夫把自己的宝贝养得娇嫩白皙又水灵,如果换了身女装,带出门说是个妹子,估计全豫章城的人也都会叹若天仙。
      而这个天仙满嘴食物眼儿瞪得溜溜圆的,一双瞳孔颜色偏金棕,如同上等的琥珀满是灵气,漂亮得像最珍贵的宝石。“恩恩,推了吧,阿翁,儿不想作官。”吞咽下口里的食物,他很认真道。
      一边帮夫婿儿子布菜的云母笑眯眯的点头:“作官有什么好的,先不提那官场有多黑吃黑,万一把生儿送到什么偏远地域去,一年还得回京述个职,这么奔波下来,生儿哪儿还有好日子过。”
      “唔唔……”又含了一大口粥,再啃了一口类似馒头的吃食,云生用力点头赞同,回顾模糊印象中的穿越文,死亡率高的一是宅斗,而就是官场或者战场、商场,他才不去触这些雷点。窝在家里多好,拨拨算盘查查账本便又是一天,安全好过得很呢。
      云父如今已过不惑之年,可保养得很好的看起来刚好三十出头,捻着唇上修得非常文士的胡须,表情很是深沉:“生儿年年被举荐,今年却没了身影,若是有人中伤,我怎可吞下这口气。”爱去不去是傲娇,去的资格没有那就是欺负他宝贝儿子呢。
      没等用力吃的云生回答,云母立刻同仇敌忾道:“那自然是不行的,还是得推荐!”
      云父微微颌首,“举荐是必然,只是届时以什么理由推托呢?”心中暗暗计算一番,发现这么些年下来,能用的借口好像都用掉了……
      云母笑着看了眼夫君:“这还不容易,便说长安二弟急信来要生儿去一趟。”至于去干什么,那就是私事了,谁也管不着。
      云父思考一下点了点头,“也好,生儿也该到了游历的年纪了。”说着瞧着儿子的边吃边抬起圆溜溜的眼,露出满是怀念的表情,“为父年少时也是游历了泰半个大汉,才回来接这云家家主之位。”
      云母不给面子的揭短,抿了口汤,笑得斯文又优雅,“哦?郎君难道不是因为外出游历不在家,被二弟三弟四弟钻了空子,先一步考官离家,导致郎君被迫坐上这个家主位置的?”
      云生立刻笑得眼都弯了,他最喜欢看父母抬杠了。云父云母自幼便定下了娃娃亲,青梅竹马长大后顺理成章的成了夫妻,由于太了解对方而分分钟可以把对方几岁还尿床的糗事揪出来砸到儿子面前踩。
      云父默默的啃了口楚苗之食,老脸被打得啪啪响……“细君……”能不能在儿子面前留点面子?
      云母掩唇而笑:“生儿再吃些。”筷子一转,夹了块猪肉放到夫君的漆碗里,“郎君所言甚好,云家的孩儿皆要浏览四方的,我去准备,一待孝廉察考名单下来,生儿就动身。”
      还真的要去云游四方啊?云生放下碗筷,好奇的看着云父云母的笑容满面和一副欣慰的模样,想了想,“唯。”挺好奇的,他从小就在豫章城里活动,最多去去城外踏个青或者寺庙尝个素斋赏个桃花,从未远离。
      云父吃好了放下碗筷后,摸着小胡子:“生儿莫要怕,我会选择足够的健仆护你先去长安。”既然借口是长安来邀,那就先去长安看看好了。说罢,兴趣来了,直起身,“生儿随我来,舆图上指你看路线。”
      “唯,阿翁。”云生也十分新奇,跟着起身去了书房。在书院学习的时候,他见过大汉的版图,由于上辈子的知识模糊不清,他也不清楚这个朝代与真正的汉朝有没有绝对的关联,那图倒是曾经祖国的一大部分,这么估算起来也应该是在历史上出现过吧。
      来到书房的坐榻跪坐下,云父将一副巨大的舆图直接在地上展开,一点点将自己曾经去过的地方指给儿子看,其间自然会说到不少风土人情,说实话,比起那些关于游历的书籍,并不差半分。
      云生用心低头聆听,边回忆自己看过的书卷,边仔细听云父的讲解,不明白的地方再问,两人这么一问一答也就过了一个早上。待云父满足的炫耀的心理,微笑的看着云生认真的眼神,忽然问道:“生儿已满15,可以去官府的官院就读了,去么?”一般民间书院只招收3-15岁,官府则负责15-80的学生,如果优秀的,甚至可以被推荐去长安的太学。
      云生慎重的想了想,“儿没有鸿鹄之志,此生只愿读些闲散书籍,侍奉阿翁阿母便此生无憾。”他之前拼命读书练字只是为了充实自己,不被人取笑和踩在脚底,实在不是为了当官。
