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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周泽楷番外:片羽吉光 ...

  •   周泽楷记忆中的程君霓正是介于女孩和少女之间的年纪,像那个年纪所有的启中女孩一样穿着麻袋一般大红大粉的校服,朴素的脸上不施粉黛,老实巴交地将长发一把束起,只露出一个光洁的额头。
      回忆太过渺远,而离别又是如此轻盈。这张面孔实在是过于稀松平常,若不是用力去想,只怕很容易就要被忘记了。
      周泽楷也是颇费了些力气才想起她的。

      周泽楷性子虽内向平静,但却也自认是个认死理的人。凡人凡事,一眼认准,便再难改变。对于荣耀是如此,对于林卿亦是如此。在这两者之外,纵使生活如何繁花似锦,落在周泽楷的眼中,倒也都成为了并不相干的闲人闲事。
      程君霓自始至终便只是这样的一位闲人。
      周泽楷再次看到程君霓时,距离他最后一次见到她已经过去了五六年。他起初只是觉得这个张脸庞看着眼熟,似曾相识,仔细一想,那个特定的人才迟迟缓缓地带着回忆在脑海中浮现。周泽楷记得他们曾是几年同桌,一起看过几场荣耀比赛,一起吃过几顿饭。她成绩不错,周泽楷经常向她借作业参考订正。
      ——这便是他所能记起的,全部的前缘。
      周泽楷只记得程君霓语文成绩确实不错,但倒也忘了她语文作文写得如何。因此,当他通过郑希声的朋友圈看到程君霓已经成为一名青年作家的消息时,还是会感到,惊讶。
      虽然周泽楷的朋友圈和他本人一样缄默寡言,但平日里他人的动态他倒也会关注一二。郑希声是他九年的校友,何况他对林卿那点昭然若揭的心思周泽楷又怎么会不知道,对于郑希声的关注比起常人自然又多了几分。这一天,郑希声转载了一篇文学杂志公众号推出的专题访谈。对象是一个青年作家,名字由三个文艺好看的字堆砌而成。周泽楷不认识这位作家,但却在点开访谈的一瞬间从照片上认出了她。
      程君霓化了点妆,但无论是眼角眉梢都只是淡淡的一抹,周泽楷还是通过那张圆圆的带笑的脸颊认出了她。周泽楷拇指缓缓下移,S市生人,00后领军作家,果然是她。周泽楷虽然一时半会儿想不清晰她的名字,但却真真切切地记起了这个人。
      访谈里不吝笔墨地对程君霓进行吹捧与褒奖,但在被夸张的字里行间,倒也看得出当年的些许影子。程君霓很喜欢谈起初中,但她口中与她笔下的初中时代却着实让周泽楷觉得陌生——那些真的是他们所一同见证的时光吗?周泽楷想不起来了。也许是他忘了,也许是他当时便根本没用心去记得。
      她说她以前是管乐队的声部首席,噢,好像有管乐队这么回事,但声部首席是谁周泽楷倒真没印象;她说她那时成绩不错,中考前拿了推优顺风顺水地进了全区全市赫赫有名的光远中学,周泽楷隐约记得班里有推优这么件事,但具体是谁拿到了推优,他早就忘了;她说她初中时便喜欢跟同学比赛着一起看书,初二时还因为一篇读后感而拿了第一个作文比赛的奖项,甚至还在全校面前得到了表扬——唔,周泽楷不记得了,完完全全不记得有这件事了。
      周泽楷看着这满满当当的一篇访谈,却只是像隔岸看着一个朦胧的陌生人。
      在访谈文末附上了程君霓最新作品的一篇试阅,叫《时间的女儿》,被收录在了一本即将出版的小说集里。
      这篇小说,以这么一句话作为开场——
      “我遇见他时,他正是介于男孩和少年之间的年纪,像那个年纪所有的X中男生一样穿着麻袋一般大红大粉的校服,却和他们都不一样。”
      周泽楷颤了颤睫毛。程君霓,那个束着干净利落马尾的女孩,便这般湿漉漉地从记忆的湖泊中起身,回到了他的面前逡巡。

