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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神鸟夺心 ...

  •   大明,顺天府。

      天空有些阴沉,黑压压的似汲满雨滴的棉花,惊雷乍起,刮过一阵疾风。

      与之相对的是城东热闹异常的“鹤鸣酒楼”,黛色琉璃瓦下,高挂大红灯笼,宾客满座,似乎谁也没空在意这坏天气。

      “掌柜的,赏口饭吃吧!小的已经三天没吃饭了,肚子都饿瘪了!”

      不知从哪儿窜出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乞丐,脸上全是煤灰,两只爪子脏兮兮的,他缩成一团,像一只被遗弃的小狗。

      “滚滚滚!臭叫花子,上别处要饭去!”酒楼老板嫌恶地望了他一眼,肥胖的脸上满是鄙夷。

      此时正值荒年,南方三省大旱,沦落的流民早已让人见惯不惯了,这灾荒虽说是天灾,伴随而来的却是人祸,赈灾的粮食被官员们层层搜刮,落到百姓手里寥寥无几。

      难怪南方诸地流传一首歌谣:“官仓老鼠大如斗,见人开仓亦不走。健儿无粮百姓饥,谁遣朝朝入君口?”

      老板刚要派人把乞丐轰出去,却听他讲话了。

      “掌柜的,我看您印堂发亮,满脸福相,简直是天上的启明星转世,地上的财神爷降临啊!小人见到您,就像垂死的人见到活神仙,如果您赏我点吃的,就像神仙洒甘霖到人间,您的生意也会越发红火,小人保证不出一年,您的酒楼就会成为顺天府第一大酒楼!”

      这小叫花子,嘴里是吃了蜜吗?可这京师灾民这么多,要救到何年何月去?

      却听见小乞丐继续说:“赏我些剩饭就行,小人家里还有八十岁老母和几个弟弟妹妹呢,我一定待在酒楼的角落,不打扰您做生意!”

      店小二倒生了恻隐之心,说厨房还有些剩饭,反正丢了也是可惜,不如给他算了。

      掌柜不耐烦地摆手,见一达官贵人来了,又脸上堆着笑地去迎接,也没空管小乞丐了。

      店小二让乞丐进来,自己去厨房给他拿了点吃的。

      ……

      不一会儿,乞丐拐了个弯,来到一座破桥下。

      桥下一人赶忙过来迎接,“老大,里面情况怎么样?”

      “有些异常,叫兄弟们做好准备!”乞丐眼中闪过一丝亮光,原来,她便是京师衙门的捕快景暄和所扮。

      其实,景暄和是她在21世纪的名字,身体的原主叫于歌笛。

      于歌笛本是左都御史于景涟的千金,于景涟一生清正,刚直不阿,却因为得罪宦官头子被下了诏狱,惨死狱中,全家也被流放边疆。

      在流放到苦寒之地的七年后,于歌笛因为生了一场大病一命呜呼了,被官差丢到了乱葬岗,谁知阴差阳错之下,景暄和穿越到了她的身上。

      景暄和是一996警局探员,盼星星盼月亮好容易升职了,一觉醒来,却穿越到了大明永熙年间。幸好还有一身刑侦的本事,便女扮男装,用自己本名在顺天府衙门谋了个捕快的职位,反正在这个时代,谁都不知道她是谁,而这个名字,男女通用,正好省事了。

      如今他们在追查一起流寇案,流寇团伙有兄弟五人,皆是凶悍异常,半月前更是劫了镇远镖局的买卖,上头催的紧,此事往小了说关乎她捕快的颜面,往大了说关乎整个京师衙门的脸面,景暄和怎敢怠慢?

      她在三日前得了线索,说是流寇之一会在“鹤鸣酒楼”接头赃物,便带着手下布好局,准备来个瓮中捉鳖。

      景暄和冷静道:“鹤鸣酒楼一直是达官显贵附庸风雅的去处,这月新来了几位美艳胡姬,今晚会有歌舞表演,都说上流社会的人总喜欢做点下流的事,贼人选择在此交易无非是想掩人耳目,既已与兄弟们定下摔杯为号,等会儿定要将那杂碎生擒活捉。”

      “可是老大,那肥头大耳的老板怎么说都和神仙沾不上关系吧,那么说你的良心不会痛吗?”阿呆挠了挠头,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也只有他家老大能办到。

      景暄和下巴微扬,远远地望了老板一眼:“可不是活神仙么?好个天蓬元帅猪八戒哩!”

      这时,一阵惊雷劈过,阿呆叫了一声,赶忙埋进景暄和的肩头:“老大,如果等下出了危险,你得保护我,阿呆最怕打雷和强盗了。”

      “你呀你,胆子这么小,真不知当初怎么混到衙门来的?”景暄和摇了摇头,恨铁不成钢,又指了指靠窗的山羊胡说:“仔细盯着他,流寇的接头者,就是那人!”

      阿呆黑黝黝的眼珠一瞪,“可是老大,你不过去酒楼转了一圈,为何便能断定流寇的位置呢?”

