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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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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个人,可以用多久的时间?一秒钟,一个小时,一年,一辈子……或许永远不会爱上。而忘记一个人,要用多久的时间?三年,五年,十年……或许一生也无法忘记。尤其那个人是你最初最纯的爱恋。
喜欢是两个人的事,可是只有一方的喜欢就是灾难,或许于己,或许于人。于己,虚掷年华,空付满腔热情,对方未必知晓。于人,默默喜欢便罢,若是喜欢而不得,便是他人的困扰了。所以才会有世间种种痴情儿女,为伊消得人憔悴。
曾经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在那些懵懂的岁月里。喜欢他,看到他会脸红,夜里会梦到他,呵~~小女生的心事,总是幸福而又甜蜜。而后毕业,各自往不同的方向行去,渐行渐远。年少时的嘻嘻哈哈,打打闹闹不过是孩子似的玩笑,却被我当了真。而他,甚至不知道有一个我,曾经这样地欢喜着他。如今已近十年,当初浓烈的心意,在时间的耗磨中淡若无痕,只是偶尔还会想起,那个曾经印在心底的人。暗恋是杯苦酒,要自己吞下。
有人说:忘记一段感情要用三年的时间,而我却用了整整十年。十年啊,真的是个太长的时间,长久得我都已经忘记当初的怦然心动,和似有若无的甜蜜。在时间的深河面前,再坚贞的爱情也经不住考验,何况是小小的单纯的爱恋。现在能回忆起的,致使我念念不忘的,也只是当初喜欢的心情而已。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喜欢一个人会慢慢变成习惯。或许在多年以前,我就已经不再喜欢着他了,一直放不下的,只是长久以来的不曾得到过的不甘心。只是不甘心又如何,他终究不是我的某某某,不是我的Mr.Right。所以当想念的痕迹慢慢淡去,思念也渐变成一种习惯。而他,不过是我年少时做过的一个太美太长,未醒却将要醒来的梦罢了。
曾经幻想,有那么一次,可以让我与他在某处相遇,在我最美丽的时刻。相遇了,就只是这样问一句:原来是你呵。好或不好,都不必再问。今生,我们注定擦肩而过。但是,幻想终归是幻想,我与他,未在三生石上刻下名字,彼此的指端绑着红线的亦不是他,只能叹一声:今生无缘。
梦终究是梦,总要醒来。而我的心已太苍老了,拨不动一丝涟漪。
——————给我曾经喜欢的那个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