      十三四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在启中这个不大不小的校园里,周泽楷曾是许多少女心中的白月光与朱砂痣。他能和程君霓成为三年同桌,又有几番颇为私人的交情往来,本来就是基于一个前提——她不喜欢他。
      在其他女孩因为爱美而开始留起刘海、处心积虑地将大红大粉的校服穿出花样来的时候,程君霓却还是和小学生并无两样,老老实实地束着马尾,露出大大的额头,明显比身材大一号的校服里又塞了许多的衣服。
      程君霓坐在周泽楷的身边,总是喜欢将大大小小的教科书、作业本和试卷垒成耸立的一叠高塔。平时温温和和的一个小姑娘,只有坐在书桌前时,却是具有凌厉的攻击性的。周泽楷曾用单词手册上的一个词语形容林卿——ambitious;但对于程君霓,这种攻击性却更为浮于表面,非得用aggressive才足以形容。
      周泽楷喜欢借她的作业参考,她总能在各种科目夺得高分,而她的试卷又总是那样干净整洁,连红笔标上的批注都清晰明了,好像是为了展示给谁看而精细雕刻的艺术品。
      在周泽楷的心中,程君霓便是这样一个形象。没有性别,性格模糊,但却潜意识让人觉得可依靠、可信赖,像一个全能的超人。周泽楷心中对她总是有几分敬佩和几分感激的。
      程君霓还会萨克斯。每周都有一两天,周泽楷会撞见程君霓拎着萨克斯箱上六楼管乐房训练。程君霓个子很矮,大概连一米六还没有长到,手中的萨克斯箱却不小。程君霓歪斜过身子,吃力地拎着萨克斯,踩着碎步一路从走廊上走过去。有一次,周泽楷见程君霓和两个高年级的男生擦肩而过,那两个顽劣的男生并不上前相帮,却还对她指指点点:“你看那个女人走路的样子呀!搞笑伐?”接踵而至的便是哄堂的大笑。程君霓的动作顿了顿,显然是听见了这句奚落,但她却也没有委屈地停下脚步与之辩论。周泽楷心下有气,他相信程君霓心底的怨愤更甚于自己。但无论是周泽楷还是程君霓都知道:那是差班的男生,以后都要进职校的,道不同不相为谋,没有必要和他们计较一两句言语上的得失。
      但是周泽楷却将这一幕记进了心里——全能超人程君霓歪斜着身子远去的背影,落在他眼中,竟然也单薄得仿佛一张纸片。
      次周周一,周泽楷难得地起了个早。走到校门口,正巧撞见提着萨克斯箱的程君霓。从那天以后,每周一为程君霓提箱上六楼,倒也成了一个不成文的惯例。周泽楷没有想太多,他只是举手之劳,用以回馈程君霓一直以来作业上的相帮。若是换作郑希声或者别的什么人遇到如此的困境,周泽楷倒也都愿意伸手帮助。程君霓并没有太过特殊——她一点都不特殊。
      箱子确实很沉,倒也难为程君霓了。
      她提着箱子的模样在周泽楷看来不搞笑,一点都不搞笑。
      但是他真的没有想到程君霓将这件事往心里去了。

      周泽楷拉到文章的最后一行,这只是文章的试阅,呈现的内容不足十分之一,但却已足以勾起过往岁月中他那点与程君霓有关的稀薄的回忆。字里行间,满满的,都是他所不曾了解和他所辜负的深情。情深至此,倒有些让人心惊。
      这篇文章还未出版,网上找不到全稿,倒是收录了这篇文章的短篇集的出版社看着十分眼熟。周泽楷看了一眼自己的通讯录,果不其然,自己确实因为工作原因和这个出版社的责任编辑有过一二往来。他打开对方的对话框,犹疑颇久,终于是慢吞吞地打下了一句询问。
      周泽楷几乎从不主动联系荣耀以外的人员,这番收到周泽楷的询问,那位责任编辑也是真真正正受宠若惊。她很快帮周泽楷联络打点好了一切,那本短篇集的样书明天就会通过顺丰发到轮回俱乐部。
      第二天周泽楷一早到俱乐部就收到了快递,大红色喜气洋洋的封面上,细宋体写就的“捕风”二字倒显得过于细瘦了。周泽楷拆了包装,翻到目录,第五篇,《时间的女儿》。周泽楷有些讶异的是,在这本书里,程君霓并没有用她的笔名。
      ——而是“君霓”。他熟悉的名字。
      哦对对,没错——她是该叫君霓。那么她姓什么呢?周泽楷虚起了眼睛——李?叶?陈?……还是别的什么?……他真的一时半会儿记不起来了。
      周泽楷按着目录的指引,找到了这篇文章,沉下心来,将自己的思绪浸于玲珑的文字间。该有多久没有认真读一本书了?三年四年,还是五年六年?周泽楷闭上眼睛,鼻尖仿佛还能闻到社区图书馆里那萦绕不去的书墨香气。