      云父一时间没有说什么,只是端详着云生清俊精致的面容,这样一个优秀的孩子,若真的只是陪伴他们两个人到老,实在是太埋没了,可当了他父母这么多年,怎么会不欢喜他的决定,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是所有人共同的目标,他和细君已经被禁锢在了豫章城,再将云生也折断羽翼,他实在不忍。
      “阿翁?”云生的双眼亮晶晶的,“每一人的愿望皆有不同,儿被阿翁阿母怜惜养大,又是唯一的孩子,怎么舍得擅自离去,那岂不禽兽不如。”说罢一笑,竟然有几分撒娇:“自幼我便爱在居家不外出,阿翁是了解的。”
      是呀,也许是生儿的到来让云母喜悦得竟然有了怅然若失的惊惧,云生八岁前竟然只去过书院而已,并且一路牛车健仆跟随,而这孩子也耐得住性子,不若其余孩童的上房揭瓦,居然可以自律无比的天天家宅书院两头跑,除此便是在书房读书习字,这也是他在书院百考不倒,随便一副字画便夺人赞美不提,就算是古琴围棋都是一绝,更不要说什么文人墨客嬉戏间的投壶作诗唱曲,又或是弓马骑射,无论哪一样都是他一日日看着儿子苦练出来的。
      别家的孩子在玩,他在苦练,别家的孩子在学,他还在苦练,如此刻苦勤奋,怎能不优异万分出类拔萃?再加上生儿的长相实在是太漂亮了,连他这个当父亲的都必须得肯定,每每生儿驾车出行被掷果盈车,实在是件造福全家人的事。
      多吃水果保养皮肤啊~而且很多时候他还一头一身的绢花簪子香帕狼狈归来,惹得云母每每大笑,也算是彩衣娱亲吧?
      若不是养出了太过相似的气质,旁人一眼便会看出这只小凤凰绝对与云家毫无半分关系啊……恩恩,生儿外出游历万一被人认出了真实身份怎么办?
      云父难得的犹豫了,最后释怀一笑,抵死不承认就好了嘛~他们的儿子,绝无可能让给别人!
      “随心便好。”云父拍拍云生的肩膀,“生儿若决定留在家中,为父和你母亲自是欢喜无比,生儿开心是最重要的。”
      有什么比拥有一对永远无条件支持自己的父母更幸福的事情?云生笑弯了璀璨星眸,拱手行礼:“多谢阿翁。”
      被云父哈哈大笑的直拍肩头。
      既然决定要远行,而且还是长时间的,自然是要准备东西的。云游经验丰富的云母负责大方向,云生就在旁边转来转去的看哪样小东西也要随身携带。
      古代出行有钱人都用牛车,远门则马车居多,道路肯定谈不上平坦,那么速度和路途一除算下来,花费的时间自然就长。好的是,他是云游,不是赶路,无需强迫自己做什么,所要担心的就是安全和身体健康。
      既然成天不是骑马就是在马车里,那么书卷要多带一些,百看不厌的和还在背诵的,加上书院讲师推荐的,以及尚未读过的,这么一清算下来,就足足有十个大箱子,不知道一同上路会有多少马车,云生还是咬着牙忍痛把十箱子的书给减到了五箱……
      据云父指出的路线,沿途所经的城镇如果是大型城池,基本会有云氏亲戚,想看书,找他们借就好……这算不算打劫啊?在这个朝代,书卷可是家里的贵重物品,怎么会轻易外借。
      琢磨一下自己基本过目不忘的好记忆,云生立刻决定带上足够的笔墨纸砚,人家不借,他就硬背,然后默下来偷偷带走……恩恩,待看完了,就送回豫章,以着原主的身份赠与书院堵嘴好了。
      自我点点头,觉得还是家里好,什么都有爸爸妈妈当后台,好幸福。
      心情很好的继续研究需要收拾什么行李,一边的婢女玉磬、笙磬、颂磬和鸣球则在云母的指挥下忙着在整理他的衣箱。
      尽管外在是个男的还过了十几年,可如何也难以改变他曾经女性过的灵魂,他还是比较容易亲近女性,这四个小女婢便是云家奴仆家生子中选出的伶俐、忠心、貌美的集合体,云父云母宠他,他选谁就给谁,乐呵呵的还以为是儿子要选房中人,可惜期盼了好几年,发现儿子还真只是把她们当贴身女婢使唤,只得暗自安慰自己,晚点发育也好,有利身体健康……
      有四个女婢自然就会有四个男仆:笙钟、颂钟、应鼓和搏拊,皆为云父于奴仆家生子所选,自小陪伴在云生身旁一同成长,全部体健、忠诚、聪明、俊朗,年龄比云生稍长,平日除了负责安全外,也被塞去书院学习了不少常识,是作为云生往后的心腹培养的。
      四个青少年听他的指挥,装书的装书,扛箱子的扛箱子,也很热闹。
      笙钟做完了手里的事,见云生还没有做出更多的决定,忍不住笑道:“郎君酿的酒要不要带上几罐?”
