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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破晓歌 ...

  •   关霄不知道在较什么劲,看了她一眼,“哼”的一声扭回去开车。满街都是古旧的尘埃,间或有觉少的老人笼着棉袄袖子走出门外看天色,也有卖鸡汤云吞的摊子开了张,年轻的母亲手忙脚乱,来不及做早餐,打发小孩子出来打一碗云吞。

      林积打了个呵欠,“想吃云吞可以,别的怕是不行。这个点不巧,三少要去的地方都还不开张。”

      关霄知道她在挖苦自己荒唐,但是猛踩了一脚刹车,“……还真是。”

      洋行开门总得到八九点,他们在洋行门口面面相觑半晌,林积终于见了鬼似的反手拨开他乱蓬蓬的额发,摸摸他的脑门,“你该不会是把碧初给我的——”

      关霄满脸涨红,“什么叫给你的?我就没有一份吗?别人的礼金你不要,碧初的嫁妆你也不要?我们穷苦百姓从来不吃这种富贵亏!”

      林积无可奈何,拍拍方向盘,“才六点,你总不会要我等两个钟头吧?要冻死人的。开车,回家。”见他不动,便掰他的手,“你不开我开,过来。”

      关霄趴在方向盘上不肯动,街上行人渐渐多起来,有人朝车窗里看过来,他把头一埋,“不行,今天必须结婚!”

      林积骇然笑了一声,“哪天不行,为什么非得是今天?我连衣服都穿得乱糟糟,为什么非得今天结婚?”

      关霄闷声闷气,“阿七。”

      她说:“我在听。”

      “要下雨了。”

      天色不好,眼见就要落雨,雨一落就是春。林积想起高医生有一次说起家乡的葫芦头泡馍店,说他已经不记得那种泡馍究竟好不好吃,只记得店名很美,叫“春发生”。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一冬过,一春生,春雨洗过残雪飞灰,便是崭新江天一色。

      车窗隔绝外面的动静,过了许久,关霄听到她说:“好。”

      他抬起头来,林积便用手背碰了碰他的脸颊,“我们今天结婚。先去告诉爸爸,还有我妈妈。”

      关倦弓和隋南屏的墓在南山渔港外的一座山丘上,因为有一次关倦弓去南山视察,一时兴起,上荒山看看,回来后说风景很好,便去买了一块地,当锋山府门人的墓地。那时他急着做这件事,其实是因为渐渐发觉大家都老了,去家离乡,终老无依,但没想到第一个住进去的是他自己,至今也只有他和隋南屏两个人。

      黑色的石碑背面刻着这个人一生的功绩,开始时是给晚清大员当杀手,后来做了推翻帝制的革命党,转眼又差一点割据,最终选了来金陵。他办军校的初衷是补天填海,结果学生们进校就被带领宣誓“服从效忠”,最后自己死得艳色泼天,辉煌一时的锋山府活像一个雕像似的笑话。一次次意气风发,又一次次幡毁舟覆,更像是一段段接续的自决审判。

      关倦弓和曹祯戎其实是一样的人,关倦弓“戛然而止”未必不是幸运,曹祯戎到如今已经只剩灰心,明知不管怎么走都是殊途同归。

      关霄和林积知道自己今后必然也会像他们一样,但人既然终将躺入棺椁,之所以仍然用力站着,不过是明知必败,非要为之。

      他们在墓前稍微站了一会,远方山下的海浪便隐约传过来——其实也不算海浪,只是潮涨潮落的声音。关霄弯腰把两颗子弹丢在树坑中,便算上过了香,又碾碾脚尖埋进土里,说:“你跟他一样眼神不好,这地方哪里有风景?”