      周泽楷当然记得林卿的书单,他怎么可能忘记?
      这么多年,小心翼翼地窥探,如履薄冰地联络,这些温柔而又易碎的情感,周泽楷比什么人都要明白。他读林卿读过的书,想要从那流传百年的墨迹中发现林卿。他知道郑希声一直都在做和自己一样的傻事,却不知程君霓竟也是另一个傻气的周泽楷。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周泽楷轻轻地翻过一页,纸质很脆,发出的哗啦一声却让他听得心生怀念。他从程君霓的文字里看见了勃朗特姐妹,看见了福克纳,看见了毛姆,看见了福楼拜和川端康成,看见了司汤达和托尔斯泰,他看见了他们一同走过、读过的一整个大千世界。
      在文章中,富有经验的中文系教授赞赏女主角读书颇多,而女主只是微笑,并不言语。她心里的惊涛骇浪,浮于表面时,却也只是淡淡的一圈涟漪。
      “我读的哪里是这个世界,而只是他啊。”
      可是,程君霓真的不明白吗?
      周泽楷读的何尝又是自己——而是林卿啊。

      周泽楷小区对面的建筑物拆了建、建了拆,终于在前几年响应市政府的号召,拆了个干干净净。现在周泽楷从窗口望出去,街对面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谁还曾经记得这里曾经留下的少年和少女的足迹呢?
      程君霓记忆中那股鱼腥气,可能从此以后也只能在记忆中找回了。
      初中那两三年一同回家的时光,周泽楷努力地回忆,找寻到的也不过是寥寥的碎片。回忆太过稀松平常而又了无趣味,在和程君霓同行的路上说过什么、发生过什么,再怎么惊心动魄的事对于周泽楷而言倒也深刻不过与林卿对坐时那一两分钟的沉默。确实便是这么残酷,周泽楷不愿承认,但也无意否认。

      再翻过一页,剩下的页数越来越少了。周泽楷心中忽然纠缠起了一些不舍的情绪,他也有点看不懂自己了。
      程君霓写到了荣耀。周泽楷几乎都要忘记陪自己看第一届荣耀总决赛的人是谁了。被程君霓这么一提,倒模模糊糊想起了几张脸庞——郑希声、程君霓、王歆章,还有曹雨轩吧。郑希声他是还记得的,也记得他不按常理出牌地喜欢诛仙战队。王歆章和曹雨轩谁支持嘉世、谁支持皇风?他真的记不起来了。程君霓原来并不喜欢荣耀,他还只当她跟自己一样喜欢嘉世呢。
      那个S市本土战队的约定周泽楷倒记得,这也是他留下的为数不多的和程君霓共同的回忆了。
      程君霓自然没有来神之领域找过他,郑希声也没有。王歆章和曹雨轩倒还和他打过几盘,水平不太行,后来学业渐渐忙了,倒也断了联系。王歆章究竟有没有支持轮回,曹雨轩究竟有没有来看过轮回的主场比赛——这些细枝末节的故事,周泽楷也永远不得而知了。
      他们,以及他们所说过的话语、他们所行过的岁月,最后都化为过往回忆中的尘埃,被风轻轻一吹,便消失不见了。

