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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三联书局 ...

  •   脱下鞋子,光脚走到沙发前,我整个人的脑子还是懵的。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拒绝。可能是寂寞的太久。或许分手比恋爱更快。突然想起我还有一杯奶茶没喝,对,奶茶上还有奶油,算了算了,Charlie 你没有想起它,奶茶不属于你的。这世上所谓美好的事物,原来都是带毒的。我望着镜子里的那张苍白的脸,可能世上不仅仅是美丽的事物带毒吧。我也带。要不怎么会把他迷得丢了心。好了,好了。臧臧你冷静下来好不好。我冷静不下来。我的人生被一个刚见过三次面的人搅乱了。我这富有文青气息,愤世嫉俗的生活。
      早上的闹钟响的震天到时候,我躲在被窝里迷迷糊糊的想今天要做什么,对,要和林姐出去吃饭的。这个周末过得实在是太不符合我清心寡欲的形象。太腐败了,太腐败了。我的钱夹子啊啊啊啊啊啊啊。
      伸手想拿床头柜的凉白开,咕噜的一声。完了完了完了我的被子被一杯凉白开侵犯了。凉水还打湿了我的衣服,我不生气,不生气。呼,深呼吸。当我把湿透了的被子背到阳台挂在晾衣架的时候,阳光打在我的棉被上,湿了的部分有一点暗,而没湿的部分反射着阳光打在我的眼睛上,冬天的阳光依然刺眼。忽然想起家乡的冬天白雪皑皑,寒风刺骨。今年的冬天是不是和往常一样难捱。伸个懒腰,喝杯冰牛奶。上午的时间还是属于我的。人啊,一闲就容易想吃东西。打开冰箱,不知为什么看见蔬菜瓜果便没了兴趣。零食算了太长肉,我还要减肥。挺住,挺住。下午还要吃大餐,下午的餐还是我买单的。合上冰箱,打开电视,躺在沙发上。搜寻着有什么好看的电视节目。听着电视机里发出吱呀吱呀的广东话声音,我休息的很是惬意。直到手机铃声把我切断,看到手机屏幕显示着陈一字,我才想起我以后的无聊生活多了个“项目”。
      “喂,醒了吗?”
      “嗯。”
      “什么时候醒的吃早饭了吗?现在在干嘛?”
      “差不多7点半,喝了一杯牛奶。在家看书。你呢今天还有事情要忙吗?”
      “我刚刚醒,刚吃完早饭。今天没什么事情。可以休息。我现在去接你我们一起去吃中饭?“
      “你别来了,我晚上约好同事要去逛街了。”拒绝他的时候又有点心不甘情不愿。
      “嗯,好。那我们下次再约。”他的声音唤回我的思绪。
      “那我挂了”你就不会说距离晚上还有时间吗?我真讨厌自己心口不一的毛病。
      “好,那你结束的时候给我电话。我可以去接你。”算你还有点良心。我得意的想。挂完电话,时钟才走到十点钟方向。距离和林姐约定的时间还有好长好长时间。拿起已经染上尘灰的书,感觉到自己最近的堕落。
      《房思琪的初恋花园》一个残忍的故事。大概两个月之前晓得得这本书,我被这个故事震撼,除了这个词我也想不到能够为作者以及“房思琪”做些什么。但我又真是可笑,过了两个月,我在没拿起这本书的时候,我竟然忘却这么个疼苦的人,忘记当初看到这个故事的记忆。男人之于女人,女人之于男人,人之于人到底是什么。人类进步的意义在于什么。我对这个女孩的文采谈吐十分钦佩。若我能有上她十分之一的修养,我就辞了这该死的工作,去流浪。人生而平等,不是吗?
