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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一章 我错了,我再也不借钱给别人了 借钱 还 ...

  •   初中的时候,我把钱借给了别人,但是,俗话说得好,借钱之前你是大爷,借钱之后他才是大爷。我又是那种很不会为难别人的人,连叫别人还钱都会觉得不好意思,别人跟他说自己暂时没钱,还不了,他也就很无话可说,而且我那脾气连骂人也不会。
      这样好像反而助长了别人的嚣张气焰,而且我借出去的钱半天都要不回来。
      后来的后来,我给自己立下了一个规矩:我再也不借钱给别人,也不向别人借钱,除非是我万不得已的时候才向别人借钱,除非那个人是我信任的人,我才会借给TA。
      就这样过了很多年,我渐渐的觉得,现在的人,没那么无赖吧。
      虽然如此,但一直到高中的现在,我都从没违背过自己定下的规矩。每次谈钱我就刻意回避。
      开学第三个周,周末中午回家的时候,刘明瑜说他没有车费了,向我借钱。我犹豫着,心里在想:
      平时鱼儿(这是他让大家这么叫他的)这个人挺耿直的。对人也挺不错的,看起来不像是那种会欠钱多久都不还的人,况且我和他又是同一个小镇的,不帮人家感觉不念同乡之宜,再况且,当初的那个想法可能太偏激了一点。
      所以最后我还是借了20元给他。
      刘明瑜说下个周还给我,但是在第四周的时候。他根本就没有提这件事情。我去找他,他只跟跟我说过:“我现在没有钱,过两天再给你,好吗?”
      我再一次觉得心伤了,再次怀疑自己之前的想法是不是偏激了?,真的是知人知面不知心。也许当初的那个坚持是对的,不向别人借钱,也不借钱给别人,或者说是自己这次识人不清。
      可惜啊,我脾气就是这么好,鱼儿说没钱啊,自己又不能强逼着他还,只能无奈地走开了。
      又过了两三天,我再次去找他要钱的时候,他还是跟我说没有。
      “好吧,我发誓以后我真的要坚持我的那一点,我不向别人借钱,也不借钱给别人,除非是我信得过的人,除非是我万不得已的时候。”我在心里发誓道。
      这件事就这样拖到了第五周的周三,9月30号,国庆节放假了,我故意站在鱼儿面前跟他说:“那个,我没路费了,你能借我20元钱吗?”
      他想都没想,就跟我说:“那没问题,可以。”
      然后我就等着他拿出20块钱,然后给了我。
      这时我的态度和脸色开始变了,反问地对张明瑜说了一句:“你还记得你欠我20块钱这件事情吗。”
      张明瑜用了一种像是惊讶,有些无辜的表情,看着我,停顿了几秒钟,才开口说:“那这个就是还给你的咯。”
      “好吧!”
      是啊,我除了说这两个字,还能说什么?虽然心里是很气,但是反正钱要回来了,反正以后鱼儿这个人,我算是看清了,浅交就好。
      怪自己识人不清。
      为了这么个人破了自己定下的规矩,以为是可以的,现在又才发现,不,你看到的,都是表面现象,要深交了你才了解。
      但是,这次坚持,不改了,不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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