      林积把手插在口袋里,提步向上走去,“再看看,爸爸说山上有一座教堂。”

      山路不通,越向上越是陡峭。关霄把车停在一棵苦楝树下,林积也推门下车,见他一股脑顾着往上走,无奈叫道:“阿霄。”

      她还是有一点口是心非,嘴上说着戒指都不要,心里仍然觉得这件事有些郑重,见了高堂,又要见天地。关霄走回去,接过她手中那支口红,她仗着自己没穿旗袍,便坐在车盖上。口红的膏体润泽馥郁,关霄莫名地有些紧张,捧住她的脸,见她合上眼睛,细长的睫毛罩在苦楝树枝丫的影子下面,嘴唇的形状像木芙蓉,一红落地,犹胜无言。

      关霄拉着她的手往山上走,她走几步便气喘吁吁,又不要人背,“我又不是只包,一个大活人哪是那么好背的?等会你腿一软,两个人一起掉下山去,难道很吉利?”

      山上的路还远得很,关霄便说:“别上了,城里难道没有教堂?多少年前的事情了,谁知道如今还有没有。”林积嫌他啰嗦,就把高跟鞋脱掉,拎在手里,继续向上走。关霄只好跟上她,有点憋屈地感觉自己像个被恶婆婆甩脸子的小媳妇。

      路虽然远,但总也要到,潮汐起伏的声音随着高度攀升渐渐离远。关霄率先蹦上山顶,“哈”的一声,指着树木掩映背后,冲林积笑道:“倒还真的有教堂。阿七,你自己看看,这还能进人吗?”

      山上是一片狭小的平顶,果然有一间矮小的教堂,门上大洞呼呼漏风,用草纸糊着,门外却是两小一大三方香炉,炉前倒着锈迹斑斑的十字架,上头栖着一只珠颈斑鸠。

      林积便耸耸肩,“有不就得了。”说着就穿上鞋走过去,高跟鞋落地笃笃,把那斑鸠惊得簌簌飞天而去。

      关霄连忙拉住她,“都破成这样了,还要进去?我看你还不如找间祠堂呢。”

      林积的地痞气又冒了出来,拍开他的手,“不管是教堂祠堂月老庙,有哪个会庇护我们不成?他们自己都倒了,我们不过借个地方。”

      什么厥词被她一说都很有道理,关霄便先迈两步走进去,一推门便吓了一跳,因为里面黑魆魆的,二楼的乐器却完好,被风一刮,骤然响起一声竖琴的轰鸣,钢琴声淅淅沥沥一串响了起来,声声敲在心窍上。门一开,天光漏进,关霄哑然说:“阿七,原来这破地方还有人。”

      彩色玻璃光彩隐隐被灰尘遮住,受难基督下的钢琴却纤尘不染,一个瘦巴巴的洋人小孩坐在那里,大概刚刚起床,还穿着乳白的晨袍,看着他们打了个呵欠,停下了弹钢琴的手,用英文叫道:“妈妈,有人来了!”

      后面的门虚掩着,传出一个女声,林积和关霄听得明白,是一句英文的“妈妈在祷告”。

      金陵开化早,传教士也多,不过几十年间时局动荡,破教堂也多得是,这情形并不稀奇。

      那小孩子从钢琴凳上跳下来,娴熟地点亮一排蜡烛。烛光蓝蓝的晕在玻璃柱中,他们这才看清,小孩子不但身形瘦削,晨袍下的脚腕苍白之极,一头乱蓬蓬的头发也是干枯的银白色,大概先天不足。小孩子任由他们看,落落大方地坐回钢琴凳上,咧开嘴冲关霄一笑,“要我弹曲子吗?”