      “刚才环顾四周,只见那山羊胡戴着黑色手套,而酒楼内甚是温暖,戴手套岂不是自找苦吃?由此我断定,这手套必是他为了遮掩自己只有九根手指而故意佩戴的,流寇之中恰有一名九指神偷,你说巧是不巧?”

      “所以呢?”阿呆仍是不解,一双黑眸泛起了疑色。

      “九指神偷的左手天生畸形,布满青紫色的筋脉,很是惹眼,那人为了掩盖自己奇异的左手,自是打死也不会摘手套了,所以流寇中的接头者,就是那人。”

      阿呆恍然大悟,满脸崇拜:“老大,我当你是肚子饿去酒楼要了点饭菜,没想到却是这般厉害啊!”

      “哎,整天对付这些小毛贼,本捕快何时才能出人头地、崭露头角啊?”

      “当然要破一些奇案大案了!”阿呆敦厚一笑。

      景暄和道:“眼下顺天府就有一桩大案,连锦衣卫和东厂都束手无策——赫赫有名的夺心案听过吧?”

      阿呆摇头如锣鼓。

      景暄和压低了声音:“夺心案也称神鸟案,目前已有三人遇难,皆是被夺去了心脏,发现于三处不同地点,死状可怖,奇怪的是,他们肩头皆烙有三足金乌的印记,于是城内人心惶惶,都说神鸟害人呢,上古神话中,三足金乌乃是天神帝俊与日神羲和的儿子,也是太阳的象征。”

      史书上,这案子一直都是个悬案,只有草草一行字便盖过了。

      “可惜啊,这种级别的大案哪有你我小吏觊觎的份?若真能参与其中破了案,便如攀上了青云梯一般,到时也不必整日对付这些倒胃口的小毛贼了……”

      “老大,你看那是什么?”阿呆往远处一指,很是惊异的样子。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一顶奇异的轿子映入眼帘,那轿子华美异常,深紫色的轿顶镶嵌着四颗拳头大的明珠,周身更是绘着彩绘,让人想不注意都难。前方有两名黑衣侍卫骑着骏马,皆是手中佩剑,英气非凡。

      微风将轿帘缓缓吹开,那人横卧在榻上,一手支着头,一手把玩着美玉。

      似乎千里江山的风华,也不及他眉眼间的灿然生辉,明明在微笑,可他的笑却像万千的星辰被冻在冰河之下,让人感受不到一丝温度。

      轿子不偏不倚地停在楼前,那人头戴白玉束发冠,齐眉勒祥云紫金抹额,胸前有仙鹤补子,腰系琵琶型玉带钩,一身深紫宽袍,在万千的注目中,缓缓步入了酒楼。

      景暄和一惊,大明官服补子是文官禽,武官兽,而仙鹤图样是一品文官才能享有的殊荣。

      莫非,这人便是……

      人群中有人窃窃私语:“没想到今日竟有幸得见内阁首辅万大人,万大人单名一个“渊”字,表字“灵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极受圣恩,姑母更是皇上最宠的明贵妃,真是年纪轻轻,前途不可限量啊!”

      “是啊,都说万大人五岁成诗,十岁做千字文,十二岁便写下有名的《告君十论》,这样的通天才学,也只有传说中的怀献太子能与之匹敌了。”

      “嘘——不要命了,竟敢提已故太子,仔细被东厂的魏公公听到了,剥你一层皮!”

      那人脸色都变了,连忙闭嘴。

      景暄和双眸微眯,心中已有了思量。

      “老大,他怎么进去了?计划还是照常进行吗?”

      “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景暄和眸光幽深,含笑道:“机会,终于来了。”

      史书上,万灵安最后的结局是在新皇登基之夜突然暴毙,年仅三十五岁,没有人知道这两件事有无关联。新皇并未清算万灵安及其门生,而是将他追封为“上柱国”。

      后世很多学者对此事争论不休,一部分人认为两件事只是巧合罢了——如果新皇不待见万灵安,大可将他曝尸荒野,而他却并没这么做。另一部分人却认为,万灵安就是被新皇毒杀的,他的权力太大,遭受了忌惮,新皇念其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保存了他最后的脸面。

      而万灵安的死对头司礼监秉笔太监魏福忠的下场却凄惨很多,他被新皇凌迟了,由太监黎振接任了他的位置。黎振上位后,比魏福忠更加丧心病狂,买官卖官,陷害忠良,坏事做尽,大明的百年基业几乎被此人毁坏殆尽。

      新皇正是从民间寻回的怀献太子,他登基后的表现实在寻常,和小时候惊才绝艳的名声完全对不上,所以也有学者质疑,这怀献太子是否是真的,又或是阉党从民间找来的傀儡罢了。

      若能成功上位,揭开这桩历史悬案也不是没可能,如果在黎振掌权前就将此獠除掉,那么历史的走向,会不会是另一种方向?

      景暄和压抑住激动的心情,说:“阿呆你记住,如今咱们的目标不仅仅是那可有可无的小贼了,若真想参与到神鸟夺心案中,便只需盯着一人——”她手指一挑,正指堂中那位,“内阁首辅,万灵安。”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神鸟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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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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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