      没有野心的云生除了将自己打造成不被欺负的人上人外,难得的小爱好就是捣鼓什么果汁啊、酒酿啊、零食之类的,大汉的饮品多属浆饮类,按照他上辈子遗留的不知名的习惯,天气一热就不喝白水,可浆饮总让他觉得有点怪怪的馊味……也许是心理作用吧,总也是喝不惯。
      于是,勤奋学习的他翻遍了书院和豫章城内的书馆,孜孜不倦的寻找饮品古法,在自家倒腾各式可行性实验,一定要找出他爱喝的东西。云父云母不但随他实践,还非常配合的一个收集古书,一个去购买大量的甘蔗饧,随便他糟蹋……
      偶尔的灵机一现,他忽然想起好像有把新鲜水果和冰糖层叠密封在罐子里酿果酒的方法,便兴高采烈的利用现有条件弄了好几陶罐,过了两个月开封,居然给他弄出了很好喝的浓稠果汁,试验下来,如果半年以上再开启,还真的有酒精味道,可惜水果毕竟不比稻谷,放久了还是会坏的。
      云父也从古书上找出了类似的方法,指着书本兴致勃勃的和儿子议论,原来这个法子号称是炎帝那个时代就流传着酿制果酒的方子了。逐渐的到后期,才发展出利用谷物酿制。云生边赞叹边暗暗在心里表扬自己的韬光养晦,果然,想在土著面前装逼,就一定死得快啊!土著的聪明程度,自大的未来人怎么会理解?
      于是,找到了爱喝的方子,又增长了见识,云家三口皆大欢喜。
      提到饮料,云生认真点头:“自然是要带上的。”这种果酒其实外面酒楼也有卖,可心理总觉得还是自己亲自动手的好喝。
      笙钟和颂钟在云母的指挥下,把存留的所有陶罐都搬上车,云母摸摸儿子的脸,心疼得不得了,“我儿若是路上没有合适的吃食浆饮,瘦了可怎么办~”这个儿子虽号称什么都吃,可一旦叫真起来,挑剔得要命,说白了,就是他口味和一般人都不太一样,自然也没什么人能做得出他爱吃的东西……
      所以都15岁了,才刚好和娇小的云母一般高矮,身材也和云母类似,纤纤细细。云母不禁又摸了摸儿子的腰,担忧道:“生儿这腰身可太细了……”尽管在她眼里儿子什么都好啦,但这么盈盈一握的腰肢,万一被外人嘲笑怎么办?
      云生揽住云母的手,笑呵呵的:“阿母莫愁,儿多裹几层腰带就好啦。”说完了,还真的扯过一条锦帛往腰上缠绕了三四圈,这下腰身果然粗壮起来。
      云母忍不住笑得花枝乱颤,“生儿果然瞬间男子气概十足啊!”
      云生立刻摆出力拔山兮气盖世的模样,顿时惹得在场的所有人笑得东歪西倒。
      三辆马车就在这样欢脱的气氛中,基本整装完毕。怕儿子路上吃苦,该带的金银珠宝和锦缎米帛都有,吃的蔬果干粮喝的果酒,穿的四季衣袍,用的漆具碗筷杯子,熏香香炉,防范常用的草药膏药药丸,云母恨不得连妆奁都给塞几套进马车啊!
