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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挑剔吸血鬼 ...

  •   大公子蓦然出声说道:“关上门,在门外守着。”
      ……在外边守着?不行,那可不行,阿财在门边踱来踱去,瞧着大公子辛苦的模样小心肝揪得紧紧的,他得看着那郎中怎么说。
      郎中还没睡醒似的,嘟嘟囔囔走近病人,盘坐在床榻上的大公子倏然睁开了双眼——
      一道光芒从眼瞳中炸了开来!
      那一刻的情形把门边踱步的阿财狠狠震煞住了。大公子眼瞳中发出艳紫精光,视线与那郎中相触,一瞬间,郎中停下了手脚的动作,视线顿时被大公子眼中的紫光吸了进去。
      郎中缓慢阖上了眼睛,头一载,倾倒在床榻上。
      大公子哆嗦双手一把扳住郎中的头,扯开衫领。眉头深锁,朝着郎中的颈脖子咬了下去……
      阿财也哆嗦,他扶着墙,不敢发出一丝声音,不自觉地用身子紧紧压住门板,仿佛生怕有人忽然就冲进来,看到这诡异的一幕。
      那不是梦,那天,真的不是梦,他将她压在身下,在她颈脖子上吸允,一切都不是梦。
      莲瑨才吸了几口,脸上现出嫌恶的神情。蓦然就把那郎中用力一推一甩,丢到了地上,然后扶着床桅干呕起来……
      什么也吐不出来,那个味道折磨得他难受无比。

      这《辟天诀》的内功非常霸道,从前未入定修炼之时,定期便得吸食鲜血,以助体内气息血脉调和,压制寒气,否则便功力外泄,以致走火入魔。当然吸食动物野兽的血液也可以,然而越是低等的野兽,血液便是与废品一般无异。最好用的,当然就是人的鲜血。
      而这次发生变故,入定修炼遭断截,功力深锁体内,差点便走火入魔,全身经脉气息逆流,内力反噬。若想要恢复内力且修炼完成《辟天诀》,便不得不去吸食鲜血。

      莲瑨修炼此功,对各种动物、人的气息和血液的味道异常敏感。人血也分成各种级别,有的肮脏腥臭,有的勉强能入口。可他生性却对污浊的东西异常排斥,每次吸食了血液,均会忍不住干呕不止。
      可是,只有那少年,她接近的时候,莲瑨便能感觉到她的气息竟如此与众不同,像森林里的清泉,像溪水边的百合,清新自然。所以,他从不反感她的触摸。
      她的鲜血更教他如饥似渴,贪婪难舍,这世间竟有如此干净纯洁的味道,让他欲罢不能,相比较下,其他鲜血更是难以入喉。
      就像适才那脏臭的血液,吸了两口就禁不住反胃,身体里排山倒海的难受。

      瞧见莲瑨难受成这个样子,阿财早就不顾一切扑上前去。
      莲瑨一边干呕边吩咐阿财把那郎中丢出去。
      “他他他……他他……他他……他死了?”阿财指着地上的郎中,结结巴巴。
      莲瑨蹙眉瞪了她一眼。
      阿财忽就听到地上传来的呼噜声,那郎中……竟然是睡熟了。
      将人丢到村头的大树下,药箱搁到怀里,那郎中仍旧呼呼大睡不知清醒,阿财仔细去看他的脖子,只有个小小的痕迹,如同被山里的蚊子叮咬了一般。

