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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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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上午九点开庭,我家距离邻县的狼山人民法庭有50公里,开车需要一个多小时。早上六点,被定的闹钟吵醒,但习惯使我把闹钟关了又调整到六点半响,最终我在六点四十分起了床。起床收拾洗漱,七点十五分,出门,打开导航,设置目的地点狼山人民法庭,导航提示:全程需要一小时十分钟。
这个案子一直是我和小田一起代理的,作为实习律师不能单独出庭,她必须得有我这个正式执业律师一起才能出庭,这也是我昨天非得赶回家的原因。昨天微信上和小田商量了路线,于是出门时我给她发了微信,通知她出门到路边等我。十分钟以后,顺利接到了小田,于是我们一边聊昨天的事一边往目的地走。
作为一个拿驾照三年的老司机,我车技娴熟,倒车技术一流,侧方停车马马虎虎,基本能应对各种路况。但是我唯一的缺点是,不太能看得懂高速上的路标,经常会错过出口或者拐错了弯。所以开车只要出远门走高速,我就离不了导航。其实这点我是从来都不承认的,在别人和我说把导航关了吧,闭着眼都能找到路的时候,我还是会以害怕超速被扣分为由坚持开着导航。
说起驾照,还是我大学没毕业的时候开始考的,刚刚拿到驾照,我便离开了那座城市,那座令我怀念又辛酸的城市。
八点二十五分,我们已经到了法庭门口,第一时间,我俩找到了法庭的厕所。我一向有庭前上厕所综合征,其实就是应激反应,太紧张导致的,不过今天例外,而小田纯属是憋的。今天的庭审我其实并不太紧张,毕竟有小田,我俩可以商量着来么。
上完厕所,我们想给法官打电话告知我们已经到了,但是法官办公室的电话并没有人接,这意味着法官还没来上班。于是我们在大厅里等着,想九点开庭法官肯定就喊我们了。一直等到九点十分,我接到了法官的电话,他问我们是否到了。我回答说我们早已经到了,之前打电话没人接。法官让我们稍等,他马上下来。
九点二十分,终于跟着法官走进了第三审判庭。然后我们得知,此人并不是本案的主审法官,因为法院把庭安排重了,负责审理这个案子的王法官已经在隔壁开庭,而我们现在是被抛弃了。打电话给我们的并领我们来第三审判庭的是法官的书记员,他说,因为庭前已经知道被告方不会出庭,所以我们把庭审的程序走一遍就行了。
于是书记员坐到了他的专属位置,开始敲打键盘,边敲打边与我们聊本案案情,问我们的代理权限是不是一般代理,问有什么证据,又问证据上签名的人是谁等等,我们一边聊一边做开庭的准备,因为书记员刚才说要把庭审程序走一遍,我们一直以为他和我们聊天是为了消耗时间,好等到王法官开完另一个庭过来走程序。但是聊了半个小时以后,书记员和我们说,走咱们上楼吧。
(我和小田对望一眼,表示不解,二楼是办公室,我们不等着开庭,去办公室做什么)
书记员又喊了一声,咱们上楼打印笔录,你们签一下笔录,然后就等判决吧,一会儿留一个送达地址,等判决出来我直接给你们寄过去,省得你们再大老远跑过来。
小田问,最终能支持我们的诉讼请求吗?
书记员说,应该没问题,我们也和被告谈过,他们也认,说数额也和你们起诉的差不多,但是他们现在不能过来开庭调解,因为手底下一大帮子人的工资都没给人发,他们不能出这个钱,否则员工不干,除非法院判了强制执行。
我们听了觉得虽然程序走的有点草率,不过该问的问题和该举的证都也举了,庭审笔录也写好了,没什么问题就签吧。
于是我们跟着书记员到了二楼办公室,他把刚才编辑的庭审笔录打印出来,让我们确认无误后在每页上签名,结果小田看了一眼就发现笔录里把她的名字写成了田勇清,我扫了一眼,捂着嘴悄悄笑了笑,又看了一眼书记员的名字,杨澜,和名人同名,虽然性别不同吧,但是这个名字起得还真是不错。我们把笔录看完,在确认没有其他问题后让杨澜同志重新给打了一张第一页,然后两人都签了字。
从法庭出来的时候刚好十点钟,从开始到结束,也就半个小时的时间。虽然我开过的庭还能轻易数的过来,但是从未经历过这么草率且迅速的庭审,少则一两个小时,多则五六个小时,我见过的最漫长的庭审从下午三点一直开到了晚上九点半,我不得不承认那个案子的主审法官是敬业的,律师也是认真负责的。当然,我也不是说今天的杨澜同志不认真负责,毕竟身份不同,对其要求也不能相同,只有少部分书记员是刚考进法院的法官助理在做,,大部分书记员是没有法律基础的人,他们负责的只是记录和送达等辅助性的工作,而我观察后发现,杨澜通知是相对有法律基础的书记员,但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作为书记员他做的已经够多了,如果案件最后的结果对我们是有利的,我还是会给他点个大大的赞的。
既然结束的早,我们便取消了在邻县吃了午饭再回去的计划,出了法庭的门便驱车往回赶。
我们中午是在律所附近吃的午饭。本来想去老地方吃面皮肉夹馍,但是走到门口发现人家已经暂停营业回家过年,要等到初八以后才营业。
于是我们又溜达了几步,有一家叫老饭盒的新店吸引了我的注意,老饭盒是什么鬼?小田比我还好奇,推门就进去了。进去后才发现,所谓老饭盒不过是把盖饭装在了70、80年代常用的铝制方形饭盒里,我瞬间就失去了兴趣。但是我拽了半天都没把小田给拽出来,可能因为她不想和我去吃面吧。
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养成吃面的爱好的,小时候我不喜欢吃面条,因为面条不管怎么做都是没味道的,水煮的还是打卤的,都没味儿。但是现在的我却很喜欢,所以说人都是会变的嘛。
最后我牺牲自己陪小田留下来吃了份“盖饭”,饭盒看着小,却足够我俩吃的撑撑的。
因为我已经是执业律师,所有收入都靠自己代理案件收代理费,只要给所里留一定的比例就行,所以我不用每天都必须到律所报到,有事就去处理,没事就是自由时间。但是小田不同,她是实习律师,是我们主任的助理,她每个月都由我们主任派发工资,所以她需要每天按时上下班,于是吃完饭后我就弃她而去。
这两天实在太累了,我要让自己休息个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