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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父亲 家门是关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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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父亲
庄思飞带着采购来的各种物品吭哧吭哧地爬上六层楼梯,满脸是汗,可是空不出手来擦掉那些聚集在眼角下巴处的汗滴。
脸上的淤青被汗水浸过后很痒,廉价的化纤布料沾了汗水,紧贴着伤口,还有蜇人地痛。
就算是这样,庄思飞也没有放慢脚步。
家门是关着的,这一点让庄思飞有点惊讶。
庄思飞名义上的姐姐是超市理货员,白天通常不在家。继母没有工作,除了埋头做家务和每晚在客厅计算钱,就是指责他的父亲不成器,身材臃肿的女儿嫁不出去,以及邻里的家长里短,外加打骂继子。她几乎从不出门,将采购一类事交待给他去做,给他的钱从来不够用。庄思飞每次在便利店里计算价格的时间都很长,尽管花钱小心翼翼,回家还要因为花光钱被女人打。
家门难得安静地关闭。
今天没人在家,意味着他不会挨打。
庄思飞熟练地将买来的物品分门别类地放到家中该放的地方,转身进卫生间拿凉水洗了脸和脖子。
打开那个被化妆品占了一多半空间的小柜子,拿出红花油。对着镜子一点点给自己的脸上药。
收拾干净了自己,庄思飞舒了一口长气。回到客厅,把姐姐翻出毛边的旧杂志抽了一本出来,硬着头皮看上面的文字,顺带检验奶奶教给他的汉字是否被忘了。
还不错,只有两三个不认识的生字。
大概半个小时后,庄思飞揉了揉眼睛,把看完的杂志丢到一边,才觉得客厅太昏暗了。
客厅的窗户常年拉着又厚又重的窗帘,挡住外面的天光。庄思飞早就被告知不能动家里的窗帘,便去开了灯跟电视。
安宁的时间总是短暂的。
父亲早归是意外,随之而来的客人更是意外。
刘汉强是本市臭名昭著的混混组织的头儿,无恶不作,一身白色西装出入各种高雅场所或简陋小巷,蹭过高级香水也蹭过穷苦家庭的劣质油味,依然能保持光鲜外表。此时他的手下已经分散控制了整个六楼,一个手下赶紧凑上前去给老大递了个鼻烟壶。刘华强对着这仿古样式的鼻烟壶猛吸了一大口,随即打了个响亮的喷嚏,对这栋楼内浑浊的气味表现出不满和嫌弃。
庄思飞的父亲自从打开门后就缩着身子站在自家走廊上。刘华强直接无视了这个真正的“一家之主”,命令几个手下进屋搜寻他们需要的东西。
房子的各个角落里陆续传来东西被砸碎的东西,男人的交谈声,调笑声,搜到客厅时他们把庄思飞粗暴地拉起来,搜查他坐过的沙发。那些陌生人折腾了很久,像是没搜出所以然来,便把他带出去了。
刘华强目光扫视过这一家四口,他对蜷缩的老父和破相的小孩没有兴趣。听完手下汇报情况后,刘华强用长了老茧的虎口制住了一言不发的男人,恶狠狠地质问对方。
“你私自留下的那部分货呢?你把它藏到哪儿了?”
“我怎么敢藏私。每次卖家给多少我就给你们多少,这些往来都有记录,你们要是不信可以去查。”
“记录可以伪造的。我们找人摸过底了,问题就出在你这。所以今天我来你家参观了一下,竟然找不到任何东西。老庄,好个老小子,你胆子越来越大了呀!”
