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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遇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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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岁以后,我便生活在了一个古香古色的名叫俞源镇的地方。
我后来住的家是一个三百多平米的老式宅院,孟致远叔叔是一名镇上的小医生,他的爱人裴月英女士是一名家庭主妇。家里的经济来源全靠孟叔叔一人,因此,我来了之后,日子过得更为平仄而拘谨。
当然,自那之后,我便有了一个姐姐,孟菀瑶,孟家的独女,她比我大一岁半。初次见到她时,我怯生生的,泪眼汪汪地站在大门口处。她穿着一件淡粉的连衣裙白色长靴子刚好从房内走出,她的爸爸,我称之为孟叔叔则牵着我的手走到她的跟前说,瑶瑶,这个是你的妹妹,以后她就住在咱们家了,咱们便是一家人,你要照顾好这个妹妹。
见不到我母亲,我本想若无旁人放声大哭,可见到她后,我立马止了哭声,却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她那双眼睛特别地吸引我,长长的睫毛,两只水灵灵的大眼灿若星辰,眨巴眨巴直勾勾地望着我,她的肤色雪白而粉嫩,两条及腰的辫子似瀑布垂在肩上,在我看来她就像是个天使精灵一样。
别说这事还真显灵,百治百好,所以每当我想哭想父母的时候,只要一见她便好,甚至立马大笑,这时她总会嘲我说你这个大傻冒。
我的母亲诞我之时,由于身子虚弱的缘故,在娘胎里我险些夭折,好在我足够顽强,三天三夜过后,我终于见着了大地母亲。母亲忍着刀割之痛,此后便只生养了我这么一个孩子,我没有姐姐也没有哥哥,我便把眼前见到的天使当成了我的姐姐。我不记得我们这样站持了多久,只记得后来我秀秀气气地唤了声她姐姐。
父亲和孟叔叔两家本是世交,自我到孟家后,对于我的父母以及有关于我家中的一切实情,他们是只字未提,四岁以前的记忆我基本为零,甚至多年后母亲的样子已在我的脑海中模糊。
孟叔叔很忙,每天我能见到他的时间少之又少,于是通常照顾我与我着有亲密接触浓厚情感的便是我的裴阿姨了,还有那位天使姐姐。
裴阿姨很温柔,很贤惠,是一位名正言顺的家庭妇女典范,她做的茶花蛋很好吃,抄的菜是香之又香,经不住食诱的我,老远闻到从厨房传出的香味已是垂涎三尺,每次开饭后,我和天使姐姐定能毫不客气地将满桌的饭菜扫个精光,那时我在想,裴阿姨虽不是从东方毕业的,但若不去开个饭馆将祖传家方发扬光大,委实太可惜了。
懵懂的童年生活富有童味,我们仨在家里是乐乎其乐,尽管我和天使姐姐很调皮,通常把家里搞得天翻地覆,裴阿姨只得一边收拾残局,一边循循善诱,但从不打骂我们。
我睡觉很不老实很不听话,夜里常常踹被子,做恶梦,晚上睡的是这头,醒了却转到了那头。那时我与天使姐姐睡的是上下铺,裴阿姨不放心,常常起身过来,为我们盖被子驱蚊子。冬天的时候,她天天晚上在我们床边放一盘炭炉。
逢年过节,我们家办得是相当喜庆,有模有样,丝毫不比镇上一般人家差,至少那时我是这么认为的。
下雪了,院子里的景色特别迷人,自成一派。春天的木棉花开得特别盛,火红火红的爬垂了枝头,我和天使姐姐把厚的衣服能披的都彼上,跑到院外堆雪人,打雪仗,玩的是不亦乐乎。
这样一天两天,一年两年,安静美好的时光总是易逝,一恍眼,到了上学的年纪,此后,我认识了外面的世界,接触了外面的人....
我和天使姐姐是同一天上学,同一学校同一班级。学校是在镇外一所有名的小学,离家近。当时孟叔叔在学校小有名气,因此班老师特别地关照我们。只是唯一不好的就是我的学业真的...不好。
可我也并不无一是处,我性子刚烈,爱拔刀相助。那时班里爱搞革命运动,四五级分化,好拉帮结派,柔弱的天使姐姐常常遭到不同层龄的壮汉欺负,我忒讲义气,臭脾气一上来,就是秦皇汉武,唐宗宋祖,也统统将其收拾得服服贴贴的,天使姐姐也忒有文化风度,每当我做了件好事,她总毫不吝惜口水地盛赞:哥们,敬你是条汉子。
我这安然的生活千篇一律,上上课,打打架,放学后,爬爬山坡,唱唱歌,就这样,我逍遥了没几年。正上初中那年,听天使姐姐说,隔壁搬来了一位大户人家,姓方,是一名某某大学教授。方教授一有空常约孟叔叔喝喝茶下下棋,他们家也常遨我们两小的去作客,但我一次没去过。
饭后淡茶。
一个医生和一个教授大多时间聊的是什么呢?