      处理好了郎中,阿财返回屋里,瞧见大公子挨着床桅,蹙眉闭目,依然难受的神情,只是没适才呕得那么凶了。
      抿着嘴过去搂他的胳膊,说:“大公子,你这是不是练功走火入魔?所以才要吸食人血呢?”从前曾听过东大街的说书先生讲过,江湖魔派某门功夫就是要吸血练功,而大公子发寒颤抖的情形倒是像说书人形容的走火入魔,于是便妄加揣测了。
      莲瑨眉间耸了耸,稍微舒展开,这家伙也不是笨得很离谱,可他也懒得解释,于是嗯了一声,“差不多。”
      “那,你为何吸了血现在还这般难受?”好奇宝宝继续问。
      “那人,太臭了……”
      呃……果然还是洁癖的怪毛病。
      阿财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大公子不也吸过自己的血么,那会儿他,似乎很享受的摸样呢。于是一咬牙,脖子一歪,凑到大公子面前,说道:“不如,不如你吸我的血,别,别吸干就成。”
      洁白莹玉的颈脖子就在眼前,那可是不小的诱惑,莲瑨顿时觉得嗓门都干了,喘息也深了许多。可还是闭上眼睛撇过头去,“不行,你中箭已失血多过,若再被我吸了血明儿就走不动了,会耽搁了路程。”
      阿财噢了一声收回脖子,有些恹恹不乐,闷头倒在榻上,半晌听见她闷声说道:“那个,大公子,我问你哦,就是……就是……我做梦见过……见过……”
      “是我。”
      “你真的是鬼?”某人跳起身来,张大嘴巴望住正打坐调息的莲瑨。
      莲瑨的眉心又拧出了褶子,“那是摄魂幻术,经由我引导你的梦境幻化出来的。”
      “哦——”好奇宝宝拉长了尾音,“好厉害的功夫,适才那个郎中可是中了大公子你的幻术,所以才会忽然倒下就打呼噜了。”
      “不错,他明日醒来便不记得发生过的事情。”
      “好厉害,大公子,你可不可以教我。”某人居心不良,思忖着若是学会了,以后若是谁再欺负了她,便去人家梦里装鬼吓唬人。
      “不行——”
      阿财一听,脸就垮了下来。
      “你学不会,这是我……嗯,母亲一族的后裔方能学得会。”莲瑨也搞不懂干嘛要跟她解释这么多,可是瞧见她那失望的小脸禁不住就说了。
      “哦——”阿财马上就释然了,捧着脸在边上寻思。当初,定是大公子刚醒来的时候,见到公子珏死了,非常伤心,也跟别人一样,怀疑了阿财,所以才会装鬼吓唬她,还差点……失手掐死她,嗯,一定是失手,总之在阿财被掐晕之后,也没有死掉不是么。
      心里这么想,可手指头就不自觉地摸上自己的咽喉,被掐得半死的感觉实在记忆犹新,窒息感漫延,脑海一片空白,除了恐惧还是恐惧……
      略显冰凉而修长的手也覆上了她的咽喉,揉了揉,说道:“别怕,以后不掐你了。”
      阿财愣了愣,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似的,“我没有怕没有怕,大公子你舍命救我,如今这般田地,也是我拖累了你……”
      莲瑨挑了挑眉,“不关你的事。”便不再出声。
      起身吹熄了烛灯,刚躺下,那黏皮糖又挨了过来,黑暗中不由苦笑,却也伸手将她抱在怀里。胸口闷浊的反胃感,霎时就教一股清新的气息涤荡殆尽。
      又苦笑,真不知道,他们这是谁在需要着谁……

      卯时破晓,莲瑨就携同阿财候在燕昌城外等待开城门。
      阿财不解为何这般早入城,照说这个时段人不多,不好混淆人群进入。莲瑨懒得解释,让这会去等着就得这会去,他说话向来不说第二次。
      阿财也习惯了他的说话方式。
      当看见城门外打着哈欠睡意朦胧的守军时,她就明白了。
      盘查的时候,那守城兵卒让莲瑨脱下帷帽,瞧见他容貌时有片刻的愣怔,然后竟拿着青雁的画像用作比照,害得某人在一旁噗嗤笑出声来,遭遇恶狠狠的目光剜刮。
      顺利进了城,天才微微的亮。
      初雪微霁,空气和天色一般呈现淡蓝的光。当晨曦第一道金光泼洒在大街青石板上,露水升腾,随处可见薄薄的雾霭,如同清晨海边的泡沫。
      昨夜里下了小雪,清晨就停了。早上天未亮离开村子的时候,在村口见着那浑身盖着雪沫的郎中,正被媳妇揪着耳朵回家。“一觉醒来就摸不见你,又去鬼混!回家老娘我打断你的腿!”
      阿财笑抽了肚子……