“我真的没撒谎。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知道做好自己的部分。刘大,您行行好,有问题冲我来。”老庄停了停,求饶的目光在庄思飞脸上有一瞬间的停留,继续开口求饶。
“放过我老婆孩子,求您了。”
刘华强不为所动,铁打的事实摆在眼前有人却想抵赖。他加大了手劲儿,心里升起对这样拙劣逃脱责任行为的鄙夷,脸上露出嘲讽的笑容。老庄见状更害怕了。
刘大天生长了一副面瘫脸,极少有表情。每次他笑的时候,有人就要倒霉。
“这次参观你家毫无成果,我也不信你的话。那好,三天后这个时候,把私藏的货全部准备好,我们来取。你要是真老实,这笔账就一笔勾销。”
刘华强这边威胁完老庄,接着注意到站在老庄身边的小孩。尽管小孩脸上有淤青,但整体看上去生了个好模样,很招人喜欢。刘华强忍不住伸出手去掐了小孩的脸,老张马上绷紧了身体作势要站到儿子身前去。刘华强很快收回了手,大手一挥招呼手下离开。
晚归的高峰没有看到白天发生在庄思飞家的搜查事件。当没见到惯常坐在走廊上玩耍的小孩时,他只是失落了一秒多钟,不由自主地抬手看了下表。晚上10点,小孩应该回家睡觉了。
高峰的公司在员工没有外出任务时是非常人性化的,员工上班时间朝九晚五,绝不拖延一分一秒。今天他下班,正好接到之前的客户王志刚打来一通电话,邀请他一起吃饭,吃完饭后去他家观赏他精心伺弄的花卉。
高峰欣然赴约,吃了饭后去了王志刚家。
王志刚兴致勃勃地给他介绍那些花卉。这个是西班牙人称为“钱”的长叶吊兰,另一个是蕙兰,那边又是中国的春兰。绿色的长叶植物挤挤挨挨地占据了一大间花房。王志刚正在兴头上,本着好东西要跟朋友共同分享的心理,塞给高峰一盆春兰作为临别礼物。
其间,王志刚一边表现出专业人士给门外汉科普花卉知识的热情,一边见缝插针宣扬自己的人生哲学。
“你一个人住,多寂寞啊。我平时没事时做做饭,伺候伺候这些花草,无聊的时间就被打发走了,也不觉得累。要不你也向你哥我学习。吊兰这种植物,最好养活…”
高峰抱着一盆吊兰回家。他的住所灰暗陈旧,有点绿色植物看着也好。
三天后的傍晚,高峰按时打卡下班,不知怎么想起了王志刚那天跟他胡侃的做菜功课,破天荒地到附近的市场上买了做晚饭的食材,准备回家检验学习成果。
他一路溜达着回家。
邻居家的门开着,庄思飞又一个人坐在走廊上,一双瘦腿穿过粗糙的铁制护栏垂到半空中。脸上的淤青消了不少,看起来昨天没有没有挨揍。高峰第一次觉得小孩长的真好看,皮肤还白得发光。
高峰停下脚步问庄思飞,“每天都一个人在这里发呆,不无聊吗?为什么不去找你姐姐呢?”
庄思飞听到姐姐时一脸嫌弃,“她只知道干工作,在家就学着电视节目跳减肥操剪时尚杂志。每次都把我赶回房间或者赶出门,这层楼又没有其他小孩子,我只能在一个人玩。”
高峰斜睨了一眼庄思飞家,俯下身去跟男孩咬耳朵。“叔叔倒是可以跟你一起玩。你喜欢枪吗?”
每个男孩子在小时候都应该喜欢过玩具枪、超人、很酷的玩具赛车,高峰不信庄思飞对他们不感兴趣。
没想到小孩冲他摇摇头,出乎意料地回答:“我不喜欢。”
“为什么?”高峰追问他。
“那些是别的男孩子玩的东西,我家没有。所以不喜欢。”
高峰想了想,他第一眼就喜欢这个孩子,这会儿看他的童年过得比与世隔绝的自己还惨,成心想多陪陪他。这下干脆给小孩个建议,“要不你跟你爸说一下,让他允许我带你出去玩。我看他挺忙的,都没时间陪你。”
庄思飞想了想,觉得这个建议可以接受,便答应了。
此时,庄思飞的继母突然走出来,冷冷地看了高峰一眼,然后高声叫庄思飞去楼下买两盒牛奶回家。
庄思飞一下从地上爬起来,跑下楼梯买东西去了。
高峰回家,家里没什么必须要做的事情。他把前几天王志刚送他的临别礼物搬到临街的窗户那儿,又找了块儿干净的破布,弄个半干不湿,仔仔细细地擦拭着吊兰叶子上落下的灰尘。
这是一项耗时又需要耐心的活儿,人的精力一集中就很难注意到其他什么事。就如天已经从擦黑状态变成全黑了,高峰仍坐在窗口,接着楼下的车流聚集起来的亮光擦拭植物。
一墙之隔后,一声枪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