      关霄瞪了他半天,有点恍然大悟似的,点头道:“我们要结婚了。”

      小孩子点点头,似乎很替他高兴,把琴谱翻过一页,短短白白的指肚在黑键上轻按几下。琴音笨拙地流泻而出,林积后退一步,站在阶上,关霄蓦地收起了玩世不恭的一切思绪和笑容,抿住嘴唇深深看了她一眼,彩色玻璃蒙尘的柔光从她发肤眉睫之间抖落满身,白西装上满是光点游弋,钢琴声全不入耳,他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漏拍。

      关霄在书上看过盘古开天,夸父追日,精卫填海,阿基琉斯之踵轰然颓败,美狄亚架起龙车杀子而去,普罗米修斯把火种留在人间。传奇和神话桩桩件件都是陈旧文明的符号,抵不过看见黄色的面孔提着刀枪掠向丑陋的京城,抵不过他幼年时用脚步和眼睛丈量过的波涛如山,此生剩余的全部历史,全都不能算得上震撼。

      除去眼前的例外。

      关霄突然开始懊悔,为什么她连戒指都没有。哪怕是一只细细的铁环都好,他想要用那个俗不可耐的羁绊证明给世人:这个人是他的妻子。哪怕只有一个陌生的孩童在听。

      银发的瘦削男孩不知何时和着琴声唱起了古怪绮丽的颂歌,似乎是某种古老的语言,关霄略通法语,觉得吐字熟悉,却全然不懂。

      林积看了他半晌,突然向他伸出右手,问道:“你喜欢什么颜色?”

      蓝的是碧海沉鲸,黄的是光英朗练,绿的是漏断初静。她的五指长而笔直,彩色玻璃的光影这样在她的手背上如水流过。关霄单膝跪地,抬手控住她的手腕,鸽血红宝石般的一星红痕便颤颤巍巍停在无名指,周围白光莹莹,仿佛钻面折射的光尘。口红尖尖地吻在那里,鸽血红凝固下来,林积翻过手掌,一碾一磨,同样的印迹便留在关霄的指根。

      “我们是夫妻。”他听见林积说。

      关霄手足发僵,平生第一次听到自己的妻子开口说话。

      林积见他半晌不抬头,也只好一笑,拿那只戴着鸽血红“戒指”的手抬起他的下巴,折腰在他唇角轻轻一吻。关霄却没让她离开,按住了她的后颈,咬开她的唇齿,心里又开始懊恼,关倦弓娶谁不好,为什么偏偏要娶隋南屏,为什么偏偏她是他的姐姐,为什么他不能嚷给全世界知道,到底有没有一个地方人迹未至,他能不能求她去那里开公司?

      外面传来一声轰然雷响,琴音乍停,林积偏开头,又轻轻一吻他的鼻尖,“阿霄,下雨了。”

      山路陡峭,车子开不上来,关霄便去车里拿伞。林积在教堂门外拢紧衣领,那小男孩进去跟他妈妈说了几句话,又端出一杯热牛乳来,一边小口小口地喝,一边陪她等关霄。林积看了一阵飘摇雨丝,突然问:“你刚才唱的是什么歌?我听懂了骑士、白日和放哨人,其他的却听不出来。是古法语?”

      小男孩在晨袍外面加了一件粗枝大叶的手工毛衣,把歌词用现代法语说给她听:“‘骑士睡在心爱的女人身旁,处处爱吻,她却怅然:亲爱,我们该如何自处?白日将未央,黑夜将远逝。啊,放哨人在引颈呼喊:叫他离去!亲爱,起来,白日已经来临,在破晓之后。’”

      她噙着笑意点点头,“破晓歌?偷情的骑士和贵妇在夜里写的诗。”

      小男孩用奶味的法语说:“是。不体面的树叶更加本质,偷来的果子滋味最好,不见太阳就不会生长,他们会永远相爱。”他的语调有些怪,比之外表的寒伧,声音却格外稚拙轻盈,几乎是一句咒语,“你们会永远相爱。”

      雨幕渐渐灰密,关霄撑伞走了上来,远远冲她挥挥手。林积转头道:“谢谢。”

      小男孩肃然摇摇头,“你不能说谢谢。”

      林积讶然道:“我为什么不能?”

