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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契约(下) ...
时间:次日下午
地点:相府凉亭
“这是相爷所有姬妾的资料。”厉春将昨晚写好的几张纸递给金厉旭。
金厉旭接过一看,松了口气的同时又有点苦恼。这个世界通用的字体不是甲骨文或小篆那些古老文字,而是繁体字。对于会粤语又经常去K歌的他来说,繁体字还算熟悉,只是看得懂是一回事,会不会写又是另一回事了,繁体字笔划这么多他哪能记得那么细······关键是他的字体和原主有很大出入——他根本就不会写毛笔字啊!金厉旭头都大了,身为丞相每天都要处理政务,那必须要写字啊,那他拿起毛笔不就露馅了?
厉春没有注意到金厉旭的神色不对,继续道:“你说你不是这个世界的人,那我就从最基本的说起。”
“如今的天下一分为三,紫兰、东青和火离各据一方,成三足鼎立之势,其余小国皆依附于这三个国家。我们现在便身处紫兰国的帝都罗兰。紫兰重文,以才子佳人闻名于世,有识之士众多,品行出众者即便科举落选亦有机会做官。东青重武,朝廷与武林分权而治,世间武林高手也多来自东青,三年一度的武林大会也是由东青举办的。火离重礼法,乃礼仪之邦,赏罚分明,善纳民意。两年前火离正式推行女子科举制,成为了第一个通过这个制度的国家······”
真不愧是一本架空古代女尊小说,连女子科举制都有,这脑洞可真大!
讲完“世界史”,厉春又将原主辉煌的“个人史”讲了一遍,金厉旭边听边做笔记。
厉春盯着金厉旭用“黑炭笔”写出来的文字,神情越来越严肃。
那不是他们通用的文字。金厉旭所写的字笔划要更简单,也更易书写,乍看上去很熟悉,但大部分文字她都没见过,其中个别文字她能看懂却不能确定是不是她理解的意思。
莫非这人真的来自异世界?
“你该不会不会用毛笔写字吧?”厉春突然问道。
“······”
厉春当即拍板:“明日你便去远山书院念书!”
纳尼?他才刚结束学校生涯又要回炉重造?!
“厉春啊,你家相爷今年已经二十了,怎么可以和小孩子一起上课呢?”金厉旭试图说服她改变主意。
厉春瞥了他一眼,“这就不用你费心了,能给相爷讲学是他们的荣幸,想必他们会很乐意教你。”
金厉旭还想挣扎,见厉春作掏匕首状只好乖乖闭嘴。
“好了,现在来说说我的事。我本名并非‘厉春’,这个名字是相爷的父亲替我起的。小时候我的家乡突发一场瘟疫,父母相继染疾而亡,我因救治及时捡回一条命。当年奉命处理瘟疫一事的官员恰巧是相爷的父亲,他见我孤苦伶仃,又无亲戚可投靠,便收我为养女,教我识字断文。后来见我终日无事可做便将府上的日常事务交由我打理。七年前相爷出仕自立府邸,我便成了相府的管事。”
厉春说到这儿顿了顿,加了一句:“外人都以为我是老爷带回来给相爷做童养媳的,事实上我与相爷一直以姐弟相称。”
这一点告诉他也无妨,府里的人都知道。
对此金厉旭倒是很意外,身为姬妾之首,又是相府管事,没想到与原主只是姐弟关系。
金厉旭一边翻阅手上的资料,一边思考着,这些女子或许也和厉春一样,只是明面上的“姬妾”,实际上并没有亲密的关系。但是小说的简介并没有提到这些,而且古代男子一般开荤较早,原主今年已经二十岁了,有这么多美人在身边,碰一两个也很正常吧?如果原主纳这么多姬妾真的只是为了掩人耳目,他这样做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厉夏,小小年纪便厨艺了得,被原主的父亲从酒楼挖回家,负责原主的日常饮食。
厉秋,医术精湛,乃紫兰国第一神医。本来只是为了报恩留在原主的父母身边,后来被原主要了去。
厉冬,原主的陪读丫环。原主小时候不爱写作业,接连被书院的好几个夫子投诉,某日原主的父亲偶遇在街边“卖身葬父”的厉冬,见她写得一手好字,对诗词也颇有一番研究,便买下了她,专门帮原主应付作业。
东雨,原主的贴身护卫,武功高强。原为浮云寺方丈收留的孤儿,某日原主陪他的母亲去寺里上香,闲着没事干便与方丈在后院下棋······东雨是被原主赢回来的。
南雾,状元楼的幕后掌柜,唯一的爱好便是赚钱。之所以会嫁给原主也是因为原主有钱。
西霜,原主收的徒弟,棋艺极高,乃星棋轩的镇轩之宝。由于给原主下战书的人实在太多,原主便收了个徒弟替他应战。
北雪,擅歌舞,原是去年国典火离国献给皇帝的礼物之一,后被皇帝赏赐给原主。
金年、金月和金日是东青国的某位武林前辈送给原主的二十岁生贺,目前底细不明······
金厉旭发现了一件有意思的事——原主的父亲是个“起名废”!