      云生瞧着这三辆马车,满心被宠爱的喜悦,又很是担心,“阿母,会被抢吧……”尽管马车外表看起来十分普通,可里面满满当当的都是值钱东西,他很怕遭劫匪啊。
      云父在一边看着收拾的清单,笑着安慰:“生儿莫怕,大汉近十多年来,国土平安,出门远行都平安无比。”说完神色一整,很认真道:“当今摄政王乃大汉一大功臣,他每年必会有一个月率兵围剿大汉境内劫匪、山匪,为我大汉平定国土功不可没。”
      瞧着平日皆以着调笑口吻描述朝廷政事的云父竟然用着这么严肃的神情和语调,还拱手朝北边行了个礼,云生有点惊讶。
      从每期邸报中,他知道大汉当今皇帝是6岁继位的,他的亲叔叔也就是先皇的嫡亲弟弟恒王任摄政王辅佐他朝政,如今皇帝已19岁,早在三年前便开始亲政,摄政王也没有任何夺权不还的意思,爽快的退居回王爷之位,恪守本分的行为让皇帝大加赞赏,依旧命恒王为摄政王,每每谦虚听从朝政上的建议,尊崇无比。
      按照野史小说而言,天家无父母亲兄弟,这样美仑美奂的情景十成十的虚构造谣,如此兄友弟恭都是做梦吧?权利之下必产生腐败,掌握了十几年政权的人怎么会轻易的放手?定有阴谋!又或者……
      云生忽然涌出一股猥琐的心理,汉朝历史上最盛名的八卦就是男风啊!这个大汉会不会也有异曲同工之处?如果摄政王真的这样明是非,会不会有可能他把小皇帝已经养成了身下雌伏的爱人?所以两人才相处得如此融洽堪称天下典范?为了爱人披甲上阵横扫大汉的热血硬汉!
      哦呵呵,连不看BL文的云生,都不自觉的激情澎湃起来,活生生的龙阳之好啊!还是皇室禁断之恋,好刺激好火辣好劲爆!
      握拳,当然,再劲爆也和他没关系,想想就好,宫斗也是死人最多的地儿,他脑子抽了才会往那里靠。恩恩,去到长安,拜见了二叔,马上撤离。一国之首都,一王朝之掌控者,都是要你命没商量的去处,爬走远离才是正道。
      云生这边YY完,云父那边已经审视完清单,加加减减了一些,也满意了。“云家外出云游时限三年,生儿无需如此呆板,不想玩了就回来,我和你母亲就在家里等你。”
      用力点头,云生几乎要哭了去,爸爸妈妈在家等我呢!好幸福好幸福!
      不过几日,孝廉举荐名单下来,云生赫然位列第一,想当然,也是该出发的日子了。云父云母依依不舍的将儿子于清晨送出门,三辆马车装运行李,一辆马车是云生的,一辆是婢女的,还牵着数匹骏马,健仆数量在二十以上,光看着就声势浩大,举家搬迁的意味……
      这样还不是让人无语的地方,无语的是还在城中移动的时候,云生就被堵截了,听闻他即将远行,豫章城的好友们首先拥上来,随后便是豪放的各家闺秀们,无数的绢花香斤银簪如流星飞来,无非是希望留个好印象,远行归来后不要忘了她们。
      的确印象深刻啊,清晨出门,到中午了还没出城门……
      好不容易终于踏上官道,云生灰头土脸的坐在马车里让玉磬笙磬帮忙把缠在头上的战利品取下来,再重新梳理。看看一盘子的银簪,云生突发其想:“到下个城池,把它们融了,打几件新首饰给你们玩。”
      四个婢女笑咪咪的:“谢谢郎君赏赐。”
      姣美的容颜加上可爱的笑容,真是赏心悦目啊~被围堵的郁闷散去不少,云生整理好衣服,重新上马,就行走在五辆马车之前,引路的是云家商铺负责货运的脚夫,四名男仆跟随他身后。
      景色由四周的田地慢慢的转为荒芜的野地,并不苍凉,只是万物都遵循着大自然的规律,旺盛的毫无顾忌的生长着,无论是青茫的远山还是茂密的树林,又或是半人高的草地,无一不让第一次见到如此景象的云生看得移不开眼。