无疑是自家孩子的学习了吧。
这天周末一早,这不,太阳还没敲门,天使姐姐就亢奋着来拉我的手要到他们家去,我一听,被吓得不行,腿软得直抖。
因为我那时对生人还存有几分恐惧感。
于是,我一缩,蜷成了一团,藏在被窝里,我十分坚强千分有节气万分有力地说:“不去。”
天使姐姐一听,立马不乐意了,阴坏笑:“还害羞呢,这可不像你哦?天啊,谁能把我那彪悍的妹妹还给我?”
说后她仍见我没动静,立即没了兴致,摇摇头,认命地说:“好吧,不去,你可别后悔哦,我过去了。”
拜托我岂会后悔。
等她走后,我探出了头,望了望天花板,叹叹气,我那彪悍的人生哟,看来是要终结了。
话说,新时代,人人在进步,我怎地越活越回去了,说好的彪悍呢?说好的女汉子呢?说好的与时俱进呢?
我怎会变这样了?我还是不是我了,懂事后第一次开始怀疑人生。
人在长大,要经过蜕变。
我看了两眼窗外,太阳缓缓升起,洒下一片金光。
我赶忙爬起来,漱口洗脸,啃了几口面包,然后走进书房,随手抓起一本书,佯装很认真的样子,坐在沙发上翻阅。我瞧了瞧手上书的封面,名书曰《摆渡人》,英国女作家克莱儿.麦克福尔,初次阅时,只是为了一解愁闷,没想到越往下看,嘿,故事还真勾人,眼泪鼻涕顿时稀里哗啦一把接着一把涌了出来,好在女主男主在经历了重重困险后,最终走到了一起。为了平复我这萧条凄凉的心,我又取了一本《灰姑娘》来看,可不万事开端磨人结局完美。这么一看着,墙上的闹钟倒提醒了我,此刻下午五点整。
窗外的夕阳已山隐,这么久以来这是我第一次没有爬那座山坡了吧。这时,天使姐姐一推门而入,看到我手中的书,心情极好地说:“怪不得不随我去,原来在偷师养成记啊!”
“偷偷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哦,灰姑娘我倒是没见着,不过,姐姐我倒是见着从天上掉下的白马王子了。”
我认真地瞧了她一脸陌上花开春心动矣的没出息样。
她强权说:“你可不能跟我抢。”
无聊,我仍埋头苦读,没搭理。
她绕过书桌来到我的跟前,对我的肩是一阵摆晃,要我保证。
我抬眸,直直地对上她的大眼,自豪又霸气说:“我偶像是刘德华,华仔,You know。”
她白了我一眼:“花痴粉。”说完她便羞得垂下了眸,好像她也是哦!
顿了顿,她又得意说:“听方教授...方伯父说他...咳咳,那位王子也在我们那所学校报了名,还与我们同一级呢。”说完她又痴痴地笑了笑。
嘻,轮到我发言了:“哦,知道了,每个年级有七八个班。”我好意地提醒道。
她撇了撇嘴:“俞向晚,你还能不能愉快地聊天了?”
“不过,没关系,我有的是办法,看看他在哪个班,到时候再跟班主任说说,或者我有好朋友在他那个班上跟她换得了。”
我惊疑:“这也行?”
人家追星是图个消遣,你追星是要搏命啊。
她继续沉浸在她的完美计划中。
她又傻笑,我继续翻阅我的书,听了上句没下句,但从中大概摘取出一些信息:他长得清俊秀挺,性子超乎年龄的沉稳和冷静,听方伯父说他成绩很好。但最主要的是他一出生就含金钥匙来,哦,我的天,真是符合我心中白马王子的形象。不过美中不足的是,他淡漠,不爱理人,话不多,全程下来只说了三句话:哦,啊,嗯。”
她嫣笑,叹:“美中不足也是一种美啊!”