厉春、厉夏、厉秋和厉冬,这四人都是在原主年纪尚幼时由他的父亲接进府的,她们的名字自然也都是原主的父亲起的。“厉”取自原主的名字,“春夏秋冬”是最常见的女子名字,就连普通人家的丫环也大多叫这个名字,这和原主起的“东雨、南雾、西霜、北雪”根本不是一个档次。也不知道这四人有没有嫌弃过自己的名字,金厉旭有些幸灾乐祸。还好原主的名字和他的一样,要是让他顶着一个奇葩的名字过一辈子那得多膈应呀。
金厉旭数了数,现在住在丞相府的有十个姬妾,加上还在养伤的厉秋,一共十一个。也就是说他还要再纳两个姬妾才算符合剧情走向。
天啊,他现在竟然有点庆幸他这副壳子已经废掉了——原主的精力该有多旺盛才能hold得住这么多女人啊!
厉春见金厉旭一目十行,三两下就把资料看完了,说明他是看得懂他们的文字的。这就奇怪了,若金厉旭真的来自另一个世界,他应该看不懂才对。本来已经决定相信这个人,此刻却又不确定这人可不可信了。
不管如何,相爷已经不在了的事绝对不能泄漏出去,现在先稳住局面再说。
“看完了?”
“嗯,看完了。”
“那就在这张纸上签字画押吧。”厉春又递了一张纸给他,顺手将台上的红色印泥盒揭开。
啥?签字画押?!金厉旭一惊,他只在电视里听过这个词,而这个词往往会出现在犯人认罪后以及服刑前!
只见纸上写着:
“鄙人金厉旭自即日起暂代紫兰国丞相一职,在位期间做到恪守本分,万事以丞相的声誉为先,不滥用职权,不为一己之私损害百姓利益,为紫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如有违反,任由厉春处置,毫无怨言。”
靠,这是变相的卖身契吧?!
他一点都不想接丞相这个烫手山芋,而且这个小气的女人摆明了就是在公报私仇!可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根本没得选,这种赶鸭子上架的感觉让他万分憋屈。
“丞相的声誉具体是指什么?”
这一点写得含糊不清,如果不问清楚,极有可能被坑。
“很简单,你只需做到以下三点。第一,相爷会的,你一定要会,实在学不会也不能让外人知道你不会。第二,言行举止需符合相爷的身份和性格。第三,时刻将老百姓放在心上,即便是皇帝的旨意,你也要坚持紫兰第一,皇帝第二。”
······果然好大一个坑!
“你容我再想想,明日给你答复,如何?”金厉旭不想就这样把自己卖掉,能拖一天是一天,说不定明日他就穿回现代了呢——虽然他知道不太可能。
“好,我等你答复。”厉春勾唇一笑,痛快地给他最后一天的自由。
她已经笃定金厉旭会答应,丝毫不担心他会半夜偷偷溜走。腿废了,又服了噬心丸,身无分文且无一样技艺防身,再加上人生地不熟的,要是离开相府能不能活下去都难说。就算披着那个人的皮,也不见得人人都会赏一口饭给他吃。除了乖乖地留在相府当丞相,他别无选择。况且现在还没查明下毒之人是谁,她们绝不容许相爷的身体再出意外,所以,金厉旭不答应也得答应!
“昨晚我已将你的事告诉府上的其他妹妹了,至于厉秋,我希望你见到她后能瞒则瞒,她现在还在养伤,受不得刺激。”
“我尽量吧。”对这个为救原主没了半条命的女子,金厉旭也很是敬佩。但是如果厉秋救原主不是出于恩情或医德,而是其他的什么,那就麻烦了,他可不想背上莫须有的情债。
“明日我会让冉安送你去和她们见面,你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先把人认全了。我还有事,你自己在府里逛一逛吧。”厉春说完便转身离开。
冉安上前快速收拾好石台上的东西,然后将双手搭在金厉旭的椅背上,低头轻声问道:“相爷可有想去的地方?只要不出府门,属下都可以送您去。”
金厉旭正要答话——
“哦,对了,”还没走远的厉春回身说道:“冉安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希望你能和他相处愉快。”
“······”
这话是几个意思?!
“谢厉管事赞赏,属下会继续努力的。”冉安微笑着说。
金厉旭回头看着那张斯斯文文、温柔和善的脸若有所思。
这个冉安大概是笑面虎的设定吧。
不管怎样,和冉安待在一起总比和他那些姬妾待在一起强,谁让丞相府阴气这么重呢!
由于三大强国的设定还在构思中,所以这一章只是稍微提到一点,后面随着剧情发展会一点点完善^_^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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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契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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