      哇呜,这就是没有人工痕迹的古代野外,生机勃勃四处都是大自然的挥洒,忽然间涌起一股澎湃感又伴随着矛盾的渺小,回头看去,漫长的道路上,自家的马车和仆役们也只是这天地间小小的点点,非常非常的震撼呢。
      而且让他十分惊讶的是,他们行走的的官道不但宽敞而且笔直,在城池十里范围内甚至有铺上石板,十里之外才是修筑的压实过的泥路,相当的了不起!尤其是在他以为的生产力低下的古代啊,秦朝的嬴政为了方便运输军粮而修筑的四通八达的道路,果然不是虚构的,太让人惊叹了。
      果然是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吗?书卷上的文字终归只能想像,亲眼所见才能得到心灵上的烙印呢。
      各式各样的冲击和大开眼界让云生的旅途几乎没有呆在马车内过,扣除掉太阳最炎热的正午,清晨和下午傍晚都是他的骑行时间,骑在马上才能更好的感受这个世界,感受他所出生和成长的这个朝代。
      近一个月的路途上有经过驿站、茶棚、小型城镇、村落还有坞堡。云生简直是大饱眼福,尽管看起来并没有未来的富丽堂皇,可现在的人都是手工建筑出来的,私家坞堡的存在更让他惊叹不已,倒是很好奇,一路下来所见的坞堡却没有什么想要占地为王的感觉。
      大汉朝的人口和面积比较起来,除非国土政权分裂,还真没有私下乱乱来的情况。藩王早已取消,大地主们也被打压得奄奄一息,大家门阀逐渐新兴,是个非常好的朝代呀。
      笑容无法掩饰,他来到了一个让他有幸福感的时代呀,好开心!
      当脚夫禀报以他们的速度,再过七天便可以抵达长安时,云生还愣了愣,他还以为去长安至少要半个月呢。
      陪伴在他身边的应鼓笑道:“郎君没有用马车,速度自然快了不止一倍呀。”就算偶尔的耽搁看风景,也并不影响他们的行程。
      这样啊,云生笑着想了想,预计两个月,目前时间压缩了一大半。那么接下来的路途就慢慢走好啦,想着,他干脆跳下了马,自有人接过缰绳,而他则负手踩着脚下的平路往前悠然而去。
      小郎君亲自行路,所有骑马的男仆都下了马跟随,连马车夫都不再坐在马车前室,下来牵马引车前行。
      散了会儿步,前方却升起了袅袅炊烟,看看日头,尚未正午。云生皱了皱眉,有些不理解,却并没有停下步伐,只是谨慎了许多。
      半柱香的时间走过几座小土丘,云生停下了步伐,看着远处官道右侧的草地已被清空,数量大概半百的人正在升火造饭。
      “小郎君?”搏拊四人立刻站到他身边来。
      他略微偏了偏头,“莫动。”非常仔细的看了过去,那些人全部是男人,黑衣短打,行为十分有素不见凌乱,他们没有马车,马匹皆被牵在不远处吃草,有专人守卫。
      云父保证过在摄政王的扫荡下,大汉境内绝对安全,可这群人又是什么来头?如果不是劫匪,如此有组织有纪律的就只有军队了。便衣军队出行,八成是执行什么不能让人知道的任务吧?而且远远望过去,看不出他们有什么中心点,也就猜不出首脑的位置……
      云生又思考了一下,下令道:“全员安静,不得喧哗。”
      “唯。”四人立刻分了两人往后去吩咐。
      云生则在深呼吸后,迈开了看似平稳的步伐……其实他的腿在发抖,内心惊惶无比,好想逃跑啊,他们一行也就20多人,就算号称“健仆”,也绝对不是军队的对手,万一那群军人忽然丧心病狂的变异了要围剿他们怎么办?怎么办啊啊啊啊啊?
