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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宠物出来啦 ...

  •   此人身形高大,十分俊美,然却似寒霜覆面,这无疑是个冷情之人,一身白衣,更加衬托了他身上的冰冷,这本该是个什么都不放在心上的人,然而当他看向手中的剑时,却是难得的专注。
      “此人武功高强,是个难得的对手,从其剑意来看,不是什么宵小之人,无须多加在意。”叶孤城道,首先发现木宸的人是他,他被木宸的剑意所吸引,能看出来那人只是在熟悉自己的招式,不好打扰,不过,过几日倒是可以上门讨教。
      说回木宸这边,这里的物价比他想象中的要便宜许多,绝对没有游戏中的通货膨胀,他直接买下了一套宅子,这个宅子装潢素雅,最重要的是自带了一个一亩地大小的院子,院子里还有花圃,种的虽不是什么名贵花草,但也别有一番风味,房间设计什么的倒是稀疏平常,倒是一味的古色古香,不过这样的宅子只花了他五百两白银,也算便宜,(当然,这是对木宸这个土豪来说,对普通百姓来说,一百两银子就是一家五口人一年的嚼用了,这还是过的比较好的人家。)
      木宸看中的正是这个院子,谁让他家的几个都喜欢空旷的地方。洗洗手从厨房出来,做一家大小的饭对习武之人而言并不太累,就是他现在还用不太来古代的厨具,不过有了系统的厨艺加成,他倒是无师自通了,且有许多菜谱凭空出现在了他的脑海里,现在就算是每天都做不同的花样,他也能做上一辈子都不重复了。
      因为不喜和其他人相处,木宸并没有雇佣下人,这意味着什么都要他自己动手,等他把一切入住的事宜都完成,皎月早已挂上了天边,其实对于习武之人来说,这个并不算什么,但是木宸和几只动物还是感觉到了身体上的疲累(动物们也是有在帮忙的),只能说收拾家什么的果然是一个很累的活啊。
      木宸的卧房是几间房间里最大的一间,且他把相隔着的那间房间改成了马厩,不得不说,让建造这房间的人看到这房间被用来养马大概会被气的吐血吧,木宸的卧房里铺上了一张厚厚的毯子,那就是雪麟睡觉的地方,而灵逸却是不需要这个的,它还是喜欢把自己埋在雪狼厚厚的皮毛里,又或者是主人温暖的大床上。
      将自己重重地栽倒柔软的被铺里,木宸决定,明天就去找个清扫的人,打扫这活实在是太累了,而且这个宅子比他原来居住的地方大了不少,从某种方面来说,木宸是个很爱干净,但是又很懒的人,灯火朦胧,抱着钻到怀里的小黑猫,和雪麟聊聊天,木宸心想:这大概就是最适合我的生活了吧。
      一夜眨眼而过。
      木宸起的很早,用过早饭之后,雪麟他们在庭院里玩闹,而木宸则是寻了在屋后的昨天被他一并买下来的竹林练剑,强大的力量才是生活的根本,特别是在陆小凤传奇这个动不动就死人的世界。木宸本就是谨慎的人,昨天出去采买是已经不动神色地打听到了这是什么地方,白云城,若说白云城只是巧合的话,那么它的城主是叶孤城已经能很好地说明,他不知为何来到了陆小凤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虽有大侠,但你若没有自保的能力,只能任人鱼肉。
      白云城很富足,富足到什么地步呢?这里居然没有人乞讨,自然也没有人买卖奴隶,而且这里的人对叶孤城有着非同一般的信仰和忠诚,这样的一座城是可怕的,它的凝聚力是令人无法想象的,虽未曾见过面,但木宸无疑是敬畏叶孤城的,能将城池治理成这样,这人无疑是个枭雄。陆小凤传奇这本书木宸倒是没有看过,但有时无聊他却会去网上浏览几本小说以作消遣,因此看过不少同人小说,若是他没有记错的话,叶孤城最后会死在紫禁之巅,而他参与了谋反,白云城又是一个富足的城,并且以城中人对叶孤城的忠诚,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但那又如何,练了一个时辰的剑后,与两个妇人商量好雇佣条件的木宸眼中只有冷漠,这座城是很好,但那又与他何关,就算覆灭对他也无碍。不过可惜啊,看来这地方是不能长住了,尽管不在意,被牵连也是麻烦。
      谈好人后,随意地往某个方向瞥了一眼,木宸悠悠闲闲地往菜市走去,想来海边的鱼一定很新鲜吧,家里那几个馋猫一定会喜欢的。至于后面那几个,只要不进屋子就随他们去吧。
      看到木宸的动作,城主府的暗卫意识到自己早就被发现了,那一眼,是警告,跟着可以,但是不能太过分。城主府的暗卫放在江湖上也是较厉害的一流高手了,而他们的隐藏功夫更是一绝,居然如此轻易就被发现了,这人的功夫绝对和城主是一个等级的。
      今天的菜市有点震惊,有一个很好看很好看的年轻人来菜市买菜,夭寿啦!一看就是大家公子的人居然挑菜那么在行,而且他比城主就差一点点,在白云城人心中,城主是谁都不可超越的,所以即使他俩是持平的,但是白云城人还是觉得差一点点。
      卖鱼的小贩热情地招待木宸,“小哥,你看我这鱼绝对是最新鲜的,这可是我早上刚捞起来的,看这尾巴的力道,多有力”生在一个小城市的木宸虽然由于自己买菜对挑菜有自己的想法,但是却不太会挑鱼,更别说是海鱼了,随便挑了一条看上去不错的,木宸最感兴趣的还是被小贩放在一边的蛤蜊,悄悄趁人不注意把自己的软肉伸出来蛤蜊们突然感到一阵寒冷,大概是错觉吧。
      “这个怎么卖?”
      “小哥说的是蛤蜊,这可是我们南海的特产啊,不贵,一文钱一两,小哥你在别处可吃不到这么好的蛤蜊,一定要试试。”
      木宸知道这个价钱其实是有些贵的,但他也懒的与其计较,蛤蜊是他比较喜欢的一道菜,蛤蜊的肉很鲜美,油热了以后先将辣椒,葱蒜放下去翻炒几下,就会发出一股有点呛鼻的香味,然后再将洗净吐好沙的蛤蜊倒下去,只需要放盐和酱油,大火爆炒几下,蛤蜊便张开了它的壳,不过还要将锅盖放下焖两分钟左右,就可以出锅了。很简单的做法,但是却能很好地释放属于蛤蜊的美味。在木宸的父母还没去世之前,他们家经常会充斥着爆炒蛤蜊的香味,而往往最后几个都是要靠石头剪刀布来决定他们最后的归属,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每当那个时候,木宸出的永远是石头,而他的爸妈出的永远是剪刀,所以最后的几个基本都是落在了他的肚子里,尽管有时他会更改自己的选择,但该说知子某若父母,每次赢得都是他。
      父母去世之后,木宸自己也常常做这道菜,暴炒蛤蜊还是一样的鲜美,但最后那几个却再也没有原来的味道了。
      拎着菜漫步回了小院,仿若闻到了好吃的味道,木宸一推开门就看见门后有三双眼睛齐刷刷地看着他,灵逸更是直接扑到了他的身上,喵喵叫着撒娇。
      一看灵逸已经扑到了主人的身上,其他几只也不甘落后,雪麟抱住了木宸的俩条大腿,上演了动物版的抱大腿实况,踏雪更是直接就用他的大马脸蹭着木宸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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