      “高风把裙子吹胖,把裙上的花吹活。”四点钟的闹钟准时响起。我深吸一口气,要记得这句话啊,不要忘了。
      我走到阳台,点燃今天的第一支香烟。烟有点呛,尼古丁直冲我的肺部,让我咳出声音也让我觉得我此时活在这个清醒的世界。对于我来说这便是烟和酒的区别。一个清醒一个沉迷。不过香港的冬天,只穿毛衣和单裤还是顶不住的,一个寒颤把我打回了洗手间。
      洗脸,擦粉,描眉,喷香水,抹口红。穿上黑色连衣裙,挽起头发,带上耳饰。看着镜子里这个女人,对自己说我可真美。看向时钟,四点四十五分,打给林姐,问她好了没?林姐在电话呢头,一边说着对不起,一边哄着孩子的苦恼。好吧,我被放鸽子了。我应该早上起来的时候打电话确认一下的。我还拒绝了我刚交的男朋友。记得上学的时候超不喜欢自己被放鸽子,也超喜欢放人家鸽子。工作之后发现放鸽子的人很无奈,被放鸽子的人很孤单。现在的我就很孤单。孤单的我决定去三联书局逛一逛洗涤一下灵魂。当然不是为了我幸幸苦苦花的妆和这条已经穿过无数次的裙子。
      香港的书店一般不叫书店叫什么什么书局,书局这个名字好像是将香港的历史停留了在民国。执意不肯刷新,出版的中文书也大半是繁体。初来是有许多字不认识,过去几年终究不再是文盲。三联书局大抵是香港分局最多的书局之一了,但离我家最近的还是得半小时左右的路程。坐电车到了门口,一楼大部分是唱片和录影带。虽说学美术已久但奈何我还是五音不全。爬楼梯到二楼,开始闲逛,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来买什么书,也不知道要看什么书。大部分的读书人还是老人和青少年,青年和中年大半在工作中忍辱前行最大的期望便是床。带着一幅近视眼镜和一副老花镜,趴在书架的老学究,看的很认真。我偷瞄一眼他的封面是一本中医科学针灸入门。我想可能是一位老工程师退休了在这里探寻生命的意义。又或者他有一位得了风湿病的老伴,他在绞尽脑汁怎么能够帮她减轻苦痛。留她时间长一点,再长一点。高中生一般会在两个地方密集,军事历史,青春言情,男生想要建功立业,女生希望拥有爱情。我走过这些少年,看到了每个人的脸庞,不知未来他们会飞向何处,会在哪里落地生根。年轻真好,有那么多的不可期。
      走过这些,走到标着哲学文学的书架下,这些书真的是晦涩难懂,买回去也是沾满尘灰。可是我实在喜欢这些看不懂,不知道的世界。以前的朋友总会露出钦佩之情说你看这么高深的书啊。我总会回答其实我也看不懂。有觉得我故作谦虚,也有觉得我做作的。我无法解释,是谁告诉他们读书一定要读懂的。我这叫瞎读。瞎读不算读吗?终不过是自己说服自己罢了。
      我踮起脚想拿书,不成想有人在背后拍我的背。戴着耳机的我要被这个人吓死了,我转过头想看看这个轻浮的人,再不成想帆布鞋打滑,坐在了地板上。我想开口讹一讹这人。抬头一瞧,更不成想这人是我刚交的男朋友。我害羞窘迫的同时也怀疑这人是不是在我身上安装了追踪器。要不为何总是相遇。
      他朝我伸向手,可是我的手忘记擦护手霜了。我挣扎着自己起来。他不着痕迹的伸回手。并没有似乎遭人拒绝的尴尬。
      “你想拿这本书吗?”他指着书架上那本《西西弗神话》温和的开口。我点点头,趁他拿书的瞬间缕缕头发。他递给我书时,我看见他的手指莹白细长。道貌岸然,我心中响起的声音。这是你新男友啊,Charlie!不要乱想!
      “你还要买什么吗?”
      “没有啦。闲逛闲逛”我皮笑肉不笑,啊,不对,我告诉他晚上我约了人的。完了,完了,他会不会觉得我是故意的,欲拒还迎。我刚要开口和他解释,他便打断了我,“那么我们结帐,去吃饭吧?”“吃饭?”我看看了表,原来还不到七点。好吧。吃饭的时候再和他解释吧。我对着他点了点头。收银在一楼,他主动拉着我的手走向楼梯。我心中的悸动让我忘记我手没有擦护手霜的事情。他的手很热,似乎与我想象的有所不同。总之我们朝着楼梯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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