      由于害怕,就算再伪装,也会露出不自知的小心翼翼。云家在豫章城的确可以称大家,但在外面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夹起尾巴做人才是真谛。大伙儿都小心谨慎起来,因是步行,动作便格外的缓慢无比,在经过这群不明身份的造饭团伙时,愈加的安静慎重。
      于是,五十多个黑衣男人们就这样沉默的看着一小队马车寂静无声的慢吞吞的自他们旁边经过,沉寂得连马都乖乖的耷拉着脑袋,响鼻也不喷,落脚也轻盈,马车亦没有什么嘎吱嘎吱的声儿,就这么转着轮子,小队伍挪着挪着就过去了……
      黑衣人们不约而同的停了手上的动作,目送这队大白天出现的诡异马车远去,连空气都仿佛要凝固住,大家连呼吸都不由自主的屏住,只听得见天地间的风声、鸟声和柴火的劈啪声,直至再也看不到那马车队伍的影子。
      黑衣人中间的某个人突然爆了句粗话:“大白天见鬼了吧,这是怎么回事?慎得慌。”扭头就问身边人:“萧睿,你瞧见他们有影子吧?”如果路上没有车辙,他会以为那群人是飘过去的。
      “怎么,吓到你了,王延?”一片嘲笑声起。
      王延抄起一根柴火就扔了过去,“我只是怀疑他们的来历,这么鬼鬼祟祟的,一定有问题。”一转头,对上另一端坐在石头上的魁伟男人,立刻绽出谄媚的笑容:“王爷,派人去盯着吧,八成是异国的探子啊!”为了洗刷掉胆小的误会,必须要陷害他人。
      同样黑衣短打的高大男人坐姿随意,长腿一曲一伸,一臂弯曲搁在膝上,一手舒展的转着根青草。听见建言,他却只是垂着眼睫,一言不发,轮廓深刻好看的冷峻面容没有什么表情,整个人似乎在沉睡又似乎神游天外。
      立刻一个长相眉清目秀的年轻男人抬手拱向王延:“嘘,升你的火。”
      大伙儿不再吱声,昨夜他们抄了个附近的山寨,大部队现正在山寨接手,忙了一晚上的他们作为先遣部队撤下来休息,他们与王爷的关系最近,自然是知道每当剿灭一处匪窝,王爷都会安静很久,谁都不敢打扰他。
      队伍里跟随王爷最久的萧睿、顾裕都不敢说什么,只是私下悄悄告诉他们,这种时候千万不要去打搅,王爷心情不好。
      如果是往日,刘恒的心情当然很糟糕。
      无论他剿灭了多少匪徒,无论他将大汉的土地深掘了多少尺,他都没有办法救回曾经的新娘和找到面也没见过的儿子。这么多年来每个月的寻找多半变成了他的疯狂剿匪行动时间,全国上下皆对他赞誉崇拜,可只有少数人才知道他在发泄。
      这么多年了,哪怕是长乐宫的太皇太后都隐晦的暗示他娶妻生子。试想,一个2岁的孩子被绑着丢进一个破木盆丢到溪水里,生还率能有多大?必然是死定了的啊。
      他知道其实内心已经承认了儿子的死亡,只是不甘心,心里堵着的那团怒火无法熄灭。杀人,可以让他稍微平静下来,短暂的平息十数年的愤怒和执着。可笑的是,其实他已经不知道自己在执着什么了,也就是习惯了寻找,习惯了杀人,习惯了愤怒而已。
      平日在长安,他可以游刃有余的当他的摄政王,处理朝政,辅佐皇帝,与同僚相处,与母后闲聊,什么都可以,什么都正常。但一到了这个月份,他仿佛魔障了般,就必须要离开长安去发泄内心那压制不住的负面情绪。
      这样的他,还真没有什么念想去新娶王妃繁殖后代什么的,他只想弄明白,为什么一年中总有一个月,他的执念几乎是超脱理智的存在?还是说,长安才是牢笼?他想外出放松散心?
      杀杀人,的确满散心的。
      回想起方才看到的情景,他无声的勾起唇角。王延觉得怪异,他却觉得十分有趣,那行队伍的出现早之前就有斥候来报了,因是平民,不作任何刻意防备。
      对方却仿佛被吓到一般,先在路的那一端定住了半天,才重新上路。
      在他眼里,分明就是一只胆小的老鼠领着一群更加胆小的老鼠群,悄然的运输赃物啊。
      十分的可笑,竟然可爱起来,让他自心里泛出了一股称得上愉快的感觉了。这是头一次,在特定的这个月内,他产生的罕见正面情绪,非常新鲜。
      瞧着那领队的人,身形矮小,不知是如何的人物,能带给他这般的感受。
      那一头的云生率领着队伍走得足够远后,立刻上马,“正午赶路,越快越好。”由于无知而恐慌,不清楚对方的来头,当然是躲避得越远越安全。云生将笙钟递来的斗笠戴好,策马加速,一路奔腾逃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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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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