      书看到只剩两三页的时候,有队员来找他。周泽楷不得已,只能搁置下书,走了过去。这一去,倒也是花了大半天。等周泽楷回到休息室,已是斜阳在天,该回家了。
      “哟,小周在看什么书啊?”和他一起回到休息室的江波涛一眼便看见了周泽楷遗落在沙发上的短篇集,好奇地探上头来张望。
      周泽楷垂下眼睛,颇有些害羞地合上了书。
      “嗯……认识的人写的……”
      “噢噢,这样啊。”江波涛倒也没有追究,笑了起来,“能写书,真厉害啊。”
      等江波涛从休息室离开了,周泽楷才回过神来,有些发愣地重新打开了手中的书。
      ——程君霓这十年和这几万字的深情,最后回到周泽楷的口中,也只落得一个“认识的人”的评价。
      于心何忍。
      周泽楷见所剩页数不多,决定看完这篇文章才离开轮回俱乐部。他借着窗外泛着暖黄色泽的光线,又一次静静地将思绪沉入回忆之中。
      那张同学录。
      那首《送别》。
      那盘磁带。
      以及——在那一切终结后的一句话。
      翻到最后一页,整整一页只有一句话,剩下的,便是满页触目惊心的空白。周泽楷读罢,抬起头来,望向远处。触目所及,高楼林立,这黄昏便要被送走了。接踵而至的,便是滚滚浓夜。

      周泽楷回到家中,潦草地和父母打了个招呼,便将自己关进了房间。他从橱柜的最底层开始,慢慢地找,慢慢地摸索,终于是在最里层找到了那盘积灰的复读机和放于其中的磁带。周泽楷小心地拂去复读机上的尘埃,连上电源,竟还能用。他按下倒退,很快便倒到了底。停止,播放,微微的缄默,然后便是悠扬的曲声。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

      一曲终了,回归静默,周泽楷却不曾按下中止。
      他在等。
      磁带默默地转动,连同着周泽楷的心跳。
      他明明可以按下快进,或是拿出磁带手动调整——可是他不愿。他愿意就像程君霓当初那样,一点点地沉默,一点点地等待。
      磁带滚到了底,A面结束。他打开复读机,翻面,B面又开始了静默。
      他静静地注视着磁带的滚动。时间仿佛静止,或是直接已经不存在了。周泽楷的房间像是被包裹起来,来到了没有时间、没有空间、没有任何维度的一个异世。
      他只剩下自己。
      复读机内终于是有了一两声骚动,周泽楷回过了神来。
      几声粗重的呼吸,一声轻微的笑。多年前的程君霓在磁带里重新活了过来。
      “泽楷。”
      “嗯。”
      明明知道那只是没有生命的录音,周泽楷却还是下意识地回应。他低下头,忍不住扬起嘴角哂笑自己的愚蠢。
      “我。
      “喜。
      “欢。
      “你。”
      一字一顿,认认真真,没有半点的伪装。
      少女说完这四个字,像是用光了自己所有的勇气,她掩着嘴,笑得越来越灿烂,也越来越悲伤。
      咔哒一声,B面转到了尽头。
      周泽楷抬起头,透过复读机玻璃上的倒影,他看见了二十一岁的自己。眼神疲倦,带了些迷惘,带了些困惑。而更多的,却是——
      不忍。
      他低下头,摸出手机。几十条来信提示,有一半来自林卿。周泽楷拨通了林卿的电话。
      “……卿卿。”
      “泽楷?”
      林卿那令人愉快的声线在电话那头响起。她没有心急火燎地担忧,也没有怒发冲冠地质问。
      回答她的,只是周泽楷漫长的沉默。
      “怎么了?不开心吗?”
      “……嗯。”
      他垂下了头,夹紧了手机——仿佛通过这个动作,就能抱紧电话那头的林卿似的。
      “……不开心。
      “……我好像做错了事情。”
      “这样哦,”林卿在电话那头微笑起来,她柔下了声线,对周泽楷说,“——那么,就去道歉吧。好好说声‘对不起’,人家一定会原谅你的。”
      周泽楷闭上眼睛,眼眶有些泛热。
      “…………嗯。”
      重新睁开眼时,墨色已染大地。

