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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手中的花茶已经变温,犹豫再犹豫后她还是决定要写写自己,像写日记一样,当成一种生活的记录或者发泄好了。
      重新介绍一下自己:她叫莫笑,今年29岁,未婚但有一个六岁的儿子莫叶,不要想歪了,儿子当然是别人生的,只是被扔了,她捡到而已。
      生活在偏远农村就这一点有好处,来路不明的人在人口普查时基本都能报上户口,当然花点钱是必须的,所以26岁时,她户口名下有了一个父不详的私生子。也许你会说,捡到孩子怎么不交给警察,怎么可以自己养,这是犯法的。
      莫笑捡到孩子时孩子3岁,发着高烧,身上各种淤青都在说明着被虐待这一事实,是有报警的,可是地区偏远再加上孩子不言不语对莫笑寸步不离,对各种实际情况的考虑,最终协商,孩子由莫笑暂时抚养,警局继续寻找孩子的父母。这一找就是3年,所以现在孩子6岁了还在跟着莫笑。最初一个月时莫笑家所有人包括警察和莫笑本人都以为孩子是哑巴。而哑巴多半也耳聋。为此莫笑的父母是不同意莫笑一个未嫁女领养孩子的。
      在农村有一个不好的方面,像她这样岁数不小又带着孩子的就会被整日吃饱没事干的三姑六婆说闲话,当然未必是坏话,但肯定不会全是好话,而且儿子也会被一些人欺负。所幸,莫笑发现后就搬出了村子,在县城租房主,也就是现在住的小区。
      不用夸莫笑多伟大,因为她并不!这么说吧,如果当初他长的丑点,她是绝对不会带回家而是直接让警察来,哪怕得等很久。所以她的爱心是有条件的,并不伟大对不?甚至初见他时是在冬天,赤着脚发着烧穿着也很单薄,她当时也仅仅是可怜他,更甚至在领养他后以为是哑巴一度后悔不已。看,多现实的一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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