      这会儿走在燕昌城的大街上,肚子又不争气地咕咕叫了起来。清朗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甜香味道,“甜豆浆、豆沙糯米团、葱油大饼、豆腐脑……”
      闭着眼睛也能准确分辨空气中洋溢的味道,在某人尚闭目念念有词,用遐想填饱肚子之时,有人就直接得多了,“老板,你这的东西各来一份。”
      “大公子!你真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蛔虫?
      结果有人嫌恶地磨牙,眉毛快皱成了一团,太阳穴突突地跳,喝了一口豆浆就吃不下去了。那些各来一份的东西,全都下到了某财的肚子里。

      作为蛔虫的打击报复,阿财今儿可被折腾惨了。
      先是去马市买马,大公子舒舒服服地坐在远处茶寮里品茶赏雪。小厮阿财穿着大姑娘的衣装混在偌大的马群、人群中挑马,挑到好马了就牵去茶寮给人过目,还要骑上溜一圈,勒马、扬蹄,掰马嘴……跟街头耍马技似的。不满意还得去换去重挑,然后重复以上动作……
      直到某人累得跟马似的要吐白沫了,邪恶大公子的打击报复暂告一段落。
      然后就是接车舆,阿财有些沮丧,早晨听见大公子说要买马的时候,高兴得不住蹦脚,本以为自此可以像江湖大侠那般策马纵横一番了,怎知大公子问她有没有学过骑马,阿财很得意便说那不用学,无师自通的。结果骑马就变成了乘马车。
      大公子说,要会骑马,得先从学会驾驭马车做起,让阿财乖乖地去跟马场小厮学驾车……
      直到肚腹又开始咕咕叫,方学有小成。

      忙活了大半天啊,早上的豆浆煎饼早就消耗没了,再次进饭馆里用膳的时候,阿财吃得那个凶狠劲,真让人怀疑她身边的主子是不是虐待狂,饿了小姑娘三天三夜,前胸贴后背了。
      吃饱了,莲瑨早被周旁讶异的目光和小声低语折磨得濒临崩溃。那招人侧目的死丫头竟然还一招手,叫来了掌柜老板,“我还要汤!”
      “行啊!不知姑娘要什么汤……”
      “四物汤!大碗的!”
      “呃……这个,那个。”掌柜的给镇住了,“四物汤本店可没有,不过我家娘子倒是常饮用,我去后院瞧瞧看看还有没剩下的。”
      四物汤乃是最如雷贯耳的补血、养血经典方剂,也是妇人最常用的药物。这估计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吧。
      四周嘀嘀咕咕的声音愈加频密了,莲瑨也愣了,目光透过帷帽纱巾投射在阿财的脸上,一瞬也没离开,看着她咕噜噜大口吞下两大碗的汤药,然后满意地打了个嗝,笑容灿烂地起身,“大哥,我吃饱了。”
      莲瑨方回过神来,拨了拨帷帽,掩了眼底异样的神色,“嗯”了一声,将铜板放置在食案上,牵过阿财的手往外走。
      牵手……牵手……
      阿财由最初的忡怔愕然很快便笑眯眯地反握他的手。
      她从未学过礼节教条,更没有什么少女的矜持贞洁观念,可道理还是懂一点的。
      然而,大公子温暖的手,她不舍得放开。
      两人身着胡装,魏国乃是各族人口杂居的地方,异族人行为举止超脱豪放,人们早已见惯不怪,对这等异族男女当街牵手,倒是不以为然。

      备好干粮清水,绑上马车,便不再停留燕昌城,于暮色中踏上了西行的大路。夕阳斜映,将车影拖得悠长。
      落日辉煌,映入眼底如同抹上金光璀璨。尽管绚烂过后便是无尽黑夜,然,前方无论是遍布荆棘还是康庄坦途,都将是一个崭新的开始。
      马车碾尘西去,旧日往事掩埋心底。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4章 挑剔吸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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