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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七章:他说,有那么点 ...

  •   “我?你觉得我像吗。”我嘴角噙着笑,饶有趣味地问他。

      “有那么点。”他背过身去,忙着自己手中的活,好像对于我是不是同性恋这件事情,没什么额外的兴趣。

      艹,为什么偏偏人这种生物就会有那么大的兴趣呢。

      我记得十五岁,保安叔叔刚被抓的那会儿,我被警察们从小屋子里面解救了出来。

      姑且用“解救”这个词吧,大家都喜欢这两个字。

      那时候我重新回到了孤儿院,变成了名人。

      想啊,一个中年男人把一个小男孩藏了三年,媒体在这基础上,加上“恋.童”,“猥.亵”,“变.态”的字眼,很容易就能吸引很多人的眼球。

      我那时候的状态,只能用“懵”来形容。我只知道,每天好吃好喝喂养着我的人没了,把我各方面服侍得舒舒服服的人没了。

      我以为我能安安逸逸依靠一辈子的东西,突然之间就消失了。

      老实说,我也得到了一些东西,诸如各种各样的同情。偶尔会有好心人给我送些衣服和吃的,有的甚至直接给我钱。

      我的心情很复杂。我觉得人们所做的这些事只是在自己感动自己,于我而言,实在谈不上帮助。

      每天都有陆陆续续的人来宽慰我,开导我,就仿佛我变成了某个ip,每时每刻都被各种强加的理由送上热搜。

      所以,只要有人一看到我,第一反应便是:看呐,他就是那个被人强.奸了三年的小男孩,太可怜了!

      终于,我离开了那个城市,十六岁生日的那天,正式成为了夜店某群体中的一员。

      …

      “难道你见过同性恋?”我接着问。

      “我就是。”他淡淡地回答。

      噗!哥们儿,藏得挺深啊。

      我屁颠屁颠地跑到他的身边,一手插在口袋里,一手揽在他的肩上,语气颇意味深长道:“怎么样,我们考虑什么时候来一发?”

      他停下手中的活儿,愣愣地看着我。

      我噘起嘴,往他脸颊上啵了一下,等着他的下文。

      尼裴并没有多大动静,只是琥珀色的眼珠里,偶尔会泛起白光。

      呵,我已经得出规律了,泛白光的意思,大概就是饿了,要吸血了。

      来吧,来吧,我们浴血奋战。

      直到我听到萌萌的哭声。

      我扭过头去,发现洞里面多了个人,那人把萌萌抱了起来。

      什么鬼,莫名其妙。

      等那个人转过身来时,我发现他有些眼熟。

      照片中被尼裴称之为“家人”的那个人。

      他和尼裴长得是真的像,只是那副眼镜让他看起来更显睿智……或者说,更精明?

      反正就是那种我一看就不会打交道的人,总觉得会被骗。

      我又瞟了瞟尼裴,发现他眼中的白光消失了。

      所以刚刚他眼中的白光,是某种感应吗?

      “小孩现在就由我来照顾了。”那个人说。

      声音沉着严肃,就仿佛某位高官在颁布一道法令。

      “就不能留下来一起照顾吗?”尼裴很冷静,但我看得出,他的眼皮有些沉重,似乎怎么也撑不起来。

      “你今天说的没错,毕竟他也是我的儿子,所以,公平起见,我们轮流照顾。”那个人道,镜片上泛出了一抹白光。

      我打了个哈欠,把黏在尼裴身上的手收了回来。

      显而易见,既然尼裴说他自己是同性恋,现下这阵势,明显就是两口子在解决一些家长里短的事嘛。

      没意思。

      对这种裹脚布的破事实在提不起兴趣,我走出洞口,随便找块石头坐了下来。

      石头旁边有一簇狗尾巴草,在阳光下,针茫透出粼粼的金色。

      狗尾巴草的根茎很有韧性,含在嘴里嚼不烂的那种。

      我开始回味起刚刚的情景。

      尼裴的手是真的光滑,像浸过水的肥皂,如果有机会跟他做.爱,我得先把他的手舔个够,没办法,超级手控。

      他是攻还是受呢,尽管我知道现实中很多同都是互攻互受。

      但还是觉得他是个受,我无法想象那个戴眼镜的高冷家伙做受是一种怎样的场景。

      可我也是个受,唔,那我和他做.爱之前,岂不是还要好好协商一下?要是他从来没有当过攻怎么办?我是不是得手把手教他?

      咦。

      我可能又太想多了。

      哪有什么事情是按照意料之中发展的。

      他可能是个大强攻也说不定。

      不得不提一下我曾经的那个爱人,就是给我留下高额遗产,然后他女儿又怀了我孩子的那个。

      一把老骨头了,你肯定会以为他在床上动都动弹不了。

      我当初也是这么想的,那年我十八岁。

      老头子用一种见不得人的手段把我留在他身边,每天晚上变着花样和我玩爱情动作片上的游戏。

      神奇,真的很神奇,白天西装领带,头发花白,仿佛某道家学派的正人老君子的他,晚上简直就是匹野兽,我生怕下一刻他就在我里面断气了。

      所以说,还是不能仅凭一己之见去评判一个人。

      顺便提醒一点,虽然这段回忆对我来说很糟糕,但我并没有要完完全全摸黑这个老头子的意思。

      他的手段确实很卑鄙,这是要严重批评的地方。至于其他——

      作为一个男人,无论在哪个年龄层次,对于性的需求,都是可以理解的,所以,我并没有觉得他都这把老骨头了,还这么疯狂是件什么猥.琐的事。

      再者,他用几乎全世界的奢侈品牌包.养着我,他还经常带我出去与他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会晤,从不介意在一众上流精英中说我是他的爱人,简直就把我当成他的正室夫人。

      那位“家人”走了出来,手中抱着小孩。

      所以是暂时得到了抚养权的意思么。

      “那个,他叫萌萌,最近起的名。”那人经过我的时候,我提醒道。

      “家人”看了我一眼,眼镜下的眸色深得像一口古井。

      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果然不适合与这种人打交道。

      “你是宠物?”那人问。

      我点点头,小鸡啄了两粒米。

      “你喜欢他?”他又问。

      我估摸着他是看到我对尼裴动手动脚的那一幕了。

      要怎么跟这个人解释呢,我不知道该怎样理解他口中所谓的“喜欢”。是爱?不不不,我说了,这玩意儿太累,我招架不来。还是有好感?嗯,是有点好感,我对高颜值的小鲜肉几乎都有好感。

      想了半天,不知道怎么回答,于是便模仿着尼裴,说了句:“很复杂。”

      那人看了我两眼,高大的身影迅速化成一只黑豹,然后口中叼着一只小豹崽,朝远处绝尘而去。

      扬起的灰呛得我直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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