我言默。
每个恋爱中的人都是诗人哲人。
我的天使姐姐又花痴跑过来抱着我的大腿说:“我的天,感觉好不真实,太偶像剧了。”
然后一手抢过我的灰姑娘,认真地翻阅去了。
我又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
没过多久,裴阿姨就准备好了晚饭,我们一家人其乐融融地就餐。
老实说,这些时日,那一家大户搬来后,对孟叔叔他们家仨是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对我则是没什么影响,我始终保持原来的生活规律。
最后很高兴地讲,初一开学,我的天使姐姐实现了她的愿望,与她的白马王子进了同一个班级,倒不是她走了关系,而是天意完美地安排了。放学后她皆是以复习求教为由,跑到方家去了,我的天使姐姐也忒争气,此后,她的学业是突飞猛进,而我只能站旁边原地踏步。
欲愤越卑,我也十分认真努力学习,比我那天使姐姐还用功,奈何成绩总上不去。
我的同班下桌宋小宝也爱常常为我打气,每次他的那一句“勤奋知识分子”一开口,我浑身如受到了万雷轰击,欲想炸死他,同归于尽。
有一次试考,我很光荣地排行在全班倒十,上课铃一响,他用笔尖触了触我,一脸痛苦好像是他考了倒数地说:“嘻,俞向晚,李白老人家常曰只要功夫深铁什么磨成针...”
我一听,这哥们仗义,换了个说法,知道该怎么委婉安慰人,因此我忘了考试这一回事。
没想到下一句他贼兮兮地说:“意思是对于勤奋的人来说,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居然还相信这句话,俞向晚,你是猪吗?”
我努力克制但没能忍住。
板凳一翻,往后一缩,凑着他的脚跟移去,身后顿时传来了鬼哭狼嚎,一时之间,我们这个方向集聚了全班的焦点,我用手捂着耳朵,埋首,充其不闻。
心想,这下他该领教姑奶奶的真本事了。
事还没完,谁知他又大嚷了句:“俞向晚,真特么凶,长大后怎么嫁得出去!”
此言一出,我的头是埋得更低了。
宋小宝,我记住你了。
那后,我万万没有想到,增加我的知名度的,不是我那千辛万苦考来的排名,而是他那句话。
放学后,我一人先出了校门,心情极其低落地往家方向走。天空雨霁,路面湿滑,走到半路处,拐到一处花草丛,草坛里的淤泥被大雨浸泡,脚下的路异常不好走,于是我绕了个道,岂知我刚迈步,后背一股大力推来,再抬头,我已是落入了泥潭之中。
接着前方传来了一阵阵嘲笑声,面前集满了一堆人,我模糊的视线中一眼便认出了将我推下泥坑的罪魁祸首,胖虎,人称大哥,我只知道学校大家是这么叫他的,这人厉害角色,惹不起。
可我怎么就惹到他了呢?想不起来。
我极速站起,发现我脸部以上还能入目以外,其它地方满是泥巴,不能直视。
胖虎凑近,得意洋洋笑:“嘿嘿,这仇算是报了。”
不过说了他好像仍不满意,皱起了眉:“咦,俞向晚你平时不是挻厉害的吗?怎地不还手了?”
我一瞧是个魁梧威猛的壮虎,我立马心慌得大哭了起来,这...我怎么还手呀我,我是打也打不过,骂也骂不过,何况他们人多。我就是哭也要哭赢你,气死你。至少,当时我是这么认为的。
看着我哭他们却笑得更肆意了,可笑没过多久,一个瘦子像吃了魂心胆,口齿不利索地说,大哥,不好了,他来了,胖虎听后,一帮人撒腿就遁跑,留我一人在坑里凌乱。
很快,一辆自行车在前方停下,少年下车,将车停好,走到我的跟前,沉沉道:“你还好吗?”说着便要伸手扶我。
我止了哭泣,快速走出泥坑,远离他。
“还好,谢谢。”我回他,说着便要走。
不一会儿,背后却传来了淡淡一句。
“上车吧,我送你!”
他已取了车过来,看向我。
我:“...”
我一愣,气氛尴尬而沉默。
“会把你的车弄脏。”我支吾。
“有什么关系,我不介意。”
我看了看身上狼狈不堪模样,确实不敢这么明目张胆张扬在走在大道上,便拿出气势跃上了他的后车尾。
我向他指了指回家的路线,一路上除了这几句便是死海的沉寂,到家门口时我匆匆道了句谢谢,就往内跑,在刚踏进门槛时,隔壁院一位高贵妇女走了出来,喊了句:“晨希,快回来,你爸找你!”
半晌。
我收回神魂。
晨希。
原来他就是方晨希。
这个男孩。
影响我一生的人。
他似一颗从天而降的星辰砰地一下撞进了我的世界里。
他的出现,我不敢说是原地爆炸化成了灰烬,还是灿烂成了满天烟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