      小男孩说话却像全凭心情,左一句右一句,没什么逻辑,也不管她听不听得懂,“他是骗子。蛋糕只剩一块,我也要,他也要,他分我一半,却要骗我分给过生日的人一半的好运气。我不想答应,可是已经吃完了,必须还他。我想,你们的城市里有这么多人,你们的国家每一天都在变,恐怕没有比永远相爱更好的运气了。”

      过半晌,他转转脚尖,“其实是我只会这个。如果你们想要美、财富、权力、智慧、名望,别找我。”

      雨丝风片挟着竖琴的轰响刮过海边的山顶,林积竟然并没觉得有多惊异,就像聊斋里那些遇见狐妖的书生一样,乐呵呵地认了命,“我们只要这个。”

      关霄把伞递过来,“说什么呢?”

      小爱神正好喝完一杯牛乳,把唇上的最后一滴舔干净,对他说:“再见,骗子。”

      雨越下越大,山顶的风景变成一片喧嚣灰白,关倦弓赞不绝口的风景只能留待下次再看。关霄一路开车都不专心,不停问她:“你们说我什么坏话了?他为什么把脸拉得那么长?”

      林积很无奈地扶正他的方向盘,“我给他讲了一个故事。你想听?”

      从前关霄贪吃,常常半夜都在偷吃果酱糖果,刘妈问关倦弓,关倦弓交给隋南屏,隋南屏又给林积下令,但关霄胡搅蛮缠,总能吃到,林积觉得他很烦人,但也没有办法。

      直到有一天下了暴雨,有个讨饭的老太太来家里投宿,刘妈就给她换了身干衣裳,让她在楼梯间凑合一夜。关霄很好奇,跑下去听了好几次,回来问她:“那个奶奶在吃东西,嘎吱嘎吱的。她在吃什么?胡萝卜?那有什么好吃的?”

      林积翻着书,慢慢抬起头,犹豫了一下,扶扶眼镜,一脸不忍心,“你……别下去了。今晚别出门。算了,你今晚去前院跟王伯睡。”

      关霄舔着手指头上的炼乳,“为什么?”

      林积也不多说什么,就勾勾手指,“过来,我给你讲一个故事。”

      她还是把被子支起来讲的,里面打着手电,映得人脸煞白,最后讲道:“……其实他们都不知道,奶奶的兜子里装的不是胡萝卜,而是……小男孩的手指头。”

      关霄都快哭了,动也不敢动,脚下一绊,“砰”地摔到地上,又连忙窜回床上,“五体投地”地把手指头藏在枕头底下,“手指头有什么好吃的?!”

      林积翻开书戴上眼镜,“手指头没什么好吃的,你吃一吃就知道了。”

      “那她为什么要吃手指头!炼乳不好吃吗?”

      她微微一笑,比了个“嘘”的手势,轻声说:“阿霄,小声些。你想想看,她为什么偏偏挑今天来?她为什么偏偏让你听见?你刚才为什么找不到小勺子?”她抽出手帕来给他,很惋惜地看着他沾着炼乳的手指,“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知道炼乳好吃。”

      所以关霄僵硬着脖子转回头去开车,“你们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好了,不要告诉我。”

      林积很满意,“嗯,夫君。”

      关霄又是“嘎”地踩下刹车,咬牙切齿的,“你说什么?”

      林积低头整理衣领,“相公。”见他不满意,又改口道:“老爷?郎君?”

      关霄胸口在砰砰跳,脸却黑如锅底。林积以为他又有什么小算盘,倾身含笑亲了亲他的唇角,“先生,怎么了?”

      她笑得太好看,睫毛上还挂着一滴碎碎的雨,眼底全是促狭。关霄黑着脸看她,看得脸色由黑转红,又转回黑,最后捶了一拳方向盘,声音发闷,这次是真的委屈坏了,“我叫你媳妇儿了没有?你能不能让着我一次?”

  •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正月十六走百病!大家没事走两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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