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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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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宝十四年,安禄山起兵谋反,迅速占领东都洛阳。其后,潼关破,长安失陷。安禄山自称大燕皇帝,大唐烽烟遍起,狼牙军所过之处生灵涂炭,民不聊生。仅仅大半年时间,昔日盛唐繁华不再,百姓颠沛流离,中原大陆宛若人间炼狱,战火却毫无熄止之意。
为守家国天下,不少中原武林人士挺身而出,纷纷北上与长安义军共抗狼牙,救战乱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而今这支力量已然颇具规模,长安狼牙军深感其威胁,欲除之而后快。据线人来报,长安城内的狼牙军已经调度完毕,此战避无可避。
持续了数月的战乱,长安的天空早已不复当初绚烂,取而代之的是永远挥之不去的昏暗。
今夜是战前最后一晚,厚重的云层乌压压一片,连带着众人的心情也沉重起来。明日一早,战争就将打响,此去能否安然归来无人知晓,唯有珍惜眼下片刻的虚妄安宁。
李轩坐在篝火边,小心翼翼地擦拭着手中长枪。他是一个半月前投靠义军的,初上战场便以手中一杆长枪弑敌无数。火龙沥泉枪在黑暗中闪耀着血色的光芒,不祥却又是绝望中唯一的希望。
义军众人都道李轩是个疯子,只因他从不顾及自己性命,往往不要命地冲进敌军大肆砍杀,带着满身连军医都不忍直视的伤痕回来,那般誓死的疯劲便是同军之人都觉胆寒。
也曾有人劝过他,杀敌是好,但倘若丢了性命,又何谈尽诛宵小呢。然李轩一概至若惘然,依旧不拿自己的命当回事般横行于战场之上。久而久之,便也就没有人再劝说他了,毕竟战乱时分众人都已自身难保,又何来多余心神担心他人。
其实,李轩并非罔顾性命,他不过只是想守住心中最后那点念想罢了。斯人已逝,空留己身,上穷碧落,再难相见。倘若连这最后承载着曾经美好记忆的土地都失去,又有谁还会记得那再也回不去的从前,又有谁还会记得那个清冷淡然的人。
粗糙的手指温柔抚过枪身,留下诉不尽的缱绻眷恋。李轩微微合上双眸,明灭的篝火跃动在年轻将士俊秀的脸庞上,平白生出些许沧桑。不安的夜色下,他仿佛回到多年前,依稀中那人沉默地为他拂去肩头细雪,牵着他走过繁华喧闹的长安街。
总以为一生很长,有太多的时间去挥霍,却未曾料有些人在转身间翩然消逝,今生今世再不复相见。
那年李轩尚未及弱冠,青骢少年初入江湖,意气风发。胯下一匹小桃红,手握一杆红缨枪,操着三脚猫的功夫,做着风流英雄的美梦。
学着别人拜了师,苗疆师父生性恣意洒脱,天南海北尽情游闯,好几个月见不上一面也是常有的事。有时候兴致来了,便背着满包裹稀奇古怪的玩意儿从大老远赶回来,只为偷偷在李轩的饭菜里洒下不知名的药品,满心欢喜地看着自家徒儿药效发作时的丑态,乐呵地在一旁拍手叫好。
摊上这么一个师父李轩也是认了,好在师父再怎么捉弄自己,却绝不会叫外人把自家徒儿欺负了去。永远如同豆蔻少女般的模样下,同样掩藏着苗疆人的护短与狠辣,犯我欺我门下者,必叫其受万蛊噬心之痛,生不如死。
那年三月,许久未见的师父难得寄来书信。洋洋洒洒的满篇废话里夹杂着那么一句,“轩轩徒儿,为师近日替你收了个师弟,咱们长安快意阁见。”彼时,李轩正一身狼狈地窝在映秀湖边的草丛里和东流岛鹿苦苦纠缠着。
说到快意阁,那可是长安城内最大的酒楼客栈。师父为了来长安时能有个落脚的地方,特意在那儿包了间清静的院落。李轩若是呆在长安便也住在此处,反正开销费用都算在他那财大气粗的师父头上,他也落个自在逍遥。
这次为了给伏豹散人凑齐十五根东流鹿茸,他愣是在巴陵县耽误了不少时间,怕是师父回快意阁没瞧着他,这才差人送了书信来。
李轩一枪挑翻眼前的雄鹿,麻利斩下鹿茸,翻身跃上心爱的小桃红,却不是去往伏豹散人处,反而一路径直奔向长安,满脸遮也遮不住的笑意,嘴巴都快挂到耳朵根后去了。
他李轩也是有师弟的人了呢!
甫一踏进长安城,此时恰逢三月花季,满城群花绝胜,马蹄下落英翻飞,和着冲天香阵醉迷人心。百来丈的大道上,琉璃雕瓦筑华楼,青牛白马驾香车,钟鼓欢歌不曾歇,窈窕丽人赛锦绣,好一副繁华豪奢之景。
少女娇俏的呼唤穿透人群,李轩闻声望去,却一眼望见师父身后的那个青年。
他就那么静静站在街边,一袭蓝白相间的道袍衬得眉目如画,生生在漫天繁华锦盛中隔绝开一片清净之地,恍若遗世独立,冷眼淡看世间百态。
芳华锦年中的初遇,只一眼,便是今生解不开的缘……
李轩牵着马走近,轻轻唤了声师弟。
清冷的眸子仅仅在他脸上停留了几秒便移开了视线,那声师弟如同落入大海的石头再无回应。
论岁数,师弟比他虚长上几岁,但李轩毕竟先入师门,终究是前辈,青年理应唤他声师兄,这般沉默无言已是大为不敬。反倒是李轩不甚在意,看师弟那般风华将来必不是池中物,自己这身功夫落在他眼里怕是要叫人笑话了去。
所幸有师父在一旁介绍,李轩才知道师弟名唤君墨言。
墨言,莫言,当真是人如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