      后来,周泽楷没有想到自己会在淮海中路重遇程君霓。他其实在看到她的第一眼便认出了她,但脱口而出的名字,却只是“君霓”。
      眼前年轻女子的眼神黯了黯,苦笑着提醒:“程君霓。”
      “嗯……程君霓,我记得。”他垂下了眼睛。
      她以为他忘了,其实他还记得。
      她以为他不知道,其实他什么都清楚。
      所以当最后,他见程君霓从包里掏出那本《捕风》,又带着小心翼翼的眼神编织着谎言乞求自己签名留言的时候,他的内心会如此剧烈地翻滚起歉疚和不忍。
      他垂首写好,递给程君霓。她眼中亮晶晶的,盈满希冀的光,一时之间,恍若少女。
      在和程君霓告别以后,他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很久以前的一件事,已经几乎被他忘怀的一件事。
      初二寒假团日小队活动结束后,大家嚷嚷着要一起去唱KTV。那天郑希声在,程君霓也在。她穿了一件很长的白色羽绒服,里面是粉红色的羊绒衫和红色的鸭绒马甲——周泽楷也不知道为什么,对于程君霓那天形象的记忆,竟会如此清晰。
      郑希声带着大大小小五六个人走进了龙之梦对面的好乐迪订了个中包。那还真是个淳朴的年代,一群未成年人大摇大摆地闯进KTV,竟也没有人出面阻拦。
      郑希声和同组的王歆章是两个不折不扣的麦霸,他们俩你一首周杰伦我一首五月天你来我往地唱着歌,而其他人只是自顾自地低头玩手机。周泽楷无意间一抬头,撞见了程君霓的视线。她朝他颇为不好意思地一笑。
      大概是终于唱累了,郑希声不管不顾地将话筒往程君霓手里一塞,一屁股坐到了周泽楷的身边。程君霓无奈地瞪了郑希声一眼,却也没有转让话筒。她安静地在点歌台边鼓捣几下,便也唱了起来。终于多了一首除周杰伦和五月天以外的歌手的歌。程君霓的歌声比想象中要好听,很温柔,一点也不像她在书桌前的那般凌厉而好斗。
      “泽楷,听说你前两天把初三的那个学姐拒绝了?”郑希声为程君霓喝了两声彩后,忽然转过头问周泽楷。
      这突如其来的问话让周泽楷睖睁半晌,他木木地点了点头:“嗯……拒绝掉了……”
      “你还真是狠啊,居然直接拒绝,一点情面都不留。那个学姐还蛮卡哇伊的嘞。”郑希声嬉皮笑脸地调侃他。
      周泽楷垂下眼睑,然后轻声回答:“不喜欢……就不要给希望了。”
      ——否则,她会更伤心的。
      “你说什么?我没听见?”程君霓正唱到高潮部分,郑希声不得不扬了声线,大声询问。下一秒便结结实实地挨了程君霓头顶的一记毛栗子。
      “……没什么。”周泽楷移开了视线,将注意力放回程君霓和她的歌。
      原来她喜欢王力宏啊——周泽楷当时这么想。
      他当时只是这么想。

      “你不知道我为什么离开你,我坚持不能说放任你哭泣。
      “你的泪滴像倾盆大雨,碎了满地,在心里清晰。
      “你不知道我为什么狠下心,盘旋在你看不见那高空里。
      “多的是、你不知道的事。”*

      在周泽楷最初看到的那个访谈里,主持人忽然问程君霓,为何要将新作《时间的女儿》里的男主角命名为“片羽”。
      程君霓名字后跟了一个括号里的“笑”字,她笑了。
      “这个名字来自成语‘吉光片羽’,比喻残存的珍贵文物,我将它引申为残存的美好而珍贵的回忆。
      “虽然在故事的最终,男主角都不知道女主角的心意……但是,无论如何,那段与他同行的路,那段有他的四年时光,都将会是女主角——‘我’心中最珍贵而美好的回忆。就像我在这篇文章的最后所写的那样——
      “不管未来会发生什么,他始终是我生命中的片羽吉光。”

      周泽楷的眼前又浮现出那介于女孩和少女之间的程君霓的身影了。她带着朴素而又年轻的笑容,马尾干净利落,神情温柔小心,怀着满腔的深情、满眼的希冀,一次次地逡巡于周泽楷的眼底,像要寻回她失落已久的真相。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周泽楷番外:片羽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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